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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山國小教師工作綜合量化考評細則

《磨山國小教師工作綜合量化考評細則》

磨山國小教師工作綜合量化考評細則

第一部分:指導思想:

以《山東省<關於加強中國小工作的意見>》爲指導,以《臨沂市教學工作規範》、《蘭陵縣國小教學工作指導意見(試行)》、《蘭陵縣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制度(試行)》爲依據,以《蘭陵縣教育體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教職工考覈辦法的指導意見(試行)》爲準繩,結合我鎮教育教學實際,遵循客觀、全面、科學、公正、公開、獎罰分明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部分:一線教師(音、體、美、信息技術專職教師單獨量化)工作量化辦法:

 

內容和標準:總分1000分

政教處量化300

教研室量化700

師德

考勤

工作能力

教研活動

學科工作計劃

備課

單元檢測

作業評價

聽課記錄

課堂教學

業務學習

反思

工作量

教科研

教學

成績

遠程研修

附加分

50

200

50

20

5

50

10

60

10

40

15

5

75

50

350

10

按實際情況賦分

一、師德考覈:(50分)  

1.師德考覈每學期兩次,由本校全體教師相互評議,中心國小根據評議得分的平均分進行排序,按1:1:1:1:1的比例分別記分50分、48分、46分、44分、42分。

2、參加校級師德演講活動獲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分、8分、6分;參加縣級師德演講活動獲一、二、三等分別加15分、12分、10分;對於同一個師德演講活動只記最高級別的獎次分,不累計加分,獲得縣級“德育先進個人”加10分。

3、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考覈定爲不合格等次,造成極壞影響的,取消各種評優資格,並通報批評。

(1)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紀律,情節嚴重或造成責任事故的;  

(3)諷刺、挖苦、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情節嚴重、影響極壞的;  

(4)利用職務之便以教謀私,索要或接受學生、家長財物,影響極壞的;  

(5)從事第二職業,進行有償家教,影響極壞的;  

(6)參與酗酒、賭博、打架鬥毆、毒品、非法組織等有損教師形象的活動,造成極壞影響的;  

(7)滋生腐朽墮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嚴重敗壞教師形象的;    

 (8)擅自停課、調課或請人代課的;

 (9)因違法違紀行爲受到紀律處分的;

(10)其他嚴重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4、因違反師德規定,造成惡劣影響,被新聞單位曝光或縣教體局通報批評的,對個人在評先樹優方面實行“一票否決”;出現違法亂紀行爲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考勤(200分)

(一)、每天按7課時考勤,各校在大課間時間也要考勤。

(二)、每學期考勤按200分計,每週(或月)根據考勤實際遞減相應分數並及時面向全鎮國小教師公佈,學期末剩餘分數即爲本學期考勤得分。村小須於每週一8點前發送電子稿至政教處,每週一下午交上週的紙質考勤統計表,不按時上交的,責任自負,政教處不再催要,按曠工處理。

(三)、根據教體局考勤制度,喪假、婚假按教體局規定執行,產假按國家計生政策規定,由教育局批假,婚喪假、產假不扣分。

(四)、教職工遇有特殊情況或生病須請事病假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事先調好課,拿着調課單並經分管領導在請假條上簽字後交政教處備案方可離校。若因事情緊急,可電話請假,但回校後須補寫請假條,否則視爲曠班。

批假權限

中心校請假兩節以內,由政教主任審批,兩節課以上、一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一天以上一週以內由中心國小校長審批。一週以上由學校加註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每週一例會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事可持請假條由分管校長審批後交校長簽字後方可,否則視爲曠班。

各學區國小教職工請假一天以內填寫好請假條並由學區負責人審批簽字,並把存根於下週一交中小政教處,不交或者沒有請假條的視爲曠課,請假條不規範的視爲曠課,一天以上由各學區負責人審覈後交中心國小校長簽字。

學校教師或教幹因公出差須填寫因公出差請假條,由分管領導簽字後交政教處備案,否則視爲曠班。

處罰

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超過10分鐘按曠課對待,曠課每節扣2分,請事假每節扣0.5分。若出現早晨簽到後離校,課間操考勤不見人而中午又正常簽退的情況,扣4分。

