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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關於巡察 “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概述】

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關於巡察 “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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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關於巡察 “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組對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進行了巡察“回頭看”。9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向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進行了反饋。局黨組高度重視,逐個問題狠抓整改落實,截至目前反饋的4個方面32條意見,基本完成整改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9月24日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會召開後,黨組迅速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摘錄、周霽書記在市委巡察工作專題會議上的講話,以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黨組認爲,巡察既是對我們進行的一次全面“政治體檢”,更是對照“四個意識”要求,給我們的一次嚴肅“政治提醒”。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戳到了痛處,建議提得實,局黨組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局黨組要求班子成員務必率先垂範,把思想統一到巡察反饋會議精神上來,把巡察組的反饋意見當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的機會,當作一次加強黨性鍛鍊、改進工作作風、檢驗工作成效的機會,以整改促提升,推進全市水利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細化整改措施,壓實整改責任。局黨組本着真認帳、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的態度,把巡察發現問題整改與全面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相統一,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從嚴從實、不折不扣落實巡察組意見和要求。在黨組會議上,黨組成員結合分工,主動認領問題,並利用“十一”假期與分管科室一起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針對反饋問題,黨組書記、局長與班子成員和機關幹部、班子成員之間進行了交心談心,剖析問題產生原因,研究整改的具體措施。在認真準備的基礎上,局黨組於10月15日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班子成員結合分工,從主觀上找原因,主動承擔責任,認領整改任務,班子成員之間坦誠相見,相互批評,幫助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議。在充分研究討論的基礎上出臺了《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關於落實市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針對每一個問題,落實了責任領導、責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建立並實施“臺賬式管理”,確保了整改工作紮實有效推進。

(三)堅持目標導向,突出整改實效。局黨組把問題整改作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進行安排部署,督促各科室(單位)真心實意、紮紮實實推進整改。在整改過程中,始終把調查研究、舉一反三、檢查督辦貫穿始終,先後召開3次黨組會,聽取整改進度,研究相關問題。深入當陽、枝江、秭歸、長陽等縣市區進行專題調研,對有關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辦,研究推進項目實施的措施。召開了優化營商環境、移民信訪維穩、安全飲水投訴舉報辦理、固定資產入賬等專題辦公會議4次,聽取彙報,討論整改推進工作,確保了每個問題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同時,針對幹部崗位職責,組織開展了廉政風險點排查,制定了防範措施;完善了重大事項決策工作流程、政府採購管理制度、信訪投訴舉報辦理等工作流程,做到了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建立了機關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一)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關要求方面

1、河湖“清四亂”不夠到位。2018年7月,水利部組織開展爲期一年的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後,今年以來又新增四亂問題57個。5月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檢查發現江北高速項目在曉峯河段違規堆渣問題,6月份省環保督查“回頭看”發現鄭萬高鐵超量超高堆渣影響南陽河行洪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出臺了《宜昌市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實施方案》。二是深化問題排查整改。組織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的124個四亂問題計劃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2個,剩餘12個正在按既定方案加快推進。市河湖長辦定期通報工作進度,對進度滯後的進行現場督辦。三是持續鞏固“清四亂”長效機制。將“清四亂”成效納入全市2020年度河湖長制考覈指標。穩步推進河湖及水利工程劃界確權,今年底前將全面完成劃界工作。進一步規範聯繫單位河湖巡查,發現問題交辦縣市區及時處理。四是出臺了《宜昌市生產建設項目棄渣場管理辦法》,從選址設計、施工變更、監督管理、項目驗收、責任追究,對生產建設項目的棄渣場管理進行規範,構建長效機制。反饋意見指出的江北高速項目在曉峯河段違規堆渣和鄭萬高鐵超量超高堆渣也於7月31日完成轉運。

2、河湖生態保護修復有差距。2017年5月,市委要求全市河湖生態“到2020年底前,消除劣V類水體”,截至今年7月,全市11個納入湖北省湖庫保護目錄的湖泊中有3個未穩定消除劣V類水質。全市未完成退垸(田、漁)還湖面積5455畝,其中枝江4125畝,其後期退垸還湖目標任務和年度計劃未明確。

