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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調生培養管理工作的一點淺顯認識

 關於選調生培養管理工作的一點淺顯認識

關於選調生培養管理工作的一點淺顯認識

 自2012年省委組織部重啓選調生招錄工作以來,我市已經接收三批共計14名選調生,分別供職於鐵力市和嘉蔭縣所屬鄉鎮。隨着選調生隊伍人數的不斷增加,按照省部調配處的相關要求,結合其他地市好的經驗和做法,在廣泛徵求選調生意見的基礎上,就如何進一步做好選調生培養、管理和使用工作思考如下:

一、    強化選調生初任培訓制度

初任培訓是爲了讓新考錄的選調生對基層鄉鎮的工作特點、組織紀律有所瞭解,明確自己的工作內容和職責範圍,初步掌握即將從事的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每一批選調生到崗之前,都參加由省委組織部組織的統一培訓工作,但是由於時間較短,選調生所屬地區差異等原因,培訓內容主要是從宏觀上或者全省通盤考慮。因此建議對我市選調生在工作前進行二次培訓,培訓可以單獨組織,也可以會同當年省考公務員共同進行。內容針對我市市情講授,如發展林下經濟、旅遊產業、社區扁平化管理等,以此幫助新入職的選調生更好的瞭解伊春和融入基層,同時增加實訓環節,例如12年選調生由省部統一組織到三個縣實地考察,通過親眼所見,親身感受,更能夠增加選調生對基層工作的熱愛和熟悉程度,同時也開闊視野,對我市的選調生而言,基層林場所的工作同樣有很大的借鑑價值。在初任培訓方面,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等地市都是對選調生進行再培訓。

二、    完善選調生入職制度

到目前,選調生工作重啓只有三年時間,很多環節仍不是十分完善,在選調生報道、落編、批工資、補工資,獲得公務員身份、提職任職等工作的過程中,沒有能夠像省考公務員一樣制度化,同時缺少明確的負責人。由於新入職的選調生並不能夠清楚瞭解自己工作後需要辦理什麼,基層人事工作人員也沒有處理選調生工作的經驗,不清楚如何辦理,只能在缺少什麼時候補什麼。建議市部能夠對每一批選調生專門下發文件,特事特辦,將入職過程中涉及各環節制度化,明確此項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負責人。

三、    健全選調生培養制度

一是傳幫帶制度。在選調生報到後考慮以書記、鎮長助理身份參與工作,應明確由所在鄉鎮黨委書記或鎮長專門負責,既要交任務、壓擔子,又要傳授經驗、提供方法;既要注重增長其才幹,又不能放鬆其品德培養。要主動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做到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工作上點撥,,這樣可以保證選調生在思想上不迷茫,在工作能力上得到迅速提高。

二是彙報制度。選調生應經常性同幫帶責任人進行思想彙報;每半年向縣(市)委組織部提交近期工作心得體會,每一年向市委組織部提交工作、思想等方面的書面彙報。鄉、鎮負責人應定期向縣(市)委組織部彙報選調生成長鍛鍊情況。

三是定期學習培訓制度。建議市委組織部將選調生培訓納入整個幹部的培訓規劃,每兩年選送選調生到市以上黨校培訓一次,加強對選調生的理論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有助於選調生更新知識結構和開拓視野。同時增加選調生縱向和橫向掛職鍛鍊的機會,縱向上掛市縣兩級相關部門進行短期學習,例如黑河市將選調生上掛到團市委作爲團市委書記助理,以此幫助任鎮團委書記的選調生更加了解共青團工作;橫向掛職到基層林場所瞭解林區林業工作,有助於全面瞭解市情市貌。

四是定期座談制度。今年由省部組織了兩個座談會,分別是省部調配處同12屆選調生和12屆選調生同14屆選調生進行座談,12屆選調生結合兩年的基層經歷,將工作收穫和遇到實際問題、困難,分別向省部調配處進行了彙報,同時,向14屆選調生介紹工作心得體會,並積極回答14屆提出的問題。兩個座談會,既爲省部提供了下一步完善選調生培養工作的依據和參考,也起到選調生傳幫帶的作用。建議市委組織部每年召開一次全體選調生座談會,如可能也可邀請一些早年的選調生前輩講授成長經歷,既可以爲新人鼓勁加油,也可以爲他們成長提供借鑑。

四、 建立選調生考覈獎懲制度

一是業績考覈制度。建議市委組織部據選調生的特點,探索建立一套選調生業績考覈辦法,科學評價選調生的德、能、勤、績,重點評價選調生完成崗位職責和目標任務的情況,以及在作風方面的情況。同時,建立選調生實績檔案,將每人的思想工作彙報、談話記錄、工作實績、考察情況等及時歸檔,以此來記錄選調生的成長曆程,作爲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二是建立合理的激勵、選拔制度。建議在選調生的選拔使用上,堅持標準,適度傾斜,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選調生,對於應享受的政策要積極按時給予落實。要從政策上給予選調生一些優惠,如學習培訓優先參加、生活困難優先解決等,保證他們能夠優先得到組織照顧,安心本職工作,促進他們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目前哈爾濱、綏化兩地將四名工作滿一年的研究生任副鄉(鎮)長,本科生在4-6個月進入鄉鎮黨委班子,主要以組織和宣傳委員爲主。

三是建立動態管理制度。建議建立選調生的淘汰激勵機制,選調生決不搞終身制,要採取定期、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整工作。在全面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選調生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要規範調整的原則和方法,對全面考察中反映一般、沒有發展潛力的選調生,要及時調整出選調生隊伍;對調整出來的人員,要按照個人特長、意願與組織需要結合的原則,妥善安排適當的工作。

以上是我對選調生工作的粗淺認識,如有不當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