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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思路

【概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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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堅持以省市人力社保系統及區委、區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爲指引,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社會環境爲目標,以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數字化工作爲抓手,全面落實“法治人社”體系建設,切實做好全區人力社保系統法治護航疫情防控,全力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爲社會安定、民生保障、經濟發展盡職盡責。現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0年1-12月,區人力社保局共受理行政複議案件6件,與上年同期14件相比發案量下降57.14%,結案9件(其中上年結轉5件),未發生被糾錯案件;受理行政訴訟案件11件,與上年同期12件相比發案量下降8.33%,結案18件(其中上年結轉7件),未發生敗訴案件。

二、主要工作舉措

(一)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抓好法治建設“牛鼻子”。今年以來,我局進一步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努力在思想上規劃上組織上行動上提高優先級。一是強化領導幹部法治理念。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重要位置,召開局班子會議,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辦好黨委會前一小時的業務培訓,切實強化勞動法、社保法等各項法律規章制度在全局地準確執行,有效保障全局上下依法施政、科學施策。二是細化法治工作責任擔當。6月,我局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制定印發了《杭州市餘杭區人力社保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暨普法宣傳工作要點》,細化工作任務分解,將法治政府建設、“最多跑一次”改革、普法宣傳教育納入系統內考覈評價指標體系和執紀問責內容,進一步加大該項工作的責任擔當。三是配強法治建設領導力量。6月,根據工作要求,調整局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建立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科、辦及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法治建設領導力量,統籌全局推進法治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協調能力。

(二)聚焦特殊時期,及時響應細化穩控佈局。年初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我局認真貫徹各級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爲穩定勞動關係,指導規範用工,保障職工待遇,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積極做好防控佈局工作。一是做好疫情期間勞動用工指導。第一時間成立勞動關係法律服務專班,出臺《關於做好當前穩定勞動關係工作的意見》文件,公佈24小時諮詢受理電話,重要緊急信訪諮詢件做到24小時答覆,時時接收、反饋、上報。疫情期間,累計接聽諮詢電話5700餘個,走訪企業630家,提供法律服務14000餘人次,指導規範企業用工行爲120家。二是啓動信息會商研判機制。全面梳理排查防疫工作中不穩定因素或過激言論等情況,重要時期,由分管局領導定期召集相關科辦負責人開展會商研判,抓實政策落實、抓緊企業復產、抓穩職工復工。

(三)聚力克難攻堅,實現法治行穩致遠之勢。根據年初制定的法治工作要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促進規範執法、深化法治改革,實現法治政府工作長效長遠發展。一是夯實“1+X”多元化解機制。積極響應省市工作要求,在局內部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對行政爭議案件及可能被訴案件組織集體討論專人引導調解;在全區各鎮街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室,推行電話調解、“互聯網+調解”模式,爲當事人提供在線諮詢、在線調解、在線司法確認等“一站”式服務,努力實現勞動糾紛就近就地在基層調解化解,目前全區有基層調解組織20個,調解員73人;落實特邀調解制度、鼓勵和規範律師參與,提高調解質量,自2019年10月14浙江可道律師事務所駐餘杭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調解工作室正式成立並運行至今,共接受已結案調解申請1226件,調解成功633件,調解成功率爲51.6%。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自5月以來,我局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開展6場現場培訓、1場全局筆試、1場現場競賽,在全局範圍內掀起窗口單位業務技能“練兵比武”風潮。通過日日學、週週練、月月比,不斷深化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理論水平,提升依法行政運用能力;局黨委理論學習組、機關工作人員組織開展了《民法典》、《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知識和廉政知識學習,積極參加公務員學法用法考試,局機關全體人員通過率爲100%。三是充實基層執法力量。11月,根據《杭州市勞動保障監察中隊首席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杭州市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監察中心工作人員晉級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牽頭組織全區勞動監察業務培訓,經自願報名、中隊推薦、資格審覈、組織考試等程序,選拔出24名中隊首席監察員,充實基層執法力量,提升勞動監察執法人員執法水平。

(四)完備執法監督,確保行政行爲規範高效。以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構建良好執法環境,推動法治人社建設,提升服務質量。一是落實合法性審查機制。以行政處罰、工傷認定、行政許可等行政爭議高發領域爲重點,由法規部門組織開展疑難案件討論,從法理、情理、程序、實體等多維度進行研討,有效推動了案件的正確、妥善處理。二是組織開展案件評查。對已辦結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卷,從主體、事實、證據、依據、程序、歸檔等方面開展2次評查工作,加強案卷事後的審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進一步實現依法行政。三是推進“證照分離”“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覆蓋。2020年3月1日,我局10個涉企行政許可事項通過優化審批服務、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實現了網上、掌上、窗口三端統一辦理,實現告知承諾,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注重服務效能監督,做好“陽光政務電子監察”、“好差評”系統提醒反饋工作,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提升。四是做好“互聯網+監管”工作落實。做好國庫、省庫監管事項日常維護工作,推進“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行政執法監管逐步實現“嚴進寬管”向“寬進嚴管”轉變;並充分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事項、行爲執法結果四公開。五是加強執法人員管理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組織開展了全局執法持證人員清理及信息採集完善工作,對離職、退休人員證件及時註銷。對我局2019年12月30日前制定的49件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共計保留41件,失效廢止8件。

