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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5篇

生態環境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1

生態環境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5篇

2020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和XX生態環境局的關心指導下,我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的系列5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前鋒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堅持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加強生態環境普法教育和法治宣傳,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系統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目標任務。現將我局2020年法治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0年以來,XX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制定了法治政府實施方案,分解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任務。穩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等。加強行政執法,規範行政處罰,擬定了《廣安市前鋒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工作方案》《廣安市前鋒生態環境局關於貫徹落實《XX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XX生態環境局法治工作十四五規劃要點》等。2019年1-9月,共辦理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X起,累計罰款金額X萬元,實施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X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X起。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出板報每季一期,相關稿件X篇。積極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全區參加共有X戶企業參評,其中省級X戶、市級X戶,全市企業環境守法狀況逐步改善。截至9月28日,X城區空氣質量優良率爲X%;PM2.5濃度均值Xμg/m3,較2019年同期上升

2020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和XX生態環境局的關心指導下,我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XX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前鋒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堅持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加強生態環境普法教育和法治宣傳,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系統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目標任務。現將我局2020年法治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0年以來,XX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制定了法治政府實施方案,分解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任務。穩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等。加強行政執法,規範行政處罰,擬定了《XX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工作方案》《XX生態環境局關於貫徹落實《XX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XX生態環境局法治工作十四五規劃要點》等。2019年1-9月,共辦理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X起,累計罰款金額X萬元,實施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X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X起。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出板報每季一期,相關稿件X篇。積極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全區參加共有X戶企業參評,其中省級X、市級X戶,全市企業環境守法狀況逐步改善。截至9月28日,XX城區空氣質量優良率爲X%;PM2.5濃度均值Xμg/m3,較2019年同期上升?%,全省排名第?;PM10濃度均值?μg/m3,較2019年同期上升X%,全省排名第X。X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X個跨界斷面水質達標率X%,X個地表水國控斷面的水質達標率爲X%,地下水質量考覈點位XX廠水質保持良好。2019年度XX區生態環境綜合指數(X)居全省第X位,XX省生態文明建設考覈全省排名第X。

二、主要做法

(一)推進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職能。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權責。認真貫徹落實廣安市生態環境部門編制並對外公佈的權責清單,逐一明確實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監督方式、責任方式等相關事項,依據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實行動態調整;梳理審批服務流程,編制發佈標準化服務指南。截至目前,我局共保留行政許可事項X項,依託政務服務網實現線上、線下同步辦理,依申請類事項網上可辦率和最多跑一次比例均達到100%。二是全面簡化審批程序。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進一步減環節、減時限、提效能,全部事項承諾辦理時限均較法定時限壓縮50%以上,其中高頻、重點審批事項——環評審批時限由法定60日壓減至13日;2020年前三季度,XX市前鋒生態環境局共審批建設項目?個,均於15日內(含公示期)辦結。堅定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改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函[2020]220號),一是推行豁免審批一批,對關係民生且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10大類30小類行業豁免環評審批手續辦理,實行電子備案填報;二是承諾審批一批,拓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對環境影響整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行業,實行告知承諾審批;三是加快推進審批,加快環評審批進度,服務國家重點項目;四是全面規範中介服務,全面清理“紅頂中介”,完成脫鉤任務。2019年9月,對2019年1-7月在我市從事環評業務的44家環評中介單位開展半年考覈,隨機抽取環評報告92份,組織專家開展了技術複覈,並邀請建設單位對中介服務滿意度進行了評議。

(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服務企業綠色發展。一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截止2020年9月,XX生態環境局依託環境移動執法系統共開展X次“雙隨機”抽查工作,出動執法人員X人次,抽查企業X家次,發現存在環境問題企業X家,督促完成整改企業X家。二是加強企業環境信用監管。截止目前,在“四川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系統”錄入企業數量X家(包含經開區),其中環保良好企業X家、環保誠信企業X家、環保警示企業X家、環境信息異常企業X家、環保不良企業X家。同時,及時督促2019年有扣分記錄的企業將整改情況錄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系統,覈銷相應的記分。三是開展企業駐點執法監管。將監管與服務相結合,開展“進企業 送服務 解難題”執法服務活動和支持企業綠色發展駐點執法服務活動,將?家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隱形冠軍示範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上市後備“金種子”企業和?家大型企業、重點企業作爲首批服務對象,聘請第三方服務公司(專家)進駐前鋒區,幫助企業查找生態環境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幫助企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和解決環境治理困難,打造“環保型”標杆企業。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先後組織開展了“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廢塑料廢泡沫加工利用行業專項整治、危險廢物排查專項整治、醫療機構環境問題專項整治等?個專項執法行動,每季度組織開展了一次污染源日常監管“雙隨機”抽查。通過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和日常執法監管,2020年1-9月份,XX生態環境局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X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X份,累計罰款金額X萬元;二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2020年6月、8月參加XX市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案卷X次評查,促進XX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發現問題、糾正問題的能力,有力促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從案卷評查情況來看,環境行政處罰程序基本到位,案卷整理較爲規範,文書格式相對統一,在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時,能嚴格行政處罰審批,規範辦案程序,被處罰對象準確,適用法律正確,權利告知明確。參評的案卷在立案、調查取證、違法事實認定、法律條款適用、法律文書製作、文書歸檔等方面材料較爲齊全,案卷整體質量有很大提高。三是健全環保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

(四)完善行政執法制度,提高依法決策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落實《XX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XX辦發〔2019〕24號),擬定了貫徹落實《XX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工作方案》(即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生態環境局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生態環境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二是嚴格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嚴格落實《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覈機制的指導意見》,按照要求制定規範性文件,制定過程嚴格遵守徵求意見、集體討論和合法性審查等程序要求。2020年以來,XX區政府草擬規範性文件X件,制定本部門規範性文件XX件(X件審批中)。三是聘請法律顧問嚴格把關。聘請1名資深律師作爲法律顧問,對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及法律文書等進行審慎審查,2020年參與各項普法、案審會等決策活動XX次,提供法律意見XX條,審覈相關合同、協議XX餘份。

(五)依法化解爭議矛盾,維護羣衆合法權益。一是積極化解行政爭議。二是妥善調處環境信訪案件。截至2020年1-9月,我局共受理信訪投訴件XX件(來信來訪XX件、電子郵件投訴XX件、12369環保熱線投訴XX件),辦結XX件,辦結率XX%;受理重點信訪件XX件(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件XX件、人大領導交辦件XX件,市紀委交辦件XX件、生態環境廳交辦件XX件、其他重點信訪件XX件),辦結XX件,辦結率XX%;信訪回覆率XX%,有效維護了羣衆的合法環境權益。

