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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多篇

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多篇

預算績效管理的分類 篇一

1、按預算資金的性質,可分爲預算收入績效管理和預算支出績效管理。

前者以預算收入爲對象,以收入規模、質量、結構等爲主要內容,以提高預算收入對政府履職保障程度爲目的。

後者以支出爲對象,以支出的性質、範圍、投入、產出、效果等爲主要內容,以提高預算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爲目的。

2、按預算支出的範圍,可分爲基本支出預算績效管理、項目支出預算績效管理和部門整體支出預算績效管理、財政預算績效管理。

3、按預算支出的功能,可分爲各種功能性支出預算績效管理。按照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醫療衛生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農林水事務支出等分類,相應形成各類支出功能的預算績效管理。

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建立規範、科學、高效的預算管理體系,強化預算績效責任,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山東省省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辦法》(魯政辦發【20xx】20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跟蹤、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

程,以提高預算的社會、經濟效益爲目的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納入學校預算績效管理的學校自有資金安排的項目資金。

第四條預算績效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管理原則。預算管理要圍繞績效目標進行,事前設定目標、事中跟蹤監控目標實現進程、事後評價目標完成情況。

(二)績效導向原則。預算管理的各環節都要以績效爲核心導向,將績效管理貫穿於預算管理全過程,實現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責任追究原則。堅持“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管理理念,強調項目單位支出責任和管理部門監督責任,實行績效問責,對無績效或低績效的項目承擔單位和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四)信息公開原則。預算績效信息要逐步向全校教職工公開,接受全校教職工的監督。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學校成立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組織、人事、財務、資產、審計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務處。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研究制定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工作規程,建立預算績效考覈指標和標準體系。

(二)組織和指導各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三)建立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健全績效結果反饋及督促整改機制。

(四)組織引進第三方對各項目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五)績效評價涉及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各項目實施部門的職責:

(一)編制項目績效目標。按照“誰使用資金誰編制績效目標”的原則,要求制定的績效目標客觀且可測量、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相應匹配、重點突出。

(二)組織實施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落實單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三)定期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

第三章績效目標的設定

第七條績效目標是指績效評價的對象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預計產出和效果。績效目標的編制,主要包括設定績效總目標、

制定長期、當期(年度)績效指標、確定績效指標值等。

第八條績效指標編制原則:

(一)相關性原則。績效指標應當與績效總目標直接相關,能夠充分、恰當反應目標的實現程度。

(二)重要性原則。應當優先使用最能反映績效的核心指標。

(三)可比性原則。對同類績效管理對象要設定共性的績效指標,以便於評價結果可以相互比較。績效目標應當從數量、質量、

成本和時效等方面進行細化,儘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表述。

(四)系統性原則。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系統反映預算支出所產生的效益。

(五)經濟性原則。績效指標所涉及數據的獲取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制定績效目標時要經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目標要符合客觀實際,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對於績效目標中涉及的專業術語,應當準確定義、清晰解釋。

第九條確定績效指標值。績效指標值是指使用量化的標準、數值或比率來表示預算資金達到的產出和效果,應當與績效指標逐

一對應,通常用相對值或絕對值表示。單位在填報績效指標值,應當同時明確績效標準。績效標準是設定績效指標值時的依據或參考標準,一般包括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以及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標準等。

第四章績效跟蹤管理

第十條預算執行過程中,對預算資金進行績效監控,主要包括:

1、預算執行進度;

2、預算執行規範性;

3、預算存量資金;

4、預決算差異率。

第五章績效評價管理

第十一條績效自評。預算執行完畢後,各項目實施部門要對照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實際績效情況進行自評,評價指標分爲計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第十二條開展第三方評價。審計部門結合學校年度審計,引入社會第三方評價機構,按照預算績效領導小組確定的範圍、要求等對預算績效情況進行評價。結合部門自評,出具最終評價結果。

第六章績效結果應用管理

第十三條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所形成的績效目標、績效自評、績效評價等信息,採取反饋整改、與預算掛鉤、激勵約束等方式,項目建設期內,按年度投入經費年末未形成支出的,或項目已結項的,剩餘資金收回,對於績效考覈不合格的項目不再進行資金投入,以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建立信息公開機制。各責任部門(學院)將所管理的項目經費評價結果作爲本部門(學院)年度工作的必要公開事項,接受教職員工的審覈和監督。

