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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強化鄉鎮消防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進一步強化鄉鎮消防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進一步強化鄉鎮消防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當前鄉鎮存在的消防風險

對全市近5年來火災情況進行調查發現,鄉鎮火災佔火災總起數的比例較大,當前鄉鎮消防安全高風險點主要集中在“九小場所”、城中村和出租屋、集貿市場、校外託管等4類場所:

(一)小場所火災高發頻發,隱患突出。通過調研和消防監督檢查發現,“小場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違規住人現象普遍。前店後宿,樓上住人、樓下經營以及閣樓(夾層)違規住人現象非常普遍,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泡沫夾芯彩鋼板房數量突出,主要是一些私人小型加工企業、村民自建房採用易燃泡沫彩鋼板搭建,並作爲公共營業性、人員住宿和生產加工使用。安全通道不暢通。業主普遍消防安全意識差,疏散通道堆積雜物,大部分需按標準設置第二安全出口的“九小場所”未設置,外窗、陽臺上設置金屬防盜網,逃生和救援困難。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部分場所未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現有器材也大部分過期或損壞,未能在第一時間發揮撲救初起火災作用。用電私拉亂接嚴重。電氣線路隨意拉接,使用不規範,未採取防火保護,單隻插線板上串聯多個用電設備,存在用電隱患。

(二)城中村、出租屋火災高發多發,火災風險高。該類區域和場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出租屋“三合一”現象普遍,易造成羣死羣傷。出租屋建築多爲村民宅基地建築,彩鋼板加層現象普遍,管理使用混亂,特別是在城中村和城市邊緣的農村,普遍存在“三合一”現象,火災隱患嚴重。防火間距不足,易發生連片火災。大部分城中村房屋建築建造時間早,出租屋以村民自建屋居多,建築大多防火間距不足,毗連成片,一個房子發生火災,易出現大面積燃燒,形成“火燒連營”的局面。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滅火救援條件差。村民自建出租屋大部分連片,巷道狹窄,消防車道寬度不足、佔用堵塞情況嚴重;巷道無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供應不足,無法保證滅火救援需要。火災隱患存量大,消防安全風險高。大部分出租屋只有1部疏散樓梯,外窗加裝防盜網,室內利用彩鋼板改建、一房多戶現象嚴重;電線老化嚴重,私拉亂接現象普遍,隨意停放電動車充電,沿街商鋪“三合一”普遍,火災隱患存量大。住戶消防自救難度大。城中村、出租屋裏的住戶多爲外來務工人員,大多安全意識淡薄,火場逃生能力差,用火用電不良生活習慣多,應急處置能力弱。

(三)集貿市場人員流量大,消防安全動態隱患複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大部分市場爲村委會自行建設,佔地面積大,商戶多,管理人員多爲本村村民,消防意識較差,消防制度落實不到位,市場內動用明火取暖、佔用消防車道現象隨處可見。違章搭建彩鋼板建築普遍。部分市場存在採用易燃彩鋼板材料搭建。貨物堆積嚴重,火災荷載大。市場銷售的大量商品及其包裝箱(盒)大多是可燃物,部分場所存在前店後庫、以店代庫,火災荷載大、疏散通道寬度不足。消防設施缺損嚴重。部分市場的固定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損壞老化現象嚴重。

(四)校外託管場所人員密集,逃生能力差。校外託管機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選址不當。大部分校外託管機構未獨立設置在一個建築內,超過最高3層要求。同時,存在住宿、教學、做飯等“三合一”行爲。建築疏散逃生條件不足。部分建築難以保證2個安全出口要求,且疏散樓梯、通道和疏散門寬度不足,不利於安全疏散。大部分在窗戶、陽臺逃生部位設置防盜網。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下。部分場所未配備消防器材,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參加過消防培訓,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低。另外,休息室木質牀鋪佈置密集,通道狹小,塑料桌椅和棉織物品多,一旦發生火災,極易迅速蔓延擴大。

