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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一

爲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於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爲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爲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爲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文件)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國小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覈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覈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覈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覈。在分配中,根據考覈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覈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覈辦法

1、考覈內容

考覈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覈。

2、考覈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國小教師績效考覈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國小教師績效考覈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覈。

(2)採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閱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覈。

(3)教師績效考覈採用百分制,採取月考覈、學期考覈、年度考覈相結合的形式。月考覈,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覈,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覈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覈,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覈,與每月月考覈一併,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覈等次。年度考覈結果則爲兩個學期績效考覈分數之和。

(4)績效考覈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覈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覈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覈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覈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覈結果直接確定爲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爲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爲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覈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覈結果是教師年度考覈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覈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覈等次

績效考覈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覈的結果也是作爲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二

一、指導思想

爲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覈的項目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國小辦公室統一進行考覈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爲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爲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並由學校考覈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國小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後,按餘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覈發放。

四、考覈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覈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覈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爲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覈依據爲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於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週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爲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後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爲止。

(3)認真批改作業。採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覈),直至扣完30分爲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對象生採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並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週週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爲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覈。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覈。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教職工個人績效考覈得分

全校績效考覈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爲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於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恆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通過並報石灰鋪中心國小批准後實施。

附教師簽名:

大田國小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爲增強辦學活力,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根據丹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丹政規發[20xx]4號)、丹陽市教育局《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覈實施意見》、(丹教[20xx]113號)、《丹陽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覈工作的補充意見》(丹教[20xx]164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

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實施原則

1.以德爲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骨幹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

3.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四、總量覈算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政策覈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是學校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總和÷7×3-班主任津貼-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均1.5倍),不與教師個人掛鉤。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種類

1.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

2.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

3.行政人員津貼

4.拔尖人才津貼

5.年度考覈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6.值日津貼

7.超工作量津貼8.教學、科研成果獎

9.各類活動指導獎

六、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政策按月發放。

(二)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行政人員津貼+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拔尖人才津貼+年度考覈記功、優秀人員津貼+值日津貼+教學、科研成果獎+各類活動指導獎+超工作量津貼)+各類考覈扣發所得金額]÷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總人數。

1.出勤津貼

出勤津貼每月100元,全年共計1000元,依據學校的出勤管理辦法考覈發放。

2.工作量津貼

以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爲基準,設立工作量津貼,每學期500元,根據考覈條例考覈發放。

3.工作表現獎

每年度設工作表現獎1000元,根據考覈條例考覈發放。

所有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享受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覈條例,按考覈結果發放。

(三)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備課組長、司務長津貼

班主任津貼,以每位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得出一個總量,在總量之內,依據班主任量化考覈細則,按實際考覈結果發放。班主任考覈逐月考覈,凡屬班主任職責範圍內的事情,由學生代勞的,考覈降等處理。

年級組長、司務長、教研組長每學期300元,考覈發放。

備課組長在完成好學校佈置的任務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員津貼

行政人員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1倍,其中副校長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3倍,考覈發放。

(五)拔尖人才津貼

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的1/3執行。(工作不滿負荷,則視爲考覈不合格)。

(六)年度考覈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教職工年度考覈:記功獎勵200元,優秀者獎勵100元。

(七)值日津貼

1.校園管理值日津貼。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領導帶領若干教師參與校園管理,維護當日的教育教學秩序。值日領導與教師能履行值日職責的,享受值日津貼,每天15元。

2.管理學生值日津貼。爲確保學生自主、有序學習和活動,對以下時間段強化管理,設立管理學生值日津貼。上午第一節課前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中午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下午第三節課後管理學生活動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貼

因學校工作需要,在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量(滿負荷)的基礎上,增加工作量,學校視增加工作量大小,給予一定的補貼。補貼金額由學校績效考覈領導小組商定。

(九)教學、科研成果獎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辦組織的統考統批中,各學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則獎該學科教師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實行期中、期末考試的驗收制度,設獎予以獎勵。方法如下:

①設獎數

Ⅰ二名或三名任課教師取一等獎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課教師取一、二等獎各一名;

②計算辦法

按教師所教班學生學額數的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得分的總和排列名次;如分數相同,則按學額平均分論高低,不設並列名次。

③語、數、外、物理、化學設立進步最快獎,第一名獎勵80元。計算方法:新學年開學初七年級、三以分班成績,八年級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爲參照,八年級物理、九年級化學起始學科以班級的平均分作爲參照;以後的考試則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試成績的平均分爲參照,在期中、期末驗收中所教班級平均分進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體育會考參照主要學科標準設獎

⑤獎金分配: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獲獎者乘係數1.3發放。

3.九年級會考升學獎: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標,獎九年級年級組3000元。在圓滿完成任務的前提下,達省丹中統招每一人獎1000元。

(2)完成市局佈置的升學率則獎九年級年級組3000元。

4.教師參加教育宣傳、教科研獎金髮放辦法:

(1)教師撰寫教育教學宣傳消息或通訊在《丹陽日報》或丹陽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10元,鎮江市級報刊或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20元,以此類推。

(2)教師撰寫教育教學科研論文、經驗總結,編制優秀試卷、優秀教案、優秀課件或參加評優課等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獲獎,按以下表中權重(最高級別爲省級或國家級)發放獎金:

級別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註

省級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論文或總結等多次獲獎則按最高級別統計,不重複

3.競賽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不含教育學會)

鎮江市 3 2.4 1.8

市級 2 1.6 1.2

片級 1 0.8 0.6

(3)課題研究經費。課題被市或以上部門列項,課題組能紮實開展課題研究活動,並及時做好過程資料、小結,如期按時結題,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認可,一次性發給以下科研津貼:丹陽市級200元,鎮江市級400元,省級800元,國家級1000元。

成功立項但未順利結題的課題立項費用教師個人自付。

(十)各類活動指導獎

1.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獎金髮放按以下權重表:

等第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註

國家級 4 3 2

1.權重1=30元

2.學生參賽獲鎮級只計教者名次;市級及以上按學生獲獎個數累計。

省級 2.5 2 1.6

鎮江市 2.2 1.8 1.5

市級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項獲獎按證書或通知爲準。

②競賽必須是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閉卷、當場競賽或科技小發明等,且須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閱卷;通訊賽或其它競賽獲獎權重爲相應權重的2/3。

③同一學生參加同一項目的多次競賽獲獎按最高級別計,不重複。

④學科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發放,否則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包括丹陽市級以上獎項);活動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否則按權重的1/3發放。

⑤指導學生在報紙、教育網上發表文章,丹陽市級獎勵10元/篇,鎮江市級20元/篇,以此類推。

2.文體、科技活動類

(1)田徑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田徑運動會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市運動會上獲甲級隊:獎150元/分,乙級隊:100元/分,丙級隊:50元/分。

(2)籃球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比賽成績發放

甲級隊1—2名,共發1200元,3—4名,共發1000元,5—6名,共發800元,7—8名,共發500元。乙級隊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發300元。

田徑和籃球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後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田徑運動會和籃球比賽成績和訓練記錄考覈發放。

(3)文藝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文藝會演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在市文藝會演中獲一等獎,共發1000元,二等獎,共發800元,三等獎,共發400元。

文藝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後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訓練記錄考覈發放。

(4)科技輔導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科技比賽成績發放

在丹陽市科技比賽中,獲團體一等獎獎200元,二等獎獎150元,三等獎獎100元。

科技輔導必須有計劃和輔導內容,每天填寫好輔導記錄,輔導結束後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輔導記錄考覈發放。

七、績效考覈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八、績效考覈調解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九、發放規定

1.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以上。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2)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3)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5)其他違法行爲者;

