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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制度【多篇】

醫院管理制度【多篇】

醫院的管理制度 篇一

爲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健 康安全,避免發生院內交叉感染。根據常態化下疫情防控要求並結合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勢及實際情況,現就我院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管理規定如下:

一、患者入院管理

(一)急診患者管理

1、急診發熱患者必須經過發熱門診診療,排除新冠肺炎後分流到相應科室;期間未能排除新冠肺炎患者在發熱門診留觀、經院內會診、轉定點醫院等措施進行管理。

2、急診及重症非發熱患者進入病區後入住過渡病房,及時檢查新冠肺炎相關指標,排除新冠肺炎後過渡到普通病房。

(二)非急診患者管理

非急診患者住院前必須進行核酸檢測,待檢查結果陰性後入住普通病區。

二、患者及陪護家屬管理

1、醫院將全面禁止探視。爲避免因大量人員聚集到醫院而導致不必要的感染風險,除工作人員、患者及一位陪護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院區。

2、來院人員出入醫院時請自覺做好防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進行體溫監測,提前準備好“安康碼”,掃碼進入醫院。自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避免人員聚集。

3、體溫高於37.3C或疑似有流行病學史、境外返鄉、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等重點監測人羣,請主動到發熱門診進行檢測篩查。

4、門診就診患者嚴格執行“一患一診室”。

5、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護,根據病情確需陪護者,嚴格執行“一牀一陪護”。陪護人員要求固定,須持有3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方可進行陪護,更換時必須進行核酸檢測。

請自覺遵守醫院相關規定,正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避免扎堆。

醫院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監控人員服從有關領導和保衛科領導,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24小時做好日常監控工作,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二、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備和設施,嚴格操作規程,不得無故中斷監控,刪除監控資料,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三、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做好登記,及時報告保衛科。

四、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控制室。工作人員、病人及其家屬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必須經醫院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五、公安、司法等外來人員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必須出具單位有效介紹信,經醫院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查詢,如對方要拷貝資料,監控室必須同時拷貝一份存檔。

六、嚴禁利用監控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在監控室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

七、監控人員要嚴守保密制度,不準將監控系統的功能、監控情況向他人透露。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八、加強衛生管理,保證室內環境和監控設施整潔。室內嚴禁煙火,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醫院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羣衆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衛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療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信息安全、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範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爲損壞等事故,及時發現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衛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覈;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危險源監控,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條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七條每年不少於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託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人員負責。

第八條加強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保留記錄,保證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落實衛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防火檢查。

第十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現、準圈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三章醫療設備安全

第十一條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設備臺帳。

第十二條型設備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並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後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並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並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設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療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

第四章用電安全

第十六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所有電氣設備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加強對供用電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對供電運行設備要有運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按規定週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設備。高壓消毒設備有專人負責,發現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器設備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設備和牆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於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未經管理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條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衛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盤,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保存、備份網絡數據,確保系統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所有磁盤、數據文件必須登記並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准不得爲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數據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響系統運行。

第六章車輛安全

第二十五條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條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八章責任落實

第二十八條保衛部門負責對衛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設備科室負責醫療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建立健全的醫療設備檔案,定期對醫療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後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運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制定消防、用電、設備、信息、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8、醫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爲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後,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竈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院管理制度 篇四

1、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在院長或業務院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3、認真履行職責,建立建全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醫院感染監測制度,消毒隔離制度,消毒藥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制度等。

4、對醫院感染管理科擬定的全院醫院感染工作計劃進行審定,對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進行評價考覈。

5、定期召開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會議,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遇有緊急問題及時召開。

醫院管理制度 篇五

1、醫院應設立母乳餵養諮詢門診、諮詢熱線電話,提供母乳餵養諮詢服務。

2、產婦出院前,主管醫生應告知產婦如何與醫院保健科或社區隨訪組織聯繫,並填好圍產保健手冊。

3、產婦出院後,圍產保健手冊交戶口所在地或休養地的'社區保健組織,由保健人員進行訪視,並詳細瞭解記錄母乳餵養情況,指導繼續堅持純母乳餵養至4-6個月,按時添加輔食的同時繼續堅持母乳餵養2年。

