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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合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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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合集13篇)

篇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2015-2020年)》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23日

篇二:《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2015-2020年)的通知》(成辦發〔2016〕1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一)健全鄉村學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將師德建設納入教育工作目標考覈體系,層層壓實師德建設責任,強化問責機制。將師德表現作爲鄉村教師年度考覈、評優評先、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的重要參考,對師德失範者實行“一票否決”。

(二)建立師德建設與黨建工作聯動機制。加強鄉村學校黨組織建設,配強專兼職黨務幹部,加強鄉村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開展“美麗成都——黨員教師示範行動”和“青白江最美鄉村教師”評選活動,引導鄉村教師爭做師德模範。

二、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一)創新政府購買服務用人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補充鄉村寄宿制學校住校生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達到每100名寄宿學生至少配備1名生活指導教師的標準。探索編外聘用專任教師的辦法,着力優化鄉村學校教師隊伍結構。

(二)創新緊缺學科教師補充機制。建立新招聘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制度,城區所在地學校新招聘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年。加大體育、音樂、美術、科學及信息技術、心理健康、雙語等緊缺課程教師的補充力度,確保鄉村學校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按照專業對口原則,鄉村義務教育學校補充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教師,對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採取直接考覈的方式招聘。探索推進緊缺學科教師多點任教(走教)模式,其待遇在績效考覈中予以傾斜。鼓勵區教育局與高校合作組織師範專業學生到鄉村學校頂崗實習。

(三)持續開展“名師好課”送教活動。繼續組織我區省、市特級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等教學名師面向鄉村學校開展“名師好課”送教活動,更好發揮其指導和服務作用。

三、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一)着力提高鄉村教師工資待遇。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按時足額兌現各項工資待遇,確保按時足額爲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按要求落實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政策,按照等同於所在地鄉鎮工作補貼的標準提高鄉村教師待遇。適當提高農村教師崗位補貼標準。在覈定的績效總額內,將原山區(人和學校)、毗河以南、毗河以北每人每月200元、100元、50元的崗位補貼標準,提高到400元、200元、100元,對教學點教師每月再增加100元。

(二)定期開展鄉村教師體檢工作。定期組織鄉村教師體檢。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開展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鄉村教師活動。區衛計局要組織醫務人員到艱苦邊遠鄉村學校巡診。

四、優化鄉村學校編制管理

(一)編制配置向鄉村學校傾斜。對確需保留且在校生人數300名及以下的小規模學校,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編制,其中鄉村國中班師比標準爲1:3.3,鄉村國小班師比標準爲1:2.4,同時對農村寄宿制學校編制配備予以傾斜。區教育局在覈定總量內統籌分配、動態管理鄉村學校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

(二)逐步消化鄉村教師超編問題。對超編的鄉村學校,應根據優化教師年齡、學科結構的需要,按照“退二補一、多退少補”原則予以補充,着力解決個別鄉村學校多年未補充教師的問題,逐步化解鄉村教師超編矛盾。對按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確需增加編制,且在現有教職工編制總額內無法調劑解決的,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補充。

五、優化鄉村教師職稱結構

(一)職稱評審傾斜。職稱評聘工作中重點考察鄉村教師師德表現,注重一線經歷和工作實績,不作外語成績要求,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城鎮義務教育教師評聘副高級、中級教師職務(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經歷;在評聘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時,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及以上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二)崗位設置傾斜。應當逐步提高鄉村學校副高級、中級崗位結構比例,其中國小副高級、中級崗位比例可分別提高到15%、45%,國中副高級、中級崗位比例可分別提高到20%、45%,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副高級、中級崗位比例可提高到30%、45%。對因辦學規模偏小、按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未能設置中、高級教師崗位的鄉村學校,可按規定程序和權限統籌設置1個副高級、1箇中級崗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爲“雙肩挑”崗位的,在覈準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佔管理崗位數,不佔專業技術崗位數。

(三)崗位聘用傾斜。年度考覈結果連續三年爲優秀等次的鄉村教師,符合本層級內部最高等級崗位任職年限要求,且相應崗位有空缺的可直接競聘。對在所聘崗位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符合學校崗位具體條件,在鄉村學校同一等級教師崗位聘用滿10年或在鄉村學校工作累計滿30年的教師競聘同一職務層級內部上一等級教師崗位時,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六、促進鄉村教師均衡配置

(一)大力推進教師區域內交流。切實深化“縣管校聘”改革,深入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凡在同一所城鎮中國小校任教(職)滿9年的教師(校長),應向鄉村和薄弱學校流動。城區學校教師提拔任校級幹部的原則上應有3年及以上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支)教的經歷。對交流輪崗到鄉村學校任教滿3年且繼續留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高一等級的崗位。

