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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巡察組巡察區菸葉發展中心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概述】

關於巡察組巡察區菸葉發展中心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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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3月19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向我局黨組反饋了巡察菸葉發展中心巡察情況,收到問題後我局黨組高度重視,針對反饋的問題,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項分解任務清單,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了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截止目前,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組織學習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巡察機構與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委組織部工作協作機制》等15 個制度,要求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增強“四個意識”,着力把“四個意識”的要求體現和落實到各項日常工作,推進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二是局黨組高度重視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爲推進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巡察區菸葉發展中心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將整改事項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站所和具體責任人。同時,爲紮實做好巡察工作“後半篇文章”,在3月27日召開了以推進巡察整改爲主題的專題民主生活會,局領導班子及成員堅持問題導向,對標日常工作,深入剖析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巡察整改落實到位。

二、巡察問題反饋整改落實情況

(一)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

1.關於“學習流於形式,存在應付式學習”的整改情況

(1)具體問題:學習方式方法簡單,對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沒有真正做到學懂弄通,照本宣科,爲完成學習任務而學。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利用職工大會、黨組會和中心組理論學習會,深入開展學習了《習近平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講話》、《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論述》、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等重要論述和講話、指示精神。二是結合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鄉村振興示範縣(區)創建、菸葉發展工作等重點工作,圍繞中央1號文件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農業法律法規開展學習討論,豐富學習形式,促進學習成果轉化,增強學習效果,提高工作能力。

(2)具體問題:執行學習計劃走樣。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結合“三爭三比”活動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按照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相關要求,紮實推進了中心組理論學習,抓好領導幹部帶頭學習,並在區委宣傳部做好學習情況備案;二是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紮實開展理論學習和講黨課,各黨支部按照每月黨建工作清單開展黨員學習活動;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局黨組、總支加強對各黨支部“三會一課”的檢查督促。上半年,局黨總支書記檢查各黨支部工作落實情況共5次,親自指導機關支部、種植業和畜牧獸醫黨支部的“三會一課”工作,並對支部工作提出了建議。

2.關於“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打折扣”的整改情況

(3)具體問題:一是上級決策部署落實不力。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在全局幹部職工中開展了結合“三爭三比” 深化“守紀律、提效能、強執行、做表率”活動,全局幹部職工嚴格執行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二是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人居環境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和鄉村振興示範創建等重要工作通過全局職工共同努力,2019年1.9 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建成蓄水池152口,調整田型329畝,新建田間機耕道已完成6.073公里,新建灌溉管網已完成7785m,新建提灌站2座;大龍潭鄉、大龍潭鄉混撒拉村和大田鎮片那立村分別被評爲省級鄉村振興示範鄉和村。

(4)具體問題:內設機構職能職責定位不準。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認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了機構改革和職能職責相關文件,黨組印發了(攀仁農黨組〔2020〕18號)文件,明確了部分事業站、所、中心及綜合執法大隊的職能職責。二是菸葉發展中心根據機構改革後的職能職責以正式文件(攀仁菸葉中心〔2020〕1號)印發給了中心每個職工,明確了每個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3.關於“全區菸葉發展後勁乏力”的整改情況

(5)具體問題:區菸葉發展中心在助推全區菸草發展,充分發揮菸農種煙積極性上着力不夠,對現代菸草農業先進實用技術的指導和普及作用發揮不充分。近幾年來,烤煙產業持續發展能力下降,種煙面積和產量下滑。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強對烤煙大田移栽技術指導,促進菸草農業先進實用技術的推廣和普及。4月27日和28日,菸葉發展中心工作人員對啊喇鄉、大龍潭鄉和平地鎮烤煙抗旱移栽工作進行技術指導,按照海拔高低、水源豐寡和遠近、勞動力多少、種植面積大小、移栽準備等情況,指導烤煙種植戶分別採取“先膜後煙”和“先煙後膜”兩種移栽方式,優化勞動力分配、科學調配栽煙用水,合理安排施肥、打窩、覆膜、栽煙等工序,最大程度做到集中移栽,保持煙苗生長一致。二是協調爭取項目資金,促進菸草發展。按照區政府辦下發《關於抓好2020年現代菸草農業生產的通知》文件,明確目標任務,穩定扶持政策,加強防災體系建設,推廣精準防控、土壤保育技術,不斷提高菸葉質量效益,努力增加菸農收入,推動現代菸草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協調區財政,將菸葉種植補貼和燃煤補貼548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提前下達資金,提高菸農發展積極性;將烤煙保險區級配套資金12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協調保險公司和氣象部門,加強防災體系建設,爲產業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二)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建設方面

