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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公司規章制度【多篇】

企業公司規章制度【多篇】

規章制度是對員工的一種約束,是爲了我們更好的工作,大家一起看看下面的規章制度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規章制度,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規章制度1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

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 7.5 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爲工作時間

12 : 00 - 13 : 30 爲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 8 : 30 - 12 : 00 爲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 1 )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覈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覈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爲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爲基數,以天爲單位計算。

(2) 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 3 )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 5 )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 1 )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覈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 2 )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 3 )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覈,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覈,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

.1 及六2 .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

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 行爲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爲,必須以公司利益爲重,對社會負責。

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衆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爲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爲貪污。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爲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爲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爲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爲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爲社會做出貢獻,併爲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爲,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覈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僞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爲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爲優先考慮對象:

( 1 )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 2 )學習培訓機會

( 3 )職務晉升、加薪

( 4 )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

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覈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爲績效考覈的依據。

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覈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深入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集中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樹立爲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強化機關和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內部管理制度適用於農業局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全體幹部職工要養成良好的學習風氣,要堅持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確保學習時間、任務的完成。

第四條根據上級部門要求開展的各項集中學習活動,由各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具體負責科(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並做好會議準備、考勤記錄、會議記錄、後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條集中學習無故缺會或遲到超過半小時的視同缺會,確因特殊情況,須向主持會議的領導請假。同時全體幹部職工要嚴格按各次學習活動要求,按時、按質上報相關材料。

第六條除局機關統一組織的集中學習外,局屬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特點,每月自行組織開展學習活動不低於1次;各支部的學習嚴格按黨內相關規定組織開展。

第七條各部門、科(室)需使用局機關大、小會議室的,須提前與辦公室聯繫安排,會前會後的衛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牽頭召開會議的部門或科(室)牽頭負責。

第八條 鼓勵和支持幹部職工積極開展業務學習,對於參加上級統一組織的業務學習班、培訓班,按規定給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三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條實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爲上班時間。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遲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執行國家雙休日製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爲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一條嚴禁上班時間從事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炒股、看電影、QQ聊天、瀏覽購物網站、織毛線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規定的按上級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外出下鄉、出差和到縣城內其他單位辦公事,均實行報告登記制度。局屬部門職工因工外出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在部門辦公室登記;機關職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登記;局屬部門負責人和機關科(室)負責人外出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分別在部門辦公室和局辦公室登記。但不得以下鄉、出差、到其他單位辦事等爲名外出辦私事,未請假又未因公外出的,無論任何情況都按曠工論處,造成工作失誤的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各部門、科(室)必須按時、按質完成上級部門或單位及領導安排佈置的各項工作,並按要求上報相關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誤的,視情況給予部門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四條特殊時期和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和職工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24小時堅守崗位,守好值班電話,做好值班記錄,嚴格履行各項值班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按時交接班。法定節假日: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等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並根據領導意見,迅速處理,對於不夠清楚,沒有搞準的問題不得擅自答覆。

第十六條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日誌,凡在值班期間接到的外來文件、信函、反映的情況、公務電話及具體處理情況等,都要詳細記錄,以備查考。當班未了事宜,必須向下一班值班人員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員瞭解情況並繼續處理。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如擅離職守或未及時處理好值班期間相關工作的,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五章 請銷假制度

第十八條嚴禁口頭請假(特殊情況除外),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准後離崗。局長、書記請假一天之內相互審批,一天以上按幹管權限報上級領導審批;副局長請假一天由局長審批,超過一天報上級分管領導審批;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局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2—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後,交局長審批。局屬部門工作人員請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部門辦公室(局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的請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局辦公室)後,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爲曠工。假滿後速到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凡請假者,請事假超過30天、病假(憑醫院診斷意見)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覈原則上不得評爲優秀等次。假期工資待遇按2013年8月27日,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假期工資待遇計發辦法的通知》執行。具體爲:

一、病假期間的工資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6個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資全額計發。