二、鄉鎮存在消防風險的原因分析

(一)鄉鎮無專門消防組織機構。當前,大部分鄉鎮無專門的消防組織機構,僅有1~2名專職消防網格員負責鄉鎮消防工作,部分鄉鎮的消防網格員還是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處於空白狀態,消防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規定的法定消防工作職責難以落到實處,火災隱患積少成多,稍不注意,極易造成“小火亡人”火災事故,這是農村火災風險較高的主要原因,各鄉鎮急需成立專門的消防組織機構。

(二)鄉鎮消防監管和應急救援十分不便。目前,除城區街道以外,大部分鄉鎮距離城區消防救援機構較遠。監督管理一個單位場所往往需要來回幾次檢查、複查、督改、查處,需耗費大量警力、財力。同時,由於大部分道路狹窄,路途較遠,城區專職消防救援力量到場後,極易錯過最佳救援時間,小火變成大火,一般事故變成較大、重大事故,消防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十分不便,同時也給消防救援隊伍行車帶來安全隱患。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未有效落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省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鄉鎮(街道)要依法履行相關消防工作職責,檢查發現,大部分鄉鎮(街道)、村(社)由於無專門人員、專門機構,消防安全責任制難以落實到位,基層末端火災防控和消防責任落實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農村大部分羣衆接受新媒介傳播的消防知識少,存在隨意丟棄菸頭、燒炕和燒荒等行爲。同時,農村是集中宣傳無法觸及的盲區,相當多的老人、婦女和兒童缺乏火災預防常識。此外,鄉鎮、村(社)作爲主要消防宣傳實施者,由於無專門消防組織機構,消防宣傳工作難以落實到位。

三、鄉鎮消防工作建議

(一)出臺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方法。結合實際,出臺市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方法,列出縣(區)政府、鄉鎮(街辦)、行業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清單”,特別要將鄉鎮(街辦)消防組織機構建設納入實施辦法,切實推動鄉鎮和農村消防工作發展。

(二)加強鄉鎮組織機構建設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當前農村消防形勢和鄉鎮安全工作管理機制,成立鄉鎮消防工作站(所),切實推動農村消防工作發展,打通基層末端消防安全“最後一公里”。

1.機構編制。由黨委編制部門下發機構編制文件,掛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也可以依託鄉鎮(街道)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或政府專職消防隊等內設機構,加掛消防工作站(所)牌子。同時,要細化明確消防工作站(所)職責任務。鄉鎮(街道)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消防工作站(所)。

2.人員組成。由鄉鎮班子成員兼任站(所)長,由3~5人組成,可採取調劑、編制下沉、安排公益性崗位、招錄專職消防網格員等模式,也可以將鄉鎮(街道)原消防專(兼)職網格員、消防專幹、派出所消防民警、綜合執法隊、派駐消防文員納入消防工作站(所),明確消防工作站(所)人員數量和工作職責。

3.日常管理。由鄉鎮(街道)負責消防工作站(所)建設和日常管理,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業務指導和考覈。建立工作例會、學習培訓、消防檢查、隱患移交、督辦考覈等日常運行機制。

4.執法權限。經法制部門審覈,政府同意,結合實際,消防救援大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涉及的警告和部分消防行政處罰事項,委託鄉鎮開展消防執法工作,形成市、縣、鄉三級聯動的消防監督管理模式和“責任清晰、管理精細、治理常態”的基層治理體系。

5.工作職責。履行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能,發揮綜合監管作用,負責統籌協調基層行業站(所)、公安派出所、社區網格等力量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具體承擔定期對轄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研判,結合轄區產業特點和實際情況適時提請鄉鎮(街道)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對轄區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具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等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情況進行抽查;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制定並落實防火公約,定期開展消防宣傳培訓等活動。

6.經費保障。有鄉鎮專職消防隊的,日常業務經費列入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保障;無鄉鎮專職隊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消防網格員實施津補貼制度,每月消防救援大隊根據工作績效情況發放津補貼。也可以由消防救援大隊、鄉鎮共同考覈後,由鄉鎮按照工作績效情況發放。

(三)加強農村消防規劃編制和實施

統籌鄉村各項工作,將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內容一併推進實施,消除農村消防安全建設空白。