第十五條建立績效問責機制。學校將評價結果納入各單位工作目標考覈範疇,並作爲重要依據。對因主觀原因導致當年績效管

理工作不力,績效執行及評價結果較差的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篇三

爲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健全財政績效管理體制,促進財政資金科學配置、高效使用,按照《x省委x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縣委、xx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結合我局實際,制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縣關於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的總體要求,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完善機制、強化應用,建立健全貫穿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信息公開全過程的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支持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編制項目績效目標。按照“誰使用資金誰編制績效目標”的原則,要求制定的績效目標客觀且可測量、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相應匹配、重點突出。

2、組織實施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落實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3、定期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

二、工作目標

建立工作機制,建立系統規範的績效管理制度、辦法、工作規程和技術指標體系、考覈考評制度、基礎數據庫等,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管理。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切實發揮預算績效管理實效,提升我局績效管理整體水平。

三、主要任務

部門的績效預算管理包括: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五個環節。

(一)事前績效評估(評審)

組織開展項目評審,項目評審的肉容主要是項目立項的必要性、投入的經濟合理性、績效目標的合理性、實施方案的可行性、籌資的合規性等。

(二)績效目標管理

結合實際全面設置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及項目績效目標(績效目標不僅要包括產出、成本,還要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績效指標)。

1、績效目標的內容和分類

(1)按照預算支出的範圍和內容劃分,包括基本支出績效目標、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基本支出績效目標,是指部門預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內對本部門(單位)正常運轉的預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單獨設定,而是納入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統籌考慮。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是指項目建設的要求,設立並通過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是指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按照確定的職責,利用全部部門預算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

(2)按照時效性劃分,包括中長期績效目標和年度績效目標。

中長期績效目標是指部門預算資金在跨度多年的計劃期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年度績效目標是指部門預算資金在一個預算年度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2、績效目標設定

績效目標設定是指預算管理和績效目標管理的要求,編制績效目標並向縣財政局報送績效目標的過程。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定目標”的原則,績效目標由項目負責股室設定。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在該項目納入部門預算項目庫之前編制,並按要求隨同各部門項目庫提交財政局;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在申報部門預算時編制,並按要求提交財政局。

績效目標要能清晰反映預算資金的預期產出和效果,並以相應的績效指標予以細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預期產出和預期效果。績效指標是績效目標的細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產出指標、效益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等。績效標準是設定績效指標時所依據或參考的標準。一般包括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和財政部認可的其他標準。

績效目標設定的依據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或項目規劃;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縣財政局中期和年度預算管理要求;相關歷史數據、行業標準、計劃標準等;符合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依據。

(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設定方法:對項目的功能進行梳理,包括資金性質、預期投入、支出範圍、實施內容、工作任務、受益對象等,明確項目的功能特性;依據項目的功能特性,預計項目實施在一定時期內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確定項目所要實現的總體目標,並以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述;對項目支出總體目標進行細化分解,從中概括、提煉出最能反映總體目標預期實現程度的關鍵性指標,並將其確定爲相應的績效指標;通過收集相關基準數據,確定績效標準,並結合項目預期進展、預計投入等情況,確定績效指標的具體數值。

(2)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設定方法:對部門(單位)的職能進行梳理,確定部門(單位)的各項具體工作職責;結合部門(單位)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年度主要工作任務,預計部門(單位)在本年度內履職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將其確定爲部門(單位)總體目標,並以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述;依據部門(單位)總體目標,結合部門(單位)的各項具體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確定每項工作任務預計要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從中概括、提煉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務預期實現程度的關鍵性指標,並將其確定爲相應的績效指標;通過收集相關基準數據,確定績效標準,並結合年度預算安排等情況,確定績效指標的具體數值。

(三)績效跟蹤與運行監控

負責項目的股室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績效跟蹤是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預算績效管理主體根據確定的項目績效目標,通過動態或定期採集項目管理信息和項目績效運行信息,對項目管理的各相關內容和目標要求的完成情況進行跟蹤,並在歸納分析的基礎上,及時、系統地反映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項目績效目標的運行情況和實現程度,糾正績效運行偏差,促進項目績效目標實現的管理活動。