(六)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助力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制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一是嚴守生態紅線。在全區範圍對生態保護紅線進行了校覈、調整和完善,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確保紅線區域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二是嚴格環境准入。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以“三線一單”作爲項目准入的剛性約束,對XX個建設項目辦理了環評審批,同時對近XX個具有重大環境風險隱患等問題的建設項目予以否決。三是嚴格總量控制。嚴格按照總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爲區域、行業和企業發展的前提條件,使“以新帶老”等污染減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截至目前,爲全區?個新增總量的建設項目進行了總量調劑,共交易化學需氧量?噸、氨氮?噸、二氧化硫XX噸、氮氧化物XX噸。四是嚴格持證排污。探索建立總量控制激勵制度和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制度,實現從污染預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過程監管。分行業推進排污許可管理,截止目前,全部排污企業辦理排污許可證個。五是嚴格損害賠償。積極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成立了VV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XX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目前正在積極開展案例實踐。六是嚴格信息公開。按照透明、公開原則,重點實施環境質量、污染減排、污染源監管、環境執法、行政許可、環境安全、環境信訪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2020年以來,在本局門戶網站上發佈行政執法等各類信息XX餘條,進一步提高執法透明度,強化執法監督,保障了廣大市民的知情權、監督權。

(七)開展環保普法活動,擴大環保法宣範圍。印發了《市生態環境局“服務大局普法行”主題實踐活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了以環保法律法規爲主要內容的“法律六進”活動、“送法進企業”活動等,進一步落實了“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2020年以來,我局組織全區重點排污企業在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環境影響評價、企業自行監測和排污許可證申報等方面進行了學習培訓,提高企業環境管理和科學發展水平;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黨組中心組集中學法3次,青年幹部讀書班集中學法2次;發放法律書籍100餘本,印發法律宣傳冊200餘冊。我局報送的《綠色守護者》榮獲XX第三屆法治動漫微電影大賽宣傳片類優秀獎。

(八)廣泛凝聚綠色共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一是以綠色理念凝聚共識。在咸寧日報、廣播電視臺和政府網站等開闢“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和“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等生態環境專刊專欄。特邀湖北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教授李兆華和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天寶來我市爲黨政幹部作建設生態文明倡導綠色生產生活專場報告。聯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了全市環境質量狀況新聞發佈會,聯合市電視臺創辦專題欄目《誰在污染我們的環境》3期,對身邊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爲在雲上咸寧進行集中曝光。在十六潭公園建設了“綠色宣傳工程”,創建了生態文明之路,安裝了圖文並茂的宣傳燈箱,引導社會各界和公衆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二是以專題活動營造氛圍。舉行“美麗XX,我是行動者”“梅田歡歌喜迎春”和“攜手共建文明城,同心共築中國夢”3個專場文藝演出。開展“6·5”環境日“大美XX·我是行動者”系列宣傳活動,舉辦百名農村幹部生態文明大講堂培訓,組織千名市民現場進行生態文明宣誓,表演了合唱《讓中國更美麗》,詩歌《大美XX·我是行動者》、舞蹈《綠水青山》。6月4日上午,央視新聞頻道“新聞直播間”《美麗中國——我的家》對我XX進行衛星直播,美麗中國看XX,美醉了全國觀衆。三是以綠色創建拓展推廣。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活動,推薦XX市外國語學校等爲省級綠色學校、XX鎮櫻花社區爲省級綠色社區。獲評XX青年環境友好使者15名、少年環保使者11名。組織百名環保小記者參觀了污水處理設施,全市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風。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雖然我局在貫徹落實法治XX建設工作取得了較顯著的成效,但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具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一是環境執法的強度和廣度仍有待提升。執法強度方面,四種新監管執法手段運用較少。執法廣度方面,XX生態環境部門執法人員和執法裝備嚴重不足,延伸觸角有限,對鄉鎮、農村的非法生產企業(小作坊)難以真正做到“查處一處、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二是環保能力建設水平有待提高。XX級生態環境部門環保能力建設有所滯後,執法人員偏少,執法裝備不足,執法水平不高,監管執法工作難以達到新《環境保護法》要求。三是環境執法強制手段有所欠缺,影響行政執法效率。

下一步,我局將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以改善環境質量爲核心,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夯實基礎,提升效能,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繼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探索實施生態環境專職法律顧問制度,不斷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二是進一步做好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提升公益訴訟應對和信息交流,不斷增強環境執法剛性,強化司法支撐,提升聯動機制效能。三是用好用足《環境保護法》賦予的強力監管手段,把環境保護執法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有機結合,持續開展“零點行動”等系列突擊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爲,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二、主要做法

(一)推進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職能。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權責。認真貫徹落實廣安市生態環境部門編制並對外公佈的權責清單,逐一明確實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監督方式、責任方式等相關事項,依據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實行動態調整;梳理審批服務流程,編制發佈標準化服務指南。截至目前,我局共保留行政許可事項XX項,發佈依申請類標準化服務指南XX個。依申請類事項全部入駐政務服務窗口,依託政務服務網實現線上、線下同步辦理,依申請類事項網上可辦率和最多跑一次比例均達到100%。二是全面簡化審批程序。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進一步減環節、減時限、提效能,全部事項承諾辦理時限均較法定時限壓縮50%以上,其中高頻、重點審批事項——環評審批時限由法定60日壓減至13日;2020年前三季度,廣安市前鋒生態環境局共審批建設項目?個,均於15日內(含公示期)辦結。推行區域評估,XX區三期園區、XX經濟開發區部分產業園作爲區域環評試點正在開展相關區域規劃環評工作,以先期區域環評精準預測評估來大幅減輕單獨項目環評壓力,降低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堅定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改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函[2020]220號),一是推行豁免審批一批,對關係民生且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10大類30小類行業豁免環評審批手續辦理,實行電子備案填報;二是承諾審批一批,拓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對環境影響整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行業,實行告知承諾審批;三是加快推進審批,加快環評審批進度,服務國家重點項目;四是全面規範中介服務,全面清理“紅頂中介”,完成脫鉤任務。2019年9月,對2019年1-7月在我市從事環評業務的44家環評中介單位開展半年考覈,隨機抽取環評報告92份,組織專家開展了技術複覈,並邀請建設單位對中介服務滿意度進行了評議。

