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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的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制度建設指什麼 篇一

制度,也稱規章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

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

規章制度的使用範圍極其廣泛,大至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行業、各系統,小至單位、部門、班組。

它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

因此,規章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完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統、長效的管理機制,使企業內部管理實現科學化、規範化,同時督促和指導全體員工遵章守紀,保障集團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本公司員工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同時享有本制度所規定的權益。

第三條各單位、部門可依據本制度有關指導原則,結合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管理細則,報集團公司審覈批准後生效。

第二章人力資源管理

(一)人力資源規劃、編制與定員制度

(二)招聘制度

(三)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制度

(四)培訓制度

(五)勞動紀律、休假與考勤管理制度

(六)績效考覈制度

(七)薪酬分配製度

(八)保險、福利與保護制度

(九)人員流動制度

(十)其它管理制度(職稱與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人事檔案、工作證等)

人力資源規劃、編制與定員制度第一條根據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預測、分析人力資源供給和需求狀況,制訂科學合理的人力資源規劃。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每年年末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內容應包括:人員需求預測及配置計劃、員工培訓計劃、工資總額及工資水平計劃、保險福利計劃等,報公司批准後實施。

第三條各部門、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用工實行定崗、定員、定編管理,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四條機構設置、調整或撤銷,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經理層審覈,經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第五條員工定崗定位信息實行月報制度,各單位於每月月底前將次月員工定崗定位調整計劃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人力資源部三個工作日內將《員工定位數據信息月報表》報送董事長和總經理。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爲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爲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爲員工提供收入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一)、試用期和正式聘用僱傭條件:公司對員工招聘錄用,均列出必要條件,並根據公司特點,按工作態度、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綜合素質等擇優錄用。

測試: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面試、筆試、試用等方式)報到手續:經擇優錄用的人員於報到時間,帶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學歷證書、身份證複印件到公司。(報到時出示原件)人事檔案:公司爲每位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員工登記表、聘用合同、績效考覈文檔),公司承諾檔案資料嚴格保密,同時,公司要求員工提供個人資料是真實的,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要求在員工登記表上簽字證明其真實性。

(二)、考勤制度考勤制度作爲考覈員工、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之一。

每個廣告人都知道,廣告行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據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權變動工作日程安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不按點按日加班計算月薪。

公司員工應按時出勤,缺勤就意味着其他員工將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缺勤和遲到將作爲工作記錄的一部分,並作爲員工績效考覈的重要參考依據。未經領導同意的缺勤將受到紀律處分、罰金,甚至辭退。

1、公司作息時間規定: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懲罰: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

3、考勤按當月實際工作日統計,作爲工作發放的依據。

⑴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

⑵病假需經領導批准後休息。

⑶事假需本人以書面形式講明真實情況,總經理批准後休假。

⑷手頭工作未完成、未交接,應以大局爲重,考慮客戶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職業道德觀念。

⑸工作時間未經准許,私自外出,視曠工處理。

⑹員工在休假期間應打開手機,保證通訊暢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應配合完成。

⑺員工請假不得以短信或代請方式,應直接向公司領導請假。

⑻週日如需加班,請假原則上不批,如特殊情況需書面寫明情況特批。

4、離職辭職員工需提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公司,並按要求與主管或相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戶資料、設備、財產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財物,方可離職。

5、自動離職無故三天不上班曠工者,均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6、解僱聘用期內,因工作表現、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僱,以基本工資爲基數,按日結算當月工資。

計算方式爲:日工資=基本工資÷24天(不含福利、獎金等)

7、辭退違反勞動紀律,予以革職辭退,員工因觸犯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員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權提出警告或解除勞動關係。

⑴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一月內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業務水平不達標,經提醒無明顯改觀)

⑵玩忽職守、帶情緒工作,業務中多次出差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⑶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帶走公司資料或財物,泄露公司祕密,謊報事實者,造成不良影響的。

⑷因個人原因給客戶留下不良影響,說不利企業言語,流露對企業不滿、自成小團體,消極怠工、無理取鬧的。

⑸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職業道德,損害公司名譽者。

⑹工作無效率,影響合同履行的或給公司客戶造成不良影響的。

⑺工作無主動性,無所作爲,影響公司整體工作完成,月內無顯著業績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勸退。