(6)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2.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覈爲基本合格以及因個人原因參加考覈不定等次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覈結果審覈備案後的次月起停發3個月;年度考覈爲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在考覈結果審覈備案後的次月起停發6個月。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4.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5.教職工病假、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xx]173號)執行。

十、其它相關規定

1.教職工所提交的用於考覈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2.考覈結果作爲教師晉職、晉級、續聘、低聘、解聘、年度考覈評優的參考依據。

3.本方案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爲準。

4.未盡事宜參照上級文件執行。

5.本方案解釋權屬於學校績效考覈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四

爲了深化學校教育管理,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多勞多得、優勞高薪的激勵機制,形成競爭向上的氛圍,充分體現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學性。根據泰順縣人民政府泰政辦〔20xx〕164號文件和泰順縣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實施績效工資爲契機,建立科學、規範、合理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學校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當拉開檔次,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覈辦法科學、規範、簡約,考覈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校園和諧穩定。

3、堅持“考覈結果與教職工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覈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教師代表)

四、考覈的對象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員,其他借調、停薪人員、長期請假老師、代課教師不參加考覈分配。

五、考覈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平均數

(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餘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剩餘平均數

1、德每學期根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學生、家長、教師、考覈組等方面綜合評價,對每個教師進行評價,分A、B、C三檔,分別得200、150、100元。

如有違反以下規定之一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①違規亂收費;

②違反計劃生育;

③以盈利爲目的,強迫、動員、暗示本校(班)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或“帶教”;

④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⑤造成家長衝擊學校,經查確係教師方錯誤;

⑥在校園內發生不團結現象,給學校造成影響;

⑦受上級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違紀活動;

⑨由於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間在辦公室玩電腦遊戲,上課期間隨意離開課堂、接電話。(學校領導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其他急電除外)

2、能

(1)每月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常規“五個三”進行量化評比,每組按A佔25%、B佔50%、C佔25%不同等第,分別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動:根據材料上交、公開課、活動參與進行分類。

①材料:根據規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開課:學校積極鼓勵教師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執教國家、省、市、縣、學區、學校、年段公開課、研討課、示範課、觀摩課、交流課,獎金分別爲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開課的教案、圖片,縣級及以上的還要提供文件或證書。同一教學內容多級展示的。,取最高獎項。)

③活動參與:根據規定參加,每次10元。

(3)教學成果獎:見附件1《陽雅鎮中心校教學成果獎實施細則》。

扣發項目:教參考資料、教學儀器、圖書,在規定時間內沒上交的,照價扣相應的金額。

3、勤

(1)出勤獎:每月發放標準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升旗儀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學校大型活動(包括校會)等。

缺勤扣發標準: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喪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論。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論。

長期病假、妊娠假、產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只享受德、能部分(佔30%),不享受勤、績部分。

④曠課1節40元,曠工1天80元;

⑤遲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無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種會議、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調課每次雙方各10元,(原則上不調課,特殊情況須經教導處批准,僅限當天調);

⑨專業職管人員上班期間無故不在崗,經發現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職工加班每天(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學校工作需要輔導學生每次20元,以活動方案和輔導紀錄爲依據,經學校考覈組審覈發放。學生外出參賽帶隊老師每次補貼100元。

⑤抗臺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發標準:

①值日(周)以簽到和記錄爲準:未盡職責,無記錄或記錄不真實不齊全、無巡視、無簽到視作沒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貼;

②值日(周)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給學校帶來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3)代課金: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師代課,按每節10元發放,期末、競賽命卷每份100元,監考每場按30元計算,改卷每次40元。到縣城改卷津貼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項。

(4)崗位津貼:教研組長、年段長每月60元。考覈不合格者不享受崗位津貼。

4、績

教學成績,按期末縣教師發展中心統一測試(或學校統一考試)爲準:從其任教學科在全縣B類學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統測科目等方面去考覈

