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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調解工作總結多篇

大調解工作總結多篇

【第1篇】司法所二oo五年大調解工作總結

今年,我們通過積極創建“大調解”機制,以“大調解”建設爲平臺,努力做好來信來訪和糾紛處置工作,及時化解各類羣體性矛盾,爲街道的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2022年我街道各級調委會共調處羣衆各類民間糾紛80餘起,涉及人數520餘人,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6.8%。其中羣集性來訪13批,涉及人數350餘人;個體性糾紛67件,涉及人數104人;涉及企業改制、徵地補償、拆遷安置、勞動保障、低保就業等各類社會矛盾以及一些個體性問題。同時,我所參與集中處理了“三路一橋”歷史遺留問題、楊村兌付糾紛、岔道、大聖社區安置房分配糾紛等重大糾紛。

2、完善“大調解”工作制度建設。一是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召開一次由社區主任、治調主任參加的工作例會;每週由各社區反饋穩定工作動態;基層居民小組綜治協會會員隨時反饋不穩定信息。通過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糾紛排查,及時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動態,並及時做出處置預案。二是領導週三接待日製度。堅持實行黨政領導週三輪流值班接待羣衆,並實行首問負責制。對羣衆的來訪,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限時解決,並跟蹤督辦。對於確實不能解決的,也堅持向羣衆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三是接待登記制度。對羣衆的每一件來信來訪,街道調處中心都認真進行登記,做好記錄,並填寫分流交辦意見,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交由相關職能部門限期辦理,辦理結果告之調處中心備案,調處不成的及時迴流中心或告之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四是限期處理制度。根據各類不同社會矛盾糾紛,分別制定調處完成期,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對其調解的糾紛都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結,調處不成的及時迴流中心或告之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五是重大疑難糾紛請示報告、會辦制度。

對政策性較強、可能產生重大影響,以及各類重大的疑難糾紛,都由調處中心及時向分管領導以及街道主要領導報告,研究處置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會辦,儘可能妥善解決社會矛盾。六是督查回訪制度。爲提高各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對矛盾糾紛的調處水平,對矛盾糾紛分流後進行跟蹤、瞭解、監督並指導,掌握調處情況,今年下半年,我們在岔路社區建立了“糾紛評議室”,邀請糾紛當事人的鄰居、街坊作爲居民代表參加糾紛調處的旁聽,讓他們“聽身邊事,評身邊人”,聽取羣衆對矛盾糾紛調處結果的意見和建議,並認真總結、反饋,一方面促進了居民道德素質的提高,另一方面促進社區形成好的風俗習慣。七是考覈獎懲制度。將“大調解”工作納入街道對各社區、部門和單位的千分考覈。對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調處化解矛盾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糾紛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將追究相關部門、個人的責任。

3、健全“大調解”長效運行機制。爲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運作機制,街道加強“大調解”機構成員單位的分工協作和整體聯繫,突出強化在矛盾糾紛的處置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規範的工作流程。爲保證“大調解”機制的有序運作,街道根據糾紛處置程序,及時制定了“大調解”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了羣衆來訪、接待登記、立案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調處、結案歸檔、跟蹤回訪七個工作流程,詳細制定每個流程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具體工作部門,確保了“大調解”工作在實際的運行中有章可依,規範有序。二是建立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今年3月,街道黨工委下發了《關於矛盾糾紛、羣衆來訪事項移送和歸口調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調處中心成員單位的分工和協作,形成矛盾糾紛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的“調處—分流—會辦”三段式糾紛處置模式。 三是建立矛盾糾紛預警機制。街道按照上級要求的“預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堅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會、每週不穩定信息上報以及糾紛信息的快報制度,認真疏理本轄區內近階段存在的不穩定隱患,研究處置方案。