整改情況:一是充分發揮湖泊治理牽頭單位職能,加大協調力度,統籌協調涉湖縣市和市直相關單位加強湖泊治理保護工作。9月14日,市水利和湖泊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召開湖泊治理保護工作協調會,共同商討湖泊治理問題;9月17日,組織市直湖泊督導責任單位,涉湖縣市政府、水利、環保、鄉鎮召開湖泊治理保護工作現場會,進一步明確職責,安排部署湖泊治理保護工作;10月下旬,市河湖長辦組織水利、環保、涉湖縣市外出考察學習湖泊治理經驗措施。二是持續推進湖泊治理,根據生態環境部門監測數據,湖泊水質明顯改善,全部達到水功能區水質目標。三是督促枝江市印發了《枝江市退垸(田、漁)還湖工作2020 年度實施計劃》,明確了枝江市後續退漁還湖總面積4125畝及2020年度目標305畝。四是加強檢查督辦,建立湖泊治理保護長效機制,落實7名市級湖泊督導責任單位,定期開展湖泊巡查,同時將湖泊治理工作納入了2020年度河湖長制考覈範疇,持續傳導責任壓力。

3、河流巡查監管不夠有力。2018年2月,市政府河湖長制專題辦公會要求開展河流定期巡查,2019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與第三方簽訂合同,約定對13條河流每月開展一次巡查,但2019年下半年,實際開展巡查僅3次。

整改情況:一是科學設置巡河頻次。根據前期巡河實際情況和服務市級河長巡河工作需要,10月28日,市河道堤防管理處及時與巡河單位溝通,下發《關於加快實施市級河長河流專業化巡查項目的函》,明確巡河單位每兩月完成一次全線巡查,將項目延期至2021年10月,並要求巡河單位加快巡河進度,完善巡河資料,及時報送巡河成果。二是切實加快河流巡查進度。10月23日,市河道堤防管理處派人現場督辦二標段沮漳河巡查情況,10月29日,對一標段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截至目前,兩個標段均已完成第六次巡查任務,正在開展第七次巡查工作。三是加強合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通過審查巡河成果資料、考覈巡河情況,規範項目資金撥付,截至目前,市級河長河流專業化巡查項目已支付70.495萬元(合同金額174.99萬元)。

4、保障農村飲水安全不夠有力。部分山區農村供水保障抗風險不足,2019年因遭遇乾旱天氣,長陽大堰鄉近9000羣衆冬季用水困難,全年供水缺口2-3萬噸。供水工程設施建設標準較低,五峯、長陽等山區縣部分工程沿河、沿路管網未做深埋處理,易被損壞且在冬季受凍影響供水。

整改情況:一是已完成全市8個縣市及點軍區、夷陵區《農村供水規劃》編制工作。截止目前,已有25個項目啓動前期工作。已籌集資金2.57億元,有6個項目開工建設。二是已編制完成《大堰鄉供水方案諮詢報告》,目前正在編制《大堰鄉供水水源提升項目初步設計》,12月底可完成編制工作。三是印發了《關於對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裸露管網進行排查整改的通知》,督促各縣市區開展裸露管網專項清理活動。四是全市8個縣市和夷陵、點軍、西陵、猇亭等12個地方、24個萬人供水工程已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保障突發情況下農村居民用水需求。五是指導各縣市區公開供水指導價,通過召開屋場會、一事一議等形式宣傳節水知識,推進計量設施安裝,提高羣衆“水商品”意識,逐步養成計量用水習慣、增強節約用水意識。

5、水利項目建設推進緩慢。今年全市中央水利投資計劃3.24億元,上半年投資完成率僅23%。其中,2019年12月下達的16個項目投資計劃,有9個項目未開工,涉及投資1.78億元。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等6類項目平均投資完成率均落後於全省平均進度。

整改情況:一是提請市政府召開調度會,有效傳導壓力。9月27日,召開了全市河湖長制暨水利重點工作推進會,11月17日,召開全市秋冬農業開發現場推進會,會上均通報了全市中央水利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分管副市長劉洪福就加快推進水利項目建設作出了明確要求。二是建立了投資計劃執行月通報制度。組織縣市區填報基建月報9期,實時掌握項目建設進度;編髮《全市水利重點項目建設工作進展情況通報》6期,對全市各地各單位和各類項目計劃執行情況每月進行排名,並將排名情況抄報各縣市。三是壓實工作責任,加強督辦。每月各單類項目排名後兩名的單位,由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項目實行專項督辦;對綜合排名後兩名且多個項目滯後的單位,由分管投資計劃的領導進行綜合督辦。9至11月,局分管領導先後6次到項目現場進行督辦。四是建立後進籠子制度,加強績效考評。每月按項目進度對4個主城區、9個縣市及夷陵區和2個市直單位、業務科室分三塊進行排名,每月主城區中的最後一名、縣市區和市直單位中的最後兩名、業務科室中的最後一名,共計四個單位進入後進籠子。對進度長期滯後影響全市總體目標排名、年底仍在後進籠子的,由局主要負責人對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進行約談,分管該項目的科室(單位)及負責人年終不能評爲優秀,分管領導不能評爲優秀。經過整改,全市水利項目建設提速明顯。2020年度全市共下達中央水利投資計劃5.75億元,涉及工程項目21個,其中2019年12月下達的16個項目已全部開工。已累計完成投資3.13億元,投資完成率爲54.5%,比7月份時多完成投資2.88個億。