(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服務企業綠色發展。一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截止2020年9月,前鋒生態環境局依託環境移動執法系統共開展XX次“雙隨機”抽查工作,出動執法人員XX人次,抽查企業XX家次,發現存在環境問題企業XX家,督促完成整改企業XX家。二是加強企業環境信用監管。截止目前,在“XX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系統”錄入企業數量X家(包含經開區),其中環保良好企業XX家、環保誠信企業XX家、環保警示企業XX家、環境信息異常企業XX家、環保不良企業XX家。同時,及時督促2019年有扣分記錄的企業將整改情況錄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系統,覈銷相應的記分。三是開展企業駐點執法監管。將監管與服務相結合,開展“進企業 送服務 解難題”執法服務活動和支持企業綠色發展駐點執法服務活動,將XX家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隱形冠軍示範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上市後備“金種子”企業和XX家大型企業、重點企業作爲首批服務對象,聘請第三方服務公司(專家)進駐前鋒區,幫助企業查找生態環境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幫助企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和解決環境治理困難,打造“環保型”標杆企業。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先後組織開展了“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廢塑料廢泡沫加工利用行業專項整治、危險廢物排查專項整治、醫療機構環境問題專項整治等XX個專項執法行動,每季度組織開展了一次污染源日常監管“雙隨機”抽查。通過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和日常執法監管,XX共關閉了8家廢舊輪胎土法煉油企業,關停拆除了XX家廢舊塑料利用加工企業,強制扣押、銷燬含磷洗滌劑XX公斤,整治“散亂污”企業XXX家。2020年1-9月份,前鋒生態環境局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XX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XX份,累計罰款金額XX萬元;辦理《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XX起,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起,實施查封扣押案件XX起,實施限產停產案件XX起,實施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XX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XX起。二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2020年6月、8月參加廣安市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案卷XX次評查,促進前鋒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發現問題、糾正問題的能力,有力促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從案卷評查情況來看,環境行政處罰程序基本到位,案卷整理較爲規範,文書格式相對統一,在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時,能嚴格行政處罰審批,規範辦案程序,被處罰對象準確,適用法律正確,權利告知明確。參評的案卷在立案、調查取證、違法事實認定、法律條款適用、法律文書製作、文書歸檔等方面材料較爲齊全,案卷整體質量有很大提高。三是健全環保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增設環境犯罪偵查大隊,生態環境、檢察、公安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銜接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爲的通知》,實施環境案件網上移送、網上受理、網上監督,切實解決環保案件立案難、執行難等問題。嚴格按照《關於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3〕843號)文件要求,按月報送移送案件的執行情況,及時在“兩法”銜接平臺公示環保行政處罰案件情況。

(四)完善行政執法制度,提高依法決策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落實《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XX辦發〔2019〕24號),擬定了貫徹落實《XX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工作方案》(即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生態環境局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生態環境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二是嚴格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嚴格落實《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覈機制的指導意見》,按照要求制定規範性文件,制定過程嚴格遵守徵求意見、集體討論和合法性審查等程序要求。2020年以來,年前鋒區政府草擬規範性文件XX件,制定本部門規範性文件XX件(X件審批中)。三是聘請法律顧問嚴格把關。聘請1名資深律師作爲法律顧問,對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及法律文書等進行審慎審查,2020年參與各項普法、案審會等決策活動XX次,提供法律意見XX條,審覈相關合同、協議X餘份。

(五)依法化解爭議矛盾,維護羣衆合法權益。截至2020年1-9月,我局共受理信訪投訴件XX件(來信來訪XX件、電子郵件投訴XX件、12369環保熱線投訴XX件),辦結XX件,辦結率XX%;受理重點信訪件XX件(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件XX件、人大領導交辦件1件,市紀委交辦件XX件、生態環境廳交辦件XX件、其他重點信訪件XX件),辦結XX件,辦結率XX%;信訪回覆率XX%,有效維護了羣衆的合法環境權益。

(六)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助力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制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一是嚴守生態紅線。在全XX範圍對生態保護紅線進行了校覈、調整和完善,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確保紅線區域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二是嚴格環境准入。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以“三線一單”作爲項目准入的剛性約束,對XX個建設項目辦理了環評審批,同時對近XX個具有重大環境風險隱患等問題的建設項目予以否決。三是嚴格總量控制。嚴格按照總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爲區域、行業和企業發展的前提條件,使“以新帶老”等污染減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截至目前,爲全區XX個新增總量的建設項目進行了總量調劑,共交易化學需氧量XX噸、氨氮XX噸、二氧化硫XX噸、氮氧化物XX噸。四是嚴格持證排污。探索建立總量控制激勵制度和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制度,實現從污染預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過程監管。分行業推進排污許可管理,截止目前,已核發牲畜屠宰、熱力生產和供應、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等?個行業排污許可證XX個。五是嚴格損害賠償。積極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成立了咸寧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XX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目前正在積極開展案例實踐。六是嚴格信息公開。按照透明、公開原則,重點實施環境質量、污染減排、污染源監管、環境執法、行政許可、環境安全、環境信訪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2020年以來,在本局門戶網站上發佈行政執法等各類信息XX餘條,進一步提高執法透明度,強化執法監督,保障了廣大市民的知情權、監督權。

(七)開展環保普法活動,擴大環保法宣範圍。印發了《XX市生態環境局“服務大局普法行”主題實踐活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了以環保法律法規爲主要內容的“法律六進”活動、“送法進企業”活動等,進一步落實了“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2020年以來,我局組織全區重點排污企業在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環境影響評價、企業自行監測和排污許可證申報等方面進行了學習培訓,提高企業環境管理和科學發展水平;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黨組中心組集中學法3次,青年幹部讀書班集中學法XX次;發放法律書籍XXX餘本,印發法律宣傳冊200餘冊。我局報送的《綠色守護者》榮獲XX省第三屆法治動漫微電影大賽宣傳片類優秀獎。