1、績效跟蹤的內容

各業務股室要建立績效跟蹤機制,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項目管理和目標要求的完成情況(目標保障)、目標實現程度、目標偏差和糾偏情況等進行跟蹤。

(1)目標保障情況。重點跟蹤保障項目各階段有效實施相關制度(包括基本制度、專項辦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項目實施中相關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其中:進度管理、資金撥付、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制度執行是目標保障情況跟蹤的重點),以及目標保障中存在的問題。

(2)目標實現程度。重點跟蹤預算執行情況,爲完成績效目標所需要的各種資源成本消耗情況、項目管理及其完成情況,以及項目預期產出、效果等目標的完成進度情況等。

(3)目標偏差情況。跟蹤重點目標在項目實施中的偏差度和影響度。

(4)目標糾偏情況。重點跟蹤糾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實情況。

2、績效跟蹤的流程

績效跟蹤在預算項目啓動後實施,實施跟蹤的具體時間可根據項目的特點確定。在一個財政年度內,績效跟蹤次數一般爲x-x次。績效跟蹤流程爲:

(1)確定跟蹤目標。在覈對項目基本信息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對相關績效目標按類細化,並確定績效跟蹤的重點目標。

(2)開展績效跟蹤。依據確定的重點目標,對項目管理的相關內容和目標要求的完成情況實施績效跟蹤,歸集跟蹤信息,填制《績效跟蹤表(項目分階段完成情況表)》。

(3)進行偏差分析。根據績效跟蹤信息,對照重點跟蹤的目標,發現績效運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績效跟蹤表(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及糾偏表)》。

(4)提出糾偏路徑。依據偏差分析,結合項目實際,提出實施糾偏的路徑和方法,並填制《績效跟蹤表(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及糾偏表)》。

(5)及時實施糾偏。績效運行情況與設定的績效目標要求發生較大偏離時,績效跟蹤主體應及時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及時糾偏。績效運行有重大偏離的,績效跟蹤主體應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或財政等相關職能部門。對績效跟蹤發現無績效或低績效的項目,要按規定調整執行或停止執行。

(6)形成跟蹤結論。依據項目基本情況、目標設定情況、項目組織實施情況、績效目標完成及偏差情況、存在問題及糾偏情況等,撰寫《績效跟蹤結果報告》,形成跟蹤結論。

負責項目的股室在完成績效跟蹤工作後的一個月內,將《績效跟蹤表(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及糾偏表)》和《績效跟蹤結果報告》報送縣財政局。

(四)績效評價

通過自評和外部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預算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對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政策、項目實施效果開展績效自評,評價結果報送縣財政局。

1、績效評價內容

績效目標與戰略規劃、事業發展的適應性;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財務管理狀況,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其收益管理情況;項目管理情況,包括項目投資、項目實施、成本控制、財務監理、政府採購、合同管理、質量控制情況等;爲加強管理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採取的保障措施及其執行情況;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包括預計產出、效果和影響力等。

2、績效評價指標

績效評價指標是依據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而形成的衡量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的考覈工具。

評價指標包括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方面。

實施評價時,應按照定性指標可衡量、定量指標應量化的要求,依據評價項目特點和評價工作需要,在績效評價三級指標的基礎上,對評價指標逐級分解和細化。

3、績效評價指標確定原則

相關性原則。應當與績效目標有直接的聯繫,能夠恰當反映目標的實現程度。

重要性原則。應當優先使用最具評價對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評價要求的核心指標。

可比性原則。對同類評價對象要設定共性的績效評價指標,以便於評價標準的規範和評價結果可相互比較。

系統性原則。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定量指標應量化,定性指標可衡量,系統反映財政支出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等。

經濟性原則。應當通俗易懂、簡便易行,數據的獲得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4、績效評價指標標準

績效評價指標標準是指衡量財政支出績效目標完成程度的尺度。績效評價指標標準的選用應當堅持客觀公正、規範有效的原則。根據評價對象的特點,可以選用不同的評價指標標準。績效評價指標標準主要包括:計劃標準,是指以預先制定的目標、計劃、預算、定額等數據作爲評價的標準;行業標準,是指參照國家公佈的行業指標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歷史標準,是指參照同類指標的歷史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其他標準。

