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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獎罰制度(精品多篇)

企業員工獎罰制度(精品多篇)

企業員工獎罰制度 篇一

一、獎勵條件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三)爲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五)見義勇爲、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爲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約,控制成本有顯着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准、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定,報總經理批准。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蹟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後衛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准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譁,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閒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範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範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範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27、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制服整齊或未淡妝上崗。

28、服務未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29、當班吸菸、吃東西,未按規定時間用餐。

30、當班時辦理私人事務,打私人電話,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誌,看電視,聽錄音機等。

31、當班期間聚堆閒談、聊天、打鬧等。

32、隨地吐痰、亂拋雜物或大聲喧譁。

33、酒後當班帶有醉態或當班睡覺。

34、當班時間打瞌睡或擅離崗位。

35、違反規定攜帶私人物品上崗

36、在飯店內粗言穢語。

37、下班後無故逗留在飯店,

38、不遵守飯店關於宿舍及更衣室有關規定。

39、違反安全規定或部門制度,未造成飯店經濟或聲譽損失。

40、其它應給予口頭警告的輕微過失。

口頭警告:處以1分—5分處罰,每分1元並記錄在案。

(二)重度違紀:書面警告

1、不遵守飯店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服務程序。

2、未將已發生的事故及異常情況向領導彙報。

3、當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3次或曠工一天

4、因失職造成飯店重大損失或影響。

5、不服從上級合理指令。

6、散佈虛假言論,對飯店同事的名譽進行惡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壞工作秩序。

8、其它應處於書面警告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其它應給予重度違紀的書面警告。

書面警告:部門簽發處罰單,並處以5--20分以上處罰,累計3次書面警告,飯店保留限時辭退的權利。

(三)嚴重違紀:即時辭退或開除。

1、酗酒、、打架者。

2、無故曠工一天以上。

3、偷盜、佔用或損壞飯店及他人財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導致食物中毒等意外傷害,造成重大損失

5、惡意破壞飯店聲譽。

6、觸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責任的。

7、因在外兼職而影響本職工作的,或經營與本職有關對飯店造成損失的。

8、其它應予以辭退或開除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擅自張貼或塗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務欠佳,受到客人投訴者。

13、發表虛假或性言論,從而影響客人或酒店同事【本站】的聲譽者。

14、營業期間無正當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領用客人存酒據爲己有者。

16、其它應給予嚴重違紀的過失。

(四)違紀處理程序

1、輕度違紀:由部門經理備案。

2、重度違紀、嚴重違紀: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查實,總經理批准生效。

(五)員工申訴

員工不服紀律處分,可直接或書面向總經理申訴,調查覈實後由總經理裁決。

企業員工獎罰制度 篇二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爲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爲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爲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爲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於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並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爲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託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閒逛、吃零食、幹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閒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鍊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後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譁、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鬥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製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企業員工獎罰制度 篇三

爲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範工作行爲,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爲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爲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趙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不良男女關係,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並進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