同時,爲改變糾紛找上門、有糾紛纔去調解的被動局面,變被動爲主動,掌握矛盾糾紛的隱患,司法所幹警深入羣衆的家中,與羣衆談話、座談、溝通,瞭解他們的想法和意願,及時排除隱患或有針對性的進行法制宣傳,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去年以來,由於上下聯動很好地執行了快報制度,使得街道快速、妥善處置了岔道社區圩塘、圩村集體土地佔用問題,宋村、趙村羣衆要求儘快拆遷問題,中前社區徵地兌付等數起羣衆性矛盾。四是建立職能整合的調處機制。大調解中心在糾紛調處中,專門建立起多個部門職能整合的調處工作機制。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等街道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會辦、督辦,相關職能部門整合優勢,積極參與。例如:馬山、中前、楊村社區羣衆反映徵地補償安置問題、都是在調處中心經過一段時間的排查疏理後及時上報黨工委、辦事處,在街道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直接主持下,多次召集司法、信訪、土地、拆遷辦等相關職能部門,針對羣衆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逐一研究討論,最終制定出統一的答覆意見。統一口徑,逐門逐戶向羣衆答覆,反覆向羣衆講明政策。由於工作細緻到位,各項資源有效整合,工作人員力量集中,較爲妥善地處置了數起羣衆性上訪事件。

【第2篇】信訪局矛盾糾紛受理室大調解工作總結

信訪局矛盾糾紛受理室大調解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縣矛盾糾紛受理室以“和諧社會”建設爲總體目標,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政法和信訪維穩工作部署,緊密結合信訪工作實際,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大量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調處在當地,化解在基層,圓滿完成了中央領導人到視察、上海世博會期間及村級換屆等敏感時段的信訪穩定工作,信訪總量、集體訪、越級訪得到有效控制,信訪態勢位居全市前列。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以來,縣信訪工作在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共同努力下繼續保持良性運動,全年共受理各類信訪總量508件,已辦結479件,辦結率94.2%,其中符合矛盾糾紛受理要件並受理的矛盾糾紛27件,佔信訪總量的5.3%,按相關工作程序分流至各鄉(鎮)、各工作室,現已調處結案26件,正在調處1件,矛盾糾紛調處結案率達到96.3%。

信訪反映和矛盾糾紛的主要問題集中在以下八方面:村級換屆選舉引發的矛盾糾紛;林權制度改革引發的矛盾糾紛;農村土地徵用過程中引發的矛盾糾紛;市容市貌管理整頓過程中引發的矛盾糾紛;旱災缺水引發的矛盾糾紛;煤礦改制引發的矛盾糾紛;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問題;涉法涉訴等方面的問題。

二、主要工作

(一)強化機構建設,明確工作責任

自成立矛盾糾紛受理室以來,與日常接訪、辦信的實際工作相結合,成立了以局長爲組長、分管接訪的副局長爲副組長的矛盾糾紛“大調解”領導小組,抽調優秀幹部專職負責“大調解”的日常工作,並製作了矛盾糾紛受理室分流流程圖、登記表、受理分流指派通知單等相關表冊資料,將流程圖貼板公示於受理室醒目位置。同時明確了組長、副組長、成員的工作職責,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工作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工作局面,確保了本單位“大調解”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二)完善工作機制,規範運作程序

一是堅持原則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認真研究,制定下發了《縣社會矛盾糾紛受理室分流工作流程管理辦法(試行)》,對受理室的主要工作職責、受理分流原則、受理分流工作流程、受理時間、地點、辦理回報和歸檔以及工作責任等幾方面作了明確規定,進一步規範了矛盾糾紛受理分流工作運作程序。二是建立健全信訪聯席會議制度、督辦調研製度、信息工作制度、經費保障制度等多項制度,多措並舉,確保社會矛盾糾紛第一時間就地、及時化解。

(三)注重源頭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始終堅持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時期隨時排查化解制度,通過經常性定期排查,隨時瞭解、發現、掌握各種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同時在重大活動期間、敏感時期開展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信訪動向。一是堅持按月排查矛盾糾紛。每月初對上月來信來訪情況進行分類排查,把排查情況及時反饋到鄉(鎮)和部門,對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或人員落實包案人,限期解決,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處置在源頭,化解在初信初訪環節;二是特殊時期實行排查上報制度。重大活動及“兩會”期間、上海世博會前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信訪矛盾糾紛及信訪突出問題拉網式摸底排查,並在重要時段實行當天排查當天上報、當天信訪當天上報制度,第一時間進行有效穩控,確保重大活動社會和諧穩定;三是集中交辦,限時化解。上半年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40件,經分類梳理,以師聯辦發[]1號、2號文件進行集中交辦,對反映基本合理的限期解決;反映不合理的認真細緻做疏導穩控工作;涉及多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積極協調解決;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妥善處理;對訴求不合理但反覆纏訪鬧訪的,按相關工作程序移交解決信訪問題聯合工作組依法處理。同時實行銷案制度,沒有及時化解的列爲下一批繼續交辦,不解決不銷案。

