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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軌卡軌車操作規程

普軌卡軌車操作規程

普軌卡軌車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司機、信號把鉤工、機電維修工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後方準操作。

2.絞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必須由經驗豐富、熟悉絞車性能和巷道情況的人員擔任。

3.操作、維護人員必須熟悉本設備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完好標準及巷道的基本情況,如道岔位置、變坡、巷道長度/坡度、牽引車數、信號聯繫方法等,操作人員應具備一般性檢查和故障處理的能力。

4.絞車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制和絞車管理牌板。

5.照明、信號及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活、可靠。

6.操作過程中,司機必須集中精力,謹慎操作,不得擅自離崗。閒雜人員不得在操作檯附近逗留,禁止私自開車和司機談話。

7.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嚴禁超載、超掛、蹬鉤頭;嚴格執行“六不開、六不掛”等相關制度,由跟班隊長負責檢驗,不合格嚴禁開車。運行時繩道內嚴禁有人。

8.摘掛鉤時,必須確保車輛可靠的停放在平巷中,並滿足運輸要求。

9.向上牽引運行,梭車在前,通過軌道上下變坡點速度不超過0.5m/s,然後勻速運行,物料車速度不超過1.5m/s,重型車輛速度不得超過1.0m/s。向下牽引時梭車在後。當梭車到達機尾前運行速度降至0.3m/s以下方可停車。

二、準備工作

1. 絞車司機檢查:(1)設備是否完好,各保護是否靈敏可靠,如有問題嚴禁開車,待處理正常後,方可開車;(2)絞車開關、抱閘開關把手位置是否正確;(3)絞車手動抱閘要動作靈敏可靠;(4)絞車操作檯按鈕和手柄等電控設備正常;(5)絞車和張緊裝置防護網、驅動輪護罩完好;(6)絞車安裝地點,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便於操作和瞭望,無雜亂異物,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跟班副隊長檢查:(1)無極繩絞車及張緊裝置的安裝固定應平穩牢固,基礎螺栓無鬆動,張緊裝置導繩輪固定牢固,繩槽磨損深度不超過10mm,輪緣無明顯磨損,配重塊導杆無彎曲,配重塊放置水平,無傾斜、無卡滯,配重用固定鋼絲繩斷絲不超限,端頭繩卡固定牢固;(2)鋼絲繩無彎折,無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鋼絲繩插接處不露絲,鋼絲繩與梭車要連接牢固,餘繩盤緊在梭車滾筒上;檢查尾輪固定拉桿和鋼絲繩、工字鋼、繩卡、地錨、地錨壓板是否鬆動或變形;(3)通信、語音系統和急停、各項保護(急停、越位等保護裝置)功能齊全可靠、音質清晰。遠距離控制信號(聲光語音報警、泄露通訊)與絞車動力源必須聯鎖可靠,否則不準開車;(4)絞車周圍無極繩車繩道內有無障礙物,鋼絲繩在滾筒有無壘繩(咬繩)現象;尾輪、生根繩是否正常;(5)檢查絞車、張緊裝置及尾輪處有無照明或照明不足,如無照明或照明不足不準開車;(6)檢查梭車上固定鋼絲繩的兩隻楔塊,如有鬆動情況應立即加以緊固;(7)檢查梭車繩盤上定位銷是否插入儲繩筒孔內,防止儲繩筒在運行中轉動,使鋼絲繩逸出;(8)檢查線路沿途各託壓繩輪組、轉向輪組、尾輪、張緊裝置內滑輪是否變形、磨損或扭曲,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確保轉動靈活;軸承及減速器內潤滑油充足,不得有滲漏油現象。

3.信號把鉤工必須按操作規程作業,嚴格按絞車校驗數據掛車,嚴禁超掛車。摘掛鉤頭時,需聯繫清楚,摘掛鉤頭完畢,方準發出開車信號。

4. 信號把鉤工應做到以下工作:發出開車信號前,運輸路線是否有人或障礙物,道岔是否嚴密,確信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要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掛車,三環、銷子要使用標準件,嚴禁使用其它代替;實行崗位責任制,嚴禁串崗和混崗。