1.加強鄉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將農村消防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平安鄉村”“美麗鄉村”建設整體方案,將消防安全佈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設施、老舊電線與村鎮水利、通信、農電和道路建設與改造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結合起來,與總體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在鄉鎮主要街道全部按《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標準建設市政消火栓,滿足就近、便捷保障滅火救援的實戰需要。充分利用農村水塔等用水設施,安裝消防水帶接口,因地制宜,設置簡易消防車取水點,切實提升農村消防基礎設施,滿足消防救援需要。在村民聚集地的主要進出道路上,不得設置石墩、欄杆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設施。

2.加強鄉鎮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按照國家、省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鄉鎮消防隊標準》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按照“先重點後一般,先遠後近”的原則,分年度完成鄉鎮專職消防救援隊建設工作。針對農村地區點多面廣,消防力量嚴重不足等特點,在行政村一級建立羣衆性的志願消防隊和消防聯防組織,配置基本滅火器材,定期由轄區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培訓,切實增強區域性消防自防自救能力,擴大消防保衛的覆蓋面。

(四)加強鄉鎮火災防控工作

1.嚴格管控泡沫彩鋼板的生產和使用。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泡沫彩鋼板建築進行嚴格管控,特別是“九小場所”和從事生產經營銷售的村(居)民自建房,嚴禁採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金屬彩鋼板搭建,市級政府可以政府或安委會名義出臺文件,嚴禁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搭建。

2.強化行業部門源頭管控。公安、自然資源、住建、文旅、教育、民政等有審批權限部門,把好審批關口,特別是賓館(招待所)、文化娛樂、幼兒園及各類託管培訓、商場市場、養老服務機構等場所,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堅決不得批准。

3.多種形式增加基層監管力量。公安派出所仍然是基層末端法定的消防監管力量,在此基礎上,縣級消防救援機構可以招錄消防文員形式,招錄具有初、中級資格的消防設施操作員和註冊消防工程師等力量,委派到公安派出所,負責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聯動、協調和參與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增強公安派出所監管能力。

4.落實好日常監管。公安、市場監管、文旅、教育、民政等部門嚴格落實行業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九小場所”、集貿市場、文化娛樂、校外託管培訓、養老服務機構等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爲,確保消防安全。鄉村振興部門具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時,市縣要進一步明確職能交叉領域消防安全監管職責,重點對涉及多個部門監管的行業領域及單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細化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職責分工,比如“同時提供娛樂與餐飲服務的營業場所”,就要明確牽頭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責任清單要求和“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原則,持續開展生產、儲存、經營和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隱患治理,特別是市場監管部門要在行政許可審批環節做到閉環管理,對經營主體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的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和日常檢查。同時,各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檢查過程中,相關信息要主動共享,建立健全管控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共同從源頭上推動責任落實。

(五)強化鄉鎮消防宣傳教育

1.落實鄉鎮政府宣傳職責。鄉鎮是基層末端最主要的力量,要綜合考慮鄉鎮安全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實施消防安全黨政同責,將消防宣傳工作納入年度整體工作,定期開展宣傳工作,要在村莊內人員相對集中區域等位置設立固定宣傳欄。鄉鎮消防專職“網格員”在消防檢查中,要點對點、面對面地開展宣傳。

2.落實村級宣傳職責。村(社)利用村廣播播放日常防火知識、火災案例和本地區的消防工作情況。要結合日常工作向廣大村民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等知識。發揮學校鏈條優勢,按照教育部要求,將消防知識作爲中國小教育教學內容,融入中小學生教育中,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課,並通過學生牽動家庭,帶動社會,不斷提高農村防控火災的水平。

3.落實部門宣傳職責。各行業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行業要求,利用重大節假日和“119”宣傳月、安全生產宣傳月,專題宣傳消防常識,逐步提升農村消防安全意識。

(六)嚴格考覈問效

縣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鄉鎮(街道)、村組(社區)綜合考覈內容,完善基層消防工作考覈評價和激勵辦法,並強化結果運用。對基層消防工作落實不力、工作考覈不合格、出現嚴重問題,或由於履職不到位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鄉鎮消防工作對保障美麗鄉村建設、農民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消防組織體系,完善網格化管理,加強專職消防隊伍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將鄉鎮消防工作做實做細,更好地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