(四)整合調解資源,加大調處力度

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充分整合領導接訪、“大調解”、“聯合調處”等信訪調處資源,加大調力度,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努力打造和諧、平安。一是繼續堅持每週五開展縣委、政府領導接訪活動,並將接訪(約訪)時間等相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進行長期公佈,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和措施,使其真正成爲新時期從源頭上調處矛盾糾紛的有力措施。二是在日常接訪、辦信過程中,對符合調解要件的社會矛盾糾紛,按調解原則和工作流程,引導當事人進入調解程序,分流指派到相應的調解工作室,限期調處。三是按照相關工作程序在受理的信訪案件中,認真分類、梳理,將羣衆合理訴求和非正常上訪案件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按時移送聯合工作組辦理,同時協助工作組做好有關工作,促進信訪問題的最終解決。目前已移送聯合工作組羣衆合理訴求信訪案件24件,處理結案22件,移送非正常上訪案件2件。

(五)加強督查督辦,狠抓工作落實

進一步暢通矛盾糾紛受理渠道,重點抓好矛盾糾紛受理、分流、調處和督查幾個環節的工作。對來信來訪反映的糾紛問題詳細登記,進行初步 的分類疏理,依據相關法律、政策能現場解決的事項當場予以解決並答覆信訪人;對於需要通過鄉(鎮)或部門協調、現場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書面形式分流交辦至鄉(鎮)調解中心或相關調解工作室;對於解決難度大,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的重要信訪事項,及時向矛盾調解中心領導彙報,由相關鄉(鎮)調解中心或相關調解工作室聯合研究解決,並告知信訪人。每件分流交辦的信訪事項,適時進行跟蹤督辦,督查結果列入年終考覈,今年以來下訪督辦各類重要案件16件次,確保了上級下轉重要案件、重大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排除和調處。同時,對受理的每一件矛盾糾紛問題,建立了工作臺賬,辦結的糾紛問題及時進行了整理歸檔。

(六)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責任追究

經常召開例會,組織分析研究重要案例,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新近出臺、下發的相關法規、政策、文件精神及業務技能,並結合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不斷爲工作人員充電,着力提高調處隊伍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業務素質和調解工作技能。以來,共召開會議研究重要案例56件次,開展學習交流活動21次,一批重要糾紛案件得到妥善處理,同時工作人員的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交流,進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同時,工作中實行責任查究,對未按規定登記、受理、分流造成嚴重後果的;推諉、敷衍、拖延受理事項辦理的;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的;在處理受理事項過程中,作風粗暴,激化矛盾並造成嚴重影響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行政問責,確保每一件矛盾糾紛問題得到及時受理、分流、辦理,取得高質量、高效率的辦理結果。自矛盾糾紛受理室成立以來沒有出現以上違規行爲。

(七)加強信息工作,努力構建信訪信息網絡

堅持信息工作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各鄉鎮、各部門及時向縣信訪局報送信訪工作信息,縣信訪局積極向市信訪局、縣委辦、政法委、縣政府辦報送工作信息及調研報告等,充分發揮信訪信息員作用,全縣信訪信息網絡初步形成。今年以來按規定已向以上單位報送信息40餘篇,被採用,其中被曲靖日報採用、被市局採用。此外,國家重大活動和敏感時期實行信訪動態信息每日“零”報告制度,切實做到各類信訪信息心中有數。

三、存在問題

一是少數歷史遺留問題調處結案難度大。

二是部分上訪羣衆法制觀念淡漠。

三是少數鄉鎮、部門、工作室對信訪工作、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把好初信初訪環節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最佳時間。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信訪和維穩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以構建和諧社會爲己任,充分發揮矛盾糾紛受理室的窗口協調作用,努力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2、嚴格按《縣社會矛盾糾紛受理分流工作流程管理辦法(試行)》的各項工作要求受理、分流、指派矛盾糾紛。