每學期病假累計達三週以上或事假累計達兩週以上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每週事假兩節內不扣分,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獎勵

1、設月全勤獎3分,如全月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本月考勤加3分。

2、全學期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加10分,並在各類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簽到

簽到時間爲上午早7:40前,中午放學後20分鐘內簽退,下午上課前20分鐘內,下班簽退時間爲放學鈴聲響後20分鐘內。中午和下午班主任可以提前一節課簽退,但必須送路隊,否則視爲曠工。

要求

1、全鎮教職工要加強責任意識,自覺遵守本制度。

2、各學區、教學點負責人要按勞動紀律認真考勤,嚴禁弄虛作假,認真做好考勤記錄。弄虛作假者通報批評,全校每人扣5分。

3、全體教職工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三、工作能力(50分)

(一)班主任工作情況。(30分)

班主任工作情況根據班級量化排名,成績按1:1:1比例劃爲3擋,分別計30分、25分20分

    (二)獎勵分(20分)(教學教科研獲獎不在該範圍內)

1、學期內獲省、市、縣、鎮綜合表彰,分別加15、12、10、6分;獲省、市、縣、鎮及學校單項表彰的分別賦予分值9、8、7、6分。

2、等級稱號:

名師:市、縣、鎮分別賦予分值10、8、6分。

學科帶頭人:市、縣、鎮分別賦予分值8、6、4分。

骨幹教師:市、縣、鎮分別賦予分值6、4、2分。

3、參加市、縣體育運動會獲團體一等獎分別加20、15分、二等獎分別加15、10分,三等獎分別加10、5分。單項田徑、足球、乒乓、籃球、排球、陽光體育等團體獲市、縣第一名分別加15、10分,第二名分別加10、8分,第三名分別加8、5分,其他名次加3分,無名次不加分。   

4、舞臺藝術類項目(經典誦讀、藝術類、素養大賽)獲市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8分;縣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8、5分;鎮一、二、三等獎分別加8、5、3分;

 備註:同一項目不同級別獲獎在同一年度以最高級別加分,同一項目競賽團體獎和單項獎不能兼得。該項累計加分,最高分20分。   

(三)特色分(10——20分)

教師在其他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取得突出性成果,爲學校爭得較大榮譽的額外獎10——20分。

 

四、教學業務(700分)

(一)評估形式:

1、教研室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對學校教研組工作及教師業務進行評估。檢查的方式爲全查、抽查。

2、中心國小根據本細則單獨量化,學區、教學點在一起量化。

3、除考試和教科研、遠程研修、附加分外,其他業務檢查中心國小和教研室檢查各佔一半分值進行量化。

(二)內容及標準:

1、教研活動(20):

要求:教師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教研活動10分,各校要以課題爲抓手,展開各項教研活動,包括集體備課、課堂教學、專題培訓、質量評價、課題研究等活動,教研室按學校自查情況賦分,取多次檢查平均分爲該校教師的教研活動分,弄虛作假者該項爲0分;鎮教研室舉行教研活動10分;由教研室量化賦分。各種教研活動以考勤爲準,每參加一次活動得2分,學期末進行彙總。

2、學科教學工作計劃與總結(5分):

(1)、要求:每位教師制訂出相應的切實可行的各科計劃,並在學期末寫出相應的總結。教學計劃要項目齊全、內容具體、書寫認真、實效性強,否則酌情扣分。總結應與學期初計劃相應,重點是目標達成情況和反思等。計劃總結雷同者判零分。

(2)、考覈量化:計劃和總結按時上交學校教務處備查並存檔。按時上交教務處併入檔,計5分。逾期不交者扣5分。

說明:任多科的教師,量化加分,以全鎮平均人均科數爲準,每多一科加0.3分。

3、備課(50分)

兼多科教師,主科備詳案,其餘學科備簡案,專職教師備詳案,跨年級者選一個年級備詳案,其餘年級備簡案;教師教齡超過五年的可實行電子備課或紙質備課,45週歲及以上女教師、50週歲及以上男教師書面申請後可用書頭或二次備課的形式備課,教齡未滿五年的教師全部採用紙質備課;

