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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辦2019年工作總結和2020年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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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辦2019年工作總結和2020年工作計劃

2019年,市金融辦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系列決策部署,圍繞 “穩企業、增動能、保平安”工作目標,推動落實營商環境優化、金融專項改革、信用體系建設、金融風險防範等任務,實現全市金融運行穩中有進。9月末,全市各項存款餘額3263.97億元,比年初增長321.97億元,同比增長12.97%;貸款餘額2755.97億元,比年初增長305.36億元,同比增長10.54%,完成年度任務的160.72%;不良率1.46%,比年初下降0.26個百分點,爲近五年來新低。企業幫扶方面,1-10月市金融辦累計接洽企業1687家次,召開協調會287起,涉及企業289家,穩定金額累計1145.78億元。其中開展解封轉貸27起、封閉操作196次,涉及金額92.83億元。累計發函56份,發紀要241份。辦理“轉貸通”業務1053筆,金額178.11億元,爲685家企業提供轉貸,節約轉貸成本1.42億元。

一、2019年工作總結

(一)優化營商環境,加快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一是推動信貸改革。聯合人行印發《義烏市優化營商環境獲得信貸便利化行動方案》,根據獲得信貸指標要求,建立300家參評企業庫,按不同時間節點進行信貸安排。二是謀劃一網通享“信用貸”。明確工業、商貿、科技、教育等各領域企業融資“三張名單”認定標準,制定一網通享“信用貸”管理辦法,依託“三張名單”爲信用良好的企業及個人提供專項信用貸款支持。三是深化銀行考覈機制。制定《關於開展義烏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經濟發展工作月度競賽的通知》、《2019年義烏市金融系統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覈辦法》,新增三服務、最多跑一次、招商引資等考覈指標,由行長掛帥解決企業金融問題,按月進行紅旗黃牌評比並通報,目前,全市28家銀行機構已全部明確行長聯企名單,70位行長聯繫企業135家,其中五十強企業19家、A類企業34家,幫助企業解決各類金融問題141個。四是持續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支點作用,將民辦教育、商貿、建築業等列入支持範圍,進一步推動政策性融資擔保擴面。全省率先出臺《關於實施工業企業流動性貸款支持項目的政策意見(試行)》,對利潤可覆蓋銀行利息,生產經營良好的工業企業,推出以約定效益目標爲前提、以政策性擔保爲保障的流動性貸款支持項目,有效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題。截止目前,政策性融資擔保共有在保用戶73戶,在保餘額78141萬元,其中小微三農在保戶數50戶,在保餘額9983萬元;累計擔保用戶427戶,金額26.44億元。

(二)對接資本市場,全面落實“鳳凰計劃”。一是抓鎮街發動。按各鎮街規上企業數量分配股改掛牌任務,落實鎮街抓上市工作責任。今年,我市新增股份制公司18家,區域股交中心掛牌企業27家,分別完成全年任務數的100%和150%,其中博尼時尚控股4月在港交所紅籌上市。截至10月底,通過資本市場新增直接融資240億元,完成全年任務數的192%。二是抓對標學習。對標晉江上市工作,搭建專業輔導平臺,主動邀請券商、會所、律所等中介機構專家團隊到企業實地指導,已舉辦各類上市業務培訓6場次,受訓企業210家次,組織科創板培育企業赴上海交易所見學三美化工掛牌儀式,全面提振企業上市信心。三是抓問題處理。今年以來,以“三服務”爲載體,開展“一企一策”專項攻堅,全年走訪調研擬上市企業和上市掛牌後備企業150餘家,爲企業發函協調涉稅、發債無違規證明等問題6件次,處理土地問題2件次。

(三)深化金融改革,推進自貿區金融創新。一是制定金改工作要點。圍繞試驗區框架方案,研究制定《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金融專項改革2019年工作要點》,已於7月10日獲省金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通過並印發。二是推動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2019年1-9月,全市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60.17億元,同比增長107.55%,全市實現貿易項下收匯194.14美元,同比增長28.37%,通過市場採購貿易外匯聯網平臺自助結匯89.47億美元,同比增長168.8%。三是優化稅款擔保機制。推動市政府與義烏海關、中銀集團簽訂支持試驗區10億關稅保證保險授信和不超過10億進口融資授信的戰略合作備忘錄,人保財險義烏市分公司爲30多家進口企業提供1億元的進口關稅保證保險額度,截至目前人保、中銀保險已爲全市29家企業投保關稅保證保險,保額5265萬元。四是創新進口金融產品。印發《金融支持進口企業工作方案》,按時間節點跟蹤推進;參與制定進口產業增信基金管理辦法並推動落地,目前意向總金額超6000萬元;繼續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風險分擔功能,工商銀行與人保財險合作推出“銀行+保險”純信用融資產品,給予進口企業首年200萬、次年500萬授信,有效拓寬外貿企業融資渠道,緩解進口企業融資難題。

(四)強化地方金融監管,建設金融安全中心。牢固樹立“以監管促規範”的理念,紮實推進地方金融監管,截至目前,轄內地方金融風險總體平穩可控,暫未發生重大金融風險事件和羣體性事件。一是強化小貸公司監管。將小貸公司創新業務發展列入年度重點工作計劃清單,嚴格把關各類涉小貸公司的審覈事項,定期開展風控檢查工作。二是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組織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從業機構和業務活動清退工作,目前,我市共有P2P及疑似機構5家,1家公安機關已立案(電商貸,涉案金額2.8億元,涉及人數2000餘人),2家已清退完畢(存米網、勳彩投資),2家正在清退中(義金服、尋貸網),其餘4家分支機構同步清退中。三是開展銀行業機構資產包處置。印發《銀行業機構資產包處置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理順資產包處置工作機制,對涉包重點企業進行建檔管理。四是建設金融安全中心。依託商城徵信平臺,融合eWTP架構,加強同阿里合作,建成各鎮街和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金融安全中心,形成數據收集、風險預警、任務派發、日常管理、輿情處置工作體系,建立閉環處置機制,實現“防風險、保穩定、促繁榮”的總體目標。目前方案已上報至政法委。