(二)選派優秀幹部到鄉村學校任職。每年選派3-5名城區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職任教,選派5-10名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校級後備幹部到城區學校頂崗鍛鍊。加強“雙青教育聯盟”(雙流區和青白江區)融合發展,結對學校根據實際需求主動開展幹部教師互派交流。

七、支持鄉村教師專業發展

(一)紮實開展鄉村教師全員培訓。落實《成都市鄉村教師全員培訓實施方案》,加大鄉村教師培訓力度,確保到2020年底前,全體鄉村教師和校長每人完成不少於360學時的規範性培訓。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探索推進鄉村教師轉崗培訓工作。

(二)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紮實推進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到2017年底前完成每人不少於50學時的培訓目標。推進教師“微師培”項目,加強教師繼續教育網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幫助鄉村教師提升課堂教學能力。

(三)健全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加強教師培訓機構能力建設,發揮名師(名校長)工作室、教師培訓基地學校和名校教育集團的作用,開展集團內定期交流、名師送教下鄉、鄉村教師進城頂崗置換、專家對口指導、網絡研修等多種形式的培訓,提升鄉村學校校本培訓工作實效,選派優秀鄉村教師參加出國(境)培訓。進一步加強鄉村學校骨幹教師培養和骨幹教師工作室建設,提高鄉村學校教師專業水平。繼續支持鄉村教師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對公辦鄉村義務教育及幼兒園教師在職提升獲得本科學歷的獎勵1200元/人,對公辦鄉村中國小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提升獲得研究生學歷的獎勵4000元/人。

八、大力增強鄉村教師職業榮譽

(一)落實鄉村教師榮譽制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要求,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及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同時,落實成都市對在鄉村學校從教滿30年的'城區(鎮)教師給予鼓勵的政策。

(二)評優評先向鄉村教師傾斜。在區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評選表揚中,將鄉村教師名額單列,予以傾斜。要加大對優秀鄉村教師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

(三)營造關愛鄉村教師良好氛圍。組織引導社會力量對長期和終身從事鄉村教育的中國小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對終身在地理位置最偏遠、地理環境最艱苦鄉鎮(人和鄉)從教的教師,在其退休時發放一次性慰問金,標準爲12個月的鄉鎮工作補貼,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九、落實政府主體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教育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完善工作聯動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要建立機構編制、財政和人社等部門主動履職,鄉鎮政府積極參與的協調機制,努力形成政府統籌、分工協作、保障有力的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機制,合力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落實資金保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

(三)強化考覈督導。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爲辦學水平評估的重要內容,作爲評先評優、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定期對全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通報,不斷提高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水平。

篇三:益陽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爲切實解決當前我市鄉村教師(包括鄉中心學校、村莊學校教師,下同)隊伍存在的資源配置不均、隊伍結構不優、補充渠道不暢、整體素質不高等制約鄉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問題,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提升鄉村教育質量,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堅持“師德爲先、以德化人,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原則,着力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和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補充,教師資源配置明顯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更加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教師待遇得到較好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爲建設教育強市、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強鄉村教師師德建設。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師德教育的首位,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華傳統美德和公序良俗教育作爲鄉村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融入職前培養、准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健全學習制度,建設信息化學習的平臺,通過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讀書會、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增強理論學習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學習質量。切實加強鄉村中國小黨建工作,重視從優秀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加強教師黨員日常管理,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充分發揮鄉村教師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完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培樹師德典型,開展宣傳活動,使廣大教師學有榜樣,趕有標兵。突出師德考覈結果的運用,將師德考覈結果作爲教師聘用、晉職晉級、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嚴格查處師德失範行爲,落實教育、宣傳、考覈、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二)有效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完善鄉村教師公開招聘補充機制,規範招聘條件和程序,加強聘後教師管理,優先補充英語、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依法加強新進教師招聘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覈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報當地政府批准後,在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下,按照相關部門制定的`辦法組織實施。新招聘教師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優先安排到鄉村中國小任教。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併到我市農村中國小和公辦幼兒園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予以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積極爭取“特崗教師計劃”招聘名額,特崗教師全部安排到鄉村學校任教。實施“特崗教師計劃”的區縣(市),要按規定將三年服務期滿、考覈合格且願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入編,做好崗位、人事、工資等關係接轉工作。鼓勵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落實有關補助政策,市、縣兩級財政給予適當支持。