(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症、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70%計發;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從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症、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70%計發;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90%計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二、事假期間的工資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15個工作日的,按在職工資全額計發;

超過15個工作日的,按超過的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工作日工資=基本工資÷21),其他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照發。

2、機關人員連續事假在1個月以上的,從次月起扣發工作性津貼;

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全部津貼、補貼。

3、事業人員連續事假在1月以上的,從次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

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和全部津貼、補貼。

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原因經批准離崗學習的,機關人員在6個月以內津貼補貼按在崗時標準執行,超過6個月的自第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事業人員在6個月以內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其應執行標準計發;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學習時間超過12個月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四、工作人員公休假、探親假、產假、婚喪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照發。

五、工作人員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工作日工資=月工資總額÷21)。

六、一年內病假或事假超過六個月以上的,當年不得計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長期請病假的人員。單位應要求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要及時辦理因病退休、退職手續。其中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而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八、婚、喪假:正常婚、喪假按國家規定各給3天假期。晚婚者(男25歲,女23歲)另獎假15天(包括假期內公休日),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辦理。職工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屬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按國家文件規定執行3個月,晚育和剖腹產者另獎(增)假30天;非計劃內生育不給假,並按曠工處理。

第六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機關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

1、機關車輛實行專人專車,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駕駛員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凡違反規定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等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同時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理。

2、縣內加油由辦公室安排人員和駕駛員一起共同完成,並由雙方簽字認可。

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並由外出用車人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後方可報銷。

3、車輛因工出縣城的,實行登記制度,由駕駛員向辦公室報告登記外出目的地和用車人。

4、外單位用車,須經局長批准,駕駛員接辦公室通知後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5、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

車輛正常保養和維修需事先報告維修部位、故障、費用等情況,經請示局長同意後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保養維修。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車領導酌情處理。縣內修理發票附材料清單,經辦公室審覈後方可報銷。外出途中修理的發票,由用車人覈實簽字後方可報銷。

6、車輛清洗實行定點制度。

由辦公室統一爲車輛購買不限洗車次數的包年洗車卡,駕駛員要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

7、車輛在非工作時間一律統一停放在單位院內,不得開車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將車輛停放在別處;

非工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時,要先告知辦公室使用的緣由,由辦公室據實登記。駕駛員如出現公車私用的,由駕駛員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8、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領導辦公用車,科(室)原則上不安排用車。

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局長同意後,由辦公室安排。

9、駕駛員要安全文明行車,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後開車。

因違反交通規則受到的處罰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一條局屬各部門車輛的具體管理使用,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關制度(需報分管領導批准),並嚴格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駕駛公車(確無專職駕駛人的,報局長批准,並在局紀委和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駕駛)、非工作時間統一集中停放等上級部門對車輛的管理規定。

第七章 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二條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局實際出發,本着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菜品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檔酒,禁止上煙,不吃海鮮等高檔菜餚。

第二十三條接待對象:凡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的省、市、縣領導,上級農業主管部門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兄弟縣、市、區農業局領導,外地區農業部門領導,業務往來部門領導和鄉鎮工作聯繫領導及隨行人員等。

第二十四條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對應部門或科(室)請示領導同意後,進行接待。接待要本着節約的原則進行,應儘量減少陪同人員,確需局領導陪同活動的,一般由分管領導陪同接待,特殊情況由局長參加陪同接待。

第八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實行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制度。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全局除農經站單獨設立會計賬戶外,其餘各站、校、中心的賬務均由局財務室統管,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財務管理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管好財務,節約開支,合理利用資金,現金及週轉金嚴格按照銀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實行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的使用和報銷,嚴格堅持局長一支筆審批,所有開支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按計劃開支。同時,實行大額或大宗開支由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局長代表領導集體簽署意見。

