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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處罰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 篇一

處罰分爲警告、留用察看、開除三種。

1、警告

對有下列行爲但不足以辭退的員工分別給予警告處分:

(1)違反勞動紀律,月計遲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計20次以上的;月計曠工在2次以上,累計5—15天的;一年內出現2次無病請病假的;無理取鬧、吵架、打架、消極怠工、弄虛作假等影響生產、工作、經營和社會秩序較嚴重的;

(2)不聽從工作分配、調動、指揮;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後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榮譽損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經濟財產遭受1000元以上損失的;

(3)工作不負責任,產品質量或工作質量經常達不到標準要求,完不成任務,經常浪費原材料、能源,損壞工具設備,對公司管理造成較大影響或對公司信譽和經濟造成較大損失的;

(4)不講信用,不執行規定,濫用職權,損公肥私,弄虛作假,惡意串通,騙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門經營管理、聲譽、經濟受到較大影響或造成較大損失、損害的;

(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會上影響較大錯誤的。

(6)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

員工有以上行爲之一的,由所在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決定後,給予警告處分,處分記入公司檔案,同時根據影響輕重和經濟損失大小給予500元以上經濟罰款。

2、留用察看

對有下列行爲但不足以開除的員工給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處分:

(1)對受警告處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衆打架或打架過程中首先動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兇器類器具打人,情節較嚴重的;

(3)故意破壞生產、工作秩序,侵害或損壞公司財物等,情節嚴重的;

(4)貪污、受賄、賭博、誘導或逼迫下屬或他人代交罰款等,任何一項價值在500元以下第一次的;

(5)利用職權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

(6)對領導的批評處理進行打擊報復的;

(7)阻礙公司重要工作、活動順利進行的;

(8)其它違法亂紀情節重於警告處分,但不夠開除條件的。

員工有上述行爲之一的,由相關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留用察看的處理報告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批准後,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批准的留用察看處分報告送檔案室和人力資源科各一份。由檔案管理員給予記入公司檔案。對被處以留用察看者首先給予1000元以上經濟罰款,而後在留用察看期間,財務每月扣發本人實發工資的20。被留用察看人員於每月1號到人力資源科書面彙報上一月的工作表現情況。經人力資源科調查瞭解,對察看期間表現不好者,隨時通知所在部門辦理開除手續;對察看期間表現好的,期滿後由當事人寫出書面“解除留用察看報告”一式三份,報人力資源科長簽名確認後,逐級審批至公司總經理。審批手續齊全的報告,由當事人送人力資源科、檔案室、部門經理各一份。

3、開除

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立即開除:

(1)對留用察看期間表現不好的,留用察看期滿後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事實證明對公司離心離德的;

(3)道德敗壞,以惡言穢語侮辱、報復、恐嚇管理人員或其它員工或抵毀公司的。

(4)吸毒的;

(5)提供賭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對貪污、受賄、賭博、誘導或逼迫下屬或他人代交罰款的,任何一項財物價值在500元以上或次數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予以開除;

(7)對偷盜、窩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財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財物者,敲詐勒索錢物、冒支工資者,無論價值大小,一次性給予開除。

(8)其它制度有明確規定的,或其它嚴重違法亂紀毋需留用查看的。對符合以上開除條件的職工,由直接領導(指直接分管的管理、輔助人員)一式兩份寫出書面“開除報告”(報告須寫明開除的事實理由),逐級審批至公司總經理。對批准開除者,除按相關規定處理外,每人罰款2000元,由直接領導按規定時間通知被開除的員工,同時持一份審批手續齊全的“開除報告”到人力資源科換取《員工脫離公司審批表》,並負責帶領脫離公司的員工在最短的時間內按表中要求逐項審批、填寫、辦理財物退還及結帳手續。如當事人在受到處罰後3日內不能進行結帳的,由人力資源科原則當日最遲次日以掛號信的形式寄給被開除者,信中要標明:“自寄信之日起限期20日內來公司,由人力資源科按照處理決定予以安排辦理結帳手續。逾期人力資源科將按照處理決定通知財務科,由財務科將應扣罰款額收歸公益金或福利基金帳戶,餘款列應付款帳戶”。