3、積極探索適應新時期、新形勢下矛盾糾紛反映和羣衆訴求的新渠道。

4、認真完成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3篇】街道辦事處大調解工作總結範文

今年以來,我辦認真貫徹落實省和市、區關於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全街道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建設,不斷提高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大調解工作成效顯著,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深化創新矛盾糾紛調解網格化管理系統。

全街道建立三級調解網格。全面建立街道、社區、網格三級調解網絡體系,由街道調處中心具體負責網格的日常運行。今年以來重點加強網格調解員隊伍建設。每個網格明確一名網格負責人,配備若干名專兼職調解員和信息員,網格負責人負責處理網格日常工作。將網格調解員公示,確保網格內羣衆明白知悉,方便羣衆反映情況和尋求服務。公示的主要內容有:網格名稱、姓名(照片)、責任範圍、工作職責、職務、聯繫電話、監督電話等。網格調解員及時排查、調處網格內發生的矛盾糾紛,嚴格執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日報告制度,對矛盾糾紛現場及時處置,協調解決有關困難和問題,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和法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今年以來,由網格員參與調處矛盾糾紛500餘起,宣傳法律法規1000餘人次。

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確保社會政治穩定。

堅持涉穩信息報送制度,網格信息員每週至少走訪50戶居民、舉行1次隱患排查爲專題的座談會,把居民反映的情況和困難記錄到聯繫簿中,做到情況全面掌握,信息及時上報,糾紛及時處理,結果及時反饋。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隱患進行及時化解,對不能化解的糾紛隱患和突發性事件,及時上報上級調解網格對當日調解的糾紛,進行登記和留存調解資料,並及時製作調解協議書和歸檔;對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糾紛,及時上報上級調解網格。街道大調解中心每週召開一次糾紛隱患排查會議,每週上報一次書面社情分析,每月彙總並上報糾紛隱患排查和調解工作數據。根據工作實際,對突發性羣體事件,立即啓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調解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疏導、化解。

三、加強組織領導、注重調處和化解工作。

今年我辦共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08件,其中:鄰里糾紛125件、人身損害糾紛52件、婚姻家庭糾紛98件,政策性訴求10件、其他糾紛23件,糾紛受理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達到97%。其中與各部門聯合開展大調解7件,調解成功7件。無調解不當而發生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沒有因調處不當引發民轉刑案件或羣體性上訪等激化案件。今年我辦安排轄區各社區每月開展“拉網式”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從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時把握信息,解決問題,消滅隱患,防止形成矛盾糾紛。上半年採取普法宣傳,舉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增強廣大羣衆守法意識和明辨是非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大力促進了和諧社會建設。

四、深入開展大調解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多形式拓展普法宣傳活動,先後舉辦各類開展法律講座6次,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教育效果。利用3.8婦女節、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障日、12.4法制宣傳日等宣傳節點,設立諮詢臺、諮詢點深入開展經濟法、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今年針對xxxx年黨工委拆遷工作繁重的情況,加大了房屋拆遷、土地承包和徵用、物權法等方面法律宣傳力度,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針對婦女和未成年特殊人羣,大力宣傳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護法》和《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並加強基層民主自治、維權、信訪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大力促進了和諧社會建設。

【第4篇】科技局大調解半年工作總結範文

xxxx年上半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在縣大調解局的業務指導下,我局大調解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大調解條例》精神,加強大調解工作的領導,把大調解工作與局業務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一手抓業務工作,一手抓大調解工作,現將半年大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措施落實

大調解工作是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當前,我們正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經濟快速發展,各類矛盾也不斷凸現。因此,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大調解工作,加強大調解件的督查督辦,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改革、發展的順利進行。一是將大調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同本局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二是強化大調解工作意識,在局全體幹部會議上,局領導都強調認真做好羣衆來信來訪工作的重要性,指出羣衆利益無小事,只有做好羣衆來信來訪工作,才能確保社會的穩定。三是成立了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同志擔任,成員由各個股室負責人組成,辦公室具體負責大調解的日常工作。