第二十八條幹部職工外出學習、開會、參觀、考察必須以通知文件爲依據,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局長審批同意後方可參加,否則不予報銷一切費用,並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九條出差下鄉食宿報銷。如單位有車隨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報銷差旅費;如單位有車隨行,食宿無人接待,但食宿發票回單位報銷的,不再報銷差旅費;無車隨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單位報銷的,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無車隨行,食宿沒有接待,且沒有回單位報銷食宿費的,方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和食宿補助。所有符合報銷的費用,須有經辦人員、部門領導簽字、並由分管領導覈准簽字後再報局長履行法定手續後方可報銷。

第三十條有收費收款項目的單位,必須堅持按有關文件要求掛牌、亮證收費,並指定兩個人分別管理票據和現金,嚴格堅持收入金額上繳和按比例返還工作經費的制度。

第三十一條大件辦公用品或一次購買一種辦公用品價值超過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使用單位向局領導班子提出,經批准後按程序報縣政府採購中心聯繫購買。

第三十二條局機關辦公所需信箋、筆墨等一般辦公用品和紙杯、水票、茶葉等消耗品,由辦公室作計劃,經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同意後,由財務科統一購置,辦公室統一發放。同時各部門、科室要按照節能降耗的要求,節約使用紙張、水、電等辦公消耗,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

第九章 門衛值班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門衛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天6:30開大門,24:00關大門,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與門衛聯繫。

第三十三條門衛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及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及大院進行巡邏,管護好花草樹木,對損害院內公共設施及花草樹木的行爲給予及時制止,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如出現安全事故,按照保安合同執行。

第三十四條實行衛生區包潔責任制。一是各辦公室室內衛生由各辦公室人員負責打掃,並保持整潔;二是機關辦公樓各層公共衛生,各層由各層人員負責,場院由保安負責打掃;三是局屬各部門公共區衛生,嚴格按2013年4月16日“關於調整衛生區劃分的通知”執行。

第三十五條老大院門衛值班嚴格按與保安公司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書》執行。車輛管理辦法按2013年6月3日起實施的《縣農業局大院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章 制度

第三十六條全體領導幹部必須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祕密,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祕密不說,不該問的祕密不問,不該看祕密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錄。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祕密,不攜帶密件、密品參觀遊覽和探親訪友,不在公共場所辦理、談論屬於祕密的事項;不在沒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設備中存儲、處理祕密信息及載體,不通過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計算機公用網、普通傳真遞送和傳輸黨和國家祕密信息及載體。

第三十七條 凡需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的,必須使用涉密計算機處理。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嚴格物理條件隔離,嚴禁其他人員使用涉密計算機。

第三十八條嚴格執行“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規定,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涉密計算機不得保存、傳輸、打印涉密信息和內部工作信息。嚴禁在非涉密軟盤、光盤、U盤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條發佈信息堅持“誰發佈、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所有上網發佈的資料必須經領導審覈同意後,交專職人員上網發佈,文責由撰稿人自負。不得在聊天室、論壇、網絡新聞上發佈、談論和傳播國家祕密、工作祕密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條涉密文件實行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機關由檔案室負責,局屬各部門有涉密文件的必須由專人進行嚴格保管。檔案管理人員對祕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利用範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四十一條 涉密文件傳閱一律採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後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第十一章 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條貫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預防爲主”的原則,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單位的安全負責,局屬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安全負責,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條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檢查,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增強安全保衛觀念,保持警惕,確保人身及辦公安全,發現可疑情況和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置。

第四十四條各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時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資料。嚴禁將自己使用的單位鑰匙,亂配給別人,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單位。辦公區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嚴禁私自接拉電源,亂接電線、禁用電爐。不得將現金和貴重物品滯放在辦公室內,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第四十五條 財務室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保險櫃及辦公桌內嚴禁存放現金過夜。檔案室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第四十六條實行節假日值班制度。各單位要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在職,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手續;遇事慎重處理,重要事宜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二章 獎懲制度及附則

第四十七條 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級檢查得到肯定或有關單位表彰的,視情經研究後給予必要的獎勵。