4、處罰說明

對受到警告處分,留用察看期滿的員工,滿12個月以後在評獎等方面與其他員工同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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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處罰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爲了規範和加強公司對員工違紀行爲處罰,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員工。

2、涉及員工違反部門業務管理度或是流程的以部門管理制度或是相關考覈制度爲準,涉及行政處罰的,以本制度爲準。

3、涉及員工個人行爲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經濟處罰,以本規定經濟處罰爲準。

三、說明

1、公司期望所有員工都能熱愛工作、勤勉敬業、遵守勞動紀律、生產紀律、保密紀律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

2、如有員工未能遵守規定,員工直接上級有責任對其進行培訓、糾正,如該員工仍未有改善或其所犯錯誤已達到違紀辭退的範圍,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分別以口頭教育、書面警告、解聘,並根據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要求違紀者給予相應的賠償。

3、累計三次口頭警告等於一次書面警告;累計三次書面警告,公司給予解聘處理。

四、違紀處罰操作程序

1、員工違紀時,所在部門提供詳細的事實依據,直接主管與違紀員工進行溝通,指出違紀的危害,並做出處理建議;

2、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覈對違紀事實;

3、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部門

空缺崗位

部門審批權限

人力資源審批權限

子公司總經理

創力總經理

生產人員

操作工

主管+部長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

非生產人員

專員/職員

主管+部長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

總經理

主管/副部長

部長+總監/副總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總監

總經理

部長

總監/副總

人力部長+總監

總經理

總經理

總經理助理/總監/副總

總經理

總監

總經理

總經理

子公司總經理

總監

總經理+董事長

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的處理由被指導人兩級主管審覈後按照審批權限進行。

4、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的有效期均爲一年,有效期內的任何指導記錄都將作爲員工的週年工作表現評估的重要依據,有效期內的書面指導將直接影響被指導人的升職及年度調薪。

五、口頭警告

對員工下列行爲(包括以下行爲,但不限於),將處以口頭警告。

1、在車間工作時,不穿戴勞保用品的。

2、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於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未納入年度績效考覈的員工)。

3、未經允許,隨意將外人帶入公司或工作間。

4、在一個自然月內無故曠工一次(未達到30分鐘的)或者累計未達到一天的。

5、參加會議、培訓等未有正當理由並且未告知的前提,缺席一次的。

6、言語粗俗,衣冠不整,工作期間行爲不雅有損公司形象的。

7、隨地吐痰、到處亂寫、亂畫的,到處亂扔垃圾等破壞環境衛生者。

8、在工作期間聚衆閒聊,高聲喧譁影響公共環境和他人工作的。

9、在上班時間內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小說、上網聊天、打打鬧鬧等等。

10、不按操作規程使用工藝裝備者。

11、不服從保安人員正當指揮者。

12、未按規定停放車輛者;在車間內騎車影響工作秩序者

13、背後攻擊他人,搬弄是非。

14、遇非常事故故意躲避者。

15、翻越公司院牆的。(屬偷盜行爲的給予辭退)。

16、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1000元以下損失的。

17、工作場所工作臺面髒、亂、差影響公司良好形象的。

18、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19、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20、在作息時間,未經同意擅自闖入異性宿舍逗留者。

21、參加會議、學習、培訓累計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

22、下屬人員明知上級領導失職或隱瞞過錯,並庇護上級領導過錯的。

23、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未造成公司損失的。

六、書面警告

對員工下列行爲(包括以下行爲,但不限於),將處以書面指導。

1、上班時間睡覺;

2、在一個自然月內無故曠工二次或者累計一天的。

3、違反公司安全規定或從事能引發事故的危險活動。

4、蓄意失職,或拒絕接受上司合理和合法的命令,或拒絕主管分配的工作,或有消極怠工行爲。

5、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工具、物資、設備損壞、丟失及浪費材料、水電能源等,導致各類經濟損失。

