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工作總結 > 調研報告

新形式下如何創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體制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新形式下如何創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體制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新形式下如何創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體制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相關要求,結合我單位工作實際,着眼解決突出問題,我們圍繞黨政羣機關賦碼、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運行、後續監管及制度建設等方面開展了爲期兩天的調研,調研對象爲3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掌握全縣事業單位基本情況並開展調研

全縣事業單位共443家,除參與改革的47個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327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0個,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5個,其他事業單位54個,改革中撤銷事業單位8個,全縣事業編制總數6890名,實有6400人。

截止2019年7月,81個黨政羣行政機構符合賦碼的60個,3個符合賦碼的垂管單位,共計63個,均已賦碼,其中黨政機關賦碼56個,羣衆團體賦碼4個,垂管單位賦碼3個;全縣共有各級各類事業單位443家(含教學點),其中符合登記條件的事業單位共有353家,登記率爲100%。

(一)創新方法認真開展工作。縣委編辦創新工作方法,積極推行事業單位分類簡易註銷新模式(將3次擬註銷公告變爲債權債務承接證明),大力推進“容缺受理,容缺辦理機制”,確保事業單位登記工作有序進行。根據事業單位在改革中的變化情況爲本縣各類事業單位“量身定製”法人年度報告工作,截至目前,被調研3家單位完成了年度報告,並全部進行了公示,公示率達到100%。被調研單位也收到了縣委編辦通過QQ羣、微信辦公平臺、門戶網站發佈登記事項辦理流程,清楚瞭解登記所需材料和方法步驟,縣委編辦辦事人員也主動與單位聯繫,做到“提前告知”,真正實現了“最多隻跑一次”。縣委編辦工作人員對網上提交登記材料的規範性、完整性、有效性也進行了認真審覈,對不符合規定的,及時補充完善,對審查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及時反饋糾正,保證上交材料齊全,格式規範,準確有效。

(二)運用互聯網辦結登記情況。縣委編辦積極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零跑腿”改革,充分利用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系統、在QQ、微信等社交平臺建立景泰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羣,答覆諮詢、辦理業務、接受監督,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服務質量和效率,努力實現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爲確保“服務有方向”,縣委編辦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推進服務事項全面公開,實行透明管理、陽光服務。經調研,3家單位辦事人員均能清楚瞭解掌握登記所需資料和辦理流程等,並積極與縣委編辦進行線上諮詢,接受技術指導,做好登記管理工作的無縫對接。爲確保“服務有效率”,縣委編辦不斷優化辦事流程,推進全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不見面”審批服務。3家單位均通過系統在線提交辦理申請,審覈通過後進行一次性的紙質材料提交。流程簡化後,“數據多跑路”讓法定的30個辦事工作日壓縮爲即時辦結,切實做到“零跑腿”。

(三)加強和完善登記後續監管情況。健全事業單位監管體系,確保監督管理工作到位。一是充分發揮機構編制部門作爲黨委工作部門的優勢,加強與地稅、銀行、市場監督、人社等部門協調配合,整合有限的監管力量,加大對事業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完善監督檢查內容,健全監督檢查手段,合法有效地履行《條例》所賦予的各項法定職權,來檢查和維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經調研,紅水學區反映在今年7月份,編辦、人社聯合進行了監督檢查。二是根據《行政許可法》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強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的行政許可主體資格作用。從法律層面提高其地位及作用,爲事業單位登記監督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三是登記管理與機構編制監督管理相結合。使登記管理有助編制管理,編制管理促進登記管理。通過機構編制管理監督檢查,對長期不開展業務的事業單位建議撤消。對3家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進行了查驗。通過查閱資料、聽取彙報、現場詢問等方式,對證書登記事項和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規範性等基本情況進行仔細檢查覈對。現場覈查結束後,調研人員如實填寫記錄表,並由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調研人員簽名,做到全程記錄,確保工作規範有序。

(四)事業單位法人信用評估試點工作情況。調研組人員結合事業單位法人評估試點工作,要求被調研單位提早謀劃,探索信用等級評價方面工作,爲有序推進事業單位法人年報和信用等級評價工作奠定基礎。並根據相關文件對被調研單位提出明確要求:對於不按照要求進行年度報告、不及時進行變更的,或在審覈信息過程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或違規行爲的單位,將其載入事業單位信用記錄,逐步建立健全信用等級評價辦法,從而確保評價結果真實,保證年報和信用評價審覈工作公正、規範、嚴謹。

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力爭從實際出發,推進登記管理工作規範化、法制化、科學化建設,具體表現爲以下三個方面問題:

(一)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儘管通過多種渠道對事業單位年報公示進行了宣傳,但仍有部分事業單位對年報工作認識不足,主觀上不重視,認爲年報是走形式,沒有實質意義,報與不報不影響業務活動的開展;也有些事業單位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業務範圍、開辦資金等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變更不及時。

(二)證書作用發揮不充分。部分事業單位認爲,《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用處不大,雖然在制度上,實施細則規定事業單位進行12種活動時“應當向有關部門出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但實際使用時不提供證書的情況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法人登記對事業單位的意義體現不明顯,大家都清楚法人登記“賦予了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單位利益可以受到保護”這些概念性說法,但是大部分事業單位反映,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感覺不到或感覺不明顯”。

(三)監管處罰措施執行難。目前,主要是通過年報對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缺乏對事業單位日常業務活動情況的監管手段。雖然條例規定對事業單位有“警告並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撤銷登記並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等處罰手段,但在實際操作中執行起來有難度,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

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的思考和建議

結合此次調研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有以下四個方面的思考和建議。

(一)培訓引導促增質增效。針對我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中存在的問題,按照《條例》和《實施細則》進行設立、變更、註銷。我們認爲,應通過多種形式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進行培訓和輿論引導,確保每一次設立、變更、註銷行爲材料齊備、信息準確、依法依規,使各事業單位切實認識到取得合法證書的重要性,主動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管理,同時繼續做好單位的工作,取得他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毫不鬆懈抓監督管理。根據《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辦法(試行)》並結合縣委編辦機構編制覈查、財政供養人員清理、機構編制調研等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實地核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三)提高素質強管理行爲。在具體實踐中要以“學習目的與登記管理工作的目標緊緊相連”爲原則,認真組織工作人員參加《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行政許可法》的學習,促使大家進步確立以《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哲行條例實施細則》和《行政許可法》爲工作依據的思想,規範工作程序,強化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通過學習更好地爲事業單位服務,爲登記機關的創新和發展服務。

(四)完善結構重管理水平。爲解決登記管理機關監管方式單一問題,建議在現有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管理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各類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各方、各層次舉辦的公益服務提供主體的權力和義務的均等化,使不同公益服務提供主體能夠獨立運行、公平競爭、有序發展,從而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興辦公益事業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利於實現事業單位投資主體多元化,促進公益服務新格局的形成和公益服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