⑻以個人利益爲先,自由散漫,找各種藉口擱置手頭工作。

⑼私自動用公司微機軟硬件,致使電腦無法正常工作。造成損失責任自負,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⑽員工必須保證其提供一切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實說明在原單位的辭職原因,否則一經查出,予以辭退。

⑾利用公司電腦在上班時間玩遊戲或進行與工作無關的聊天者。

⑿利用公司資源(耗材、微機、光盤、打印機、掃描儀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義承攬私活,謀取私利。

⒀隱瞞傳染病或其他病症不報。

(三)、工資制度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業務提成。

工資發放:當月20日發放員工上月工資,如發薪日正好趕上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後發放。員工轉正前後月薪一般不會有太大變化,因爲公司對待員工的試用期主要是考覈其德行操守、積極態度、工作能力、職業道德,而非大幅度降低月薪,月薪如有疑議,應當時提出。

爲便於管理,公司採用10日壓薪制度,待員工合理離職後,予以退還,員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未提前一個月提出。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爲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誌。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於客戶。

3、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彙報工作進程及客戶業務。

6、工作單由主管領導分派,如完成時間有困難,應儘早提出,如客戶急需,應主動加班完成。接單人簽字,另一名設計複覈。

7、私人電話應簡短。禁止用公司電話聊與工作無關的事。

8、因個人原因給工作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設計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加班除外)

(五)、呈報制度

1、員工應及時向領導彙報工作情況及進程,如遇難題或突發事件應馬上向主管領導彙報,因個人延誤造成不良後果,應予以處罰。

2、未經本人允許,不得動用他人電腦,個人電腦有問題立即上報,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卸電腦硬件。

3、無工作需要、工作期間不得上網看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嚴禁網上聊天,嚴禁電腦遊戲、觀看影碟或做其他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

4、每日客戶拜訪信息及回饋意見,應當日及時上報,每週由辦公室電話回訪(如虛報謊報,處罰50元)

5、每日拜訪客戶量(成功拜訪客戶量)不得低於當日任務的50%,如低於50%,則扣發當日工資的50%。

(六)、辦公用品管理制

1、辦公用品的申請、耗材(打印紙、墨、光盤、標籤)應提前記錄、隨時查看。

2、節約成本,養成好習慣(打印紙雙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七)、資料管理制度

1、設計作品確認後,隨時歸類收存。需刻盤的,標註清楚。

2、定時刪除電腦中的垃圾文件。

3、定時查看公司電子郵件並及時處理。

(八)、後勤管理制度

1、鑰匙管理公司鑰匙爲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鑰匙的登記、領用、收回工作。

2、門、窗、水、電、氣管理⑴每位員工應節約水、電的使用,用完後及時關閉。

⑵下班時檢查門、窗、燈、電腦等設施是否關閉,是否安全。

3、衛生管理⑴保持辦公區域、衛生間的整潔。

⑵定期擦拭電腦顯示器及設備,保持其清潔、整齊。

(九)、保密制度

1、專業書籍、圖庫、光盤、文件資料,閱後放回原處,不得帶出。

2、公司重要會議紀要,競爭策略,計劃,設計技術資料。合同、報價、提案不得泄露或傳播。

3、不看不說於己無關的祕密,員工應保守公司祕密,忠於職守,增強保密觀念,造成損失,本人承擔責任。

爲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企業形象。是您作爲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範。

農貿市場管理制度:市場監督管理 篇四

第十四條 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制定農貿市場建設發展的專項規劃,組織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範,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履行農貿市場內生豬及其肉品採購、定點屠宰、食鹽、酒類監管等職責。

第*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行登記註冊,審查確認市場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履行對其交易行爲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爲,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等職責。

第*條 農業部門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照有關規定適時公佈監督抽查結果,履行對農貿市場內豬肉瘦肉精檢測、三鳥檢驗檢疫、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等職責。

第十七條 公安消防部門對農貿市場防火安全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對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審覈和驗收,履行對未經消防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依法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八條 規劃建設部門對農貿市場規劃發展以及建築工程質量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對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建築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審覈和竣工驗收,履行對未經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九條 公安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安全保衛機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履行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阻礙執法、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爲的職責。