5、績效評價方法

績效評價方法主要採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衆評判法等。根據評價對象的具體情況,可以採用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與效益進行對比分析以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它適用於成本、效益都能準確計量的項目績效評價。

(2)比較法,是指通過對績效目標與實施效果、歷史與當期情況、不同部門和地區同類支出的比較,綜合分析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過綜合分析影響績效目標實現、實施效果的內外因素,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對效益確定卻不易計量的多個同類對象的實施成本進行比較,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5)公衆評判法,是指通過專家評估、公衆問卷及抽樣調查等對財政支出效果進行評判,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6)其他評價方法。

負責項目的股室對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政策、項目實施效果開展績效自評,評價結果報送縣財政局。上級專項資金自評和部門預算項目自評實現全覆蓋。

(五)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

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績效問題整改責任制,逐步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於作爲下一期預算安排的參考,提高支出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

績效評價結果採用綜合評分定級的方法,總分值爲xxx分,績效評級分優、良、中、差。評價得分高於xx分(含xx分)的,績效評級爲優;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績效評級爲良;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績效評級爲中;得分在xx分以下的,績效評級爲差。實現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管理、預決算信息公開的“三結合”。對評價結果爲差的項目,扣減下年度部門項目預算控制數,形成預算績效管理的剛性約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按照xx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屬單位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工作主動性,將預算績效管理作爲本部門預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履行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職責,積極配合縣財政局開展工作,確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順利推進實施。

(二)確保工作實效。在編制部門預算時同步制定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期間按照績效目標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控,項目完成後要全面實施績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爲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縣住建局充分發揮預算績效管理的主體作用,按照縣財政局的統一部署,理順工作機制,制定具體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三)營造績效氛圍。充分利用媒體、網絡平臺等,積極宣傳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意義,倡導預算績效管理理念,爲預算績效管理創造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業務培訓,提高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績效。建立完善財政績效管理工作考覈機制,加強對各預算單位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覈,並強化考覈結果應用,促進我縣財政績效管理工作有效推進。

預算績效管理的內涵 篇四

1、利用績效管理理念、方法等對現有的預算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完善。

2、主線是結果導向,預算的編制、執行、監督等,要以年初定的績效目標爲依據,圍繞績效目標實現擴展工作。

3、核心是強化支出責任,“用錢問效,無效問責”,不斷提高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的支出責任意識。

4、特徵是全過程,表現形式是五個環節緊密相聯,即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實施、評估結果應用的有機統一。

5、定位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政府績效管理範疇。目的是改進預算管理、控制節約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爲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服務,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益。

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篇五

一、總 則

第一條 爲適應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職能的要求,實現經濟工作項目化、項目工作責任化,依法依規推動項目建設,創新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管理方式,防範廉政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農業財政項目資金聚焦綠色增效、品牌建設、主體培育、科技推廣、改革創新“五個示範行動”,推進現代生態農業產業化。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充分發揮投資關鍵作用深入推進項目工作的意見》(皖政〔20xx〕56號)、《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皖政辦〔20xx〕29號)、《安徽省農業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規程》(財農〔20xx〕866號)和《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安徽省林業廳 安徽省水利廳 安徽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全面推進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財農〔20xx〕556號)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除有明確規定外,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補助市縣資金,屬於普惠類的,採用“因素分配法”等方式將資金切塊下達到市或縣(市、區),由市、縣按照項目實施指南,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實施單位,××××年省級×××項目(因素分配法)實施指南(模板)見附件1;屬於特惠類的,以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由省級發佈項目申報指南,市、縣組織申報,資金由省級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實施單位,××××年省級×××項目(公開競爭立項法)申報指南(模板)見附件2。

第三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實行“四制”管理,即對項目資金投向實行名錄制,對項目資金安排實行備案制(因素分配法)或審批制(公開競爭立項法),對項目實施績效實行評價制,對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審計制。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特點,確定項目“四制”管理的具體內容。