6、工作時間玩電腦遊戲、看視頻等非工作行爲的。

7、用公司時間從事私人活動或未經主管同意擅離職守。

8、在禁止吸菸的地方吸菸,及在工作時間飲酒(不包括工作時間同客戶喝酒)。

9、替他人(雙發當事人)代打考勤卡(如果公司實施)。

10、考勤(所有當事人)弄虛作假的,經濟處罰按照曠工規定處理。

11、違反薪資保密制度的。

12、無理取鬧,聚衆鬧事,當衆互相爭吵,謾罵等,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13、未按公司正常程序,隨意更改公司、部門組織、制度、規定和流程的。

14、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損失的。

15、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6、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7、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3個月內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於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

18、不履行公司正常程序,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而私自招聘或解僱員工的。

19、在爲創力服務期間,不得爲同行業或是相關行業兼職的。

20、三次口頭警告作爲一次書面警告(1年有效期內)

七、解聘

對員工下列行爲(包括以下行爲,但不限於),將辭退。

1、在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無故曠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計超過(含)三天。

2、一年之內受過三次書面警告的。

3、詆譭公司名譽和信用,給公司造成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

4、損公肥私,行賄。

5、各種不誠實行爲、各類弄虛作假。諸如盜竊(無論價值多少,無論所盜物所屬公司或其他同事),塗改或虛報各種業務開支票據,僞造個人資料或其他欺騙公司的'行爲;未經允許動用、出售或是購買公司財產(公司產品、辦公用品、車輛等);留存公司促銷貨物或禮品。

6、考勤弄虛作假的,情節嚴重的,經濟處罰按照曠工規定處理。

7、違反薪資保密制度的,情節嚴重的。

8、違反公司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或間接向他人透露有關公司業務財務、交易詳情、技術繪圖、數據等,向傳播媒介透露公司經濟情況等。

9、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6個月內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於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

10、違章指揮或違反安全標準操作規範,造成工具、設備損壞或人員傷亡事故或給公司帶來其他經濟損失;無證駕駛或私自動用機動車、叉車,造成不良後果,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

11、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超過10000元(含)以上損失的。

12、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3、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4、違反上級主管的指示或者違反安全紀律引發重大事故者。

15、在公司內賭博、從事非法經營或相關違法亂紀活動的。

16、本人打架鬥毆、恐嚇、報復、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採取暴力行爲或煽動他人鬧事、怠工或指使他人對公司員工進行恐嚇、報復、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採取暴力行爲造成嚴重後果者。

17、對於兼職的,經公司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18、違反勞動合同或是其他相關協議相關條款的。

19、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包含但不限於拘留、拘役、判刑等)。

八、經濟處罰

懲罰類型

經濟處罰

是否通報

備註

口頭警告

10—50元

通報批評

書面警告

100—500元

通報批評

產生經濟損失的,按照相關制度賠償或是處罰

取消年度績效考覈獎金

解聘

當月工資緩發

通報批評

取消年終獎

未羅列完全的處罰,可以參照相近的條款進行處理。

涉及個人罰款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實發工資的20%。

因個人失誤或是失職造成的賠償,可以不受20%的約束。

九、生效和解釋

1、本規定經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批准後頒佈生效。

2、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公司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修正。

3、之前公司內其他與本規定相悖之規定,均以本規定爲準。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優秀的服務,俱樂部特定如下獎懲條例望全體員工遵守並執行。凡是員工在一個月內累計罰單三次記過一次,記過三次者開除處理。(無工資無返回押金)

一、獎勵對象

1.最佳果盤、果汁、雞尾酒創意或拾金(物)不昧,爲公司拿得榮譽者。

2.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者。

3.見義勇爲保護公司客人生命財產安全者。

4.對本俱樂部提出合理建議,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5.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卓有成效者。