5.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處理好後,方可開車。

三、啓動停止

1.信號把鉤工在確認巷道內無人員逗留,通訊信號、保護正常有效,檢查梭車手動制動閥手柄是否位於“正常“位置,車輛連接可靠後,發出開車信號,絞車司機接到開車信號,並與掛鉤工兩次信號確認後,方可啓動開車。絞車司機在操作檯上選擇“手動、正常、前進/後退”狀態,點動“預警”按鈕,在預警聲音響起,操作檯上“允許開車”指示燈亮後,繼續按動“啓動”按鈕,然後緩慢推動手柄進行調速,啓動速度不得超過0.3m/s,且經過變坡點前降低運行速度緩慢通過。

2.設備運轉後,絞車司機應注意觀察整機運行是否平穩,傳動裝置和軸承有無異常的振動和響聲,溫度是否正常。

3.運行過程中,絞車司機要注意鋼絲繩在絞車滾筒上的纏繞情況,不得有跳繩、壓繩、亂繩現象。觀察張緊裝置動作狀態,若運行中發現繩鬆或拉不動或張緊裝置一側配重突然下墜,而另一側配重突然提起,說明車輛在運行時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車由安全負責人瞭解情況並聯系人員處理,處理時應斷開絞車電源,如停車處於懸勾狀態,扳動牽引車手動制動,待問題處理好後,方可送上電源,解除牽引車手動制動,送點運行絞車。

4.人車運行期間,使用單位要確保軌道上無礙事車輛,並提前將軌道上阻車器打開,檢查沿線道岔是否符合行車規定,押車工坐在梭車內。

5.絞車運行時,尾輪處嚴禁站人,以防鋼絲繩傷人。

6.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現場能處理好的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由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安排人員處理。

7.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由跟班隊長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待問題處理完畢後方可繼續行車。

8.信號把鉤工在躲避硐室內手持手機,在觀察警戒點的同時,隨時與司機保持通話狀態,當梭車快達到機尾50m距離時,要通知無極繩絞車司機開始減速,運行速度降至0.3m/s,收到把鉤工停車信號後,按動停止按鈕。

9. 絞車司機要按照規定運行速度在0.3m/s以下才允許停車,遇到突發情況下,可以緊急停車。正常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m/s。

10.車輛掉道時,嚴禁強拉上道,必須按照規定操作。處理掉道車輛時,嚴禁運行絞車。

11.絞車司機要嚴格按信號操作,信號不明時,必須重新聯繫,確認無誤後,方可開車。

12.絞車運行過程中不允許急開急停、忽快忽慢,應做到平穩均速。

13.手閘的使用必須是在關閉電機電源後方可進行,嚴禁在電機通電期間進行剎車,以免損壞絞車機件和電機。

15.當班結束後,人員離崗前,絞車司機必須斷開絞車電源,並閉鎖饋電開關。

四、日常維護

(一)驅動部份

1.檢查各處情況是否正常,如電氣線路是否正確,開關等有無缺陷,各連接處螺栓是否緊固,手閘是否在鬆閘位置及靈活可靠,軸承及減速機內潤滑油是否充足,變速箱檔位是否到位、正確、自鎖等,在檢查各處情況正常後方可開動電機進行空運轉,在檢查電液制動閘正常和絞車無異常後,方可加上負荷。

2.檢查變速箱的潤滑油油麪的高低,油量不足時應隨時補充,根據油的光澤、粘度和有無污染、雜質的情況等更換新油。

3.開式大小齒輪可以從齒輪罩處加入機油或黃油,經常保持其潤滑良好。

4.檢查電液閘推動器內液壓油油位,油位不足時及時加註。

5.制動閘間隙符合要求,過大或過小時,可以旋轉反正絲母來進行調整,剎車石棉帶磨損後應即更換新的。

6.制動閘在工作時應靈活、可靠,制動帶與閘輪的接觸面積不得小於80%。

7.軸承的潤滑油使用黃油,每月至少加油一次,最好每三個月清洗一次軸承,但在新絞車第一次運轉後5-6天即應清洗一次,軸承溫升超過70度立即查明原因,並檢查其磨損情況,如發現磨損過甚,則應查明原因進行修理或更換。

8.減速器潤滑油必須使用320號殼牌潤滑油,油麪的高低須經常進行檢查,不足時應隨時補充,根據油的光澤、粘度和有無污染、雜質的情況等更換新油,建議以每3-6個月換油一次,但第一次運轉後,5-6天即應對滾動軸承及齒輪等進行清洗檢查並更換新油。