4.關於“關於履行“一崗雙責”工作不力”的整改情況

(6)具體問題: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搞應付,將自己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以會議上口頭安排方式來進行,認爲說了就算做了。對分管股室負責人落實“一崗雙責”的情況也未進行檢查,工作停留於上傳下達、宣傳學習,憑經驗和感覺抓。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按照局班子分工,班子成員對分管聯繫站、所、股、室黨風廉政建設加強指導和經常性督促檢查,特別是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產業強鎮建設上,班子成員加強了對項目的督促檢查,同時各分管領導每半年聽取分管聯繫聯繫站、所、股、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彙報,並召開會議對分管領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二是班子成員對分管聯繫站、所、股、室主要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三是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要求,6月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班子成員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彙報了黨風廉政建設履職。

5.關於“日常監督缺位”的整改情況

(7)具體問題:對機關工作紀律、工作作風監督走過場,不敢動真碰硬,有“和稀泥”的現象。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結合開展“守紀律、提效能、強執行、做表率”活動,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加大對職工上下班情況的檢查力度,第一、二季度分別檢查了全局職工工作紀律,沒有發現違反上下班工作紀律情況。二是嚴格落實機關工作紀律,幹部職工嚴格執行考勤、請銷假、外出公務報備制度,全局職工外出辦公都需要到局辦公室進行外出登記。

6.關於“以案挺紀警示教育不夠”的整改情況

(8)具體問題:原區煙辦對黨員幹部的警示教育不重視,沒有針對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進行反思警醒。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利用職工大會、黨員幹部大會等,以播放警示教育片、學習《懺悔實錄》讀本、微信學習近平臺轉載廉潔警示信息等形式,開展警示教育。二是以身邊人和事典型案件,開展‘以案挺紀’廉政黨課教育,組織學習了原區中壩鄉黨委書記沈劍違紀違規案件,讓黨員幹部引以爲戒,強化廉潔意識,築牢思想防線。

7.關於“作風建設不實”的整改情況

(9)具體問題:工作中有推卸責任的現象。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認真學習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並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強化責任擔當。二是由於班子成員進行了調整,我局也根據《關於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決定》(攀仁委〔2015〕20號)文件中明確規定,明確了班子成員分工,杜絕了推卸責任情況。三是菸葉發展中心成爲區農業農村局二級部門後,安排有一級班子成員分管,嚴格落實農業農村局管理制度。

具體問題:制度制定假大空、照抄照搬。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嚴格執行區農業農村局“三重一大”議事制度,積極開展民主決策。今年上半年,爲推進全區行政執法工作,要求我局劃撥行政執法人員到行政執法局開展工作,在重大人事上,局黨組充分尊重個人意願,召開全局職工會議徵詢職工意見、請職工代表進行評議、黨組按照各類意見討論決定人員劃撥。二是對仁和區農業農村局請銷假制度進行修改完善,對職工請假條進行了編號,體現了邏輯性和實用性,使制度嚴謹規範。

(11)具體問題:以形式主義整治形式主義。領導在工作中審覈把關不嚴,制定方案,上下一般“粗”,不切合實際。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強領導幹部作風教育,要求領導幹部按照工作職責認真履職,做好各項工作的審覈。二是局班子成員按照項目實施流程,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實地勘踏、與相關部門會商,對項目提交班子會討論或黨組會討論,如區本級安排資金達100萬及以上的項目報區政府常務會討論後,審議通過的方案報上級部門審批。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按照項目實施方案開展實施,分管項目的領導幹部加強對項目進行指導、督促、審覈和驗收,防止出現形式主義的情況。三是按照述責述廉工作要求,認真制定相關的方案,做好年底述責述廉工作。四是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展“四風”整治,在五一、端午節前期開展節前作風教育。五是派駐紀檢組加強對脫貧攻堅、項目招投標等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進行督促檢查。