二、項目資金投向實行名錄制

第四條 項目資金投向圍繞綠色增效、品牌建設、主體培育、科技推廣、改革創新等示範行動,每個項目聚焦2至3個重點扶持內容或支持方向,根據項目實施內容、主體、地點分別確定項目名錄。

第五條 項目實施主體除少數需要基層公益性主體實施外,聚焦新型經營主體,優先扶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內的新型經營主體,優先扶持龍頭企業“甲級隊”、示範農民合作社、示範家庭農場。

第六條 項目實施地點聚焦示範基地,優先扶持美好鄉村示範村、現代農業示範區、糧食綠色增產模式攻關以及茶葉、蔬菜、蠶桑、畜牧、水產等生產示範基地,優先扶持農業產業化示範區等農產品加工示範基地,優先扶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等品牌流通示範基地,優先扶持休閒農業示範基地等。

三、項目資金安排實行備案制(審批制)

第七條 採用“因素分配法”切塊下達的項目資金,實行備案制,由省級發佈項目實施指南;採用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的項目資金,實行審批制,由省級發佈項目申報指南。

第八條 省對採用“因素分配法”安排的項目資金,要依據不同項目合理選擇分配因素,既要選擇如農業人口、耕地面積、糧食及其他農產品產量等地方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因素,以統計部門公佈的或具有權威性的數據爲主要依據;也要引入如資金使用績效等工作推進層面的因素,以會計師事務所考評報告、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等規範性材料爲主要依據。要科學合理安排分配因素的權重,原則上,地方經濟發展的因素權重不低於70%,工作推進層面的因素權重不高於30%;也可因項目情況適當調整權重因素的比例。

第九條 市或縣級對省級以因素法切塊下達的農業財政項目資金,應根據省級發佈的項目實施指南,除有明確規定外,按照公開競爭立項方式,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市分配到縣資金時要體現對金寨、嶽西、泗縣等重點扶貧縣的傾斜。

第十條 由市級分配安排的省級農業財政項目,市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分配安排項目彙總表、項目申報書合訂文本等一起報省農委備案。由縣級分配安排的省級農業財政項目,先將分配安排項目彙總表、項目申報書等報市,再由市級統一彙總報省農委備案。報省農委備案的項目須分別報財務處和項目行業處室(單位)。

第十一條 省級以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的項目資金,省農委會同省財政廳發佈項目申報指南,市、縣組織項目申報,並對申報項目進行審覈。省級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一般按照項目申報前公佈、項目申報後初步篩選、第三方專家差額評審、現場考察複覈、項目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分別提出審查意見和審批建議、委主任辦公會議審定等程序,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

第十二條 省級建立第三方專家庫獨立評審機制。省農委按行業建立農業財政項目省級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評審前,從專家庫隨機抽取若干專家,並與專家簽訂誠信協議後開展評審;評審中,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人員不得作爲專家參與評審,不得違規行政干預項目的評審;評審後,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安排企業的項目取2家以上實施單位,行業處室(單位)會同相關處室組織人員現場考察複覈,提出意見;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集體討論,行業處室(單位)提出行業審查意見,主管處室提出主導審批建議,經法規處合法性審查和財務處審覈後,報分管領導審覈,提交委主任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審定。

第十三條 市、縣採取競爭立項安排的項目,按照財農〔20xx〕556號規定的具體操作程序確定項目實施單位。

四、項目實施績效實行評價制

第十四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執行結果實行績效評價管理。省級編制項目實施指南時,要同步編制績效目標,制定績效評價指標,細化、量化項目資金使用預期目標以及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

第十五條 省級負責制定規範化、標準化、可量化的績效評價指標,負責組織項目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市級負責本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指導全市項目資金監督管理;縣級負責本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

第十六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使用結束後,採取全面考評和分類隨機抽查的方式,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對照績效目標、評價指標開展績效考評。

第十七條 各級農業部門的項目績效評價要與財政部門項目績效評價有效銜接,充分利用財政部門的評價結果。績效評價結果與下一年度項目安排、資金分配掛鉤。

第十八條 各級農業部門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完善項目管理機制,改進項目管理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審計制

