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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管理辦法(多篇)

外事管理辦法(多篇)

外事管理辦法 篇一

依法進出口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實行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包括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和物種證明。進出口列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以下簡稱商品目錄)中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列入商品目錄中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實行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管理。

進出口列入前款商品目錄中的其他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實行物種證明管理。商品目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瀕管辦)和海關總署共同制定、調整並公佈。

外事管理辦法 篇二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主和承包人的重大利益,是合同能否順利執行的關鍵。在施工監理工作中,一般都把計劃進度和實際工程進度間的平衡作爲控制進度和計劃管理的關鍵環節。實現計劃進度的方法是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密切注視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間可能出現的差距,及時地督促承包人加快工程進度,以便按照計劃完成工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工程師要制定出一套控制進度的措施和科學的計劃管理方法,並根據合同賦予的職權監督承包人執行計劃,以保證工程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順利完成。

1進度控制

1.1單項工程進度控制

在工程開工之後,監理工程師應對整個工程進行專業分析,建立工程分項的月、旬進度控制圖表,以便對分項施工的月、旬進度進行監控。其圖表宜採用能直觀的反映工程實際進度的形式,如形象進度圖等,可隨時掌握各專業分項施工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間的差距。當出現差距時應及時向承包人發出進度緩慢信號,要求承包人採取措施,加快進度,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彙報並提供資料,供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實際進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如果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確實影響到整個工程的完工日期,應要求承包人儘快調整施工進度計劃。

1.2採用進度表控制工程進度

進度表是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每月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進度和現金流動情況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報表,這種報表應由下列兩項資料組成:一是工程現金流動計劃圖,應附上已付款項曲線;二是工程實施計劃條形圖,應附上已完成工程條形圖。承包人提供上述進度表,由監理工程師進行詳細審查,向業主報告。當月進度報表反映的實際進度和計劃進度失去平衡時,監理工程師應對這種不平衡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結合現場記錄和各分項所控制的進度以及實際完成的工程和工程支付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性評價。如果監理工程師根據評價的結果,認爲工程或其工程的任何部分進度過慢與進度計劃不相符合時,應立即通知承包人並要求承包人採取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進度,以確保工程按計劃完成。

1.3採用網絡計劃控制工程進度

用網絡法制定施工計劃和控制工程進度,可以使工序安排緊湊,便於抓往關健,保證施工機械、人力、財力、時間均獲得合理的分配和利用。因此承包人在制定工程進度計劃時,採用網絡法確定本工程關鍵線路是相當重要的。監理工程師除要求承包人制定網絡計劃外,監理機構內部也要求監理人員隨時用網絡計劃檢查工程進度。

採用網絡計劃檢查工程進度的方法是在每項工程完成時,在網絡圖上以不同顏色數字記下實際的施工時間,以便與計劃對照和檢查。檢查結果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關鍵線路上某項工程的施工時間比計劃增加,這種情況會使整個工期延長,必須要求承包人對以後的關鍵線路上的工程採取加快施工進度或增加施工力量、縮短施工時間的有效措施,以彌補工程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差距,使工程進度與計劃進度保持平衡。第二,關鍵線路上某項工程的實施時間比計劃縮短,這種情況對縮短工期有利,此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整個工程實際進度情況和工程本身的需要並與業主協商,以確定本工程有無必要提前完成,並將決定意見通知承包人,不論何種情況都應要求承包人重新修定以後的網絡計劃,並檢查關鍵線路有無變化,作好修定後進度計劃管理工作以保證工程計劃的實現。第三,非關鍵線路上某項工程的施工時間比計劃增加,一般情況均有調整的餘地,對整個網絡計劃不會有影響。但是,如果超出了非關鍵線路所計劃的時間,而且沒有調整的餘地,就要檢查是否會影響關鍵線路,甚至使非關鍵線路改變成爲關鍵線路。如遇這種情況就應要求承包人採取相應的措施,縮短非關鍵線路某些項目的施工時間,以保證關鍵線路的完工仍能滿足計劃的要求。第四,非關鍵線路上某項工程的施工時間比計劃縮短,整個網絡計劃將不受影響。但應提醒承包人從非關鍵線路的工程項目中抽調施工力量加強關鍵線路上工程項目的施工,以達到縮短整個工期的目的。