具體問題:工作時間不注意言行。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強對會議記錄人員的管理,明確職工大會由雷豔負責記錄、班子會議由孫玉燕負責記錄、黨組會議由相關人員負責記錄,並對會議記錄進行進一步要求,規範了會議記錄。二是加強思想教育,注意日常工作言行,規範黨員幹部之間稱呼,做到嚴肅認真、文明規範。

8.關於“職工外出培訓針對性不強,培訓資金使用績效不高”的整改情況

(13)具體問題:安排職工外出培訓較爲頻繁。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合理安排職工外出培訓。2019年下半年安排12人次參加全市基層農技人員培訓(其中菸葉發展中心1人),2020年上半年組織股、室、站、中心財務分管領導和經辦人員29人次開展局內財務培訓(其中菸葉發展中心2人)。二是嚴格落實培訓審批程序,根據培訓要求,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局主要領導審覈,並認真填寫出差審批表。

具體問題:培訓內容和本職工作結合不緊密。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增強培訓針對性。菸葉發展中心2019年下半年安排1人蔘加全市農技人員培訓,2020年上半年安排2人蔘加農業農村局統一組織的財務培訓。培訓內容與業務工作崗位職責緊密相關。

9.關於“財務開支審覈把關不嚴”的整改情況

(15)具體問題:區煙辦財政資金的使用管控不嚴,隨意開支財政資金。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區農業農村局專題組織開展了財務知識培訓,菸葉發展中心安排了分管財務領導和具體負責人員2人蔘加,切實提高業務水平,嚴格財務審覈。二是覈實情況,菸葉發展中心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說明。三是幫助幫扶村梳理相關的證明材料,做好資料保存。

(16)具體問題:外出培訓無依據改變返程行程,增加財政資金支出。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強培訓管理,嚴禁無依據改變外出培訓行程。因外出培訓無依據改變返程行程增加的財政支出由個人承擔。三是針對問題,已對無依據的外出培訓的同志開展了談話提醒。

(17)具體問題:多報出差費用。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多報出差費用已全額退繳回區農業農村局人事計財股。此項整改內容已在立巡立改中整改完成。

10.關於“擅自提高臨聘人員待遇”的整改情況

(18)具體問題:提高仁和區臨聘人員工資標準。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規範管理。原煙辦臨聘人員按照區人社局要求已於2018年12月13日解聘。二是菸葉發展中心就問題向局黨組做出深刻檢討。三是對擅自提高臨聘人員待遇問題作出書面說明。

(19)具體問題:2016年至2018年度,區菸葉發展中心無依據爲臨聘人員發放目標考覈績效獎。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規範管理。原煙辦臨聘人員按照區人社局要求已於2018年12月13日解聘。二是菸葉發展中心就問題向局黨組做出深刻檢討。三是對擅自提高臨聘人員待遇問題作出書面說明。

11.關於“項目監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風險”的整改情況

(20)具體問題:區菸葉發展中心作爲全區煙基工程的主管部門,在煙基工程實施過程中監管不到位。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整改情況:一是區菸葉發展中心已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了踏勘,確保設施長期發揮效益。二是針對山坪塘漏水和蓄水池無法正常使用問題,區菸葉發展中心與區水利局、菸草仁和分公司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實地查看,分析原因,商議了整治措施。三是針對整治方案中需要的資金,菸葉發展中心已積極向上級業務部門和區財政彙報,努力爭取多方資金,力爭在明年雨季前實施整治,將山坪塘漏水和蓄水池無法正常使用問題解決,發揮工程效益。下一步,將努力爭取資金,解決山坪塘放水涵洞漏水問題。

(三)在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2.關於“責任落實浮在面上”的整改情況

(21)具體問題:落實責任不力。查閱原區煙辦2016年至2019年的工作計劃、工作要點、工作總結和班子會會議記錄,未見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方面的安排部署和專題研究記錄。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要求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制定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見形態工作。二是分管領導按照要求彙報了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22)具體問題:黨建工作走形式,黨支部基本未研究落實黨建工作任務清單的相關內容。如,未落實攀仁委〔2019〕76號文件關於軍民融合共建工作的相關要求,沒有建立黨員幹部幫扶臺賬。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結合“走基層”“雙報到”“城鄉黨建結對共建”等活動,紮實開展軍民聯合“服務三五家普通羣衆、帶動十幾人愛黨報國”活動,菸葉發展中心3名黨員幹部分別與3名羣衆開展了結對幫扶工作。二是局黨組書記帶頭親自抓黨建工作,建好用好黨組、黨組書記、班子成員抓黨建“三張責任清單”。同時,進一步壓緊壓實各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責任。三是總支書記切實履行職責,嚴格落實局黨組各項要求,抓好支部建設,要求各黨支部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抓好各項黨建工作。