6、水利行業強監管不到位。水利行業質量與安全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全市9個縣級質量監督機構無專職監督員。部分水利項目建設中,水利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如興山縣在建的4個水利項目中有2個是由縣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長擔任法人代表。對水利工程建設中的違規行爲監管不到位,2015年開工建設的五峯縣關門巖水庫工程項目,存在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具備資質、違規分包等系列問題,至2018年12月省審計廳專項審計指出後才予查處。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興山縣水利局迅速變更興山縣2020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湖北省興山縣南陽河白沙河段治理工程兩個工程法人代表,由劉智(興山縣水利局副局長)變更爲李興悅(興山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同時爲舉一反三,印發了《關於開展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組建情況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對全市水利建設工程項目法人組建情況進行排查,發現17個工程項目法人代表任職不滿足要求,已督促相關單位按規定完成人員變更。在辦理工程項目招標備案時,進一步加強對項目法人組建情況的審查,指導招標人按規定組建項目法人。二是依法對五峯關門巖水庫工程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處罰,對中國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鑫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進行了通報批評,對中國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進行了罰款處罰,罰款金額119萬元。三是出臺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關於加強全市水利建設項目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管理的通知》(宜水發〔2020〕7號),加強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考覈,防範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爲發生。部署開展了施工、監理單位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專項檢查,目前施工、監理單位已完成自查自改,縣市區水利部門完成了監督檢查。四是制定了《宜昌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推行施工、監理單位質量與安全生產清單式管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責任。五是嚴格執行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將不良行爲記錄扣分應用到我市水利招標投標活動中,加強對不良行爲的懲戒力度。

7、推進移民安穩致富不夠有力。截至7月底,全市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結存累計5.77億元,資金使用率僅54.5%。已批覆的745個移民後期扶持項目中,未開工項目達171個,佔比22.9%,僅長陽縣2019年以前已批覆未開工項目達36個。夷陵區2018年、2019年葛洲壩第二輪移民幫扶資金1500萬元至今未落實到項目,112戶土坯房(D級房屋)拆除重建未落實。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督辦,加快推進項目實施進度。10月中下旬,組建2個專班對長陽、當陽、秭歸、夷陵區、伍家區等8個重點縣市區項目實施進度進行了現場督辦,11月下旬,配合省水利廳對各地項目實施情況開展了績效評價及現場督辦。督促各地制定了加快推進項目實施的方案,進一步明確時間及任務。下發了《關於做好移民後扶結存資金消化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制定了結存資金消化計劃,2018年及以前年度結存資金可在今年12月底全部消化完成。二是嚴格執行項目資金統計通報制度。每季度對全市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彙總通報,對進度較慢的項目進行專門督辦。三是及時清理調整項目。指導長陽縣對未開工的36個項目進行清理,已調整項目32個,收回項目資金,繼續保留實施4個項目。四是加快推進葛洲壩第二輪專項項目實施。10月14日,夷陵區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實施葛洲壩幫扶解困項目方案,10月19日區財政局、區水利和湖泊局、區發改局下達了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計劃項目12個,補助資金907萬元,目前正在按方案加速推進。12月中旬以前,可完成394戶土坯戶改造和基礎設施項目主體工程。

8、推進“放管服”改革不到位。2019年4月,市政府要求推開做實“六多合一”改革,市水利和湖泊局對涉同一建設項目多個審批事項未有效整合。2020年1月,其受理的秭歸縣移民安置區天然氣綜合利用工程項目水土保持和防洪影響兩個審批事項,仍由不同科室分開審批,分別批覆。2020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市直41個部門和單位營商環境企業滿意度測評中,滿意率排名第32位。