第十九條 對重大項目或社會普遍關注的農業財政項目實行審計監督,做到審計監督常態化。審計主要包括項目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審計報告作爲項目檢查和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 省級農業財政資金具體審計項目由省農委確定,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對採用“因素分配法”切塊下達的項目資金,以定點抽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對省級採用公開競爭立項安排的項目資金,按項目總數的一定比例確定;對直接分配到省直單位的項目資金,實行全部審計。

六、附 則

第二十一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分配安排、實施指南、競爭立項過程等,各級農業部門須通過門戶網站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二條 省農委財務處負責組織、協調農業財政項目預算安排、申報、資金撥付和監管、績效評價及信息公開;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對下達的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管理負主體責任。市、縣農業部門對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分配、使用和實施負主體責任。

第二十三條 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農業部財政專項和農業基本建設資金,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預算績效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建立健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績效管理體系,規範員工績效管理,客觀、地考覈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依據集團公司績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考覈目的

(一)通過對員工績效的考覈,來實現在工作過程中對員工行爲的控制和引導,使其保持在一定的可控範圍內,從而公司經濟效益。

(二)通過績效管理,對員工的能力、工作態度及工作表現加以評價,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從而有效建立適應公司發展戰略的人力資源隊伍。

(三)通過績效管理,爲員工個人提供了認識自己和評價自己的機會,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績效,促進員工個人發展。

第 考覈基本原則

(一)目標導向原則

考覈制度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審批;對整個考覈激勵體系的運行進行;對各部門年度績效考覈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員工考覈的最終處理。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是具體組織執行考覈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員工績效考覈管理辦法的制定;考覈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員工績效考覈結果的審覈、彙總和等。

(三)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績效考覈工作。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訂工作計劃、任務績效考覈指標及權重;具體實施對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評價;向本部門員工反饋考覈結果,並幫助本部門員工制訂績效改進計劃;協調處理本部門員工的考覈。

第三章 績效考覈體系

第六條 績效考覈類別

員工績效考覈體系包括兩個類別,即:領導班子人員績效考覈、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覈。

(一)領導班子人員績效考覈按照《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覈評價實施辦法》的相關執行。

(二)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覈分爲管理序列員工績效考覈、專業技術序列員工績效考覈。

第七條 績效考覈權限

考覈者負責與被考覈者共同制定考覈指標和考覈標準,對被考覈者業績進行評價;被考覈者有權參與本崗位業績考覈指標的

制定,及時瞭解考覈結果,在對考覈結果有疑義時可提出。

第八條 績效考覈週期

公司領導班子人員及科級及以下員工以一個自然年度爲考覈週期。根據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任務及月度工作計劃,採取每月督查,年度考覈的方式進行。

員工年度績效考覈工作原則上一般在次年一月底前完成。考覈期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後的,員工績效考覈領導小組有權將考覈時間順延。

第九條 考覈內容與考覈方式

員工績效考覈包括崗位業績和綜合能力兩方面內容。崗位業績是年度、月度督查的主要內容,綜合能力只在年底進行評價。

(一)崗位業績考覈:考覈指標包括量化指標和非量化指標。考覈方式以量化指標爲主,非量化指標爲輔。業績指標由考覈者與被考覈者共同簽訂業績合同。年度業績指標可分解到月度。

(二)綜合能力考覈:結合不同崗位特點,綜合能力考覈側重點有所不同,公司每年將根據需要採取自評、互評、直接上級評價、考試、現場操作等方式進行。

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覈內容:重點考覈工作態度、專業能力、溝通協作等。科級領導人員考覈內容還應包括但不限於領導能力(指導、溝通、協調、激勵、決策)、團隊建設(團隊整體執行力)等。

(三)崗位業績與綜合能力考覈在員工年度績效總結果中所佔的比重原則上爲8:2。

第四章 績效計劃與考覈指標

第十條 員工績效計劃是對公司、部門績效計劃的細化和分解。各部門要上下貫通、層級管理、全面參與、充分溝通、整體聯動的原則,對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

第十一條 各部門應根據績效計劃,科學設臵績效考覈指標,爲績效實施和績效考覈奠定基礎。

第十二條 考覈指標設立要求

(一)關鍵性:項目不宜過多,選擇考覈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要素作爲考覈指標, 一般不超過8項爲宜。