(1)平均分

①全縣統考學科以全縣(B類)學校的總平均分爲基準,高於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②校內統考學科以年段班級間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爲基準分,高於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③只有一人執教整年段英語、科學學科的,因無法比較,由學校考覈組酌情考覈,但獎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縣統考學科按縣教師發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檔計算,分別得100、150、200元。

②全縣統考沒有提供增值分數據的和校內統考的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前20%人數比例比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後20%人數比例比較,每減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以上執教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均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計算。

(3)任教語、數、英、科學科的教師,每人每學期得100元。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五

一、指導思想

爲了促進學校全面、持續、高質量發展,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在上級主管部門覈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科學的考覈評價和分配機制,進一步激活學校內部活力,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三個有利於”的原則,即有利於促進學校發展,有利於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激勵優秀人才快速成長。

2、堅持按勞分配、優勞優酬的原則,將績效工資分配水平與崗位責任、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掛鉤。

3、堅持向教學一線傾斜、向優秀人才傾斜的原則,穩定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促進高水平、高素質的教學、管理和服務隊伍建設。

4、堅持科學考評的原則,健全考評體系,完善考評制度,嚴格考評程序,將履職盡責情況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益納入績效工資分配體系。

5、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教學、科研、教輔、管理及服務各方面人員積極性的調動。

6、堅持量入爲出、激勵爲主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情況,合理安排績效工資分配資金,使全體教職工共享學校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類別與標準

本方案所指績效工資是指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工作量績效、考勤考覈獎勵、輔導員津貼、值班費、教育教學質量獎等,獎勵標準如下。

(一)工作量績效

1、教師超學時獎勵標準

其他人員以教師超學時津貼平均數爲係數1計算。

2、廳級工作量績效標準。根據《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文件執行。

3、黨政管理人員績效標準(係數)

4、非教學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績效標準(係數)

5、工勤系列人員績效標準(係數)

(二)考勤考覈獎勵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經考勤考覈情況覈算後所支付的績效。

(三)輔導員津貼

輔導員工作量績效係數執行黨政管理人員標準。另外根據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人數,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的標準、實習生1元/月/生的標準按月發放輔導員津貼。

(四)值班費

按照《關於轉發豫人社辦〔20xx〕77號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津貼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辦〔20xx〕53號)文件執行。

(五)教育教學質量獎

按照《商丘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育教學獎實施意見》(校黨字〔20xx〕46號)文件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教師課時由教務處負責彙總覈實,報學校人事處覈算後按超學時標準計算超學時績效津貼。

2、輔導員津貼,由學生處將每位輔導員管理班級人數及考覈情況報學校人事處統計發放。

3、管理、服務等其他人員工作量績效津貼,根據超學時津貼統計,覈算出係數額值,按照係數標準進行計算獎勵津貼。

4、教學與管理“雙肩挑”人員承擔教學任務者,原則上校領導每週不超過4學時;教學院部中層正副職每週不超過12學時;其他“雙肩挑”人員每週不超過8學時(教學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實訓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內,但原則上應低於本課程專任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計算,在規定基數內的學時按專職教師超學時津貼標準計算,超出規定基數外的學時津貼不予發放。個別“雙肩挑”人員確因課程需要而必須承擔更多學時的,需經教學院部提前申請,並經教務處及主管校領導批准後,可以發放超學時獎勵。

5、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考勤、考覈結果發放。發放由學校人事處統一覈算後,經人事處長、財務副校長簽字批准後,由財務處發放。年終考評發放由人事處制定考評細則,各部門組織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報人事處組織複覈後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六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於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覈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覈,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覈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爲考覈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覈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覈領導小組:

六、本方案分爲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幹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爲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覈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覈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爲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爲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爲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週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週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爲10x0.5元/)

2、學校中層幹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後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並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並經上級或學校批准的掛職、脫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准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後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餘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幹部考覈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餘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九年級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後不設獎。九年級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後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於九年級級會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餘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准之後,自2009年1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