第二十條 城市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的監督管理,履行對市場擺賣秩序、車輛停放、亂張貼等監管職責。

第二十一條 衛生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履行查處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農副產品交易行爲,市場防疫、清潔消毒、衛生保潔等監管職責。

第二十二條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禽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履行禽畜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查驗義務和定期清潔消毒措施義務。

第二十三條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商品量和計量行爲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短斤缺兩行爲,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條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對違反規劃、用地、消防、建設等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制止,關閉、拆除和取締。

公司規章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方面 篇五

一、企業規章制度生效的要件。

即如何制定規章制度,規章制度才能具有法律約束力。鑑於博主在《企業建立規章制度勉勵的若干法律問題》一文,以對此問題有過詳細論述,這裏只簡要介紹一下。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之規定,規章制度生效必須具備三要件,即內容合法、經民主程序制定、向勞動者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所謂內容合法,指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能和現行法律或法規相違背。所謂民主程序,是指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時應當經過這樣一種路徑:企業管理部門起草草案→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草案,並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見→由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實施並組織實施。所謂規章制度的公示或告知:是指企業規章制度制定出來後,應當通過一定方式比如人手一冊簽收、學習培訓簽到、作爲勞動合同附件、公告欄公示或單位網站公示一段時間後讓員工簽名確認等讓勞動者知曉。

二、企業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關係。

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規定或約定有時會發生衝突。這種情況時如何處理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6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可見,當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規定或約定發生衝突時,司法上是遵從勞動者的選擇, 優先適用有利於勞動者的規定或者約定。所以,制定的規章制度一定不要與勞動合同相沖突。同時,根據這一規定,我們完全可以理解,規章制度也可以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因此,爲有效避免衝突,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把規章制度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

工資支付制度的制定

1、工資制度主要內容。工資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項:

(一)工資的分配形式、項目、標準及其確定、調整辦法;

(二)工資支付的周√本站★√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和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及支付辦法;

(四)工資的代扣、代繳及扣除事項;

(五)其他有關事項。

2、工資制度制定原則:工資制度是員工手冊的組成部分,因此在堅持員工手冊制定的基礎上,要體現工資的特殊管理效能。因此,博主認爲,在貫徹國家的及時足額、貨幣支付的法定原則同時,一定要體現獎勤罰懶原則,即工資制度必須要有一定靈活性,使不同崗位、不同級別、不同工作效果的員工具有完全不同的工資收入。

3、制定注意事項:因此,理想的工資制度,應當是固定工資標準不定得太高,儘量設立績效工資, 並明確工資增減的條件和時間,從而通過工資這一核心手段建立起競爭性的、公平的勞動管理機制。

需要注意的是,工資的分配形式包括固定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等形式;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獎金、加班工資等。撰寫工資制度時要儘可能的將這些內容均包含進去。當然,不同的崗位,工資分配方式不可能不一樣,所以尤其需要對不同的崗位建立不同的工資制度。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六

1、制定內容的合法

規章制度除了設計上的科學性,具備可操作性外,內容的合法化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制定的程序上無任何瑕疵,內容的不合法也是硬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不是很困難,把握一個核心要點是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的法定化,也就是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條款是才能解除。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一個月內需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而不能在規章制度中規定,試用期不籤合同、不繳社會保險等等。

2、協商機制問題

我們在勞動合同法中有多處關於協商的事宜,該協商實際上也是民主磋商,在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協商。例如: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該條款僅強調是平等協商後確定,沒有說形成一致意見後確定,該觀點對上一篇文章觀點進行修正。

3、重大事項的理解

在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三款中關於“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爲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該重大事項法律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作出分類或決定,注意認爲重大事項決定不適當,提出意見的主體是工會或職工,並不要求是職工代表。

4、嚴重失職、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尺度

勞動合同法賦予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勞動關係的權利: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以及其他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情形。該“嚴重”情形需要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同時用人單位需要對該嚴重的行爲作出合理的定義或界定,防止過寬達不到警示的效果,過嚴得不到有效的遵守。例如:規章制度中關於考勤的規定,一年內遲到二次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對該規定還要考慮具體的崗位,若要是遲到時間不長,也不影響工作,屬規定過嚴。