第四十八條 凡違反相關工作紀律、財經紀律等的幹部職工,按幹管權限和相關規定由局紀委從嚴從重處理。

規章制度3

一、行政辦公會議是制定學校發展規劃、討論學校重大事項、落實具體工作任務的常規會議。

二、行政辦公會議由校級領導、各處室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年級組長、參與管理人員等參加,必要時,可擴大到教研組長。原則上每週一次,必要時可召開緊急會議。

三、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校長離校時可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召開。

四、行政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分析總結前一階段學校工作情況,明確近期工作內容,佈置下階段任務,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門通報階段工作情況和後一階段工作安排;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五、辦公室要做好會議的記錄工作,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負責做好傳達工作,同時對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認真督辦、催辦,以保證學校工作順利進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員、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二、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組進行,考勤員由處室組推舉。

三、考勤員逐日記載出勤情況,一週統計公佈一次,按月統計報校長辦公室記入教職工工作檔案。

四、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五、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考勤員。

六、告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七、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情況,制訂同工資、獎金、評優、職稱評定掛鉤的實施細則。

規章制度4

公司員工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爲促進持續長遠的發展,規範部門工作活動,增強隊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着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全體隊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爲己任。

2、適用範圍

3、職責

3.1爲本制度執行部門,執行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監督和審查。

一、工作時間

員工工作時間爲:

1) 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週日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八小時(用餐時間除外)。

2) 確因工作需要,經批准可安排加班,加班由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員工應服從部門主管安排。

三、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2.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

4.不得無故串崗、聚衆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譁。

5.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准不得將親友帶入工

作場所。

6.工作時間嚴禁玩遊戲、下載電影、進行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衣着得體,乾淨整潔。

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

8.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9.愛護、節約公司財物,不得盜用或非法侵佔挪用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領導和同事,團結協作,不得造謠生事,撥弄是非,吵架、鬥毆。

員工違反上述紀律,情節輕微,首次違反並給予訓誡和教育;兩次以上出現違紀行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給部門造成不良影響的,除責令做出書面檢查,予以通報批評外,本年度不予評優評先,績效考覈不予獎勵。

二、考

1.考勤內容:包括對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等情況的考覈和記載。

2.出勤、缺勤: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爲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予以處罰(罰款或通報批評)。

3.遲到、早退、上班中途離崗:按規定上班時間遲到半小時以內的計遲到一次,一月累計遲到三次做曠工一天,遲到每次扣除工資元;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半小時以內下班的計早退一次,一月累計早退三次早

退者視爲曠工一天,早退每次扣除工資 元;上班期間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計中途離崗一次,做遲到處理。

4.曠工:無故不到崗記曠工一次,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工資

元,曠工二天扣除工資元,曠工三天及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並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a.當月累計遲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三次者(每次半小時以內),按曠工一天執行,以此類推計算。

b.遲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離崗一次半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爲曠工半天,四小時以上爲曠工一天。

c.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d.無特殊原因假滿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准不上班者;

e.逾期不歸,又無正當理由者;

f.編造虛假理由請假,欺騙單位,經查屬實者;

g.由公司、部門安排的值班時間,值班人無故缺席者;

三、請

第一條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覈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覈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4,(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

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第二條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

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爲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爲基數,以天爲單位計算.請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1.請假須事先按審批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人書寫請假條,按審批權限批准後,將請假條交本中心考勤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事假一天以內,病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審批;

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簽註意見後報主管領導審批、並交由公司辦公室保存。

3.口頭准假無效。

凡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以曠工論。請假期滿後,必須按時返校上崗工作,並應向准假部門及時銷假,對逾期不銷假者,以曠工論。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假期結束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期滿確因需要再延長的,須在期滿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請假;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4.請病假須持學院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急診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確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24小時內電話告知所在中心,並在痊癒上班後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補助,員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乘坐,其標準由公司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及其他具體情況而訂定。

2.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凡實際住宿費在標準以內的,按實際住宿費票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出公司標準的,按公司標準報銷。

如住宿費超過標準,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3.市內交通費、伙食補貼二項開支,實行限額包乾,按出差的實際天數計發,85元/天。