(八)廣泛凝聚綠色共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一是以綠色理念凝聚共識。在XX日報、廣播電視臺和政府網站等開闢“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和“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等生態環境專刊專欄。特邀XX學院教授XX來我市爲黨政幹部作建設生態文明倡導綠色生產生活專場報告。聯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了全市環境質量狀況新聞發佈會,聯合市電視臺創辦專題欄目《誰在污染我們的環境》3期,對身邊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爲在雲上XX進行集中曝光。在XX公園建設了“綠色宣傳工程”,創建了生態文明之路,安裝了圖文並茂的宣傳燈箱,引導社會各界和公衆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二是以專題活動營造氛圍。舉行“美麗XX,我是行動者”“XX歡歌喜迎春”和“攜手共建文明城,同心共築中國夢”XX個專場文藝演出。開展“6·5”環境日“大美XX·我是行動者”系列宣傳活動,舉辦百名農村幹部生態文明大講堂培訓,組織千名市民現場進行生態文明宣誓,表演了合唱《讓中國更美麗》,詩歌《大美XX寧·我是行動者》、舞蹈《綠水青山》。6月4日上午,央視新聞頻道“新聞直播間”《美麗中國——我的家》對我市XX進行衛星直播,美麗中國看XX,美醉了全國觀衆。三是以綠色創建拓展推廣。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活動,推薦XX市XX學校爲省級綠色學校、XX社區爲省級綠色社區。獲評XX青年環境友好使者15名、少年環保使者11名。組織百名環保小記者參觀了污水處理設施,全市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風。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雖然我局在貫徹落實法治XX建設工作取得了較顯著的成效,但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具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一是環境執法的強度和廣度仍有待提升。執法強度方面,四種新監管執法手段運用較少。執法廣度方面,生態環境部門執法人員和執法裝備嚴重不足,延伸觸角有限,對鄉鎮、農村的非法生產企業(小作坊)難以真正做到“查處一處、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二是環保能力建設水平有待提高。基層生態環境部門環保能力建設有所滯後,執法人員偏少,執法裝備不足,執法水平不高,監管執法工作難以達到新《環境保護法》要求。三是環境執法強制手段有所欠缺,影響行政執法效率。

下一步,我局將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以改善環境質量爲核心,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夯實基礎,提升效能,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繼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探索實施生態環境專職法律顧問制度,不斷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二是進一步做好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提升公益訴訟應對和信息交流,不斷增強環境執法剛性,強化司法支撐,提升聯動機制效能。三是用好用足《環境保護法》賦予的強力監管手段,把環境保護執法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有機結合,持續開展“零點行動”等系列突擊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爲,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生態環境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2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按照《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實施方案》、《茂名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要求,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部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確保局中心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切實運行。

一、履行職責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中心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切實運行。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將法治建設納入了我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定期在黨組會、局務會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情況,解決我市生態環境系統重大法治建設推進問題,堅持“一把手”對重大法治問題親自部署、親自督辦、及時研究解決,確保局法治建設工作推進實施得到切實保障。二是推動學法用法制度化規範化。建立完善《茂名市生態環境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用法制度》和《茂名市生態環境局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把學法納入黨組理論中心組年度學法計劃,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學法示範作用,推動幹部職工學法用法常態化。三是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在黨組會、局務會、支部大會、幹部職工大會等會議上常態化開展憲法法律、黨內規章、部門法規等學習宣傳,深入抓好《憲法》、《民法典》的貫徹宣傳,強化自身和全局幹部職工學法用法意識,不斷提高廣大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生態環境力量。一是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嚴格按照市委改革部署要求,組建“生態環境局”,優化調整內設機構結構,按時完成文件立戶、更換印章、掛牌等改革任務。印發《關於推進縣級生態環境機構垂直管理體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整合執法隊伍,設置7個派出分局,紮實推進縣級生態環境機構垂直管理。嚴格按照省《關於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文件精神,按照實際需要、宜放則放的原則,督促各分局梳理下放149項涉及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事項由鎮街實施。二是不斷優化政務服務。全面梳理35個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縮短辦事環節34個,修改各類實施清單瑕疵問題34個,減少申請材料3項,由法定辦事時限10-60日不等縮短至1-10日之內,所有事項均可在線處理,100%實現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標。三是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壓縮環評審批時限至法定時限的六分之一以內,進一步縮減綠色通道辦理時間。執行國家和省環境管理正面清單管理,對規模養豬、市政道路等項目實行承諾審批制,對列入豁免清單的實行豁免管理。今年來,市級共壓縮審批27個項目,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四是加強政商溝通。2017年以來,季度性召開政商關係座談會9期,爲改善我市營商環境貢獻生態環境部門的力量。五是健全生態環境領域監管制度。根據機構改革精神和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環境信息公開、環境影響評價、生態損害賠償、排污許可證核發、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健全環境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我市生態環境部門和公、檢、法、城管、住建、交通、海事等部門間信息共享、線索通報、聯合執法的協作監管機制,切實提升現代化環境治理能力。

(三)強化監督管理,嚴格實施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一是印發《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事項目錄》,認真對照目錄標準,嚴格履行決策啓動、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覈、集體討論、向同級黨委報告等法定程序,確保作出的決策科學、民主、合法。二是建立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內部制約機制。爲規範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工作,提高行政處罰案件質量,防止錯案和執法過錯的發生,成立茂名市生態環境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對立案查處的案件進行集體討論,作出審覈決定。三是全面落實局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論證、重大項目合同審議,行政複議和訴訟處理等法律事務的職責,推進重大決策事項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加強對局黨組文件、條例制度、重大決策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定期組織對局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廢改立”清理。督導檢查系統內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及時發現並督促整改有關問題。

(四)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推動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一是印發《關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實施方案》,聚集執法的源頭、過程和結果三個關鍵環節,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切實保障環境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今年1至11月,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例172宗,下達處罰決定書111宗,罰款855.7萬元,責令企業整改220家。二是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和考評制度,開展各分局環境執法案件評查5場次,調閱評查案卷86份,發現並監督糾正各分局實施“三項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9個;對大額案件,實行基層辦理、市局審覈方式,有效破解了基層辦案質量參差不齊,辦案取證標準不統一、程序適用不規範的問題。三是嚴格做好行政執法事前、事後信息公示。今年來,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行政檢查共公示124宗,行政許可共公示253宗,行政處罰共公示36宗。

(五)完善層級監督,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健全全局內部權力制約機制,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和下屬幹部要依法依規辦事,今年來,我局沒有發生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形。二是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訴訟案件,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今年來,我局完成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3宗。三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以及社會公衆的監督。我高度重視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虛心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組織專人研究,保證議案提案能按時、保質完成。2020年,我局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7件,市政協提案17件,均已按時辦結。四是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審計工作。本年度我局密切配合市委市政府和市審計部門協調做好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工作,對審計發現問題,不折不扣進行整改,按時報送整改情況,較好地配合完成相關審計工作。