二、認真貫徹落實《大調解條例》

國務院頒佈的《大調解條例》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以人爲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方略,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調解工作的重要舉措。爲此,我局十分重視《大調解條例》宣傳貫徹。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大調解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大調解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大調解工作,增強貫徹實施《大調解條例》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進一步加強對大調解工作的領導。三是加大《大調解條例》的宣傳力度,開展了印發資料和上街宣傳等形式宣傳條例。四是加強《大調解條例》的學習,採取各種形式的培訓、講座,加深對《大調解條例》的理解,更好地遵循《大調解條例》精神,做好大調解工作。

三、建章立制,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

通過抓制度建設,完善了大調解工作,增強大調解小組成員工作責任感,不斷提高大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爲體現知民情、解民憂、暖民心、順民意的執政要求,使大調解工作成爲民情民意的晴雨表,堅持重要大調解案件通報制度,每月情況彙集和每季度形勢分析制度,保證大調解工作情況在掌握之中,便於有針對性超前做好預防工作,防止小大調解和一般性來訪演變成大大調解和集體訪。

四、加強大調解工作,狠抓落實

半年來我局的大調解工作,按照《大調解條例》要求,按照“分級負責、歸股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加強大調解工作的領導,牢固樹立“羣衆利益無小事”的觀念,認真做好羣衆來信來訪工作。半年來無一人因我局科技工作上京、省、市上訪。機關工作秩序正常,職工思想穩定。今後,我們將一如既往地進一步提高大調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職工思想政治教育;進一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調動和發揮全體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第5篇】糧食局上半年大調解工作總結範文

今年以來,在“大調解”工作中,緊密結合我局實際,堅持統一領導、協調一致的原則,始終堅持以“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一方平安”爲己任,全局上下在局黨政班子、信訪與羣衆工作領導小組、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認真開展“大調解”工作和維護我區糧食流通環節的穩定工作。

一、加強“大調解”工作體制機制建設

局黨組、行政班子對信訪維穩工作高度重視,在信訪工作體制建設方面一是全面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信訪和羣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每季度認真聽取信訪工作彙報並作出部署。二是健全機構,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和各股室負責人爲成員的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設置了信訪和羣衆工作辦公室,配備專職信訪工作人員2名,形成了“領導上陣,人人蔘與”的信訪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各項信訪工作制度,全面實行信訪事項首問責任制,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制,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股室負責人爲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一級促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的工作責任制體系。四是認真開展大調解“五進”活動。五是及時大調解信息報送動態。六暢通信息,設立了信訪公開電話,堅持節假日、重大政治活動等特殊時期的值班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強化“大調解”工作隊伍建設

我局在人員緊張的條件下抽出了2名專職、10名兼職人員從事信訪維穩工作。其中中層以上幹部9人,大專以上文化7人,有30年工作以上豐富工作經驗的6人。爲進一步提高信訪工作調處能力,我局加強了信訪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增強信訪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強化愛崗敬業意識,切實提高信訪隊伍的素質和辦案水平。

三、工作成效

(一)開展“積案清倉”,促案結事了活動。上半年召開“積案清倉”活動專題會議2次,排查矛盾糾紛3件,梳理信訪積案3件,建立積案檔案1件,積案化解息訴息訪2件。

(二)認真開展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羣衆來訪工作。4名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羣衆來訪工作,接待羣衆2批次。針對羣衆信訪反映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矛盾、新建議,局機關有關股室認真梳理,查找羣衆反映的帶有政策性、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決。三是定期組織幹部下訪。定期組織幹部職工到聯繫鎮村調查瞭解,做到了組織幹部下訪工作任務明確、責任落實。下訪羣衆5批次。

總之,我局的“大調解”工作做到了有訪必接,有案必查,查必結案,通過信訪幹部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糧食系統沒有發生到省、進京上訪事件,爲全區社會政治穩定奠定了基礎。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進一步強化隊伍建設,完善“大調解”工作制度,緊緊圍繞糧食工作大局和保持社會穩定這個目標,總結經驗,改進不足,爭取做出更好的成績!