無論採取何種備課形式,都要用好教師用書,均需本着實用、服務於課堂教學的原則進行。

(1)全冊備課(5分):包括備課標、教材分析、教學目標(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能力培養、思想教育等)、教學重難點分析、教具準備、課時安排等。

(2)單元備課:(5分)

單元備課,要先周進行,自備爲主。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單元教材的內容編排、教學目標、單元教材分析、單元教學重點難點、課時安排、教學準備等。

要求:要從教材和學生實際出發,不搞形式,不走過場,講求實效。每缺一次扣1分,

(3)課時備課:(35分)

評分辦法:按教研室制定的電子備課修改、書面備課及書頭備課書寫要求進行量化賦分,達到要求的,電子備課、書面備課、書頭加卡片備課按要求完成得15分,不達要求的進行扣分;備課實效檢查10分(通過說課答辯或考試進行),電子備課修改、紙質備課書寫質量、及策略的運用10分:電子備課修改、書寫質量、及策略的運用按優、良、中、差各遞扣2分。(代多科取平均值計算,電子備課在智慧雲平臺上操作)

(4)集體備課(5分):集體備課次數足,材料齊全,每缺一次扣1分。

4、單元檢測10分

要求:檢測調研要隨單元教學按時完成,認真批閱,無漏批、錯批;實行卷面不同筆跡訂正,檢測要使用A、B、C、D進行等級質量和書寫雙層評價(或星級評價);檢測後要有成績單、試卷分析,補救措施、二次過關試題及成績單、單元反思;提倡教師在試卷上對學生進行單元評價,試卷按順序裝訂存檔備查。(說明:代一門主課併兼任多班英語學科,只需對主科和一個班的英語進行單元檢測五環節操作,英語省略二次過關環節)

5.作業評價(60分):

要求:根據教師任課情況,結合教研室《作業佈置規範》所設置作業,提倡分層佈置作業或菜單式作業。教師要指導學生按時完成作業,書寫規範認真;要對學生作業及時批改,批語要認真、規範,要有針對性的鼓勵性語言,日期要準確,不得出現空批或生批,嚴格按照《規範》中作業批改的要求批改學生作業。(科學、品社基礎訓練爲作業,不在另設書面作業)

(1)批閱評價(40分):實行等級評價 以班級學生作業評價爲基礎,對學生的各科書面作業予以評價,實行過程性記錄,每科取平均值,代多科者實行多科平均。操作方法實行下學校抽查和送教研室通查相結合。

(2)作業批改記錄(10分)採取每次檢查平均值。(語(含作文)、數、英配作業批改手冊)

(3)作業質量(10分):採取期末一次性分ABCD四個等級評價,每降一個等級扣二分。

6.聽課記錄(10分):

要求:教師要積極參加縣、鎮及學校組織的教學活動,並及時認真地做好記錄,虛心向老教師及教學經驗先進的骨幹教師學習課堂教學經驗,記好聽課記錄。記錄要真實、有針對性,每位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次。業務教幹不少於30次,校長不少於20次。

評分辦法:聽課次數不足每少一次扣2分,等按聽課記錄評價表要求對教師聽評課活動進行評價,項目不全、記錄過簡、情況不符酌情扣分,抄襲、作假者判零分。         

7. 課堂教學(40分):

課堂教學評價的方法:課堂教學主要是看教師在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學策略落實、教師的教學方式和學生的學習方式的轉變等情況。賦分說明:課堂教學賦分分三個檔次A優質課(36-40分);B良好課(30-35分);C一般課(30分以下)。

備註:

(1)在縣、鎮教研室聽課過程中無理由拒絕聽課、答辯者該項得0分,因不得已理由無法講課者得分爲本校教師該項得分的平均分。

(2)教研室未進行該項活動,教師按良好課最高分賦分。

(3)具體要求見《蒼山縣國小教學工作常規》、《蒼山縣國小課堂教學評價表》。

8. 業務學習(15分)

教師理論學習筆記5分,記錄的內容主要是:新課標、教學常規、現代教學理論、教科研知識、課改信息、教育心理學等方面的內容。要求每週次數不少於一篇,每篇字數不少於300字。根據實際情況按5、4、3 、2分成績計入。(每學期據需要規定學習內容)