6.勇於揭發或損害公司榮譽者或利益者。

7.勇於揭發偷開回收酒水者。

8.每月優秀員工獎勵100元。

二、獎勵程序與方法

1.由各主管提出經理覈實呈報給總經理批示。

2.對第6條、第7條勇於揭發服務員朦單藏酒給予獎勵1000元,揭發偷開回收酒水者,給予獎勵100元,絕對保密。

三、處罰

凡觸犯下列條款之一者給予罰單累計並處罰人民幣10——30元。

1.儀容儀表不整潔,不按規定配帶工作用品(筆、打火機、開瓶瓶器、酒水單、隨身攜帶口哨、手錶、工號牌)不按規定穿戴者10分。

2.培訓開會手機沒關機,上班時間偷帶手機20分。

3.打卡沒按打卡須知按打卡須知處理。

4.上班或公司有事通知其來或大掃除、吃夜宵超過時間(遲到5分鐘以下10元、15分鐘以下20元、20分鐘以下30元、2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

5.早退、脫崗、串崗30分(2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

6.休假、下班無故在公司逗留與上班的服務員、迎賓聊天,除來俱樂部消費外也不能聊天,在場子裏抽菸,抽菸須到指定的位置20分。

7.在公司內高聲喧譁、爭吵使用粗言穢語或追趕打鬧、講家鄉話20分。

8.在崗位任何時間段,帶食品、飲料入場去吧檯偷拿、偷吃30分。

9.禮貌用法不到爲、衛生做不乾淨10分。

10.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服務效率欠佳,發錯酒水、小菜、果盤,發了酒水不收單或收無效單據20分。

11.班前吃有異味食品,喝含酒精飲料等10分。

12.站姿不正確,依靠冰箱上或坐在吧檯上10分。

13.剩餘的水果、小菜、檸檬角不採取保鮮膜包好冷藏20分。

14.值班電器沒關,抽屜沒鎖30分。

15.下班地板須掃好,垃圾痛須保證沒垃圾10分。

16.9:50準時到吧檯,違者罰10分,值班人不能去休息

17.寄包鑰匙遺失導致鎖壞者20分

18.應格守吧檯的職責禁做一些無關於工作的事情10分

四、警告(50——200)

凡觸犯以下條款之一者,如再觸犯,立即除名。

1.不服從上司指揮、安排、頂撞上司。

2.發現同事爲反規章制度不制止,搬弄他人事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聲譽。

3.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頂撞、嚴重破壞公司形象者。

五、凡觸犯以下條款之一者(無工資、無返回押金)立即除名。

1.塗改、假造單據、朦單藏酒、利用職權借酒水給他人,偷拿酒水、水果、小菜,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2.故意破壞公司物品、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錢、手錶……)。

3.泄露公司機密,提供人事經營財務、設備、培訓資料等。

4.侮罵漫罵客人與客人吵架、打架。

六、處罰程序

員工過失單由主管經理髮出記錄員工,違規情況並在處罰單上簽名(當事人拒籤處罰單仍有效)。

員工投訴

1.員工對工作不滿之處應在工作時間之外向直屬上級提出。

2.若是得不到滿意的答覆或不願意由直屬上級處理可在工作時間之外或自損投訴上級公司爲投訴員工嚴格保密。

一、獎勵

1、誠實獎:拾到客人物品上交領導或者交還客人者,獎勵10—50元。

2、建議獎: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被採納者,獎勵10—50元。

3、舉報獎:及時舉報各種違法亂紀、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行爲者。(如: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貪污、偷盜、招搖生事等)對舉報者給予保密並獎勵20—500元。

二、處罰

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1.5小時以上視爲曠工,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計爲一次曠工)。

2、提前0.5小時簽到或延遲2小時籤離,每次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視爲一次曠工。

3、員工發生漏打的每次罰款30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或次日內應由部門主管簽名更正,否則視爲一次曠工。