整改情況:一是黨組會兩次研究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召開了全市水利營商環境工作大會,組織機關幹部集中觀看了營商環境電視問政,並開展了集中討論和自查自糾。二是印發了《全市水利系統試行“並聯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同類涉水審批事項或同一建設項目多個涉水審批事項並聯,改變過去“單項受理、分散審批”模式,實行“一份報告、一次評審、一個批文”,僅技術報告編制可爲建設單位減少編製成本10萬元以上。三是探索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對一般性項目通過“一步式”簡易程序審批,項目業主只需提供一份報告表和承諾書,砍掉了技術報告審查、修改、上會等環節,實現了當日申請次日批覆的目標。壓縮一般程序審批時限,辦理時限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時限壓縮比例達到40%以上。四是出臺了《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樞紐工程評分標準(試行)》,針對不同規模和技術難度的項目分類評標,引導不同實力的企業分類投標。制定水利項目建設標準時間對照表,提出了建設項目各個流程的標準時間,倒逼服務效能提升。五是挑選“特派員”爲企業提供“保姆式”服務,在重大項目方案的可研初設、規劃設計、報批等提前介入,指導編制涉河審批事項的技術報告,避免再走“評審—修改—再評審—再修改”的老路,實現了一次提交一次評審通過,提高了審批時效。

9、推進智慧水利建設進度遲緩。智慧水利信息系統建設項目2016年被納入三年滾動規劃項目,項目建設方案几易其稿至今未出臺。運用信息化技術實施現代化管理的手段明顯不足,如水旱災害防禦中雨晴信息系統與中小河流洪水預警預報未整合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遵循“統籌規劃、頂層設計;需求牽引、應用主導;固本推新、分步推進;平臺共用、資源共享”的發展原則,目前已完成《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統實施方案》修編初稿。二是積極響應市政府《關於開展城市大腦規劃建設前期準備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將《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統實施方案》建設需求作爲本部門本行業城市大腦建設需求,向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進行了申報,後續將在市政府統一指導下開展建設相關準備工作。三是以《宜昌市智慧河湖長暨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工程》爲題進行了三峽後續工作2021~2023年度項目庫申報,計劃通過該項目來實施《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統實施方案》建設內容。

10、農村飲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進緩慢。2019年7月,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在2020年底前,實現全市所有農村飲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納入公司化管理”,並細化了各縣市區年度目標任務,2019年,宜都市、點軍區等7個縣市區未完成當年目標任務,截至今年7月,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公司化覆蓋率僅72%,興山、五峯、秭歸僅完成35%、22%、20%。

整改情況:一是10月召開了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推進會,印發了《農村供水公司組建要點問答》、《供水公司改革流程圖》,指導各縣市區因地制宜推進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公司化覆蓋率爲95%,整體進度提升23%,其中興山、五峯、秭歸進度爲100%、88%、85%。二是提請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進情況通報》(政府督辦通報〔2020〕年9號),市政府在9月27日的全市河湖長和重點水利工作推進會、11月17日的全市秋冬農業開發現場推進會上對改革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高位推進改革進度。三是積極爭取到農村飲水安全維修養護資金共計2270萬元,其中中央1081萬元、省級763萬元、市級426萬元,用於公司運營工作。四是全市8個縣市和夷陵區、點軍區都由發改部門出臺了農村供水指導價,完善了供水價格體系。截至目前,全市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收費,水費收繳率98%。

(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11、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督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強度不夠,運用第一種形態對幹部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較少,壓力傳導層層遞減。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責任清單。及時組織學習《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進一步修訂完善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實現責任清單化、項目化、長效化。二是強化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 先後兩次組織黨組成員認真學習了《湖北省黨委(黨組)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落實主體責任辦法》,並明確機關黨委爲具體承辦部門,按要求建立臺賬,抓好貫徹落實。同時,督促各黨組成員及下級黨組織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緊盯小病竈、微問題,及時開展談話提醒、教育誡勉等,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局黨組就巡察“回頭看”指出的未與銀行及時續簽《協定存款合同》問題,對相關工作人員共7人進行了約談提醒,並印發通報。二級單位黨組織針對黨員幹部履職不到位、思想作風懈怠、工作效率不高等問題,全年開展約談提醒12批次30人次,責令作出書面檢查1人次,通報1人次,持續傳導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壓力。

12、對重點問題專題研究不夠。2019年2月,原市水利水電局對水利建設項目開展全面清查專項行動,發現所屬單位部分50萬元以下小型項目未進行政府採購,直接與有關單位簽訂服務合同,存在廉政風險,局黨組未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未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制度。根據最新的政府採購管理制度規定,修訂《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對未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小型項目的採購程序、組織形式、資金支付等進行了進一步規範。二是加強對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檢查。委託湖北誠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對東風渠、黃管局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針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三是印發了《關於調整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工作職責、工作規則的通知》(宜水辦〔2020〕8號),明確招標備案的責任單位,並按照工程投資實行分級辦理,切實加強對市級水利建設項目招標備案管理。