(五)強化宣傳服務,營造和諧良好法治氛圍。以正確輿論導向和強大輿論聲勢爲指引,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構建“法治餘杭”良好氛圍。一是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刊、政務網站、微信等媒體,圍繞新出臺的法律法規開展廣泛宣傳。今年以來,僅“餘杭人力社保”微信平臺就發佈信息534條,點擊量達137.1萬人次;結合“三服務”,依託“移動HR黨建服務品牌”“百幹千企助發展”“人社親企黨日”等活動載體,深入企業、羣衆和基層,開展針對性勞動用工指導、服務和調處工作。截止12月底,已開展走訪4027人次,走訪企業1010家,走訪村社430個、協調解決各類問題819個。二是提高諮詢服務水平。與區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建立定期研判機制,及時更新政策答覆口徑,定期組織人社專席業務培訓,切實提升人力社保諮詢服務水平;探索創新微信智能應答系統、參與區長公開電話語音智能接聽系統建設,累計梳理人社政策問答200餘條,持續優化人力社保諮詢服務工作。

三、工作亮點

工資收入是勞動者最基本的權益,爲根治務工人員欠薪頑疾,減少外來務工人員羣訪,我局基於杭州城市大腦餘杭平臺,強化信息資源深度整合,創新開發防欠薪一體化預警系統,依託數字化手段大大提升了欠薪隱患的預測、預警、預防及排查、化解、處置水平和實效。

(一)數據歸集,企業狀況實時掌握。依託杭州城市大腦餘杭平臺欠薪預警系,對全區26萬餘家市場經營主體和600餘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數據彙集,將企業用水、企業用電、社保欠費、欠薪信訪、工商處罰、在建工程、農民工工資專戶、經濟涉訴、法院失信黑名單、社會輿情等10方面的數據歸集到欠薪預警系統,及時掌握企業經營狀況的第一手資料,爲更加快速科學地識別欠薪規律與趨勢打好基礎,提供數據支撐和科學指導。

(二)三端對接,工資發放動態監管。與浙江省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和餘杭區建築市場信用網監督管理平臺進行對接,將在建工程農民工工資專戶信息接入欠薪預警系統,實時掌握在建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目前,該系統已接入區內14家銀行的678個建設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專戶信息,且從監控內容精準度來看,餘杭區已在全省率先實現從監管賬戶總體異常信息,到可查看每個在建工程的每一位農民工工資,包括農民工姓名、月工資金額、發放月份等支付信息,有效識別農民工工資是否按月足額支付。

(三)高效聯動,風險矛盾及早化解。積極構建欠薪矛盾糾紛化解的一線工作機制,在各鎮街、平臺配齊勞動保障監察人員隊伍,發揮好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作用,確保對發現的勞動爭議糾紛能夠在第一時間點對點介入、線對線處置、面對面化解。抓實監察值班、投訴受理、處置反饋、案件移送“一個過程”聯動處置機制,進一步理順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強與公檢法等司法機關的聯動,實施欠薪失信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多途徑曝光欠薪犯罪案件,共同做好區內、行業內根治欠薪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交辦4043,已處置3842,處置率95.03%,有效預警率78.11%。2019年餘杭欠薪預警系統創新做法獲《人民日報》刊文報導,2020年入選浙江省城市大腦(智慧城市)應用優秀典型案例。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事前分析研判機制,減少案發量。建立由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科辦領導協同抓事前分析研判機制,在我局近年來案發量相對集中的工傷認定、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險待遇享受等領域邀請法律顧問、業務骨幹組織定期研討,抓住案件辦理的重點問題、關鍵問題、疑難問題、共性問題,積極創新工作舉措,在優化辦事流程、提供便民服務等方面提供導向性、針對性意見。

(二)引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健全超前預警機制。充分發揮各科辦聯合調處工作機制優勢,實現上下聯動、左右協同;加強與信訪、司法、法院等部門的交流溝通,建立案前互通機制,提前介入做好解釋、安撫、說服等工作,實現排查糾紛超前化、解決問題多元化、工作機制法制化,採取有效措施爭取將矛盾化解在案前,從根源上減少勞動爭議。

(三)進一步優化“大調解”工作格局,健全有序調處機制。8月,我局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要充分發揮其作用,在確保行政行爲質量的前提下,對發生的涉及人力社保相關爭議優先採用調解手段化解,實現定分止爭;落實鎮街勞動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探索園區調解室、律師調解室模式,發揮基層、社會組織作用,引導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區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並加強對鎮街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提升糾紛調解化解率。實現專門調解與羣衆化解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

(四)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完成目標任務。對標對錶,分析省、市、區法治建設2021年考覈目標要求,做好各項工作的落實,重點做好重複發案領域、歷史遺案領域的規範性辦理及協調性處理,避免因辦理程序不到位導致的不必要扣分。積極落實和開展針對行政執法規範化辦理工作的自查和督查工作,杜絕辦件不規範的情況,提高辦案質量。以我局“三服務”比拼活動爲載體,結合法治工作實際,深入企業、基層、羣衆中走訪調查,瞭解需求、聽取建議,收集問題及時跟蹤處理,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