【第6篇】供銷社xxxx年大調解工作總結範文

xxxx年上半年,我社在縣委、縣政府和縣綜治委的正確帶領下,圍繞“平安”創建工作總體目標,以“三個代表”重要精神和十九大精神爲指導,全面貫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網絡,集中力量,多措並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了社會穩定和諧,爲我縣的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現將半年年來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班子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全社工作的一項重要考覈內容。定期、不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認真研究分析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社會的安定穩定;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瞭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督導機制。定期督促檢查大調解工作進展,對發現的糾紛問題進行研究,落實工作責任。二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根據縣綜治委制定的大調解工作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我社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規範了行政調解流程,制定了行政調解工作原則和行政調解工作人員行爲規範,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社堅持預防爲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羣衆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我社針對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羣體性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

3、加強法律法規學習,通過抓好對公民的普法學習教育來提高公民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從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減少人民內部矛盾和糾紛的發生,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總體說來,我社半年大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全社範圍內沒有出現一例矛盾糾紛激化的情況,但我們的工作還存在較多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們將查漏補缺,努力完善,將大調解工作做得更好。

【第7篇】工業園區大調解工作總結範文

今年以來,我區認真貫徹中央、省、市、區政法工作部署,將矛盾糾紛化解作爲政法三項重點工作之一,始終堅持“打防並舉,以防爲主”的工作方針,着力發揮“大調解”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構築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努力築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整體穩定,保障我區經濟的健康發展。

一、健全調解組織網絡,加強調解人員培訓

今年以來,我區高度重視大調解工作,把大調解工作作爲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作爲建設“平安園區”、“法治園區”的重要抓手,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密切關注本轄區內社會政治、經濟形勢,廣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時排查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認真負責做好調處化解工作。堅持“及時排查、及時調處、工作在前、預防在前”的原則,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目前全區已建立了社會管理工作站、調解小組。

爲了深入推進大調解機制建設提升年和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高基層人民調解隊伍的整體素質,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人民調解工作概論》、《涉農專業維權知識》、《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認定與處理》、《訴調對接工作中的人民調解工作》等四個專題的內容。

二、深入開展三項活動,全面構築維穩防線

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專項活動、大調解機制提升年活動和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是今年大調解工作三項重要活動,充分發揮政法系統職能服務大局、積極應對當前國際國內複雜形勢的一項重要舉措。今年,我區專門召開全區大調解工作推進會議,對全區深入推進“大調解機制提升年”活動和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作了具體安排部署。要求全區各單位、各部門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做到:進一步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強化維護社會穩定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進一步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全面提升我區“大調解”機制建設水平;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管理,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充分發揮各類調解組織紮根基層、貼近羣衆、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點和優勢,深入村組、社區、廠礦、企業全方位排查摸底,瞭解糾紛信息。特別是社會重點治安地區和矛盾糾紛多發地區,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排查,全面掌握越級上訪、矛盾糾紛隱患、涉黑涉毒、民族分裂等苗頭線索,真正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解決。充分認識到社會矛盾糾紛是社情民意的重要反映,加強對社會矛盾糾紛的分析是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內容,是提高調解能力,推動大調解機制創新的實際步驟。在區調處中心建立矛盾糾紛分析報告制度,區調處中心實行一月排查月分析,從總體、分類、隱患、個案、研判等幾個方面分析當月矛盾糾紛的排查情況。通過對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情況的分析,及時反映社情民意,傳遞羣衆合理的利益訴求,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研究各種矛盾糾紛的動態、特點和對策,有針對性地做好預防調解工作,爲黨委、政府依法妥善解決矛盾糾紛提供決策依據,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羣體性事件。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以及以往工作中遺留下來或黨委、政府交辦的矛盾糾紛,有關部門委託移交的矛盾糾紛,分清輕重緩急,制定有針對性的調解預案,採取分片包乾的方式,明確專人負責調解,一抓到底。在化解陳年積怨的同時,積極預防化解新的矛盾糾紛,確保矛盾不堆積、糾紛不激化,全力築牢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防線。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健全大調解體系。做到調處服務中心機構健全,制度完善,人員到位,切實保障大調解各級組織網絡管理規範,運行有效。

二是進一步開展大調解機制提升活動。整合各類調解資源,進一步推動社會矛盾大調解機制的鞏固、完善和創新,努力實現“三升三降三確保”的目標,切實維護和區的社會和諧穩定。