4、產後6周複查時應瞭解母乳餵養情況及嬰兒生長髮育情況,並給予諮詢和指導。

5、醫院、保健組織、母乳餵養支持組織共同做好母乳餵養隨訪工作,將母乳餵養隨訪作爲一個重要工作內容,瞭解出院後母親的母乳餵養問題,及時進行諮詢服務。

醫院管理制度 篇六

1、化學危險品必須存在專門倉庫中,由專人保管。化學危險品倉庫內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化學危險品倉庫定時開啓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購買、儲存、使用易製毒化學品,必須遵守本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屬於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對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規定。

3、本制度所稱易製毒化學品分爲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於製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於製毒的化學配劑。具體分類和品種應根據國家確定並公佈的品種及時調整。(見附表)

4、易製毒化學品由藥庫統一採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採購,並建立臺帳,臺帳和證明材料複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製毒化學品交易。

5、各科室若須使用易製毒化學品,應先提出申請,註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經科主任簽字、保衛科備案並批准後方可交由藥庫採購。

6、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櫃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製毒化學品,並建立使用臺賬,對每一批易製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臺帳保存2年備查。

7、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藥品製劑,單張處方不得超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並公佈的最大劑量。

8、發現易製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衛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衛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並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並協同查處。

附:易製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

醫院的管理制度 篇七

爲了加強我院高值醫用耗材臨牀合理使用與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牀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降低醫療費用,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對我院高值醫用耗材採購、配送、使用過程中關鍵環節的管理,逐步實現我院高值醫用耗材採購使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家《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和《的通知》、《關於轉發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高值醫用耗材採購配送使用工作的通知》、《XX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高值醫用耗材採購配送使用的工作方案》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及省、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精神,結合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現狀,特修訂我院《XX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涉高值醫用耗材是指具有較高價值、專業性強、直接應用於人體,用於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用耗材(包含植入性醫療器械)。

(一)血管介入類:涉及:(冠狀動脈、結構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周圍血管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及輔助材料。

(二)非血管介入類:涉及:(氣管、消化道(食管、腸道、膽道、胰腺)、膀胱、直腸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各種內窺鏡涉及的材料。

(三)骨科植入類:人工關節、固定材料、人工骨、修補材料等。

(四)神經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等:植入物、填充物等。

(六)起搏器類:起搏器、起搏導管、心臟復律除顫器、起搏導線等。

(七)體外循環及血液淨化:人工心肺輔助材料、透析管路、濾器、分離器等。

(十)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補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植入、置入類醫用耗材。

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對全院高值醫用耗材從採購、配送、儲存、使用、公示、獎懲等全過程實行全程監管實施。

(一)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組織不同類別的採購評選小組,對高值醫用耗材合理分類,對照《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採購平臺採購目錄》、《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招標目錄》等標準進行二次篩選,確定本機構的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目錄內容包括:產品編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生產企業、供應商和價格等內容。

(二)臨牀科室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需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內,如須使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外品種,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按照要求填寫《XX醫院臨牀必需短缺醫用耗材申購表》,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審覈確定臨牀科室申請。

(三)原則上不得購買省集中採購目錄外的高值醫用耗材,但臨牀確實需要且必須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採用談判、詢價等方式,確定採購渠道和採購單價,並報南陽市聯席採購辦備案後,方可採購使用。

(四)加強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管理,不得高於省集中採購目錄和南陽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等標準的招標價格。

(一)高值醫用耗材採購活動由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醫學裝備科具體實施。臨牀科室不得直接採購。

(二)臨牀科室根據臨牀業務開展的需要,提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申請,填寫《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或《XX市參保人員醫用高值耗材審批表》,註明使用理由、患者情況、申購耗材的名稱、規格型號、使用數量、價格等。經科主任簽字後報主管院長審批(醫保新農合病人應同時報醫保辦審批)。

(三)醫學裝備科根據省、市中標信息和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選標目錄聯繫供貨商。

(四)醫學裝備科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營企業資質證件進行審查認定並存檔備案,包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營業執照、廠家授權書等,並檢查證件的有效性。完善入庫、領用登記、使用,保證高值醫用耗材從入庫、領用、使用全過程信息的可追溯。

(一)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耗材發票、隨貨通行聯與實物及《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進行詳細覈對。