5、勞動者確認並簽字

規章制度經過合法程序,並被認爲是符合企業文化或要求的且符合法律規定的,爲此,還需要勞動者對規章制度予以確認並簽字。該簽字的過程我們在招聘新員工入職中也做了提示,在實行規章制度過程中,需要勞動者確認:某年某月某月在單位內部某某處公示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的決定,本人已經詳細閱讀或學習,願意予以遵守,並署名。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七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該定期進行二至四次羣衆性的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1、各單位安全生產檢查由安全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定期檢查時間:公司應每天進行日常檢查,每個月進行一次大檢查;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班中驗證考覈,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專業性檢查:可突出專業的特點,如施工用電、機械設備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等組織性專項檢查。

4、季節性檢查:可突出季節性的特點,如雨季安全檢查,應以防漏電、防觸電、防雷擊、防坍塌、防傾倒爲重點的檢查;冬季安全檢查應以防火災、防觸電、防煤氣中毒爲重點的檢查。

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並且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臺領導,做好這項工作。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領導、查違章、查隱患。

三、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

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放、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爲了保證對職工因傷亡事故及時、準確地進行報告、調查、處理,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適用本制度。

第一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條:職工傷亡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爲四類:

1、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後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仍按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執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傷三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條: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用電話、電報或其他快速方法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委、市勞動局、人民檢察院、市總工會及有關部門。

報告事故簡況,力求準確。

對謊報工傷事故者,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

第四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經發生的事故要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並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1、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調查,分公司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表及時報到公司。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人組織調查組(包括工會、質安、技術等負責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於事故發生後10天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建築安監站。

3、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勞動工會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於事故發生後20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4、《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因故不能按期填報時,事故單位應申明理由,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及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延期填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

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爲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標明數據,並畫出事故的現場圖,對故意破壞、僞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後,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現場。

1、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准。

2、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准。

3、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批准。

第七條: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1、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嚴肅認真地制定並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

第八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處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壓、拖延執行“勞動安全指令書”、“安全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3、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安全規定,致使設計本身有缺陷或工藝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覈而造成事故的。

5、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員到禁止其作業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要同本人見面,要及時宣佈,並歸入懲處者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如受懲者不服,有權向上級領導機關申述。

第十二條:爲了正確地記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狀況,掌握事故發展趨勢,判斷和確定問題範圍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預測、預防工作,各單位應準確、及時的將“事故統計報表”報公司。

“事故統計報表”不能按時報出的,必須申明理由。

第十三條: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須按下列規定批准後方可結案。

1、輕傷事故由分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公司批准結案。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經司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結案。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不符時以上級規定爲準。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法律、法規性的文件,促進工地安全文明建設。

二、積極帶領職工學習防火知識,努力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

三、工地專職防火員應以身作則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四、對於木工房等重點放火部位應經常性巡迴檢查,發現有火種者有權制止,有不聽勸阻者送上級部門處理。

五、焊工作業時,應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六、施工現場用電應規範,嚴格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起火。

七、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域等。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方案審批制度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克服“盲目的憑經驗操作,忽視科學的驗證分析”的弊病,加強確保安全的技術保障,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各分公司或項目部對下列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臨時用電工程;

(8)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於上述分部分項工程達到一定的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除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外,還必須附具安全驗算結果。

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論證:

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

責組織項目部技術、質檢、安全等人員,根據承包工程的類型、特徵、規模等因素,詳細、具體、認真編制相關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完成後,必須組織相關班組長和經驗豐富的老工人就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論證分析,並結合論證意見進行補充修改後報分公司技術科。

各分公司必須及時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標準及地方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審覈和驗證,必要時可組織其他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蔘加,對審覈情況及時整理驗證結論,簽署審批意見後報總公司技術部。

總公司技術部負責按照相關程序組織有關部門籤審後,報總工程師和分管經理審批後,由項目部按相關監理程序報項目監理機構,待總監理工程師籤批後認真執行。

三、各級在審覈、確定安全技術方案時,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和工藝,特別建設部《技術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術