二、存在問題

2020年,我局的法治建設統籌推進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客觀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如,基層環境執法能力不足,執法人員對法律理解不深,適用法律法規條文把握不準,特別是隨着生態環境垂直改革和鄉鎮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的實行,環境執法職能逐步下放基層的態勢,對基層執法隊伍構建和執法能力帶來明顯的壓力和挑戰。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以上率下抓落實。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精神,強化對本單位、本系統內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推進,堅持帶頭抓工作落實,帶領全局領導幹部堅守初心使命、強化責任擔當,確保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治建設部署得到有效落實。

(二)深入把握新要求。整體把握法治建設新規定,法治專項督查新任務和第一責任人的新要求,把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和新時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結合起來,嚴格按照《廣東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茂名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的相關要求,切實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工作職責。

(三)健全落實相關機制。進一步深化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規範程序、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充分發揮充分發揮行政訴訟互聯互動作用,加強與行政部門和公檢法司的法治信息交流和執法事務對接。

生態環境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3

2020年,我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各項任務的完成,現將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學法、知法、守法,強化法治意識

1強化依法行政意識。積極發揮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的示範作用,把法律知識學習列入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提升領導幹部主動依法行政意識。組織黨組中心組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學習《憲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學習《習近平在寧德》《習近平在福州》《習近平在福建》採訪實錄,每週組織研討交流,用習總書記在閩的法治思維武裝頭腦,指導工作。並結合生態環境重點工作,組織局領導班子和全體幹部參加生態環境部開展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視頻培訓,舉辦《排污許可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解讀》講座,對系統一線執法人員舉辦“生態環境典型案例解析”培訓會,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意識;組織我局幹部職工參加旁聽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方面庭審活動,以生動典型的案例和嚴肅的庭審活動,強化機關幹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意識,激發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自覺性。

2開展普法工作。根據全市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制定《2020年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重點。結合“6·5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宣傳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結合“12·4憲法宣傳日”,組織幹部職工和一線執法人員赴福建德盛新建材有限公司進行開展“憲法進企業”普法宣傳活動,向企業職工宣傳憲法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知識;在“福州生態環境”微信公衆號、微博客戶端開設“榕小環普法”“以案釋法”專欄,不定期推送生態環境相關案例和法律法規解讀和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今年共開展“榕小環普法”專欄宣傳41期,“以案釋法”宣傳4期;利用宣傳欄、“福州生態環境”微信公衆號、微博客戶端開展《民法典》宣傳;組織局系統幹部職工參加全市國家工作人員統一學法考試,組織全市執法人員參加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資格考試,以考促學、以學促用,有效地提升行政執法隊伍的綜合法律素質;根據市依法治市辦的部署,組織開展“七五”普法驗收工作。

(二)規範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工作

1健全派出機構執法監督機制。啓用“福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專用章”,配套制定了《福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暫行管理規定(派出機構版)》,健全派出機構執法監管機制,重新對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主體、權限和程序,行政執法專用章的適用,以及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行爲進行了明確,進一步規範各派出機構行政執法行爲,統一各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文書及流程,並建立了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制度。

2委託海洋環境執法權。根據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9〕245號)要求,做好機構改革的“下篇文章”,將市海洋與漁業局劃轉市生態環境局履行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油氣勘探開發和廢棄物海洋傾倒對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行政執法職責委託給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行使,並簽訂了《行政執法委託書》,確保海洋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無縫對接。

3加強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審查工作。嚴格落實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集體審查制度,2020年共組織召開了6次集體審查會議,審查了14個重大環境違法案件;

(三)加大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力度

1嚴格生態環境執法。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組織開展“清水藍天”、環境執法大練兵、“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等專項執法行動,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爲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綜合運用環保法律法規及新環保法配套辦法規定的各項措施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問題,2020年,全市共計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爲242起,處罰金額2121.51萬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1起,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9起,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4起。

2做好市級權責清單調整工作。根據市編辦、市審改辦、市司法局《關於做好市級權責清單調整規範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機構改革後職能劃轉情況,以法律法規規章、“三定”職責爲依據,按《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規範》規定,梳理調整權責清單事項,制定了《福州市生態環境局權責清單》並印發實施。

3持續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認真落實《福州市環境保護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建立並動態調整兩單兩庫,不斷完善抽查機制,並及時在中國福州門戶網站上公開,今年納入“雙隨機”管理增加了中督信訪件和重點建設項目等400多家企業,目前已聯合相關部門完成155家企業的抽查工作。

4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機制。爲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執法協作、案情通報、聯合督辦、案件移送、會商處置、信息共享等高效、快捷的聯動銜接機制,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依法懲治環境犯罪行爲,切實保障公衆健康和環境權益,我局會同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嚴格落實《福州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今年共辦理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9起、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4起,並將相關案件材料抄送檢察機關,加強法律監督,知道縣(市)區派出機構聯合公安機關加強對2起重大違法案件進行督辦;對1起訴訟案件主動與法院進行訴前案情溝通,通過建立有效的“兩法”銜接機制,促進了違法案件辦理效率,提高了涉訴案件勝訴率。

(四)提升行政審批水平

1嚴把審批關口。積極落實“總量控制”和“不欠新賬、多還舊賬”等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做到“六個一律不批”,嚴防“兩高一資”項目落地,切實履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職責。

2深入推進“放管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豁免一批建設項目環評、授權一批事項審批權限、優化一批事項辦理流程、提升一批事項服務水平;繼續做好環評審批服務工作,將指導服務貫徹政策宣傳、建設項目選址、排污權指標取得、環評技術單位選擇等環評前期工作環節,打造一條環評審批服務“流水線”;加強監管,持續提高環評編制質量,發揮環評源頭預防作用,保證環評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持續提升監管水平,堅持“保護合法、打擊違法”原則,壓實企業環保責任;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持續提升服務基層能力,改進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園區生態環境綜合管理水平,爲企業“減負降費”。

(五)健全化解矛盾糾紛機制

1做好行政複議工作。2020年,共辦理了行政複議案件9件,其中2件爲2019年結轉,7件爲2020年新受理,2件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爲、3件申請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3件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爲、1件部分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爲;我局被複議案件1件,省生態環境廳維持我局的行政處罰決定。

2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認真學習貫徹《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積極創新行政應訴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依法履行應訴職責,行政機關負責人和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增強。落實行政訴訟案件統計和備案工作,2020年,我局行政訴訟案件1件,目前尚未開庭審理。

3不斷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組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件整改推進辦公室,抽調業務骨幹,實行集中辦公,建立交賬銷號、掛鉤督辦、協作協調等一系列工作機制,嚴防整改工作“一刀切”,切實提升羣衆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福建期間共交辦我市信訪件1042件,較第一輪減少460件,下降30.6%,截至目前,已辦結1042件,辦結率100%;其中銷號1042件,銷號率100%。