(二)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對醫用高值耗材認真核對驗收並登記填寫《高值醫用耗材驗收登記本》。內容包括:耗材名稱、規格型號、外觀質量、生產批號、產品有效期、生產廠家名稱、數量、單價、供貨單位名稱地址及聯繫方式、採購日期等,進口產品應具有中文標識。對入庫的產品根據發票逐批驗收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查證解決。驗收記錄長期保存。確保能夠追溯至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三)醫學裝備科應根據院內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目錄,結合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採購平臺中的產品代碼導信息,建立醫院內高值醫用耗材統一編碼信息。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的有關規定,通過醫藥採購平臺進行網上採購。

(四)醫用高值耗材入庫後,倉庫應及時通知使用科室護士長前來領取,填制衛生耗材出庫單,領用人、出庫人、倉庫保管在出庫單上簽字。

1、根據醫用耗材保管要求按各種性能規格分類保管,整齊存放。

2、將耗材有效期置於醒目處;優先發放近效期耗材,加強巡迴檢查,防止出現過期失效、變質的耗材。

(一)臨牀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規範使用管理高值醫用耗材。各科室不得使用非本專業高值醫用耗材。

(二)臨牀醫師要嚴格遵守使用高值醫用耗材診療相關醫療技術,把握高值醫用耗材的適應症、禁忌症,做到不盲目使用。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應掌握所使用耗材可能引起的併發症,並能及時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三)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前,臨牀醫師須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說明其治療目的、療效、使用方法及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等,並提供兩種及以上耗材使用選擇,達成共識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四)高值醫用耗材臨牀使用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複覈,覈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確認無誤後方可實施操作。同時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併發症,及時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五)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負責填寫《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要求內容: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註冊證號、生產批號、生產單位、數量、使用時間、患者姓名、患者聯繫地址及方式。《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記錄單一式二份,一份隨發票備在設備科,另一份在使用科室存檔作爲監督部門抽查時備份。

(六)臨牀醫師需在病人住院病歷中手術記錄部分,留存介入診療器材條形碼或其他合格證明文件,(包括具有可追溯性的產備信息、序號、條形碼等),隨病歷保存。

(七)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後,臨牀科室需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相關規定,填寫《高值醫用耗材廢物處理交接表》,使用後的高值醫用耗材交醫院指定的醫療廢物處理公司並做好記錄,長期保存。

(八)臨牀科室必須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進行追蹤觀察並記錄,發現不良事件及時上報。

(一)醫務相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範、指南,引導醫務人員合理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將高值醫用耗材合理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覈。組織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高值醫用耗材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臨牀應用知識教育培訓,每年組織2次以上全院高值醫用耗材臨牀應用知識培訓。

(二)建立高值醫用耗材“雙十"公示制度。定期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進行監測分析。對使用量排名前十的。高值醫用耗材和使用金額排名前十的醫務人員進行公示。

完善病歷點評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對住院病歷實施專項點評,重點抽取臨時採購品種、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排名前列的耗材使用病歷。

(三)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解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相關問題。

(四)院紀委、醫務管理部門對高值醫用耗材臨牀應用情況加強管理,對存在不合理應用問題的應及時採取干預措施。

1、強化約談制度,對存在違反相關規範標準不合理使用、患者投訴等情況的醫師和科室負責人進行約談。

2、在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採購使用過程中,發現違規違紀現象,情節較輕的院紀委要對其進行予戒勉談話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進行全院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醫院予以低聘、解聘直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施行前有關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或同名的,以本制度爲準。

醫院管理制度 篇八

一、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覈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原則,醫院各項收支都要納入預算管理範圍內。

二、在編制預算時,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結合本院情況,本着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的原則進行編制。

三、收入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計劃目標及醫院收費標準增減情況進行編制。

四、支出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計劃,收入預算,物價變動情況等因素。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活動需要,又要量入爲出,測算編制支出預算。

五、定額預算補助,按去年的基數加一定的增長率編報。

六、專項補助、科研經費、大型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專項補助,分輕重緩急,進行可行性論證後編報。

七、各種基金的`收入根據收支結餘和有關規定分配或提取金額編制。

八、各項預算報表經職工代表大會或院長辦公會議審定後嚴格管理。

九、爲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加強對支出預算的控制,每季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覈,評價收入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研究對策,保證全年預算的順利完成,併爲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