13、廉政風險排查不具體。少數科室風險點排查不具體,操作性不強,如水庫湖泊科排查的風險點爲“涉湖庫行政審批工作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爲”,技術推廣站爲“科學技術項目資金申報與使用、新技術推介”。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完善廉政風險排查。根據最新的崗位調整情況,從履職風險、管理風險、個人風險等方面對市直水利系統35個重要崗位、關鍵人員存在的252個廉政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並從學習教育、監督檢查、制度約束等方面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措施231條,進一步完善了崗位風險防控機制,對崗位廉政風險做到清晰掌握、科學防範、有效控制。二是切實加強黨紀法規的宣傳教育。結合宣教月和十進十建相關活動,深入開展黨紀法規“學、講、考”,黨組書記講授專題廉政黨課,邀請專家學者就《政務處分法》、《民法典》進行專題輔導,組織幹部職工觀看警示教育片,及時學習省市紀委重要典型案例通報,通過“兩微一端”每週推送黨紀法規相關知識,不斷提升幹部職工的法紀意識、風險防範意識。

14、落實意識形態和保密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對意識形態正面引導力度不夠,沒有深入挖掘、宣傳系統內“榜樣標本”等先進人物及其典型事蹟,學先進、爭先進氛圍不夠濃厚。未組織開展保密自查自評,也未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巡察發現水庫科、水政支隊在互聯網計算機上處理密件。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新聞宣傳,嚴格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2020年參加新聞發佈會2次;省、市媒體發佈水利工作相關新聞信息240餘篇(條);微信公衆號發佈宣傳信息100期302條;組織開展“美麗河湖、水潤宜昌”抖音大賽、攝影大賽,通過樓宇電梯電視、公交車視頻電視、戶外廣告屏、戶外展覽等形式展播“美麗河湖、水潤宜昌”系列公益廣告,讓人民羣衆分享河湖治理保護新成果。二是強化先進典型宣傳。開展了“戰‘疫’一線的宜昌水利人”系列宣傳,宣傳積極投身疫情防控的典型事蹟,市水政監察支隊支隊長劉院生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爲“全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開展碧水保衛戰“示範建設行動”,全市14個河湖、48個單位、101個人物被公示爲省級示範,數量位居全省第一,民間河長陳光文作爲湖北省2名代表之一,入選 “全國民間河湖衛士”。在局網站開設“學先進 趕先進 當先進”專欄,展播“最美水利人”先進事蹟。三是修訂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及時組織科室幹部學習,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簽訂保密責任書,對保密設備落實了專職人員,壓實了責任。四是強化保密知識的教育培訓。11月20日,舉辦了市直水利系統機要保密工作培訓,邀請市委機要和保密局領導就如何做好新時期保密工作進行專題輔導。五是加強保密工作自查自糾,制定了保密工作檢查方案,對局機關及二級單位開展了保密工作檢查。

15、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執紀問責有待加強。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盯“重點事”不夠,未督促市直水利系統對政府採購項目和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等進行有效監管。2019年5月,省紀委監委交辦宜昌市移民直補政策落實問題線索2035條,經查實,有168人違反政策領取移民補貼,涉及金額62.8萬元。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修訂了《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對未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小型項目的採購程序、組織形式、資金支付等進行了進一步規範。二是針對省紀委監委交辦的宜昌市移民直補政策落實問題線索,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精心組織,認真核查,及時整改。截至9月底,全市2035條問題線索全部整改到位,共追繳移民資金62.73萬元。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在覈查整改的基礎上,認真開展2020年移民後扶人口動態管理工作,對全市19.1萬移民後扶人口信息逐一覈實完善,完成了水庫移民信息基礎數據庫更新錄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按照省水利廳最新出臺的《湖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動態管理辦法》、《湖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市水利湖泊局督促各縣市區修訂完善了相關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監管,推動移民後扶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化、規範化。

16、資金管理不到位。2019年1月,原市移民局與建行三峽分行簽訂移民資金存放管理服務合同,約定按基準利率上浮40%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合同,截至2020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少收取利息14.8萬元。

