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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工作的建議

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工作的建議

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工作的建議

  

截至2017年底,我區60週歲以上老年人28.6萬人,占人口總數27.1%,其中65週歲以上19.5萬人,占人口總數18.6%。,已大踏步跨入老齡社會。近年來我區雖建有一些養老設施,但大多規模較小,設施簡陋。全區養老機構總牀位3810張,其中護理型牀位1730張,千名老人養老牀位40.04張,牀位不足帶來城區養老“一牀難求”現象頻頻發生。與前期區政協組織我們參觀學習的南通、上海、蘇州等市建設的養老機構相比,我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還剛剛起步,存在的差距較大,困難較多,難以滿足養老市場需求,也遠遠解決不了老有所養、所學、所樂、所爲的問題。現就養老規劃談點個人想法。

一、進一步完善養老設施規劃編制工作。

針對我區養老服務設施短缺和建設規劃相對滯後的現狀,我們建議,搶抓新一輪總體規劃修編之機,進一步完善規劃編制工作,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和龍頭作用。

1、規劃要全方位。因我區現有養老規劃僅僅侷限於江都城區,未覆蓋各個鄉鎮。建議政府牽頭、部門負責,在原有《市中心城區養老設施佈局規劃》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儘快編制覆蓋城鄉的《區社會養老設施佈局專項規劃》,做到城鄉統籌,區域均衡。

2、規劃要高起點。根據2017年《市中心城區養老

設施佈局規劃》,未來區的機構養老設施,即養老院、護理院、老年公寓等共規劃13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62所,街道級日間照料中心4所。建議對此規劃的供需匹配度再作調研,從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需求導向三方面做到預留預控,適度超前,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建立以居家爲基礎、社區爲依託、機構爲補充、醫養融合發展的新型養老服務體系。

3、規劃要有兼容性。國土、民政、規劃、衛生等部門要主動加強銜接和統籌,大力推進“多規合一”,並將有關內容反映到新一輪總規中,在控規中予以定點,增強規劃的落地性和可實施性。同時做到(選址新建和設施改造等)建設模式的兼容,(公建民營、服務外包等)合作模式的兼容,(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緊急援助、精神慰藉和文化娛樂等)需求模式的兼容,最大程度適應和滿足不同層次、多元化養老服務需求。

二、 強化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審查和建設監管。

在規劃方案審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地塊規劃設計條件

中的要求,覈實養老服務設施佈局和建設規模。

1、 在新建居住小區中落實養老設施配建要求。新建居

住小區應按省市相關文件要求配建養老用房,並從三個環節予以把關。首先在土地出讓前,要求地塊的規劃方案充分考慮老年人的身體機能和行動特點,打造“適老型住宅”。社區服務用房按照建築面積每百戶不小於20平米的要求統籌設置。爲方便老人,還要單獨設置交通出入口,對周邊居住區開放。其次在小區規劃方案審查時,認真審覈,在施工圖中予以落實;最後在小區竣工規劃覈實時嚴格覈查,確保社區服務用房與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2、對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可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闢養老服務設施,實現共建共享。

3、在監管工程質量安全的同時,跟蹤監督建設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規劃確定的用途,不得變相搞房地產開發,確保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使用不走樣。

三、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民政、衛生、規劃、國土、發改委、消防等多個部門,只有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形成合力,方能清除障礙,提高效能。一方面政府要繼續加大投入,加強養老基礎設施的建設;另一方面要出臺相關政策,降低社會資本興辦養老機構的門檻,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各種類型、不同檔次的養老設施,滿足老年人羣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需求,把養老事業做成朝陽產業。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