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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關於進一步強化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調研報告

區關於進一步強化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調研報告

區關於進一步強化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調研報告

X區的城中村主要分佈在城市建成區的邊緣地帶和城鄉結合部地帶,涉及總人口超過X萬人,佔全區常住人口的近X成,總建築量合計超過X萬棟。通過認真對照“四下基層”的有關要求,X區圍繞加強城中村消防安全現狀及對策這一主題,實地調研了X個城中村,形成了初步調研成果。

一、開展調研的基本考慮

(一)研究意義

“城中村”是指那些被現代化城市建築所包圍的農村或者城市中依舊保留着顯著農村特點的居民區。這些區域的城市化進程相對滯後,人口密度大,外來人員相對集中,違法建設、違章建築和私搭亂建現象較爲嚴重,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匱乏,房屋老舊、環境髒亂,社會管理混亂,居住人羣消防安全意識整體較爲薄弱,區域性的消防安全隱患較爲突出。相對多發的城中村火災給火災防控工作敲響了警鐘,也需要我們將目光聚焦到這個城市中的特殊區域,去深入調研,精準分析,對症下藥。

(二)目前城中村的情況及問題

外來流動人口多,人員流動性大。城中村人口由村民、市民和外來流動人口構成,外來流動人口的比例佔絕大部分。以X區最大的城中村陳厝合片區爲例,常住人口(即本地人)X萬多人,高峯期的外來流動人口能達到近X萬人。

片區缺乏規劃,建築雜亂無章。村民自建房是城中村的主要建築類別,但因爲缺乏相應規劃和合理佈局,“一線天”、“握手樓”等情況成爲常態,房屋密度高,建築間距嚴重不足。

公共基礎設施滯後。片區內各類管線隨意穿插,公共道路、公共照明、公共場地、市政消火栓等設施建設進度滯後。近年來,隨着電動自行車的普及,相應的停放、充電設施也難以滿足需求,供需矛盾突出。

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

(一)監管主體責任缺位,基層治理措施不嚴。城中村內的業態主要涵蓋“三小”場所和出租屋等爲主,此類場所的消防管理基本由街道、村居委兩級負責。但這兩級往往處於人員少事務雜的現狀,部分工作人員身兼數職,面對城中村人口衆多、管理難度大的狀況,監管缺位、辦法不多、措施不嚴,或者由於本身並沒有行政執法的權力,權責不對等給管理帶來許多實際困難,處於有心無力狀況。

(二)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欠賬,先天性火災隱患突出。城中村雖然與城市密切相關,但是其公共資源卻遠遠低於城市,特別是消防規劃普遍不到位,加上管轄權不明晰、缺乏資金等原因,導致城中村存在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嚴重滯後、建築物防火間距普遍不足、道路狹窄無法滿足消防車通行、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缺乏等問題。同時多數房屋建造過程中,沒有經過專業設計、施工和監理,業主沒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問題,僅從經濟效益或生活方便方面考慮,導致往往這些建築物從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就成了火災隱患嚴重的場所。

(三)消防安全意識薄弱,逃生自救能力不足。因城中村房源充足、房租低廉,所以外來流動人口占據了居住人口的多數,受經濟條件、生活條件、文化質量和教育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許多外來人員或當地居民沒有接受過消防培訓,對消防安全的認識程度較低,缺乏火災逃生知識,不會使用常規消防器材,消防素質普遍偏低。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這些人往往不知道該如何自救,盲目逃生,失去逃離火場的最好時機。

三、調研成果轉化的措施

(一)發揮黨委政府主導作用。堅持由黨委政府牽頭抓總、統一領導,將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納入“黨委工程”、“一把手”工程,高位部署推進,建立總體治理框架。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管理與治理職責,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抓住實施高質量發展工程的有利契機,將城中村治理融入其中,搭車治理,有效解決經費、人員、場地等掣肘問題。

(二)實施行業部門聯動監管。更詳細地劃分各個職能部門的責任,明確整治的具體線條,在事前、事中、事後分別發揮各自的作用。自然資源、住建、城管等部門要從規劃、建設等環節,提前把控,源頭管理。水務、住建、供電等部門要結合城中村路改、水改、氣改、電改等工程,將市政消火栓、消防車道、燃氣管道入戶和室外電線規整等項目同步建設。應急、市場監管、文化、消防等部門要開展聯合監管,完善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等機制。

(三)補齊屬地街道治理短板。堅持常態化網格巡查的同時,委託授予街道消防執法權力,組織巡查力量參與執法資格培訓,建立一支基層消防監管隊伍,解決巡查力量工作權責不對等、發現隱患能力不足等問題。發揮屬地街道村居委情況清、底數明的優勢,堅持“一樓一策”精準治理,因地制宜解決安全疏散、場所合用等問題,避免“一刀切”的粗放式治理。

(四)探索社會層面自治模式。學習借鑑“楓橋經驗”,針對城中村自建房、出租屋多的實際,在網格化的基礎上,以戶主爲樓長,形成“網格化+樓長制”的管理模式,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機制。制定《消防樓長工作職責》,助推巡查出實效、常態化。通過街道建檔、消防培訓,將樓長培養成消防安全明白人,幫助樓長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發佈《城中村防火公約》,在片區內形成消防安全共識。

(五)運用技防物防組合手段。在“三小”場所、出租屋、自建房等場所推廣簡易噴淋、智能型煙感報警器、電動自行車智能型充電設施、聯動性燃氣報警斷閥裝置,通過技防手段,提升上述場所抵禦火災的能力。通過首層防火實體分隔停車區、巷道設置停車點、建設停車樓、設置電池集中更換點等措施,緩解片區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難題。

(六)做好滅火救援前期準備。一方面,牽頭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門,對貫穿城中村的市政道路進行專項整治,清理佔道經營、路障、地鎖和“殭屍車”等障礙,新增停車位,暢通道路,使消防車能夠快速進入城中村腹地。一方面,加大城中村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建設,配置適用城中村的消防車、消防摩托車,最大限度發揮其轄區熟、距離近、到場快的滅火救援優勢。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的聯勤輪訓,建立“一處起火、多點協同”的區域聯防救援模式。

(七)加大消防宣傳培訓力度。針對城中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整體較爲薄弱的實際,利用文化廣場、宣傳欄、標識牌等宣傳陣地,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由街道、村居委牽頭,定期組織城中村居民開展滅火技能實操和應急逃生演練,整體提升消防安全素質。依託基層消防網格,同時廣泛發動消防志願者,上門入戶開展火災防範提醒,講明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