整改情況:一是及時溝通。巡察組於7月22日發現存款問題後,財務科立即與建行雲集支行取得聯繫,就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銜接,7月28日建行負責人及經辦人到我局進行溝通面談,就相關事宜的處理達成一致。二是補計利息。補計截至2020年7月31日利息共計148759.69元,全部轉入我局專用存款帳戶,並續簽了業務存款合同。三是開展問責。由分管領導約談財務科全體工作人員及交接期間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分析問題存在的根源,汲取問題教訓,並舉一反三,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17、大額固定資產未入賬。市中灌中心建設項目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4月進行了項目決算審計,但截至目前,該項目未辦理資產登記入賬手續,少計資產8169萬元。

整改情況:中灌中心大樓未登記入帳的主要原因是該大樓房屋所有權人爲中灌中心,但出資方爲四方共建,目前產權沒有登記到各參建單位,按照國有資產相關管理規定,雖然房屋竣工驗收投入使用,但資產不能進行登記入帳。2020年10月12日,由我局牽頭組織東風渠管理局、黃柏河管理局、設計院召開協調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一是由中灌中心牽頭對基地大樓的商用及公用面積按四家單位的投資比例進行劃分,進一步明確各自權屬。目前經各方協商,權屬劃分已基本確定。二是到稅務局、不動產產權交易中心諮詢房屋產權辦證政策。經諮詢,房屋過戶綜合稅率約爲基地大樓總投資額的16%左右,如果分戶辦證,辦證費估算需要1000多萬稅金。三是後期將根據權屬劃分的補充協議,提請財政局進行國有資產登記入帳事宜。

18、調研檢查統籌安排不夠。2019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針對“一週內各科室到同一縣市檢查達6次之多”的問題,要求認真整改不得再發生類似問題,2019年12月9日至12日同一周內,水政監察支隊、災害防禦科等3個科室分別到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檢查。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機關幹部進一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市關於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相關規定,提高了機關幹部的思想認識。二是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月度計劃調度工作的通知》,統籌安排月度工作。三是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機關發文會議檢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發文、會議和檢查審批制度,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辦公室每季度對科室落實情況進行彙總,第三季度比上一季度發文、會議、檢查分別下降了10%以上。沒有發生多科室同時到同一區域調研檢查現象。四是改進檢查方式。堅持省已檢查督查工作事項不再單獨組織檢查督查;堅持問題導向,直達問題一線,不組織全域性的檢查;堅持以“四不兩直”的方式進行檢查。第三季度機關各科室重點對安全生產、環保督察反饋問題、脫貧攻堅考覈反饋問題進行了檢查,均“四不兩直”方式。

19、作風不嚴實,有工作推諉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釐清了科室職責。2019年10月,局人事科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機構改革工作移交的通知》,將原水利局辦公室承辦的西北口水庫移民信訪工作明確劃轉到移民科,並按程序完成了工作資料的交接,防止類似現象再次發生。二是印發了《市水利和湖泊局休假請假、考勤管理辦法》,嚴格幹部的日常管理,提高幹部的紀律規矩意識。三是強化對幹部的工作考覈。印發了《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履職盡責考覈辦法》,對幹部個人工作實行月度考覈,量化評價,努力鍛造嚴緊硬實的工作作風。

20、迴應羣衆訴求不夠有力。巡察組進駐期間,隨機抽查了7件羣衆反映“吃水難”投訴信訪的辦理情況,有2名當事人反映“村委會購買了水管但沒有鋪裝,還是沒有水吃”、“水還是時有時無,而且水還是渾的”,對信訪辦理情況“不滿意”,但信訪臺賬均顯示事項“已辦結,羣衆回覆滿意”。

整改情況:巡察反饋後,組建專班對2名當事人進行了實地回訪,對有關問題進行了督辦。針對夷陵區交戰埡村王某反映的“村委會購買了水管但沒有鋪裝,還是沒有水吃”問題,已督促夷陵區水利部門在該村組安裝了300米32PE供水管道,對原有水源地進行改造,召開供水片區屋場會確定管護方案、制定水費收繳方案,並重新選定了管水員,目前供水正常,整改已完成,當事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針對秭歸縣銀杏沱村譚某反映的“水還是時有時無,而且水還是渾的”問題,已與當事人溝通商定,由其本人找好單戶水池水源,處理好建設用地、引水管道開挖回填等事項後,村委會爲其新建蓄水池一個,當事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爲舉一反三,切實提升信訪投訴件的辦理質量,一是修訂完善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羣衆投訴舉報辦理工作制度》,印發了《關於做好農村供水羣衆訴求辦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信訪投訴辦理要求。二是對2020年受理的18起安全飲水投訴舉報件再次一一進行了電話回訪,對巡察反饋的2個問題進行了實地回訪。三是電話抽查全市農村飲水安全“三個責任”落實情況,進一步壓實各地的監管責任。