4解決羣衆身邊環境問題。從2020年7月起,我局於每週五上午開通羣衆身邊環境問題信訪投訴“局長快線”,由當班局領導對投訴件的辦理過程及反饋情況進行全程督辦,確保投訴問題高效快速處置,進一步提高羣衆對生態環境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六)強化立法和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

1組織開展地方性法律法規修訂工作。根據福州市人大常委會要求,啓動《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的修訂工作,採用政府採購公開招標形式,委託第三方開展修訂《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草案的編制工作;組織對《福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修訂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調研,提出修訂工作的建議,並形成調研報告提交市人大。

2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據《福州市環境保護局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的要求,對局內部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並做好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工,今年共對我局制定的2份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備案;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開展民法典、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野生動物保護等專項清理工作。

(七)加強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第一時間制定並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指導幫扶工作的通知》,優化審批、執法工作,強化爲企業復工復產服務。制定印發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應訴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規範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聽證、行政應訴工作的辦理事項。主動配合市工信局,指導開展我市化工產業專項規劃環評,並做好審查服務,爲項目引進提供決策依據。簡化排污權交易方式,優先從政府儲備中拿出總量指標,限價出讓給企業,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推動重點項目建設。要求全系統幹部在全力加強疫情科學防控的同時,主動入企瞭解企業的防疫情況和在防疫期間遇到的生產等問題,主動幫助企業聯繫相關職能部門,爲企業解決問題穿針引線,保障各類企業、項目有序復工復產。送法進企業,爲進一步有序有力有效推進企業和項目復工復產,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降到最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編制了《環保法治宣傳》材料,用於向企業、社會公衆宣傳生態環境法律法規。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強化法律培訓,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結合我局1月份“整訓月”活動,組織幹部職工和執法人員對新頒佈、新修訂的法律法規進行系統學習,通過梳理我局日常工作實際,針對實際需要,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法律法規”“行政處罰案件的證據審查”“民法典宣傳”等專題講座,進一步強化幹部職工尊法、守法觀念和執法自覺性。

2修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細化標準。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環執法〔2019〕42號)精神,修訂《福州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細化標準》,堅持合法、科學、公正、合理的原則,結合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要求,充分考慮違法行爲的特點,按照寬嚴相濟的思路,突出對嚴重違法行爲的懲處力度和對其他違法行爲的震懾作用,鼓勵和引導企業即時改正輕微違法行爲,促進企業環境守法。一是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設定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並進一步細化,包括主動消除或者減輕環境違法行爲危害後果、受他人脅迫有環境違法行爲、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環境違法行爲有立功表現等情形。二是對於違法行爲未造成環境污染後果,且企業自行實施關停或者實施停止建設、停止生產等措施的情形,違法行爲持續時間短、污染小且當日完成整改的情形,規定可以免予處罰。三是根據一線實際執法工作經驗以及企業類型、規模的區別,設置更爲科學、合理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細化標準。

3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爲。規範全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文書和程序,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做到執法主體合法、執法過程透明、取證程序合法、筆錄製作規範、處罰決定合法。加強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覈,強化法制機構和法制小組的作用,堅持重點案件、疑難案件集體審查制度,提升辦案質量。充分發揮好兼職法律顧問的作用,對每個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命令均需聽取兼職法律顧問意見或出示書面審覈意見,並納入案卷中,減少或避免行政處罰、行政命令出現漏洞和錯誤。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定,給執法人員配置和使用執法音像裝備,落實全程攝像要求,確保調查取證的有效性、合法性,將行政處罰案件辦實,形成對違法企業的有效震懾。

4. 開展《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的修訂工作。根據市人大安排,我局將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我市的實施情況,結合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組織人員對《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開展修訂工作。

生態環境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4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的正確領導下,我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法治河源建設工作規劃(2017-2020年)》要求,圍繞服務全市生態環境中心工作,以加強法治環保建設爲目標,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根據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工作指引》的規定,現將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總體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

嚴格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職責規定》,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成立了以局長爲組長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將推進法治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聽取本局法治建設情況彙報,及時研究和解決本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把理論學習作爲局領導班子建設的首要工作來抓,把加強理論武裝作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提高幹部隊伍素質的有效途徑。局主要領導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年初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年度學習計劃,組織制定本局2020年普法責任清單、普法工作計劃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方案。發揮領導幹部“關鍵少數”的示範和表率作用,帶頭學習,帶頭講黨課,督促指導機關黨委各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嚴格落實“第一議題”,不定期以黨組(擴大)會議的形式開展集中學習。部署《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學習工作,要求機關黨委、各支部全體黨員集中學習,組織局班子成員、機關黨委各支部書記集中學習研討3天。

(二)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嚴格執行現有法律、法規,堅持嚴格、規範執法與文明、人性執法相結合,加強執法聯動,強化執法保障,加大對妨害疫情防控違法案件查辦力度。組織開展了醫療廢物環境管理督導檢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執法檢查、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執法檢查、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幫扶指導和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爲等21項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圍繞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充分利用市政府門戶網站、“河源生態環境”微信公衆號、微博,及時轉載推送與防疫工作有關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宣傳鏈接和權威報道,重點宣傳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工作。

(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立法。

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制訂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工程建設項目名錄。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自2020年3月以來,全市有26個環評項目採用告知承諾制批覆,平均審批時限爲1.5天,有48個項目豁免了環評審批手續。同時,擬草了《河源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含豁免環評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名錄,該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通過,待市深改委通過後即可印發實施。

爲促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相互支持、相互補充,形成更強生態治理法治合力,我局聯合市人民檢察院、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等6個單位印發了《關於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檢察公益訴訟制度銜接的實施辦法》(河環〔2020〕73號),建立了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機制。

爲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我局按照《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工作方案有序完成了起草工作,經七屆11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已報送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四)加強規範性文件制定、審查和發佈的管理工作。

制定了規範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強我局規範性文件制定、審查和發佈的管理工作。我局制定部門規範性文件,均經法制工作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由局務會議審議決定,並按規定報送市司法局審查通過後,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向社會發布。先後對市政府和本局1988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2017年以來的環境保護方面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並將清理結果在網站上向社會公佈。成立了本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制定了本部門公平競爭審查流程,明確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未經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出臺。按照“誰起草(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照公平競爭審查標準,開展了存量政策措施情況和增量政策措施審查工作。

