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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淺析基層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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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淺析基層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滄源縣迅速制定了貫徹實施辦法,對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作出32項具體規定,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抓節點、抓執紀、抓問責,黨風政風持續好轉。但從近年來發生的問題和查處案件情況來看,仍有個別單位和黨員幹部不收斂、不知止,搞“隱形變異”,違反規定,頂風違紀,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

一、主要問題

(一)官僚主義做派,作風粗暴、脫離羣衆。少數黨員幹部不接“地氣”,面對羣衆居高臨下、頤指氣使。如:勐省農場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周某,2016年1月,因工作紀律鬆懈、酒後亂言等問題,被給予誡勉談話和書面檢查的問責。之後於2016年滄源佤族司崗裏摸你黑狂歡節期間,其飲酒後,以農場茶葉公司參展人員服務水平跟不上爲由,多次在公共場所辱罵參展人員,導致參展人員向縣紀委舉報併到縣級相關部門羣訪,造成了不良影響。2016年7月周某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享樂思想作祟,雁過拔毛、坐地生財。個別黨員幹部享樂思想滋生,心生貪念,手中職權成了撈取不法之財的工具。有的鄉村幹部恣意妄爲,向羣衆資金動心眼“下黑手”。有的領導幹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旁門歪道撈好處,如:縣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兼祕書長趙某某,套取項目資金5000元用於個人開支,違規報銷個人通訊費,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供貨商回扣等,2017年6月受黨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職處分。

(三)小村官亂作爲,無中生有、虛報套取。有的農村基層幹部設法規避制度約束和監督,在項目工程建設中弄虛作假、騙取資金、更改用途。如:巖帥鎮班馱村黨總支原副書記李某某,以虛報舊房改造農戶花名冊等手段,虛報、截留專項資金25萬餘元設立賬外賬,部分用於接待費等開支。李某某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四)視規定若無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分黨員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紀律觀念淡薄,在中央八項規定後仍頂風違紀。如:滄源自治縣原衛生局局長李某某、副局長蔡某某、合管辦主任漆某某,合謀通過虛開發票、僞造培訓會議資料、支付培訓費的方式虛列支出經費6萬元,違規發放津補貼。2016年11月,3人分別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原因分析

(一)宗旨意識淡化。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滑坡,把爲人民服務的理念拋之腦後,公私不分、貪慾膨脹,對黨紀國法置若罔聞,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最終“違紀”“破法”,走上了“不歸路”。

(二)責任落實不嚴。有的部門主體責任缺失、不作爲,層層壓實責任變層層推卸責任,助長歪風邪氣的蔓延;一些部門領導對班子成員和下屬不敢監督,當老好人、怕得罪人,太平官思想占上位,對單位裏出現的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放任自流、不管不顧,睜眼閉眼、得過且過,任由不正之風滋生蔓延。

(三)執行不夠嚴格。操作不夠規範,客觀上爲“四風”問題提供了生存空間;特別在村組幹部監管方面短板突出,存在機制不健全、管理不規範、監督力度不夠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滋長了村幹部的違規違紀行爲,部分村組幹部文化素質低、法紀觀念淡薄,存在對村、組公共資源分配不均、對下撥的款項挪用私吞。

三、對策和建議

這些發生在羣衆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了黨在人民羣衆中的形象,損害了黨羣幹羣關係,人民羣衆深惡痛絕、反映強烈,必須加以解決。需要各級各部門以“釘釘子”的恆心和毅力,持續發力,步步深入,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階段一個階段推進,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以糾正“四風”、改進作風的實際成效贏得黨的信賴和人民滿意。

(一)抓責任,傳壓力。要着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末梢延伸,壓緊壓實“兩個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重點檢查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基層得到紮根落實。要切實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將防線主動提前,把住第一道關口,從源頭防止“破規”走向“破紀”甚至“破法”。

(二)抓教育,明紀律。強化思想教育,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以“黨的光輝照邊疆、邊疆人民心向黨”教育引導幹部增強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法紀教育,持續深入開展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學習教育,通過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旁聽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公開庭審、舉辦黨章黨規學習教育知識競賽等方式,督促基層幹部學法懂法、知法守法,學紀明紀、曉紀護紀,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全體黨員。

(三)出重拳,下猛藥。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問責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以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着力解決好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等問題;持續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執紀審查中發現的“四風”問題,要先於其他問題查實處理;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以及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深挖細查,嚴查嚴辦。要緊盯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易發多發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嚴肅查處侵害羣衆利益問題。

(四)建制度,立規矩。深入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健全完善配套監管制度,構建權、責、利制衡機制,切實解決基層監管短板問題。要積極探索加強農村黨員幹部廉潔自律舉措,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要全面推行村務公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徵收、惠農政策、扶貧資金等方面的監管措施,綜合運用各類監管平臺管好民生款項、民生項目,從源頭遏制羣衆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發生。要探索完善各部門聯動機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使監督制約的觸角無處不在,形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進工作的強大合力。(滄源縣紀委 趙貴美 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