(三)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21、加強局屬國有企業黨的領導不夠有力。未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局屬東九水務有限公司和宜能水電有限責任公司均未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公司章程。2020年6月,東風渠黨委因東九水務有限公司黨員只有2人撤銷了其黨支部,現公司總經理及副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均不是中共黨員。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理論學習。通過黨委例會集中學習、領導個人自學等方式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等政策文件,通過學習《條例》進一步增強規範公司黨組織設置、黨員培養髮展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識。二是修訂公司章程。局屬單位宜能有限公司和東九水務有限公司修訂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並報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備案,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公司章程,爲黨組織有效開展工作、發揮作用提供製度保障。三是規範設置黨組織。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成立了中共宜昌市東九水務有限公司支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部有黨員3人,明確由趙保華同志任公司黨支部書記。

22、議事決策效率不高。2019年4月,黨組會討論研究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投標有關問題,要求修改後再提交黨組會討論,但至今未再上會研究。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規範“三重一大”事項範圍、決策程序及相關要求,提高議事決策效率。二是切實規範水利招投標秩序。9月24日,印發了《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樞紐工程評分標準(試行)》、《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非樞紐工程評分標準(試行)》(適用標段限價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非樞紐工程評分標準(試行)》(適用標段限價3000萬元以下項目),進一步規範了水利招投標秩序。

23、擔當作爲破解難題不夠。針對當陽市重慶三峽自主外遷移民羣體長期上訪上訴等難題,未提出切實可行的應對解決辦法,進京赴省上訪現象仍有發生。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全市重點移民羣體信訪穩定情況專題調研。9月4日、15日、29日局黨組3次聽取情況彙報,研究全市移民信訪穩定工作,提出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10月14日,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袁衛東和分管副市長劉洪福專題聽取重點移民羣體信訪穩定情況彙報,研究部署相關工作;10月30日,局主要負責人帶領專班赴秭歸縣,與秭歸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商洽重點信訪問題解決辦法。二是加強當陽重慶三峽自主外遷移民信訪問題解決。9月21日,局主要負責同志聽取當陽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關於重點信訪問題彙報,共同研究化解措施。9月22日,當陽市委召開三峽移民穩定工作專題辦公會議,建立了牽頭人、重點人員縣級領導包保穩控制度,健全了“1+N”聯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預警,確保移民羣體穩定;深入開展“進移民村、解移民難、促移民富”活動,幫助移民羣體解決實際困難。在我局的大力爭取下,省水利廳同意安排6000萬元支持當陽移民發展。當陽市結合鄉村振興工作,整合各類涉農資金,擬對6個重點移民村每村支持1000萬元,優先開展第一批美麗鄉村建設。當陽市結合移民後期扶持“十四五”規劃編制,謀劃移民美麗家園建設項目42個、產業轉型升級項目27個、散居幫扶項目181個和創業就業項目6個,加快推動移民發展增收。

24、幹部隊伍建設存在短板。幹部專業化不強。局機關科級以下幹部中水利水電及相近類別專業的只有7人,佔比僅四分之一,專業技術人才明顯缺乏。

整改情況:一是根據局機關編制和職數情況,選調市河道堤防建設管理處堤防科科長、高級工程師崔俊鋒同志到局機關工作,增加機關專業力量。二是加強市直水利系統幹部隊伍建設,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補充市東風渠灌區管理局4名專業幹部。市河道堤防建設管理處、市水資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技術推廣服務站正在通過全市公開遴選的方式,擬引進7名專業技術幹部。目前,遴選的筆試已經完成。

25、部分重要崗位空缺時間較長。局屬單位12個科職以上崗位長期空缺。

整改情況:全面摸排市直水利系統科職崗位空缺情況,對空缺的崗位條件進行分析,按照人崗相適的要求。啓動市水資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副站長、市河道堤防建設管理處堤防科科長和市東風渠灌區管理局總乾渠管理處主任的配備工作,已完成動議和民主推薦工作。提請市委組織部開展市黃柏河流域管理局主要負責人配備工作。

26、幹部選任工作程序不夠嚴謹規範。2019年9月推薦東風渠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職位人選,未進行個別談話推薦。

整改情況:一是11月20日組織市直水利系統人事幹部認真學習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嚴明幹部選用程序及紀律。二是嚴格執行《湖北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節點把關實施辦法》,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嚴格選人用人監督。