(五)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推進依法行政。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制定了《關於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的實施方案》,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實行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在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時,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環保行政執法,嚴格執行查處分離、罰繳分離制度。認真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議制度和備案制度。對重大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實行集體審議,並按規定的時限報送市司法局備案。嚴格執行環境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深化政務公開工作。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制。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政務公開實施辦法》《河源市生態環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河源市生態環境局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制度,完善了信息發佈保密審查機制。二是依法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按規定編制了《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政務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河源市生態環境局信息公開指南》,並及時更新。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設置了政務公開類、法律法規類、環保業務類、環境質量類、專題專欄類、網上辦事、公衆參與等板塊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公佈了熱線電話和效能監督電話,設置了“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全市空氣環境、水質環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行政處罰、環境污染費徵收、國控企業污染物自動監控(重點污染源監測)、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核與輻射安全等10類信息,保障羣衆環境信息的知情權。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成效明顯。一是較好完成人大議案牽頭辦理工作。高度重視並牽頭組織辦理完成了《關於綜合整治東江新豐江市區段水環境的議案》,本議案歷時三年,辦理工作做到有方案、有步驟、有措施、有行動,得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並經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批准通過。二是精心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2020年我局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共7件,我局高度重視,制定了辦理工作方案,將建議提案辦理任務分解到各相關科室(分局)和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科室,並將建議提案辦理覆文全文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了公開。我局在辦理過程中,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密切加強與相關部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繫,建議提案辦理完成率、網上答覆和錄入率爲100%,代表委員反饋滿意率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成立了預防化解涉環境矛盾糾紛專項行動小組,制定印發了預防化解涉環境矛盾糾紛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執法爲民的實際行動開展預防和化解涉環境矛盾糾紛工作,維護廣大羣衆環境權益,環境信訪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底,共受理環境信訪案件1943件,調查處理了1943件、處理率達100%,辦結1668件、結案率爲99.8%。

(八)加強法治培訓宣傳,提高領導幹部法治素養。

認真落實《河源市環境保護局關於開展環境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不定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通用法律知識和環保專業法律法規,積極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市政府法制部門舉辦的執法培訓,不斷增強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升法治素養。

利用“學習強國”APP、“廣東省幹部培訓網絡學院”系統和“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系統”,抓好本局幹部職工的日常學法,保證學時、學分達到學習要求;認真組織本系統的國家工作人員參加年度學法用法考試,2020年我局參考率達100%,優秀率達100%。

二、存在問題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對依法行政有關要求和規定的學習有待進一步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意識有待提高,重大行政決策實施評估工作需進一步強化。

(二)在日常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中,宣傳環保法律法規不夠細,對企業提供服務指導能力有待加強,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將繼續貫徹落實《法治河源建設工作規劃(2017-2020年)》精神要求和上級法治建設工作部署,切實履行生態環境部門職責,依法決策,依法管理,深入推進環境法治建設,着力做好以下兩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嚴格執行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行政執法的針對性,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流域和區域的執法監督力度,完善污染源環境管理檔案,強化日常動態監管,嚴厲打擊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影響環境質量的環境違法行爲。

(二)不斷推進執法與服務深度融合。堅持以治污染、促發展爲宗旨,落實“寬進嚴管”要求,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爲的高壓態勢。積極指導企業環保達標改造和污染治理,嚴禁環保“一刀切”,堅決避免處置措施簡單粗暴,切實做到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確保生態環境總體安全,生態環境核心競爭力不斷提升,爲“兩個河源”全面提效破局持續發力。

生態環境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5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依法治市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我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湛江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推進全局依法履職,加強環境立法、執法、普法,發揮法治推進生態環境建設的積極作用,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現將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安排報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主要舉措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部署。局黨組始終把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放在首要地位。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制訂印發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要點,全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落實。

2.堅持制度引領,規範管理行政事項。一是依照立法制度加快推進立法工作。我局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積極配合市人大開展鶴地水庫水質保護立法工作,按市人大立法時間節點高質量起草《鶴地水庫水質保護條例(草案)》,並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和相關部門意見。目前,《鶴地水庫水質保護條例(草案)》已通過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的第二次審議,進入三審程序。二是全面推行權責清單制度。編制部門權責清單,明確法律依據、實施主體、監督方式、責任方式等事項,並在政府網站公開。今年以來,我局承接省級權責清單委託事項共17項,重心下移事項共20項。結合省委託和重心下移情況,我局梳理並修訂權責清單事項共271項(其中行政處罰212項、行政許可13項、行政檢查28項、行政強制10項、其他行政權力8項)。三是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根據《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和《湛江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嚴格審查程序,規範審查流程,對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和科學性嚴格把關。今年以來,共制訂規範性文件3件。四是依法決策。2020年,我局共依法做出2件重大行政決策,均按照《湛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徵求意見、可行性論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程序,切實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2.堅持深化改革,增強履職能力。圍繞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強便民服務,提高審批效率。一方面,強化便民窗口建設,堅持做到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一次性辦結。對重點建設項目、民生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優化工作流程。另一方面,縮短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全力做好環評審批管理服務指導,精簡環評審批受理前置條件,將部分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通過委託方式下放由縣(市、區)分局審批,方便企業就近快捷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書。同時,推行網上辦理,並聯審批,縮短審批時限,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審批時限分別由法定時限60日、30日承諾縮短爲15個工作日、7個工作日。

3.堅持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一是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三項制度”,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二是加大行政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力度,嚴格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確保持證上崗率達100%。組織環境執法業務培訓和生態環境執法大練兵案卷評審比賽,提升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辦案能力。三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加快環保移動執法系統普及使用,藉助移動執法系統,加強污染源基礎數據庫建設;結合雙隨機抽查,實現執法過程“留痕”管理。積極探索應用無人機環境執法技術,在鶴地水庫、小東江、廉江尾礦庫等環境覈查中運用無人機進行航拍,實現執法調查取證手段的多元化。

4.堅持多措並舉,加強環境監管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違法行爲投訴舉報登記制度,在政府官網公佈信訪投訴電話,設立網上“公衆互動”、“12369網絡舉報平臺”、“12345政府服務熱線”入口“局長郵箱”等投訴舉報途徑,依法及時處理人民羣衆反映的問題。全面加強企業單位環境信息、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環保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嚴格落實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20年我局行政訴訟案件均由局領導親自出庭應訴、答辯。有效開展信訪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深化普法教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不斷提高市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創造濃厚的生態環境法治社會氛圍。通過組織全員參加行政執法培訓班、公務員學法培訓等方式,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