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貫徹(交底)制度

第一條爲貫徹落實公司規章制度,及時對安全生產、工人職業健康進行有效預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創造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由安生部向維護部進行安全生產管理首次交底。

交底內容: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目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

3、危險性較大的日常維護或技改項目、技改方案編制的指導、要求。

4、設備維護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對維護部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措施要求。

第三條維護部負責向專工或班長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制度、辦法,注意事項、安全

技術操作規程。

2、技改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生產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範措施等,確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種的作業、大型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等,作業專業負責人均要對操作班組作安全技術交底

4、兩個以上工種配合作業時,部門指定技術負責人,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第四條班長要根據交底要求,對班組成員進行鍼對性的班前作業安全交底,班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內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規程。

2、現場作業環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項。

3、本工作的危險點及個人防護措施等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要全面準確。

第六條安全交底後,專業負責人、班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爲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爲了加強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範勞保用品的採購、保存、發放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原則

(一)本公司根據各個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二)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爲避免遭受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防護用品,不能強調平均或進行攀比。

(三)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勞保鞋、紗線手套、作業手套、圍裙、袖套、口罩、帽子、防護眼鏡、橡膠手套等。

(四)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辦公室負責勞保用品的採購工作,倉庫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存、發放)等工作。

第三條管理細則

(一)勞保用品發放

1、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週期,請參閱附件《勞保用品標準表》,《勞保用品標準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2、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確實不敷使用時,經部門領導書面批准,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3、工作服、勞保鞋和安全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

4、發放時間:每月30日發放次月的勞保用品,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到倉庫簽名領取相應標準數量的勞保用品,倉庫在每年年底對領用的數量彙總後進行登記。

5、員工進入公司時,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根據工作崗位發放相應的勞保用品。

(二)依舊換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達更換期限的,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送到倉庫,經倉庫發放人員確認後,辦理以舊換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損壞,沒有到達更換期限但確實無法修補而影響使用的,交由倉庫保管人員確認,經倉庫主管同意後,可以辦理以舊換新。

(三)其他

1、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休、事假、工傷、脫產學習等情況發生時,在發放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體減少的數量,由倉庫發放人員與倉庫主管商議後執行,各部門應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勞保鞋和手套,由倉庫負責統一保管,並定期做爲廢品處理。

第四條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其它對勞保用品的各項規定,如有與本管理辦法衝突的,以本管理辦法爲準。

(二)公司的勞保用品標準,應當根據實際使用的情況,進行不斷修訂,堅持“既能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費”的原則。

(三)有本管理辦法未規定之情況發生時,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農貿市場管理制度:總則 篇八

第一條 爲進一步推進本市農貿市場規範化管理,加強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管理責任、規範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爲,保證食用農副產品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提供固定場所、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交易市常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依照《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設立從事農副產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場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經營者,是指在農貿市場內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本市範圍內農貿市場的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農貿市場實行屬地管理。各鎮街人民政府履行對農貿市場規劃、培育和發展的職能,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對農貿市場文明創建、食品安全、動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築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開展檢查和考覈評比。牽頭組織對不依法經營的農貿市場進行整治、關閉、取締和拆遷。

經貿、國土、建設、消防、農業、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稅務、物價、城監、動物防疫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協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作爲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市關於開展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轄區內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建設、管理的實施方案並組織落實。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九

爲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本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

二、每項新開工工程,在項目承包合同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特點約定安全生產資金佔總造價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轉款後一週內,計財部按合同約定之比例將安全生產資金劃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

四、項目部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總監批准,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員批准。

六、對安全生產違章者給予經濟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安全總監覈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統一調配使用。

七、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在工程結束時的結餘,因全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不得挪用。

八、公司對於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全公司安全生產統一領導,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部,在分管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監督、管理業務。各分公司必須成立以經理爲首,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並設安全科(科長必須報總公司批准),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各項目部必須配備1—2名思想好、懂業務的專職安全員。對配備的專職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三、各級安全領導機構要建立例會制,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四、各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爲主,專職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所有生產班組均設兼職安全員,並在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或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各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各項目部每週組織一次檢查,各班組每天作業前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