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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淺析基層內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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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淺析基層內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內部審計對於國家審計來說,是國家審計的重要補充,加強內部控制、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重要手段及措施;對於部門單位來說,既是監督者又是間接的管理者,對於規範管理、改進公共服務質量、嚴肅財經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新常態下,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第一道防線的作用顯得尤爲緊迫。但從目前的審計實踐看,由於受人員編制、體制機制、經費等諸多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工作質量不高,作用發揮不力,亟待我們正視問題,探索解決的對策。

一、當前基層內審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組織機構不健全。《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要求“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金額較大或者下屬單位較多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管理使用社會公共資金金額較大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依法建立健全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但由於基層部門單位人少事多,再加上部分部門單位的內審機構沒有編制,內審機構不健全,人員和經費沒有來源,內審工作自然也就成了一句空話。

(二)內審制度不健全,項目開展不規範。部分單位對內部審計工作不夠重視,未建立健全項目質量控制、過錯責任追究等內部審計規章制度,項目開展無章可循,內審人員缺乏相應的制度約束,項目開展程序不夠規範,工作方式、方法過於簡單,項目質量難以保障,起不到應有的監控作用。

(三)沒有專職機構和專業專職人員。由於人員緊張、編制落實不到位等因素的影響,導致部分單位內審機構的工作人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兼職,其本職工作任務繁重,無暇顧及內審工作,所謂內審就成了掛名頂數;部分鄉鎮的內審人員由財政所人員兼任,造成了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的尷尬局面,致使內審機構根本無法開展工作;還有一部分內審人員,由部門單位辦公室或者紀檢人員兼職,他們既沒有相關專業知識,也未經過專業培訓,有的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內審,內審做些什麼,這樣的內審更是有名無實。

(四)內審工作獨立性差。部分單位領導對內審工作干預過多,審計成果得不到有效利用,影響了內審工作的獨立開展,導致內審工作隨意性較大,同時內審人員的工作權限受到了限制,開展工作顧慮較多,工作積極性不高,出現不敢爲、不願爲、不會爲的傾向。

二.導致內審停滯不前的主要原因

(一)領導重視不夠。一方面部門領導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爲內審只是簡單的財務審計,近年來都是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集中採購,行政事業單位沒有必要開展內部審計,另一方面內審沒有納入部門單位的目標考覈,相關部門也未下達硬性的考覈內容和指標,不影響業績,所以也就沒有納入議事日程,真正開展工作的屈指可數,導致其內審工作就是編制報表,應付了事。

(二)權力運行支持機制缺乏。內審屬於部門單位的內設機構,審計人員的配備、審計業務的開展,單位主要負責人起作決定性的作用。就目前而言,部分部門單位沒有切合實際的內審運行機制,對內審的權責沒有給予制度化,內審的權力運行支持機制得不到很好的運行,造成了部分內審機構查出的問題得不到處理。筆者在某鎮調查發現,該鎮內審機構以“清理小組”的名義對村鄉賬務進行了檢查,查出的問題向鎮人民政府提交了報告,但鎮人民政府沒有對檢查出的問題引起重視,以至於這些問題也得不到整改,屢審屢犯。這樣一來,內審成果沒有得到有效的轉化,大大地影響了內審的嚴肅性,同時也影響了內審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國家審計機關的監督指導力度不夠。由於當前審計任務重、交叉審計和臨時交辦任務多、人手緊張等客觀原因,致使對各鄉鎮和部門的內審工作督促和指導不夠。

(四)內審人員顧慮較多。由於審的是身邊的人、身邊的事,不想得罪人、害怕得罪人的心理普遍存在,很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加之單位領導不重視,就更削弱了內審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五)審計內容單一、深度不夠。目前部分單位的內部審計仍然停留在就賬查賬的財務審計階段,對於資金的使用效益、單位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經濟責任、環保資源、基本建設項目等審計都沒有得到有效的開展。同時受內審人員業務水平及內審手段的限制,個別內審項目只是點到爲止,沒有認真剖析,內審報告的質量不高,內部審計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三.促進內審發展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內審機制。建立健全內審工作運行機制,使內審工作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是內審工作有效運行的前提條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內審機構實實在在地建立起來,給予一定的編制,配備專業人員,將經費納入部門單位的預算;按照《四川省內部審計條例》的規定結合部門單位自身的實際,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內審工作的權與責,讓內審人員能夠依法獨立公正地履職。

(二)加強內審隊伍建設。一個高素質的隊伍和高效的內審工作人員,是內審工作有效開展的保證。就目前情況來看,大多數內審人員都是兼職的,人員的知識結構參差不齊,有的甚至對內審工作非常陌生。鑑於這種情況,國家審計機關應該協同相關部門搞好內審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地採用形式多樣的培訓,如以會代訓、以網絡爲平臺進行培訓、推薦內審人員外出培訓等等。培訓內容應根據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需要,除了財務審計培訓,還要注視效益審計、內控制度、風險管理、投資審計的培訓。通過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的培訓,規範內審行爲,提高內審質量,使內審更好地爲經濟發展服務。

(三)引導內審創新工作方法。經濟社會在不斷地變化,部門單位的財務管理也日趨規範,單純的“查賬”已不能對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公正評價,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常態,就得更新思維創新方法。比如某部門的內審機構對建設項目的跟蹤和系統管轄的民辦公益事業進行的審計調查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爲領導決策的規範管理提供了第一手的資料。

(四)強化內審工作監督指導。審計機關要將內審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有效結合起來,通過開展內審質量監督檢查、定期開展內審業務培訓、評價運用內審結果、抽調內審人員參加國家審計項目等形式,督促各單位健全完善內審工作體系,提高內審業務的質量及內審人員的業務水平,促進內審成果轉化。

(五)注重信息報送。內審人員及時反映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自己的建議,對推進內審工作的發展尤爲重要。審計機關要對內審工作信息報導作出可行性的要求,並行成一種制度,提高內審人員報送信息、撰寫調研文章和典型經驗交流的積極性。

(六)將內審工作納入目標考覈。地方政府將內審工作作爲部門單位的業績考覈指標,與本職工作一同評價,引起部門單位領導的高度重視,形成做好內審工作的動力和壓力;基層審計機關深入瞭解內審工作現狀,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考覈指標,將業務監督與目標考覈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效地促進內審工作健康發展。

(七)充分利用好協會平臺。組建內審協會並利用這一平臺開展案例分析、工作研討形式多樣的活動,開擴視野更新知識,並就當前內審工作運行機制存在的不足與弊端,開展討論研究,集思廣益,提出解決措施,促進內審機制的完善。

(八)搭建互聯互通平臺。一個健康運行的互聯互通平臺,不但可以實現資源共享,更重要的是可以給內審工作人員提供一個交流平臺,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同時作爲國家審計機關可以隨時聽取來自基層內審人員的工作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內審工作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李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