(二)主要成效

1.制度建設取得實效。一是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廣東行誠律師事務所擔任我局法律顧問單位,明確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和範圍,充分發揮律師團隊在辦理複雜案件、處理疑問題和開展普法活動中的作用。二是推行公職律師制度。我局已有3名同志持有崗位公職律師執業證,公職律師爲推進我局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我局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設工作,積極組織人員對信訪投訴案件、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等案件進行覈查,確定遂溪縣2件非法運輸傾倒固體廢物案件和徐聞縣1件非法運輸傾倒固體廢物案件符合生態環境損害線索。目前,我局已經對湛江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遂溪縣嶺北鎮釐岸村非法運輸傾倒固體廢物案件展開實踐,並與涉案犯罪嫌疑人家屬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事宜進行磋商。與此同時,我科室還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清單(第一批)的函》中列出的屬於我市的案件線索進行篩查,確定符合生態損害賠償案件線索共9條。四是規範執法程序。2020年,我局制定印發《湛江市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雙隨機抽查制度實施方案(試行)》《湛江市生態環境局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適用規則(修訂)》《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執法工作通報制度(試行)》《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試行)》《湛江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試行)》《湛江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制度(試行)》等9項執法制度,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執法程序。

2.行政執法穩步推進。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積極開展對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垃圾填埋場、進口廢物加工利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等各類環境專項執法行動和環保專項檢查,有力打擊偷排偷放、持續超標排污拒不改正、滲坑排放、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爲。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對環境違法行爲共立案69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9份,處罰金額共364.1946萬元,有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爲。

3.依法行政工作持續加強。作爲被申請人辦理行政複議案件4件,結案1件,複議機關維持我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維持率100%;辦理行政應訴案件1件,勝訴率100%;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按照專人專職分片負責、專人專職督辦的原則開展信訪工作,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共受理各類投訴案件3379件(其中來信660件,電子郵件146件,電話2492件,來訪99件),辦結3276件,辦結率高達96.43%,信訪投訴總量同比下降24.70%。積極開展普法宣傳,通過電子屏、櫥窗宣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爲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主題內容;針對企業、機關等不同人羣的法律需求舉行3場法治專題講座,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執法改革亟需加快推進。當前,我市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監管執法任務異常繁重,同時受執法體制機制不順,以及監管能力不足、模式單一、手段單薄等因素影響,全市環境監管執法還存在着不少漏洞和薄弱環節,監管執法不到位等問題十分突出,執法改革亟需加快推進。

2.執法力量有待加強。因近年來的環保法律法規變動較大,日常監管和各類專項行動持續開展,且執法改革對於一線執法人員和案審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執法能力亟需加強。另外,我局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設備使用年限較長,經常故障,影響工作效率,不利於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的開展。執法車輛嚴重不足,部分分局只有一輛執法車,且已經超過十年使用年限,經常故障,嚴重影響執法效率。

3.基層執法監測能力建設有待加強。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與新形勢下監管需求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態環境執法隊伍普遍存在“小馬拉大車”的情況,難以適應越來越嚴的環境監管執法需要。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局務會議,及時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協調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今年以來,我局召開黨組會議、局務會議,研究部署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專門邀請我局法律顧問廣東行誠律師事務所莫爵楊律師對《民法典》相關內容進行講解,爲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應訴等工作提供了指導。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責。

推進生態環境垂直改革,確定各分局職責,堅持做到“誰執法誰普法”,構建齊抓共管、權責分明、協調有序、整體推進的工作局面。嚴格按照程序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局務會議、案審會議,審議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案件,討論、決定、通報生態環境工作重大事項。推動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顧問律師深入參與行政決策、風險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把好法律關口。

(三)督促履行依法行政。

充分發揮“指揮棒”作用,多次主持召開部黨組會、局務會、專題工作會等,研究討論相關重大問題,加大督促力度,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督促其他班子成員依法行政,督促各分局領導在生態管理中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努力做到法治建設與生態環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

三、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全體幹部黨員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規範自由裁量權,強力推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全面落實。

(二)圍繞工作重點,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一是打造精準高效的環境執法隊伍。開展環境執法實務培訓,通過集中授課、專題講座、現場實踐等形式,重點培訓污染源現場執法檢查、環境證據取證與執法文書的規範化、環境行政執法與職務犯罪典型案例分析等內容,切實提高我市環境執法人員業務水平。推動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等相關執法制度的落實,促進生態環境部門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二是實施最嚴格的環保執法制度。加強對重點流域(斷面)、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環境執法。組織開展環保領域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排查各類環境安全隱患,建立環境安全隱患動態管理臺賬,實現閉環管理,跟蹤整改銷號。三是堅決查處典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辦未批先建,篡改或僞造環境監測數據,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典型違法犯罪案件。對羣衆反映強烈、污染嚴重、長期不解決或屢查屢犯的違法問題通過掛牌督辦、聯合查辦等方式進行重點查處;對違法問題突出、環境質量惡化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情節嚴重的,提出追責建議或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積極協調公安、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深入實施“兩高”司法解釋,有效震懾環境違法犯罪行爲。四是強化污染源環境管理。狠抓重點排污單位執法監管,切實督促和指導重點排污單位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全覆蓋”執法監管。加強執法記錄儀等設備的使用,結合雙隨機抽查,實現執法過程“留痕”管理。

(三)加強依法行政,推進綠色發展

 一是全力推動經濟綠色發展。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審批調控作用,通過准入把關、減排管控、循環發展等方式,助推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強化全市經濟發展與生態環保共贏格局。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環境質量,集中精力開展大氣、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力爭空氣質量穩中有進,推進水環境質量持續達標,穩步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設美麗湛江,爲羣衆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三是加強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完善涉環境問題矛盾研判機制,定期組織召開社會穩定風險和環境應急風險分析研判專題會,動態掌握矛盾風險信息,及時準確作出預報預警。四是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和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及人民銀行等部門銜接和信息共享,落實聯合懲戒。完善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公開超標企業名單及處理情況、行政處罰文書等。按時完成“兩法銜接”共享平臺信息錄入工作,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做好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切實保護生態環境,推進我市生態環境法治建設。五是積極配合市人大進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鶴地水庫是我市最主要的飲用水源地,鶴地水庫水質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湛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我局繼續積極配合市人大開展鶴地水庫水質保護條例立法工作。

2021年,我局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設爲抓手,不斷鞏固創新工作成果,打造新亮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和任務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以督抓改、以督促行,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全力推進生態環保法治建設工作向更高水平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