打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凡出差期間報銷了招待餐費的,按報銷招待餐費次數扣除伙食補貼費。

4.公司安排員工出外培訓,培訓費用、住宿費用、火車、輪船或飛機票等按實報支,其他各項補貼包括路途時間均不給予報銷。

2 。出差申請和報支審批程序

1.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申請表需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部門副經理(含)以上人員需經直屬主管批准簽字方可,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申請,但事後必須補單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後,無特殊情況者,必須在一週內將填寫好的差旅費報銷單及全部票據(車票、住宿發票等)和《出差申請表》粘貼好,需經部門主管覈准簽字,後交財務部門報銷。

3.差旅費費報銷補充規定

3.1.出差期間,因公外出要請客用餐和購物送人等各種規定之外的開支,先徵得本部門經理或以上人員同意再行開支。

報銷時,報銷人應填制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程序報銷。

3.2.報銷招待餐費等需在票據後面註明發生時間、地點、事由、客戶當事人等。

五、工作紀律的規定

1.1

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規定上下班並真實打卡,不 得代他人打卡,不得無故早退,請假要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1.2

非經允許,工作時間不得使用揚聲器,只能使用耳機,以免 影響他人

1.3

除在工休時間內且在休息時間裏,其他任何時間和任何工作 場所不允許相互閒聊。

1.4

堅守工作崗位,非工作需要,任何時候不能串崗。

1.5

上班時間內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 其他與工作篇二:員工日常工作規章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

規範公司的管理制度與員工的工作行爲,能有效的幫助每位員工培養良好的工作行爲習慣,爲此公司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的根據公司通知爲準)。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合理安排休息。

二、工作紀律:

第一條、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應準時上下班,不能遲到,早退或曠工。

第二條、上班時間必須穿整齊,不許穿拖鞋。

第三條、上下班時間必須親自打卡,禁止代他人打卡或給他人幫打卡。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準聊天,玩遊戲,聽音樂。

第六條、自覺維護工作秩序,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互相幫助。杜絕員工相互謾罵,打架鬥毆等不良行爲發生。

第七條、各生產部門員工,應無條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或調動。

第八條、生產現場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下班時應按排值

班人員負責打掃好各自生產車間的衛生

三、工作態度: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條、熱情:工作交往中面帶微笑,親切隨和

第二條、禮儀:禮貌待人,敬語服務

第三條、尊敬:員工與客人之間,員工之間應相互尊重,不議論他人,冤枉他人

第四條、忠誠:忠於公司、忠於崗位

第五條、守時: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時間,強化時間觀念

第六條、協作: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應明確分工,通力合作,不能推諉責任

第七條、責任:員工必須做好本職工作,將個人的事業與公司的事業聯繫在樹立集體主義思想。

四、考勤: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

第二條:上、下班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並事先無任何說明的作爲遲到、早退處理。

第三條:凡遲到或早退按公司規定超過5分鐘罰一小時工資款,1小時以上扣超過時數的兩倍工資。

第四條:員工每月允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覈准的上班證明,按5元/次處罰。

第五條:員工因故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六條:加班:員工每天晚上超過21點,需部門主管同意並作登記,

如未事登記則視爲自動放棄加班費。

五、病事假:

第一條:請病事假應當根據公司制度規定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應當在假後2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如超過時間按曠工規定處理。請事假由部門主管簽字交辦公室存檔,若無請假的作爲曠工處理。

第二條:婚假:對依照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第三條:喪假: 直系親屬公婆、丈人、丈母孃去世喪假3天,外地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

加路途假,路費自理。

本制度推行期間需要每位同事的積極配合,如對本制度有疑問或認爲不足之處請提出,本制度也將會繼續不斷的更新完善,爲打造一個完美的.團隊,一起努力,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篇三: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員工守則+員工行爲規範+員工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5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爲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爲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週爲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爲例假。第四條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爲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爲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爲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爲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八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給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爲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覈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覈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覈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時比例以小時爲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一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一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一天,即扣發該項獎金一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14日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給一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壹拾陸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