(五)實施信用一網通享,打造“義烏樣本”。我們以場景應用爲導向、以提升羣衆感知度爲目標,大力推進信用一網通享,今年11月全國信用工作現場會在義召開,推廣義烏經驗。一是織密信用一張網。在不斷完善公共信用庫建設的基礎上,着力建設金融信用庫和商務信用庫。目前信用數據庫涵蓋62個政府部門的1483個數據項,覆蓋所有53萬市場主體和230萬個人,數據總量超過3億條。二是打通全生命週期信用管理閉環。信用嵌入“一網通辦”,創新信用承諾制審批機制,目前35個部門已累計開展信用承諾22.7萬次,簡化審批11.8萬人次。嵌入“一網通管”,率先構建十二分制信用監管體系,目前全市26個部門已在104個事項中實施信用監管。三是全面提升應用水平。推動31個部門謀劃信用應用實施方案,選取其中13個項目分四批提交深改會集中討論,在此基礎上梳理形成“30個拳頭性項目+70常規性項目”的百項信用應用。開展信用應用落地“奮戰七十天”行動,年底前全力推進“30+70”百項應用落地見效。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突出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發揮金融保障作用。一是實施“百億千家”計劃。建立包含各行業龍頭、成長型、培育型、重點領域的企業白名單,引導銀行對名單內企業開展服務對接,三年內爲1000家以上企業提供100億元專項信貸支持。二是出臺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文件。研究我市整體面上情況及進口轉口、物流電商、智能製造、電子信息等重點支持行業形態,出臺一攬子金融支持政策,助推我市產業經濟轉型升級,進一步幫助企業降成本減負擔。三是紮實推進政策性擔保擴面增容。突出小微、“三農”對象主體,切實降低戶均擔保額和客戶集中度,力爭全年在保餘額達到12億元,在保戶數較上一年度增長200%以上,戶均餘額降至500萬元以下。

(二)穩步推進資本市場建設,優化擴容上市掛牌梯隊。一是進一步做好排摸企業掛牌上市需求、併購重組意願等方面的基礎性工作,組織交易所、券商等專業力量對企業進行輔導,夯實企業儲備和梯隊建設,力爭全年新增股份制公司20家、上市掛牌企業20家。二是積極爭取省“鳳凰計劃”專項基金支持,加強與在義證券機構合作,探索設立總規模爲20億元的上市孵化基金。三是加強股改十條政策宣傳,持續開展企業上市掛牌培訓,積極宣傳多層次資本市場知識和政策,鼓勵企業更新融資觀念。四是加強上市公司日常監測,重點關注股權質押變動、生產經營指標變化、發債贖回或續發、獲得信貸等情況,及時預警,防範發生流動性困難。

(三)深挖金融改革潛力,持續推進金融創新。一是學習新加坡、迪拜服務貿易金融先進做法,借鑑上海、深圳前海等國內自貿區可複製推廣經驗,借力高校、智庫等專家團隊,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十四五”時期促進金融創新,實現金融業與實體經濟聯動發展的思路和對策,謀劃新一輪金改方案。二是圍繞試驗區建設創新金融產品。推動金融機構圍繞服務國際貿易、助力試驗區建設、破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重點工作創新金融產品,依託“金融+信用”、供應鏈金融、資產證券化、債券等手段,提供長期、低息、多元化融資產品。三是開展金融招商。發揮絲路金融小鎮集聚功能,吸引外地優質金融機構落地義烏,開發金融產品創新服務我市企業。

(四)持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一是正式啓用“金融安全中心”。在試運行基礎上,不斷完善修改,建立起各鎮街和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金融安全中心,逐步形成數據收集、風險預警、任務派發、日常管理、輿情處置的工作體系,形成地方金融風險齊抓共管的治理新格局。二是繼續開展銀行業機構資產包處置、打擊惡意逃廢債專項攻堅。對銀行業機構資產包處置工作實施管控,梳理公佈一批逃廢債黑名單企業,持續形成打擊涉包領域涉黑涉惡、惡意逃廢債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爲高壓態勢。三是創新方法強化地方金融管理。探索樓宇全流程管理機制,對樓宇出租、承租雙方建檔備案,與屬地鎮街、相關部門共同進行租前調查、風險評判及業務調研。強化私募基金、類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通過風險預警、嚴把准入、聯合約談、風險警示、移交公安等方式開展風險應對工作。

(五)推進信用應用全覆蓋,進一步釋放信用紅利。一是打造應用體系。以“30+70”百項應用爲突破口,推進應用向全領域拓展,以“信用+”撬動各領域改革,並從中挖掘標誌性項目,形成義烏特色明顯的信用應用體系。二是健全基礎支撐。以應用倒逼各類信用基礎設施完善,做強商城徵信功能,建成覆蓋公共、商貿、金融三大數據的信用一張網,升級打造信用評價模型,形成可複製推廣的歸集評價標準。三是加強金融管理信用嵌套。將各類金融行爲整合歸類,嵌套信用管理。對高風險機構從嚴實施監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建立各類金融主體及其實控人的經營異常名錄和信用記錄,對嚴重違規失信企業責令退出市場,對主要涉案人員實行行業禁入。

標籤:金融 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