(二)挑戰性:考覈目標的制定既要接近實際,又要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三)一致性:各層次目標應保持一致,下一級目標要以分解、上一級目標爲基礎。

(四)溝通性:績效考覈指標擬定後,考覈者與被考覈者應充分溝通,共同商定。

第十 業績考覈指標及分數

員工業績考覈指標包括量化指標和非量化指標,基礎分值爲100分,其中量化指標權重不低於60%。單項考覈達到期望目標得滿分,超過期望目標可加分,單項考覈加分不超過單項基礎分值的100%。員工業績達到期望目標爲100分,超過期望目標可高於100分;未達到挑戰目標的,最高不超過135分;超過挑戰目標的,可高於135分。此外設特殊加分項,加分最多不超過20分。業績考覈最高分數爲150分。

(一)量化指標(KPI類指標):數字化衡量的指標。每個崗位都可從對應崗位職責和目標任務中提煉出關鍵業績考覈指標。鼓勵員工業績超出預期,可根據情況設挑戰值。

(二)非量化指標(工作任務類指標):不能數字化的指標,包括專項、特別工作,但要可以衡量評價。

(三)特殊加分項:根據情況對員工獲得榮譽或做出特殊貢獻等增設的加分項目。

(四)業績考覈指標確定後,在考覈週期內原則上不予調整,確需調整時,可由員工提出申請,上級審覈、批准。

第五章 績效考覈實施

第十四條 簽訂員工業績合同

(一)員工業績合同指員工與上級就應實現的工作目標訂立的正式書面協議,包括崗位關鍵業績指標、工作目標、考覈內容的權重及評價標準等。

(二)每年初,考覈者與被考覈者簽訂年度《員工業績合同》(見附表一)一式兩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由綜合管理部將相關信息錄入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

(三)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將年度《員工業績合同》細化分解到月度。

第十五條 績效指導

建立健全員工與直接上級持續、互動式溝通機制。考覈者應及時收集、分析和共享信息,指導幫助被考覈者查找績效薄弱環節和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改進工作績效,確保目標和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第十六條 考覈評價

(一)各部門按期組織完成本週期內員工業績考覈,及時將考覈結果提交綜合管理部。

(二)每年年底,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員工綜合能力評價《員工綜合能力評價表》(見附表二)。

(三)次年年初,由綜合管理部彙總員工年度業績考覈、綜

合能力評價結果,覈算員工年度績效成績《員工績效成績彙總表》(見附表三)。

第十七條 考覈結果評定

(一)按照員工績效考覈表現,評定員工績效考覈結果與績效等級。

員工績效考覈結果等級分佈表

按員工績效考覈表現評定員工績效等級外,同時性約束分佈比例:優秀以上人員不得超過公司在崗員工總數的25%,特別優秀級人員不得超過公司在崗員工總數的2%。

第十八條 考覈

(一)員工如對考覈結果有,可逐級向上級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員工可在得知考覈結果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出《員工績效考覈表》(見附

表四),綜合管理部在接到的7個工作日內組織提出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並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提交公司員工績效考覈領導小組。

(二)公司員工績效考覈領導小組對調查處理結果進行審定,審定結果爲最終考覈結果。

第六章 績效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九條 績效面談

(一)績效面談是考覈者與被考覈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1、讓被考覈者瞭解自身工作的成績和存在不足;

2、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見;

3、討論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績效改進計劃。

(二)績效面談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十條 績效改進

(一)考覈者須指導考覈結果待改進和不稱職的員工制訂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見附表五),監督被考覈者落實。

(二)考覈結果稱職及以上的員工按照績效面談結果落實績效改進計劃。

第二十一條 考覈資料的保存

(一)做好員工績效考覈資料的保存和歸檔工作,保存期不少於5年。

(二)綜合管理部在每年一月底前將年度員工績效考覈結果上傳到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

第七章 績效考覈結果應用

第二十二條 績效考覈結果的應用

員工績效考覈結果應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還可應用於(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一)職位評定。

(二)崗位調整。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及職業技能鑑定等。

(四)評優、評先工作。

(五)崗位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終止等工作。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