三是進一步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化解攻堅活動。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從源頭上控制矛盾糾紛多發的勢頭,對已掌握的和排查中發現的矛盾糾紛及進做好化解工作,重點做好積案清理和疑難糾紛的化解。

【第8篇】鄉鎮大調解年度工作總結

一、基本情況

白果鎮轄10村1社區,常住人口43000餘人,流出人口12000餘人。目前爲止,全鎮共有吸毒人員146人,納入社區戒毒人員15人,其中解除社區戒毒人員1人,新增社區戒毒人員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對嚴峻的禁毒工作形勢,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通過對全鎮毒情的認真分析,確定了摸清情況、查找癥結、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廣泛動員,繼續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戰爭的工作思路。主要從以下兩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爲切實加強禁毒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政府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各村(社區)主任爲成員的禁毒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配備了精幹人員7名,在鎮禁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各企事業單位、村(社區)配備聯絡員2名、協管員1名,形成了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細化工作,落實措施

1、動員部署。年初,鎮黨委、政府及時召開了全鎮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村(社區)負責人蔘加的會議,把禁毒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與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簽訂了禁毒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了任務,責任到人。並設立了最低1000元50000元的白果鎮禁毒舉報獎勵制度。

2、認真排查,摸清情況。鎮禁毒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積極配合派出所、企事業單位、村(社區)進行全面的拉網式排查。通過分片包乾,逐人逐戶逐單位的全面排查,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2022年,排查閒置房118處(社區)、出租房294處(社區292處、五通村2處)、茶樓、旅店、網吧各2處(社區)。通過排查,我鎮轄區內未發現制、販毒窩點和吸毒人員。

3、大力宣傳,提高廣大羣衆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線廣播、標語、牆報、會議等形式,對毒品的社會危害性進行廣泛宣傳。在“6.26”國際禁毒日、“12.4”憲法宣傳日活動期間,由黨政領導帶隊,派出所、羣工辦工作人員等組成宣傳教育隊伍,開展以“禁絕毒品,人人有責”爲主題的宣傳活動。整個活動過程中,共懸掛10幅宣傳標語,書寫牆報40餘幅,發放宣傳資料2000餘份。

同時,切實搞好預防工作。針對我鎮外出務工人員較多這一特點,我們充分利用其春節前後返鄉期間進行禁毒宣傳,增強抵禦毒品的能力和遠離毒品的自覺性;與派出所、學校密切配合,深入推進“警校共育”,大力開展“不讓毒品進我家”、“不讓毒品進校園”、“社區青少年遠離毒品”、“職工拒絕毒品零計劃行動”等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在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中,教育和引導廣大師生及青少年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確保了我鎮師生和青少年無涉毒人員、案件的發生。

4、加強對x神類藥品、麻醉品、易製毒化學藥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鎮禁毒辦、綜治辦配合有關部門對鎮衛生院、醫療站、中學實驗室的上述藥品實施檢查,從源頭上防止了這些藥品流入吸、販毒人員手中。

5、加強對重點區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鎮禁毒辦、綜治辦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對流入人口進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發生。同時,我們充分發揮鎮、村兩級巡邏隊、協管員、聯絡員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辦對轄區內有吸毒史的人員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區域進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鎮有效地杜絕了“涉毒”案件的發生。

2、積極與派出所配合,進一步完善對吸毒人員的動態管控機制。一是通過充分利用吸毒人員動態管理數據庫。密切關注各類吸毒人員的動向,嚴格落實了管制措施,與上級相關部門建立了無縫街接,做好後續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機關、派出所加大對流動吸毒人員的查控力度。重點是加強了出租房等重點場所的控制,提高了對社會流動人員的發現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於“禁毒”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禁毒鬥爭任重道遠,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繼續深入開展禁毒工作。重點做好《禁毒法》的宣傳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學生、易感高危人羣的禁毒宣傳,深化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繼續加大宣傳和打擊力度,擴大信息來源,深挖“涉毒”線索,重拳打擊毒品犯罪,加強對x神類、麻x類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爲禁毒人民戰爭的勝利和“無毒社區”的創建目標全面完成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