4、曠工:每次罰款100元(曠工3次立即開除或視爲自動離職並扣除當月工資)。

5、病假:扣除當日工資。(需提交有關醫療證明,否則按事假論)

6、事假:扣除二日工資。每月超過三次事假的(特殊情況例外),無條件開除。

7、工傷假:視情況而定給予相應帶薪假期。

8、喪假:直系親屬喪亡者,給喪假三天,薪資照給。第四天起扣除當天工資。

9、上班中途遇突發性情況,需請假的經過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崗,視情況而定扣發相應工資。

10、請假需提前申請,遇特殊情況經主管批准同意臨時請假的,假滿後三日內不補假條則按曠工計算。

11、謊報請假原因或未經批准擅自缺勤的視爲曠工。

12、所有在職員工必須瞭解本店概況、服務項目、包房及商品價格以及優惠政策,熟悉本店有關約束制度及處罰條例,考覈不過關的罰款20元或給予開除。

13、上班不穿工服,不佩帶工牌,處罰10元/次。工牌損壞或丟失賠償30元。工作服裝損壞或丟失賠償50—200元。

14、不使用禮貌用語:每次罰款5元。

15、上班時間偷吃東西或私自處理客人剩下之物(包括書報、酒水等),給予20元以上處罰。

16、員工用餐時嚴禁浪費,違者罰款20元。

17、員工不經批准,無故缺席會議、集體活動、大掃除、培訓,不交月工作總結的,每次罰款50—100元,累計三次給予開除。

18、未經主管覈實私自改單的,照單上差價賠償。超越職權範圍擅自做主,對無關本職工作隨便作答造成損失的,給予50元以上處罰。屢犯者雙倍處罰或開除。

19、當班時間擅自離崗、竄崗,無事聚堆閒聊、喧譁打鬧的罰款5—20元/次。屢犯者雙倍處罰或開除。

20、對同事不禮貌、不尊重、恐嚇、威脅的,挑撥事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互相打鬥、調戲或欺辱的,罰款200元,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及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1、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無理拒絕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教育不改的首次口頭警告,屢犯者或態度惡劣的,罰款50—200元並做開除處理。

22、因工作疏忽大意或擅離崗位給公司或客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並罰10—100元。屢犯者雙倍處罰或開除。同時對該部門主管罰50元/次。

23、所屬區域衛生檢查不合格,當值員工每次罰款5—20元,同時給予該部門主管50元以上處罰。員工或其朋友弄髒營業區不自行清潔的,每次罰款5—20元。

24最後一批包房客人結帳離開後,當值員工不關電器設備或不鎖門造成浪費的,每次罰款30元。同時給予當晚值班領導罰款50元。因此令公司財物失盜或被破壞的由當值員工照價賠償。

25、對客人不禮貌、不尊重,或與客人發生爭吵、對客人的投訴不理睬或惡言頂撞者,罰100元,嚴重者立即開除。

26、管理人員對客人的投訴、員工違紀行爲有包庇、隱瞞行爲的,經查實,罰50元;不及時解決,推卸責任,導致不良影響者,罰100元並給予降級。嚴重者立即開除。

2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指使下屬從事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的活動,在執行獎懲條例中有徇私舞弊、挾嫌報復,執法違法者罰200元,並降級。嚴重者立即開除。

28、管理者利用私權謀取私利者,經查實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29、假報金額騙取客人小費或串通不同崗位員工,違反操作程序損害公司利益的。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30、發現物品丟失、損壞,不上報或謊報,給予50元以上處罰。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31、蓄意破壞公司各種設施、設備或偷拿、騙取公司、客人財物,經查實後照價賠償。並立即開除和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2、散播謠言不利於公司聲譽者、泄露公司商業祕密者經查實立即開除。對公司造成損失者可作出相應處罰並追求其法律責任。

三、離職和辭退

離職

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15天遞交書面報告,經批准後填寫好《員工離職交接單》,辦理好離職手續,離職十五天後憑《交接批准單》領工資。

