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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市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我市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我市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情況的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到革命老區、紅色舊址、革命歷史場館考察,指出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我市是湘鄂西蘇區的中心地、紅二軍團的誕生地,是一片有着光榮革命傳統、豐沃革命精神的紅色熱土,做好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尤爲重要。

一、我市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2010年革命遺址普查結果顯示,某縣級市有革命遺址205處,佔全市革命遺址的35.7%。目前,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個,含48處單體舊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6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9處,一般文物保護點94處。2022年,全市旅遊接待約590萬人次,實現旅遊收入約40.05億元。其中,革命遺址保護利用情況較好的周老嘴鎮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全國百處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和省國防教育基地,2022年共接待紅色旅遊參觀2460批次,25萬人次。某縣有革命遺址126處,佔全市革命遺址的22%。目前,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個,含53處單體舊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6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9處。2022年,全市接待遊客510萬人次,增長7.1%;旅遊收入32億元,增長14.2%。其中革命遺址保護利用情況較好的瞿家灣鎮湘鄂西革命根據地舊址,2022年日均接待遊客達5000人次,2023年“五一”期間瞿家灣老街、紅色湘鄂西景區5天遊客累計達5.4萬人次,瞿家灣老街5月1日突破9000人次,超過歷史同期最高點。

二、我市在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中存在的問題

革命遺址保護不力。目前,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革命遺存保護工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烈士紀念設施類革命遺存的保護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教育、財政、公安、檔案、史志研究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革命遺存保護相關工作。這樣的管理方式分散而不集中,在實際運轉過程中,各方缺乏統合,誰都可以管,誰又都可以不管。經費短缺是制約革命遺址保護、管理、維護的又一瓶頸。部分革命遺址存在的時間近百年,房屋損毀嚴重,維修資金需求量大。現有的文物保護經費只是個別保護,大部分只是掛了一個保護單位的牌子,資金投入不足,搶救保護、修繕重建困難,革命遺址只能被拆除重建或遺棄垮塌。此外,革命遺址的產權既有國有的,也有集體的,還有私人的。因產權不清晰,重視程度和經濟條件有限,導致管理難度大。同時,城鄉建設、交通建設、農田水利建設等也導致部分革命遺址遭到損毀。

革命遺址開發不足。開發方式相對單一,缺少創新。新修紀念館是保護遺址的重要方式之一,也逐漸成爲各地革命遺址開發的捷徑。這些紀念館佈局卻大同小異,館內設施簡陋,圖片多、文物少,展示方式單調,沒有聲、光、電等現代科技手段,難以給遊客留下深刻體驗。有些開發不規範,史實錯漏百出,展陳單位對史實把關不嚴,存在史實不符、主題不清的問題。

革命遺址利用不夠。革命遺址的社會效益發揮不明顯。一方面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尚未形成合力,普遍存在名譽之爭、榮譽之爭。另一方面黨史人才隊伍薄弱,難以滿足革命遺址開發利用需求。部分縣市區僅有1人承擔全部的黨史工作,人員不足,疲於應付日常工作,在革命遺址保護過程中有心無力。革命遺址的經濟效益發揮不充分,各地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機制尚不健全,保護開發缺乏整體規劃和長遠打算,沒有將革命遺址同本地區的文化資源、地理優勢相結合,沒有與鄉村振興、共同締造等時代政策相呼應,革命遺址的保護與紅色資源的開發步伐邁得不快,紅色旅遊仍停留在表層,教育效果不顯著,革命遺址作爲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推動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還沒能充分發揮。

三、關於我市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對策和建議

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革命遺址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並於2020年出臺《市湘鄂西蘇區革命遺存保護條例》。革命遺址是歷史的見證,加強對革命遺址的保護開發有利於充分弘揚鬥爭精神和進取精神,爲我市“建設示範區,建功先行區”凝心聚力。

健全革命遺址保護制度把革命遺址保護利用中涉及到的各級各部門的職責明晰化、明確化,打造鏈條式工作流程,從立項、建設、管理、保護到利用各環節,都要有機構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主有次,有分有統,爲主的起統領作用的部門要真正起到主管統領的作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統一領導,成立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加大對鄉鎮及以下的展陳和私人展館的管理,及時審查發現糾正問題。新設的紀念館展陳大綱需經史志部門把關,對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評價應堅持歷史唯物主義,不能隨意拔高或貶低,沒有史實依據的內容不能上牆,堅決反對歷史虛無主義。

加快革命遺址保護速度。當務之急是對有址、無跡的革命遺址,要儘快修復紀念設施,建立紀念碑、紀念亭等標誌性建築。對有重要意義的革命遺址,劃定保護範圍和保護區域,嚴禁佔用革命遺址或者損壞紀念設施。對私人所有的革命遺址,可採取國家收購或企業統一管理的方式,從私人手中買過來,加以妥善保管,或在徵求屋主同意的情況下申報省、市革命遺址保護單位,爭取經費對房屋進行修繕。對散落民間的革命烈士墓,可由退役軍人管理部門統一遷址至烈士陵園,加快保護步伐。

加強革命遺址開發力度。要加強對革命遺址內涵的挖掘力度,配強配齊基層黨史隊伍,加大對革命遺址的研究,出版紅色書籍,宣傳紅色文化,不斷擴大革命遺址的影響力。要創新革命遺址的宣傳方式,將革命遺址的展示傳播同現代技術手段相結合,拍攝紅色宣傳片,把在革命遺址上發生的故事講明白、革命前輩的事蹟講清楚、蘊含的革命精神講透徹,增強革命遺址的吸引力。紅色旅遊是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利用的重要渠道和動力,要深化文旅融合,打造紅色旅遊精品路線和紅色IP,不斷強化紅色文化的集羣效應,各縣市區要加強紅色資源整合聯動,打破行政區劃限制,以點帶線、以線擴面,形成有影響力的區域性和全國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