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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提級監督”村級黨組織試點工作的調研報告

爲打通基層監督“最後一米”,2020年6月份,來安縣選擇部分村(居)試點開展“提級監督”工作,圍繞“強化基層監督、推動基層治理”目標,發揮“上對下監督”的組織優勢和“面對面監督”的距離優勢,構建和完善對基層權力運行的制約以及基層幹部特別是村(居)黨組織書記的監督體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近期,縣紀委監委先後深入各試點村就全縣“提級監督”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開展“提級監督”村級黨組織試點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工作實踐

(一)審慎選擇試點,理順“提級監督”關係

在整治羣衆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方面,村級黨組織監督存在短板,村(居)幹部“最後一公里”監督乏力。我們結合縣紀委全會工作部署和全縣紀檢監察工作實際,經過調研走訪、意見收集,決定對集體“三資”達到一定規模的村(居)黨組織試點開展“提級監督”,納入縣紀委監委監督範圍。一是摸排選擇試點。根據全縣鄉鎮區域劃分和村(居)集體“三資”規模情況,結合村(居)信訪舉報、民情輿論、黨員幹部遵規守紀等方面情況,從城中村、城郊村、資源富集村、經濟發達村等集體“三資”達到一定規模(50萬)的村(居)中,選擇新安鎮七里社區、半塔鎮魚塘村、水口鎮水西村和汊河鎮黃牌村4個村(居)進行試點。二是明晰監督主體。縣紀委監委授權2個鄉鎮紀檢監察工作協作區按照職責和分工,對口負責提級監督事項,重點圍繞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村級“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等六方面內容進行監督。三是細化監督責任。“提級監督”工作在縣紀委常委會領導下開展,細化縣紀委宣傳部、黨風室的綜合協調、業務指導職責,要求黨風、信訪、案管、審理等業務部門和6個紀檢監察室會商釐清、協調解決“提級監督”中遇到的業務問題,還明確相關鄉鎮紀委、村級紀檢委員、廉情監督員的協作配合作用。

(二)編制三個清單,夯實“提級監督”基礎

微腐敗之所以多發易發,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基層幹部權力不明晰。“提級監督”要想發揮實效、推動基層治理,首先要解決村級“小微權力”權責不清、程序不嚴、執行失範等問題。對此,我們推動編制權力、責任和負面清單,便於“對單”監督,推進權力“照單”運行。一是編制權力清單。按照全縣《強化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實施方案》要求,針對“三重一大” 、“三資”管理、工程建設、脫貧攻堅、惠農惠民政策落實、公共服務等重點方面,對村級組織“小微權力”逐類逐項進行梳理、歸納,形成9大類47項村級權力清單。二是繪製責任清單。針對村黨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黨組織書記、村級紀檢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其他村幹部羣體,對照權力清單,並根據每一項應辦事項的法律法規依據、範圍界定、辦理主體等要求,簡化辦事程序,明確各項事務責任分工,梳理形成村級幹部責任清單,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三是開列負面清單。針對村(居)巡察和信訪、審查調查、村級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基層易發多發腐敗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梳理非法侵佔資產、揮霍集體資產等問題,製成“負面清單”,爲村級幹部履職行爲立規矩、劃紅線。

(三)強化協作建設,充實“提級監督”力量

協作區作爲開展“提級監督”的責任主體,是聯繫縣紀委監委機關、鄉鎮紀委和村級紀檢委員的橋樑。我們從加強組織領導、改善人員結構和延伸基層觸角方面,完善2個協作區管理架構,建強監督隊伍。一是調整協作管理框架。爲加強協作區組織領導,縣紀委監委調整協作區管理架構,由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協作區工作,兩名分管副書記分別負責一個協作區,還安排兩名常委協管。二是擴充協作中堅力量。將協作區原“1+1+6”人員配備模式,擴充爲“1+4+6”模式,即統籌2個紀檢監察工作室、6個紀檢監察室和12個鄉鎮紀委力量,按照1名紀檢監察工作室主任+3名紀檢監察室主任和1名駐點鄉鎮紀委書記+6名鄉鎮專職紀檢幹部結構,選優配強22名協作區成員,進一步凝聚“提級監督”中堅力量。三是拓寬協作基層觸角。在試點村聘請4名廉情監督員,協助協作區開展“提級監督”工作。出臺《關於進一步發揮村級紀檢委員作用的意見》,建立協作區、鄉鎮紀委、村級紀檢委員聯動機制,讓幹部羣衆感受到監督就在身邊。