27、支部換屆不夠規範。東風渠灌區管理局離退休黨支部未按期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河道堤防建設管理處黨支部在2019年12月開展支委換屆過程中,由支委正式候選人擔任監票員。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學習培訓。在黨委例會上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邀請市直機關工委專家爲市直水利系統基層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工作者講授《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10月份組織開展了包含了《工作條例》在內的黨的基礎理論知識測試。二是建立工作臺賬。對系統各黨委、總支、支部換屆時間進行了摸底,建立了黨組織網絡圖。根據黨組織隸屬關係和幹部管理權限,對任期屆滿的黨支部提前6個月以發函或者電話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換屆準備。三是完成換屆選舉。東風渠灌區管理離退休黨支部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等文件的規定,於11月完成了換屆,成立了支部委員會。

28、組織生活會嚴肅性不夠。局屬單位在2019年度組織生活會中,批評和相互批評較真碰硬不夠,部分黨員相互批評中多以“加強學習、多開展談心談話、加強基層調研指導”等工作建議代替相互批評。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學習“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組織對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幹部進行輔導培訓,提升理論學習、政策學習的質量,進一步增強高質量過好基層黨組織生活的意識和知識。二是強化監督考評。深刻認識和主動把握新形勢下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強對下級黨組織的工作安排、日常監管、黨建考覈。按照單位聯繫點工作制度安排,12月底局領導將對局屬各(黨委、總支、支部)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查看執行“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等情況,檢查結果將作爲評價單位黨建工作的重要依據,確保壓力和責任傳導到位。

29、黨員組織關係轉接不及時。局屬單位2名黨員在入職和借調後,其組織關係未及時轉接。

整改情況:一是增強黨員黨性觀念。對具體負責黨員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上,認真學習組織文件精神、組織關係轉接等黨的基本理論知識。10月份組織各支部對黨員進行了梳理,避免“口袋”黨員和“掛空”黨員的存在。二是及時完成組織關係轉接。督促局屬單位對2名黨員的組織關係進行轉接,並及時跟蹤、過問黨組織關係回執情況,目前均已轉接到位。

(四)對巡視巡察、審計等監督反饋問題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落實方面

30、上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未完成。2018年市委第四輪巡察對水利水電局系統反饋的問題尚有3個未整改徹底。黃柏河流域管理局事企分離改革,只完成了所屬企業合併,管理和經營職能未能徹底分開。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還有14人保留事業編制身份掛靠在市水利技術推廣服務站。泉河水庫大壩壩頂兼做通車公路問題仍然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黃柏河流域管理局下屬三家公司已經組建合併成宜能水電有限責任公司,正在配備公司副總經理(已完成動議、民主推薦、考察),副總經理配備完成後實行獨立經營,真正實現事企分離。二是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宜昌市直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尚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經營類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辦理,具體辦法由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經與編辦溝通,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業編制人員編制還是暫時掛靠在市水利技術推廣服務站,以便繳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人社局等部門出臺具體辦法後,及時按相關辦法執行。三是泉河水庫大壩壩頂兼做通車公路問題已於9月30日銷號。

31、未將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人員掛靠問題納入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清單,一體推進問題整改。

整改情況: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宜昌市直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尚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經營類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辦理,具體辦法由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經與編辦溝通,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業編制人員編制還是暫時掛靠在市水利技術推廣服務站,以便繳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人社局等部門出臺具體辦法後,及時按相關辦法執行。

32、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巡察線索辦理不夠及時。上輪巡察市水利水電局和移民局共移交問題線索6件,已辦結4件,未辦結2件。

整改情況:截至目前,移交給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正在移送審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雖然反饋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也取得了較好效果,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羣衆的期盼仍有差距。下一步,局黨組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做到“兩個維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主動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真正把從嚴治黨的各項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

(一)樹牢四個意識,始終把管黨治黨責任壓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爲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督促黨組成員自覺履行“一崗雙責”,着力解決管理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強化幹部紀律作風教育,教育幹部始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做到“兩個維護”,鍛造嚴緊硬實的工作作風。強化監督管理,以剛性約束保障各項政策制度執行到位,着力推動突出問題整改到位。

(二)強化責任擔當,繼續把整改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始終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爲全面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任務來抓,作爲推動水利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證擺在突出位置,做到重視程度不鬆,工作專班不散,工作要求不降,整改措施不減。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需鞏固、強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務,發揚釘釘子精神,持續用力,不鬆勁、不減壓,一抓到底;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持之以恆,常抓不懈,確保久久爲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鞏固提升長效機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以問題爲導向,着力從個性問題中找出共性問題,從“面”上問題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邊整改、邊總結”的原則,舉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將整改措施制度化、長效化,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

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