教師業務考試5分:縣教研室或鎮教研室安排的業務考試,考試成績按個人得分÷第一名得分×5分計算,不及格或補考也不及格者該項不得分。若該項未舉行則不得分。

教師讀書筆記5分,每週不少於一次,每篇字數不少於300字。根據實際情況按5、4、3 、2分成績計入。

9、教學反思(5分):

教學反思每學期書寫10篇。每篇字數不少於500字。(自己的反思)

10、工作量:(75分)

(1)、課時工作量(50分)

中小以14課時爲標準量,學區、教學點教師以18節課爲標準工作量計50分;每多1節加1分,每少一節減1分;學區校長、中小中層正職管理人員課時不足的按標準工作量計分;任兩門主科及以上的,課時不足者,按標準工作量計分;各校教導主任、中小中層副職、教研員及中小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在自身工作量的基礎上增加2課時;興趣小組輔導員、兼職功能室管理員、學籍管理員增加1課時。

(2)、學生人數(25分):

記分方法:以義務教育規定人數45爲基數(以人加分),每多一人加0.4分。

(說明:每個班語、數教師各按本班學生數計分,語數跨年級、班級者,按學生數多的班級人數計算後,另一個班按每生0.1分加分。任兩個年級以上的英語教師和專職教師的學生得分爲所任班級教師學生得分的最高分計算,學生人數以期末考試人數爲準。)

(3)、校長以8節爲標準量計分,中層正職、學區校長以12節爲標準工作量計分。

    備註:各類人員以中心國小公佈和學區上報的爲準。

11、教科研成果(50分):

(1)、公開課、講說課比賽、基本功競賽

要求:教師不斷學習,探求課堂教學新方法,並積極參加各級舉辦的競賽活動。

評分辦法:本項按級別計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0、25、20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20、1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0、15、10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10、5分、鎮級一、二、三等獎5、3、2分。此項最高分爲30分。(一師一優課、錄像課折半計分,片區聯研公開課按縣級二等獎計分)    

(2)、論文、課件製作及各種文字性競賽

要求:教師不斷探索教學規律,努力撰寫教學論文,製作教學課件,積極參加上級舉辦的論文、案例、教學故事、教學反思及備課、作業等各種文字性比賽活動。

評分辦法:本項按級別等級計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0、9、8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9、8、7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8、7、6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6、5分、鎮級一、二、三等獎5、3、2分。此項最高分爲10分。學生作品的輔導教師獲獎按相應級別折半計分。教學成績獎按此項加分    

(3)、教科研課題

要求:教師要不斷探求新的教學方法,嘗試教學改革。有立項實驗課題,並進行實驗研究。

評分辦法:本項按級別計分,要求實驗有文字、圖片收集,有階段總結或結題報告。本年度結題市級以上10分、縣級5分。未結題的不計分。(此項最高10分)

說明:(1)以上同一內容或科目獲得不同級別的獎勵,按最高級別得分,不累計得分,以獲得證書、證件爲準,否則不予得分。(2)不是教科研部門或聯合教育部門頒發的各種證書,不計分。(3)各級別教學教研活動中,教師獲得優秀組織獎或輔導獎的按第1條規定減半加分。

(4)本款最高積分爲50分。

12、教學質量調研(350分)

期中成績按40%計入總分,期末考試成績按60%計入總分。(若未進行期會考試,期末按100%計入)教師考試成績計算以班級學生數、考試成績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教師所任學科數等因素進行計算:  

1、學生人數計算方法:人數去除比例:(四捨五入法計算)

人數

去除比例

人數

去除比例

30人以下

5%

55-59

15%

30-34

10%

60-64

16%

35-39

11%

65-69

17%

40-44

12%

70-74

18%

45-49

13%

75-79

19%

50-54

14%

80以上

20%

備註:採取去人不去分計算,即去掉人數的分數納入總分計算;各班人數以學期初入校或分班人家數爲準,正常變動由學校提供證明經中心國小批准由教研室記錄備案。非正常變動流失學生按0分計算,對弄虛作假者,一經覈實該教師的教學質量評估分降百分之二十。

2、成績量化賦分辦法:

(1)單科成績排名賦分辦法:

取考試成績的平均分(30%)、及格率(50%)、優秀率(20%)爲基準進行成績排名,並按第一名350分,最後一名280分進行量化賦分。名次量化分數計算公式爲:

   名次賦分=350-(m-1 )×(350-280) ÷(n-1)   (備註m爲名次,n爲班級數)

(2)教師多科綜合積分計算辦法:

單科成績排名賦分後,取教師所任所有學科的名次量化平均分。以名次量化平均分爲基數進行教師多科量化積分的計算。

教師多科綜合積分=名次量化平均分×加分系數

備註:加分系數計算方法:

①跨年級代兩門主科或兩門以上(語數英)的成績爲1.04;

②代一個班語文又代考試常識科、代同年級兩個班數學又代考試常識科的加分系數爲1.03;

③代一個班語文或同年級兩個班以上數學、英語的成績加分系數爲1.02;

④代一個班數學有代考試常識科的加分系數爲1.01;

⑤專職同年級國小科加分系數爲0.98;專職跨兩個年級國小科加分系數爲0.99;專職跨兩個以上年級加分系數爲1。

考試考查科目大學科爲語、數、英;國小科爲三至六年級品社、科學。

(3)、學科及格率達不到學期初所定目標每降一個百分點扣該學科成績1分,扣完爲止。

13、“互聯網+教師專業發展”工程10分:能按時完成學時得10分,每少一學時扣2分,扣完爲止。未參加研修工程者該項不得分。(該學年無工程項目或無評價,則該項不賦分)

14、加分或減分因素:

(1)教師在縣級(含縣級)以上正式報刊發表有關學校教學教科研方面的通訊報道按國、省、市、縣級分別賦15、12、8、6分。獲得省市縣教學能手、教學新秀的分別賦15、12、10分。

(2)教師在縣教研室視導評估時取得優課加20分,獲得差課扣30分,對拒絕上級要求不參加視導評估的教師扣除本學期量化積分50分;在全縣質量抽測或六年級畢業考試獲取全縣單科前十名的量化總分加30分;考試成績居全縣後五名的教師個人期末量化扣50分。

(3)、學科進步分:考試學科本學年內學科成績較上學期毎進步一個名次在學年末的教學量化總分上加1分,多學科、多班級累計加分。

第三部分  非一線教師工作量化辦法

一、考覈內容

非教學人員(包括後勤、功能室專職管理員及不代課人員)的考覈內容包括德、勤、績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忠於職守,愛崗敬業。熱愛黨的教育事業,牢固樹立一心一意爲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勤勤懇懇,盡職盡責。

2.遵紀守法,規範辦事。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辦事,講原則、講正氣,敢於抵制違法亂紀行爲。

3.嚴於律己,廉潔從教。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爲人師表,以身作則,認真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

4.注重學習,不斷提高。熱愛本職工作,平時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5.工作主動,積極進取。工作積極主動,具有創新精神,本職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受到師生好評。

6.按時認真完成上級和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樂於接受學校佈置的臨時性任務並按時圓滿完成。

7.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對學校和社會有較突出的貢獻。

二、計算辦法(總分100分)

總分=德分+考勤分+工作實績分+附加分

1、德分(20分)按本年度的師德測評折分結算

2、.考勤(30分)按政教處考勤折分計算

3.工作實績(50分)

①工作表現(20分),由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評議;

②工作業績(30分),由學校全體教乾和班主任進行民主評議;

4、附加分:工作實績突出受到表彰,按國、省、市、縣、鎮級分別賦5、4、3、2、1分。教輔人員輔導學生上課、興趣小組活動視情況加1-5分。

三、總分第一名按一線學科教師的第10%名次記分,第二、三、四、五、六等名分別按其他一線教師的第20%、30%、40%、50%、60%等名次記分。(採用四捨五入法計算名次,每降一個名次折算分降10%,一直到100%止)

說明:

(1)每學期病假累計達三週以上或事假累計達兩週以上、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當學期量化積分按本類人員最後一名降20分處理。(不在崗者量化積分爲0分)

(2)本辦法自本學期教代會通過後開始實施。

                                                            

                                                            磨山中心國小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