(四)豐富監督方式,提升“提級監督”實效

爲增強“提級監督”工作的精準性,我們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重點內容和關鍵環節,立足職能職責,創新方式方法,發揮直接監督優勢,提升“提級監督”工作實效。一是針對重點事項,強化全程監督。針對“三重一大”事項,注重從“事前、事中、事後”入手,事前要求預報,提交事項方案、計劃等相關資料;事中通過列席會議、跟進落實等進行監督;事後及時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如2020年10月,水西村新建了三個巨幅廣告牌,針對招租事項,第二協作區要求進行公開招租,幫助聯繫縣公管局掛網,並對招租和後續合同簽訂等進行跟進監督。二是針對日常事項,強化清單監督。結合當前重點工作,協作區每月列出監督工作清單,通過駐點辦公、查閱文件資料、督促重點工作推進、進村入戶走訪、受理羣衆信訪舉報等,排查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打折扣,推進重點工作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等問題。如去年8月份將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兩項目三資金專項整治作爲監督重點,督促村級紀檢委員加強日常監督;9月份將厲行節約反對餐飲浪費、違規操辦升學宴作爲監督重點,提醒村幹部要廉潔節儉節約。三是針對關鍵少數,強化探頭監督。發放全程紀實手冊,對村黨支部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和履職履廉情況開展監督。要求村書記個人重大事項向協作區報備,並及時覈實。採取召開會議、談話談心等,增強村書記廉潔意識,引導村黨支部充分利用村級資源開展學習教育,營造崇廉尚廉的濃厚氛圍。如2020年8月黃牌村書記岳母去世,接到報告後,第二協作區和鎮紀委對村書記進行一番提醒和談心,使他轉變了大操大辦的想法,最終交給村紅白理事會操辦。

二、取得成效與反響

(一)協作區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縣紀委監委賦予協作區監督檢查、信訪處置、審查調查等5項職能,從成立以來工作開展情況看,協作區更多的是承擔辦案工作。開展“提級監督”以來,將試點村(居)黨組織監督權上提並授予協作區,有助於協作區發揮面上和線上的優勢,通過駐點辦公、日常監督、專項檢查等,將監督觸角向基層延伸,使監督職能得到進一步加強,執紀效果得到進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協作區共駐點辦公39天,開展日常監督45次,發現問題41個,開展廉政教育30次,推動建立完善制度26個。

(二)村幹部履職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協作區通過對村(居)黨組織重要事項、日常事項和關鍵少數的下沉式、融入式、精準式監督,及早發現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抓早抓小,查糾整改了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避免小問題演變成大錯誤。還採取引導和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村幹部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強村幹部履職意識和紀法意識,同時通過加大查找、查處羣衆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力度,倒逼了村幹部堅守紀律底線,不碰高壓線。如自“提級監督”工作開展以來,半塔鎮魚塘村“兩委”幹部通過經常性接受紀律教育,提高了低保等惠民惠農政策審覈把關的責任意識,主動向上級申報取消已不符合低保條件的6人低保待遇。

(三)村級小微權力得到進一步規範。“提級監督”充分發揮組織優勢和距離優勢,讓監督直抵基層末梢,通過督促梳理、編制村級小微權力責任清單,明確各項事務責任分工,細化村級事務處理流程,實現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保證“小微權力”陽光運行。如新安鎮七里社區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項目中,使用村集體資金未嚴格按照村級“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進行,第一協作區通過列席會議、現場指導等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後及時增加駐點辦公時間,跟蹤問題整改情況,並督促七里社區完善相關資產、資金管理制度3項。