1.4採用工程曲線控制工程進度

分項工程進度控制通常是在分項工程計劃的條形圖上畫出每個工程項目的實際開工日期、施工持續時間和竣工日期,這種方法比較簡單直觀,但就整個工程而言,不能反映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對比情況。採用工程曲線法進行工程進度的控制則比較全面。工程曲線是以橫軸爲工期(或以計劃工期爲100%,各階段工期按百 分率計),豎軸爲完成工程量累計數(以百分率計)所繪製的曲線。把計劃的工程進度曲線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進度曲線繪在同一圖上,並進行對比分析,當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出現差距時,監理工程師可通知承包人採取措施,調整計劃,以確保按期完成工程。

外事管理辦法 篇三

第一條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爲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爲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爲酒店採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爲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覈;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覈,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覈,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爲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菸區吸菸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酒店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酒店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爲;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酒店祕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佈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內賭博;

21、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爲;

22、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爲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爲,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爲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酒店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爲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爲,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

外事管理辦法 篇四

爲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外事活動管理,規範外事接待工作,促進我校國際交流與合作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主要適用於接待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人員短期來校訪問,包括友好訪問、參觀考察、洽談合作和講學等。

第一條 國(境)外來訪邀請及審批

(一)以學校名義邀請國(境)外人士來校訪問,需由國際交流處向學校辦公室提交相關資料,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後,發送邀請函;

(二)以二級學院和其他各單位(部門)名義邀請國(境)外人士來校訪問,需填寫內部請示單,並提前五個工作日向學校辦公室提交申請,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後,發出邀請函。

第二條 國(境)外來訪接待

(一)接待應本着雙方對等的原則,根據來訪級別、性質、目的、要求及人員情況,制定接待方案,確定負責接待的校領導及其他接待人員,並嚴格按照接待方案具體執行。

(二)二級學院和其他單位(部門)接待國(境)外人員來校訪問,根據需要,可提供工作餐。安排宴請,需將接待方案報送學校辦公室,經審覈同意後予以安排。

(三)學校層面的外事接待工作,費用從學校的外事經費中支出; 各二級學院和其他單位(部門)外事接待工作,費用由各接待單位和部門負擔。

第三條 外事禮品管理

(一)外事禮品的採購由國際交流處根據學校年度外事活動需要提交預算表,校領導審批後進行採購,並由專人統一進行登記管理。

(二)對外贈送禮品應本着節約、從簡的原則。外事禮品應優先選購具有紀念、象徵意義的、具有學校標誌的禮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紀念品、傳統工藝品和實用物品爲主。

(三) 外事禮品主要用於學校層面的外事接待和出訪活動,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四) 外事活動中,對外賓贈送我校的禮品,應及時上繳並登記造冊,由專人保管。

第四條 外事活動注意事項

(一) 在外事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員要認真執行黨的對外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外事紀律和涉外人員守則,嚴守國家機密,自覺維護國家榮譽。

(二)參加外事接待人員應衣着整齊、得體,言談舉止大方。參加者應帶好本校身份的名片,提前十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第五條 外事活動宣傳及材料歸檔

外事活動結束後,負責接待部門或單位須在活動後及時撰寫來訪交流紀要,並將重要來訪紀要報黨委宣傳部進行宣傳,同時報國際交流處備案。

第六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試行,由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負責解釋。

外事管理辦法 篇五

經批准的水功能區劃是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依據,應當在水資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節能減排等工作中嚴格執行。

標籤:外事 多篇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