具體問題:(23)原區煙辦黨支部職責不清,無中生有。如,原煙辦支部制定了黨組議事規則,但區煙辦並無黨組。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2019年因機構調整,局黨總支、黨組同意了原煙辦黨支部提出的撤銷申請,同時將人員劃入種植業黨支部。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已要求種植業黨支部對《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進行再次學習,並對種植業黨支部工作職責進行了梳理,明確了各項工作責任。同時,結合種植業技術培訓、新品種技術推廣和農產品提質增效開展好各項黨建工作。二是2018年區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區農業農村局(原區農牧局)後,提出了完善制度方面的問題,我局已根據工作實際完善了“三會一課”制度,要求各黨支部嚴格執行完善後的“三會一課”制度,同時局黨總支書記加強了對各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落實的督促檢查。

13.關於“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24)“三重一大”決策不規範。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對全局的“三重一大”事項按照要求進行集體研究討論,涉及資金50萬元以上的由局黨組討論決定,涉及資金1萬以上50萬以下的由局班子會進行討論決定,進一步提高科學決策水平。二是派駐紀檢組加強了對重大事項的決策議事監督。

14.關於“民主生活會不實不透”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25)徵求意見不實。根據《區煙辦2017年度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徵求意見》文件要求,會前應採取專題座談會、問卷調查、下鄉向服務對象、區級部門、上級部門等形式徵求意見,但查閱資料發現,區煙辦領導班子和個人沒有按照既定方案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徵求意見。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在年底召開民主生活會前,廣泛徵求區級分管領導、區級部門、各鄉(鎮)、職工代表以及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民代表意見建議。,並按照區委民主生活會要求開展好2020年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

具體問題:(26)查找問題不實。如,2017年度和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會查找問題基本一致,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也未對上年度查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說明。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前廣泛徵求區級分管領導、區級部門、各鄉(鎮)、職工代表以及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民代表意見建議。二是局黨組書記帶頭、班子成員之間通過採用自己找、互相幫,深入查擺、認真梳理各方面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使查擺問題做到深刻徹底。三是班子成員主動認領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問題,並形成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做好問題整改工作,做到建賬銷賬,舉一反三,確保提出問題有整改,落實有力度,將問題整改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促進“三農”工作發展。

15.關於“‘三會一課’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27)從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8月原區煙辦黨支部撤銷時,近一年時間都未開展“三會一課”。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屬各黨支部嚴格落實了“三會一課”制度。二是局總支書記加強對各支部落實“三會一課”情況督促檢查,進一步提升“三會一課”質量。

具體問題:(28)講黨課沒有按要求達到4次。查閱黨支部記實本,原煙辦黨支部2018年講黨課只有2次。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紮實開展黨員領導幹部講黨課局黨組成員和各支部書記分別到各黨支部講黨課,2020年每個黨支部開展了4次以上講黨課。

三、持續做好巡察整改,鞏固整改成果

(一)做好問題整改,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對已整改的問題做到“觸類旁通”,再排查、再覈實,看問題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成效是否顯現,相關程序和資料內容是否完善,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做到“舉一反三”,在日常工作中,着重關注羣衆反映的作風、民生等問題,採取由此及彼、由表及裏,以小見大的延伸思維抓好整改工作。

(二)加強整改成果鞏固,促進“三農”工作開展。通過巡察整改,進一步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增強全局幹部職工“四個意識”,落實好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工作的監督、指導,切實轉變全局幹部職工工作作風,把巡察工作成效體現在整改落實的具體舉措上,體現在實實在在爲農民羣衆辦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爲推動“三農”發展的強勁動力,推進各項工作快速健康發展。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農業農村局黨組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