辭退

員工因嚴重或多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不再適合留在公司的,接到解僱通知後填寫好《員工離職交接單》辦理好離職手續,離職十五天後憑《交接批准單》領工資。

四、以上各項條例請員工嚴格遵守,互相監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詢問上級領導

五、處罰通知書由各部門主管負責開具處罰。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監督執行。

六、公司違規員工對處罰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員工違規通知書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提出申述,超出時限不予受理。

以上大廳服務程序,員工在工作時需保持愉快的心情、面帶微笑,在服務的過程中要遵守:先長者後年輕,先尊貴後一般,先小姐後先生,先客後主的原則。對客人要以禮貌、熱情、主動、周到、耐心的態度來對待,並在上飲品時採用跪式服務。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鼓勵員工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紀失職行爲;保障集團公司工作秩序正常運行,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

二、基本原則:

1、獎懲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執法公正嚴明。

2、獎懲適當:執行獎罰中,要做到功獎相稱,處罰相當。

3、注重時效:獎勵和懲罰必須及時有效;獎勵的目的是通過表彰先進,激勵一批人;懲罰的目的是通過嚴肅紀律,教育一批人。

三、範圍:

1、本制度爲集團公司內部行政管理制度範圍。

2、本制度適用集團公司直屬職能部門、子公司及所屬部門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工作人員。

四、管理職責:

1、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考覈和過程統計彙總。

2、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責本制度執行過程的監督管理。

3、集團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與過程管理。

五、獎勵:

1、獎勵類別:

一般性獎勵;嘉獎;記小功;記大功;通令嘉獎;授予先進工作者。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或加薪、晉升職位等。

(1)嘉獎與一般性獎勵:員工在本職工作崗位能夠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業績比較突出,在本部門內有一定影響。

(2)記小功、記大功、通令嘉獎:員工在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工作業績十分突出,在集團公司範圍內有重大影響,按其敬業貢獻的影響程度確定嘉獎類別。

(3)授予先進工作者:授與先進工作者屬於年終綜合評比範疇,按年終評比與獎勵規定辦理。

2、獎勵方式:

通令嘉獎,當月獎勵1000—2500元;記大功,當月獎勵500-1000元或加薪一級;記小功,當月獎勵300-500元;嘉獎,當月10-100元;一般性獎勵,當月獎勵100-300元。

3、獎勵原則:

以精神鼓勵和物資獎勵相結合,注重平時獎勵;每年開展一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年終被評爲先進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時工作應被記小功一次以上。

4、獎勵條件:

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由直接主管部門和子公司總經理酌情上報,人力資源部審覈,公司總裁或董事長審批,予以獎勵:

(1)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施行有效的;

(2)積極研究和改進業務流程與方法,對提高工作效率和業績有特殊功效的;

(3)對於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或對突發事件臨機應付措施得當或奮勇救護而使公司和員工利益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同壞人壞事做鬥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6)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工作勤奮、本職工作出色的;

(7)領導有方,使業務發展迅速有顯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績優異而且能夠勝任現職以上職務的;

(9)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六、處罰:

分爲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二種。

1、經濟處罰:罰款、扣工資、減發獎金。

2、行政處分: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薪、降級、辭退、開除。

警告一次當月罰薪50元;記小過一次當月罰薪100元;記大過一次當月罰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間停發獎金和補助,工資減半。記小過以上處分,均在公司範圍內通報。

3、處罰細則

(1)沒有提前請假或領導沒有準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個月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6天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2)工作時間竄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10元/次。

(3)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影響工作者,記小過一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4)員工上班不按公司規定着裝或不佩戴工作證,一次罰款10元,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一切車輛不按規定地點停放,罰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謾罵勞動紀律檢查人員,罰款100元/次,性質嚴重的給予記過處分。

(6)在工作場所大聲喧譁、嬉鬧、追逐,工作時間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響公司形象者,罰款50-100元/次,經批評不改者,調離崗位或辭退。

