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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民營醫院缺乏有效監管亟待完善

基層反映民營醫院缺乏有效監管亟待完善

基層反映民營醫院缺乏有效監管亟待完善

 

是誰害死了魏則西?在公衆看來,除了“絕症”滑膜肉瘤之外,百度、武警北京總隊第二醫院,以及監管缺失都難辭其咎。相比較而言,監管的責任尤其重大,畢竟,如果監管到位,百度和武警北京總隊第二醫院也是“有賊心也沒賊膽”。衛計委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9月,我國民營醫院數量達到13600家,首次超過公立醫院數量(13304家),在醫院總數的佔比爲50.55%;《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年鑑2015》數據顯示,全國已經有包括北京、天津、浙江、福建在內12個省級行政區內民營醫院佔比超過50%(據2016年5月9日《新京報》B06版)。但目前政府和社會對民營醫院還缺乏有效的監管,亟需引起重視。

一是違法成本過低,不能形成有效震懾。目前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醫療機構的罰款額度僅爲1萬元以下,與經營者獲得的利潤相比,該處罰力度不能產生足夠的震懾作用。例如,今年3月份溫州永嘉縣衛生監督所甌北分所查處了當地雙塔路一家民營醫院的整形科涉嫌使用2名非衛生技術人員即沒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是民營醫院監管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不完善、欠明確。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時,醫療機構絕大部分都是公立的,並未隨着醫療市場的變化得到相應的完善,包括對民營醫療機構設置的准入和民營醫療機構醫師的准入政策的執行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以至於出現,“醫院二十三位員工只有院長是醫生 一切工作都圍繞着百度進行”(據2016年5月10日《錢江晚報》A2版)等問題。

三是民營醫院監管體制不完善且缺乏統一有效的監管措施。政府對民營醫院的監管存在重審批、輕監督的現象,監督過程除了准入審批和常規的項目之外,缺乏有效的過程評價及監督。衛生行政部門、物價、工商、藥品監督等部門均在民營醫院的監管中具有一定的發言權,但各部門職責分工不明,難以形成監管合力。此外,不同的政府部門對民營醫院的監管往往側重某一方面,缺乏整體的評估,而且,相對於龐大數量的醫療服務機構,現有監管隊伍力量非常薄弱。例如,2015年12月份《溫州都市報》曝光的溫州廣慈醫院(民營醫院)無人流手術資質,卻標價格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