(四)末梢監督質效得到進一步提升。“提級監督”作爲一項創新,是聯繫縣紀委監委、協作區、鄉鎮紀委和村級紀檢委員的橋樑。協作區通過集中培訓、業務輔導、現場指導等方式,提高了村級紀檢委員履職能力;通過駐點辦公、工作例會、監督日誌等工作推進機制,督促村級紀檢委員充分發揮“三員”作用,當好協作區的“千里眼”,既實現了縣紀委監委職能向基層線上延伸,又帶動了村級紀檢委員做細日常監督,提升末梢監督實效。試點以來,4個村級紀檢委員開展監督117次,發現問題55個,提出建議62條。

三、存在問題

一是職責定位有偏差。個別鄉鎮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不強,認爲“提級監督”是縣紀委監委對村(居)黨組織的直接監督,與鄉鎮黨委關係不大,在協助協作區開展好日常監督工作,推動完善鄉鎮層面小微權力清單等工作上沒有發揮良好的協調作用。如半塔鎮紀委在協助協作區開展日常監督工作時積極性和配合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存在“只出席不出力”情況。

二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個別試點村對“提級監督”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充分認識到“監督也是保護”,主動接受監督意識不強,對“三重一大”等事項的界限認識不清、把握不準,存在“三重一大”等事項不報告或報告不及時現象。如汊河鎮黃牌村黨支部書記、村級紀檢員每月向第二協作區報告工作不及時,村書記個人重大事項未做到隨時報告。

三是監督水平待提升。大部分村級紀檢委員身兼多職,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監督方法方式運用單一,一線探頭作用發揮不明顯。個別村級紀檢委員有怕麻煩、怕得罪人思想,主動監督、靠前監督意識不強。如新安鎮七里社區紀檢委員朱大勇任社區黨支部副書記,日常工作以黨建、紀檢、宣傳、信訪等爲重點,監督質效不高,發現問題較少。

四是監督下沉力度不夠。協作區成員主要由縣紀委機關紀檢監察室和鄉鎮紀委人員兼任,成員多是審查調查或巡察業務骨幹,經常被抽調參與上級辦案或巡察等工作,下沉一線監督力度不夠。如第二協作區大部分成員在7-9月份被上級抽調參與異地辦案、巡察工作,對當月“提級監督”工作推進產生一定影響。

四、對策建議

一是總結試點經驗,延展監督成效。負責“提級監督”責任的主體,要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創新監督方式方法,爲推開試點工作打下基礎。在試點村(居)黨組織的選擇上,除考慮“三資”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的村因素外,可根據各鄉鎮區域、經濟、信訪等實際,適當擴大試點範圍,選取信訪量較大的、經濟發展速度快的、受處分村幹部較多的村,實現各有側重,進一步拓寬試點監督成效。

二是轉變思想觀念,增強監督意識。建立協作聯動、聯繫會議、定期通報等工作制度,充分整合調動紀檢監察尤其是鄉鎮黨委、紀委力量,一體推進“提級監督”試點工作。通過督導走訪、約談提醒、制發建議書等方式,進一步提高試點村黨員幹部政治站位,推動思想轉變,充分深化對“提級監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特別增強試點村(居)黨組織書記主動接受監督意識,督促其認真執行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尤其是村級“三重一大”事項。

三是強化業務培訓,提升監督能力。以解決不願履職、不會履職問題作爲重點,圍繞思想政治教育、作風建設教育、村務監督業務知識等,建立健全村級紀檢委員培訓機制。有針對性組織開展財務、工程管理、審計、“三重大一”事項監督等專題培訓班,使村級紀檢委員進一步拓寬業務知識面,熟悉相關工作流程,明確規範標準,瞭解禁止性事項和負面清單,做到心中有數、工作有的放矢。

四是推動力量下沉,提高監督實效。督促兩個協作區主動下沉一線,通過增加駐點辦公時間、列席會議、查閱資料、與黨員和羣衆談心談話、明察暗訪等,強化對村級重大事項討論決策過程、重點工作開展情況、村幹部工作作風等方面駐點監督、過程監督和嵌入監督,切實發揮“上對下監督”的組織優勢和“面對面監督”的距離優勢,進一步打通基層監督“最後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