(7)在公司場所區域內隨地吐痰,罰款20元/次。

(8)上班時間吃食品、亂丟果皮紙屑等,罰款50元/次。

(9)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等,罰款20元/次。

(10)工作時間睡覺、下棋、打撲克,罰款100元/次,中層以上幹部給予警告、降職、降薪處罰。

(11)在公司內賭博,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每次每人罰款100元,取消年終獎金,嚴重者予以開除。

(12)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者一律開除,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1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事,除扣罰當天工資、設備損耗費、電費等外,並罰款50元/次以上。

(14)人爲損壞公司裏的設備和財物,除按價賠償外,並罰款100元/次以上。

(15)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消極怠工,每次罰款50元,並予以停工處理。三次以上者給予開除處理。不服領導教育,出言不遜,罰款100元/次,甚至動手毆打領導者,一律開除,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16)盜竊公司財物,除追回原物,並按十倍價處罰外,一律開除,並扣罰全月工資。

(17)廁所設施損壞不能正常使用,尿垢嚴重,便池糞便堆積,水龍頭長流水,燈長明,又沒有及時報告和修復,罰責任部門每次5元/次。

(18)辦公大樓向窗外扔雜物和垃圾罰20元/次。

(19)凡欺騙領導,以事假、病假名義到其他單位務工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全部工資。

(20)下班後未關閉電源、門窗等造成公司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並處以50元/次以上罰款。

(21)泄露、出賣公司專業技術、商業祕密者,追究違約責任,並予以開除,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22)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或擅離職守,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公司損失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濟私、貪污公款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者,除賠償公司損失外,並處以10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一律開除,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4)員工有錯,認錯態度好,可減輕處罰,認錯態度不好,可加重1—2倍處罰。

4、對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從重處罰:

(1)品行不端、工作不負責或行爲粗暴,屢教不改的;

(2)職能崗位人員因工作服務態度不好遭投訴的;

(3)玩忽職守、違反業務操作規程,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三次以上擾亂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礙他人工作的行爲;

(5)三次以上欺上瞞下、謊報事實真相的行爲;

(6)三次以上因過失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7)有瀆職、失職現象或對工作重大問題失察的;

5、經公司領導批准的辭退可發放當月工資。開除處分一律扣除當月所有工資待遇。

七、獎勵的程序:

1、由主管部門或企管部門提出準確的申請報告,填寫獎勵申請單。獎勵內容包括:在什麼崗位作出了貢獻;所做的貢獻影響如何;成績屬於個人的還是集體的;先進事蹟,如良好的工作作風或服務勤勞、敬業愛崗精神等。建議給予何種獎勵。要求語言清晰,材料具體,切忌模糊其辭,泛泛而論。

2、調查、覈實情況。人力資源部對申請報告進行審查和補充,爲獎勵決策提供事實依據和獎勵建議。

3、嘉獎以上由公司總裁進行審批,通令嘉獎和先進工作者由董事長進行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4、嘉獎以上獎勵申請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存檔管理。

5、一般性獎勵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進行審批,人力資源部辦理並存檔。

八、處罰的程序:

1、由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進行檢查。

2、任何員工對違紀現象都有權力直接向違紀者所在部門或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舉報。接到舉報後,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應立即查清事實。

3、一般員工的違紀行爲由其部門主管負責處罰;辭退或開除應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由人力資源部處理。

4、中層管理人員的一般違紀行爲(警告)的處罰,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審批;嚴重違紀行爲(記小過、記大過、降薪、降職、辭退、開除)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提出或審覈,人力資源部覈查,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5、高層管理人員違紀行爲的處罰,由董事長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6、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發現一般違紀現象有權直接開出處罰單,報分管主管審批。

7、所有處罰單一式三份,違紀者、違紀者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各一份。月底時由人力資源部作出考覈統計,交財務部在工資發放時扣除相應的罰款。

九、制度銜接:

本制度與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請假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銜接,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修正與解釋。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