9.滾筒上的鋼絲繩不得有跳繩、壓繩、亂繩現象。

(二)張緊裝置

1.張緊裝置應牢固且穩定地安裝在水泥地基上,上部可用圓環鏈與頂側幫固定並拉牢,以能承受意外的側向力。

2.兩端導向輪的方向應與鋼絲繩的走向保持一致。

3.各滑輪的軸端均有油杯,每週須用黃油槍注鈣基潤滑脂一次。

4.運行時須注意滑輪和配重是否上下移動自如,不得有卡滯現象。

(三)制動梭車

1.檢查梭車上固定鋼絲繩的兩隻楔塊,如有鬆動情況應立即加以緊固。

2.收放鋼絲繩後,應將定位銷插入儲繩筒孔內,防止儲繩筒在運行中轉動,使鋼絲繩逸出。

3.每天檢查梭車制動車液壓系統是否有漏油現象,檢查梭車壓力錶是否正常,不正常必須更換排除。液壓系統額定工作壓力爲12MPa,低於11MPa時,對系統補壓至12Mpa,每週進行一次手動落閘試驗。

4.檢修工每天要檢查車廂焊接部件,檢查鋼板組焊結構,檢查連接車廂螺栓及車架的前後碰頭,以及碰頭的連接座連接銷,車門,發現問題及時維護、更換。

(四)尾輪

1.檢查尾輪處生根繩及基礎、生根點情況,如存在生根點鬆動、生根繩斷絲等現象必須處理,待處理完畢後,方可正常使用。

2.尾輪中間軸端上有注油杯,每週須用黃油槍注鈣基潤滑脂一次。

3.固定尾輪用鋼絲繩直徑不得小於φ21.5mm,纏繞不得少3圈,緊固繩卡不得少於6道,並經常檢查鬆動狀況。

(五)輪組

1.檢查各輪組的運轉情況,輪子轉動不靈活時應及時處理,必要時須更換輪子。

2.主壓繩輪組(開閉式)在梭車通過時應能靈活打開託繩,在梭車通過後應能快速復位壓繩。

3.系統各旋轉部件(導向輪、張緊輪、回頭輪、轉向輪、主副壓繩輪、託繩輪)轉動靈活,無卡滯現象。

4.定期給各輪組加註鈣基潤滑脂。

5.定期檢查各輪組的磨損情況,磨損超標時須更換輪組。

(六)鋼絲繩

1.檢查全繩,尤其是梭車兩處入繩口前後必須認真檢查。發現斷絲時,斷絲數量不超規定,剪除斷絲的突出部分並使用自噴漆標註位置,將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內,每班重點檢查。

2.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檢驗,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1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1次,並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磨損超規定時必須更換全繩。

3.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根據井巷條件及鏽蝕情況,至少每月塗油1次。

4.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5.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七)其他

1.檢查信號系統和控制系統是否靈敏、保護是否可靠。泄漏通訊手機必須每班更換充電使用,試驗手機急停功能正常使用。

2.當班檢修工作結束,必須詳細填寫當班檢修記錄,認真記錄出現問題及處理情況。

3.普軌卡軌車使用前,必須對過渡車的輪對、插銷、碰頭進行檢查,檢查無問題後方可使用;車輛鏈接裝置必須是經過檢驗合格的。

4.清理操作硐室、開關、設備、電纜衛生,應保持清潔不積塵污,易被鏽蝕的金屬表面保持完整的油漆面。

5.絞車窩內應保持整潔,設備表面應保持清潔不積塵污,易被鏽蝕的金屬表面保持完整的油漆面。

6.普軌卡軌車必須制定檢修週期表,並嚴格按照檢修週期表進行檢修。

7.鋼絲繩(特別是鋼絲繩接頭)、視頻監控、機尾輪、託(壓)繩輪,拐彎裝置、張緊裝置應每天檢查,各種安全保護應每天試驗。

(八)電控部分

1.電控裝置運行一段時間後,必須定期對電控(視屏設備)設備進行除塵、防水和防潮處理,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2.每班試驗聲光語音報警信號、泄露通訊信號,確保靈敏可靠。

3.每天對安全保護功能的有效性進行檢查,保護要靈敏可靠,急停保護、越位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4.電氣開關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機電設備防爆檢查標準》中要求。

(九)每月維護保養項目:

1.機械部分

(1)檢查減速機和制動器的油量是否符合規定,各潤滑點加油或換油,確認各易損部件的完好程度,對於不符合要求的進行更換。

(2)檢查制動器閘瓦或閘塊的磨損情況。

(3)檢查機殼及外露金屬表面的防腐處理情況。

2.電氣部分

檢查各種安全保護,更換受損的易損件,系統接地檢查,系統防靜電檢查,各種電纜線路是否破損。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定期保養和換補油、鋼絲繩等制度。

五、安全注意事項

(一)通用部分

1.凡參加人員必須清楚檢修程序,並聽從現場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安全負責人檢修前觀察檢修環境,聯繫檢修設備操作工,確認無誤後方可檢修,需停電檢修,檢修期間應有專職電工操作。

2.檢修期間,未經安全負責人安全確認,嚴禁擅自動車;如確需動車,必須由安全負責人同意,並按照正常流程檢查確認後方可送點開車。

3.檢修作業必須指定監護人監護設備的操作,如需要動車,司機必須與各作業點檢修人員聯繫,經檢修人員確認無問題後後,方可動車。

4.在設備運轉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對旋轉中部件進行檢修或更換。

5.檢修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發現應急問題或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並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6.對檢修後的電氣、機械保護進行試驗,確保系統保護靈敏可靠。

7.信號傳遞

(1)嚴格按照信號指示開車,嚴禁以喊話、電話等聯繫方式傳遞開車信號。

(2)當信號出現錯誤時,嚴禁開車,並提醒檢修人員重新發送正確信號。

(3)設備運轉出現異常時,需及時停車檢查。

8.試運行

(1)每班檢修後試運行時,檢修人員負責系統監護。

(2)試運行過程中,必須確保設備爲空載狀態,運轉正常後方可負重。

9.檢修人員認真檢修確保檢修質量,檢修完成後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二)機械部分

1.在驗繩時,驗繩人員必須提前聯繫專職電工停電並掛牌,驗繩期間嚴禁運行設備。

2.維修帶壓設備時必須先卸壓處理,有儲能裝置的必須先把全部能量釋放。在對液壓制動系統進行檢修時,首先必須停止設備運行。

3.當巡查運轉設備時,注意觀察個人所攜帶物品是否影響設備運轉,必須確保安全距離內進行巡查,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聯繫司機停車。

4.檢修各部件前,應提前檢查各部件的溫度,以防設備過熱傷人。

5.更換聯軸器柱銷必須在設備停止運行並關閉電源的情況下更換,更換下的損傷柱銷應裝袋回收,嚴禁隨意丟放。

6.設備配件應按定置化要求分類碼放整齊,並定期注油保養。

7.維修或更換託壓繩輪組時,應成套更換,在待修託壓輪組臨近地點安裝一組託壓繩輪組後,將鋼絲繩壓入輪組,待正常後再拆除舊的託壓輪組。

8.緊繩時,跟班幹部要全程進行安全監護,必須首先將梭車在平巷內停放穩定後(需在斜巷內處理時,必須用40T鏈條將車輛與軌道可靠的進行固定。作業時,斜巷下方嚴禁有人,並由專人警戒),然後將絞車停電閉鎖。用完好的5噸手拉葫蘆一端固定在梭車上,另一端不少於3付繩卡牢固固定在一側的鋼絲繩上,經現場施工負責人檢查合格後,作業人員才能站在軌道外側拉動拉葫進行拉緊,最後將緊出的餘繩截斷後把繩頭回復安裝到梭車上。

(三)電氣部分

1.整理開關、小電器完好時,必須停止設備總控開關供電並閉鎖、掛牌後方可檢查。

2.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電前,一律視爲有電,在未採取措施前,不準用手觸摸帶電體。

3.檢查、檢修或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並採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派專人看管。

4.停送電作業要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的規定。

5.保護試驗

(1)專職電工試驗前必須詳細告知司機試驗內容,確認試驗方式。

(2)司機需明確瞭解試驗內容,並積極配合試驗進行操作。

(3)試驗人員需謹慎操作,密切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

(4)試驗結束後,要恢復原有的各種操作方式,並在試車正常後,纔可離開現場。

(5)試驗結束,電工必須在檢修記錄本上將試驗結果詳細記錄。

6.嚴禁在設備運轉中進行檢修。檢修時,必須切斷供電電源並懸掛"正在檢修,禁止啓動"字樣的警示牌。拆卸有壓容器和工件前,必須將壓力釋放。拆裝和檢修有危險的設備和部件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7.檢修完畢,經檢修負責人和司機共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