創新教師培養體系,逐步擴大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規模,到2020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成爲我市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補充的主渠道。各區縣(市)要根據鄉村學校教師“退一補一”的實際需要,制訂好公費定向師範生中長期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實施。從2017年開始,啓動市級國小全科教師和國中教師定向免費培養工作,培養經費由生源所在地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統籌解決,畢業後由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任教服務期不少於6年。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三)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覈定,其中村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縣級教育部門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村國小、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合格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體制,根據學校佈局結構調整、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及時進行調整。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通過對教職工編制的動態管理,合理利用結餘編制,爲科學覈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逐步配齊公辦幼兒園教職工創造條件。深化中國小校後勤服務管理,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嚴禁聘用1年以上的臨聘教學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

(四)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到2020年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切實履行實施培訓的主體責任,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市、區縣(市)按照不低於幼兒園、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1.5%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農村學校應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各區縣(市)要進一步加強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到2017年全部完成教師培訓、教育科研、電教、儀器裝備等機構的實質性整合,形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合力,發揮教師培訓的整體效益。

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採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班學習、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鄉村骨幹教師的培養,積極爭取“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重點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在益陽名教師、青年骨幹教師培養等項目實施中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

(五)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一律納入鄉鎮工作補貼實施範圍(特崗教師參照執行)。繼續落實武陵山片區農村教師人才津貼。從2017年開始,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設立鄉村教師人才津貼,逐步提高偏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待遇。鄉鎮工作補貼不得衝抵原已享受的績效工資中的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和武陵山片區農村教師人才津貼。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逐步提高鄉村教師班主任津貼,將班主任工作計算工作量,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傾斜。繼續實施農村學校教職工週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學校教職工週轉宿舍建設統籌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範圍。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對因遭遇突發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幫扶。關心教師身心健康,落實定期對鄉村教師進行免費身體健康檢查制度,相關經費按照學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各地醫療機構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積極制定適合鄉村教師需求的體檢方案,加強對體檢教師的跟蹤指導,保證體檢質量。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包括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等問題,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支持省、市、縣教育基金,建立三級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六)全面落實鄉村教師職稱評聘優惠政策。嚴格落實省中國小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堅持育人爲本、德育爲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從2016年開始,鄉村教師職稱申報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複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於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

(七)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和表彰制度。國家、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區縣(市)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加大對長期紮根農村、爲農村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鄉村教師的獎勵,獎勵對象原則上在鄉村學校從教15年以上的在職農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鼓勵和支持教育基金會等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周谷城教育獎”、“最可愛鄉村教師”評選等表彰獎勵活動。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要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並積極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捐資助學,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特崗教師給予獎勵。

(八)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在試點基礎上推進“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爲教師交流輪崗提供製度保障。區縣(市)要建立並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定期交流輪崗制度,積極推動教師校長在縣域內城區學校之間、城區與農村學校之間、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之間、中心國小與村小(教學點)之間的合理流動,普通教師交流比例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其中骨幹教師交流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10%縣域內要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國小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爲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到2017年,各區縣(市)要全面實施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工作;到2020年,實現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各地還要結合本地實際,探索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方式,提高鄉村教育教學水平,縮小城鄉教育資源差距。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謀劃,統籌安排,切實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落到實處,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情況納入2016-2020年市人民政府對區縣(市)人民政府的績效評估工作指標體系,加強考覈和監督。各級教育、發改、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房管、國土資源、規劃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教育部門要總體謀劃和部署鄉村教師發展工作,爲精準支持提供依據;編制部門要加強鄉村學校編制保障,確保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財政部門要將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發改部門要加快編制教職工週轉宿舍規劃,以進一步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完善並督促落實鄉村教師補助政策,進一步完善落實鄉村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辦法,加大對鄉村教師傾斜支持力度;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鄉村教師保障性住房優先政策。

(二)落實經費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要着力改革體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爲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四)嚴格督導考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並納入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結果並適時公佈。對在鄉村教師支持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要及時推廣經驗做法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精準把握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實際的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區縣(市)要於2016年7月底前將本地的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篇四:《婁底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全文

爲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精準扶貧,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總體目標

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地位,堅持師德爲先、以德化人,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原則,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顯著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爲建設教育強市、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加強中國小校黨建工作,適度加大發展鄉村教師黨員的力度。將師德教育作爲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把師德考覈結果作爲教師聘用、教師資格證定期註冊、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嚴厲查處師德失範行爲,落實教育、宣傳、考覈、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二)加大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力度。到2020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成爲我市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補充的重要渠道。在編制總量內解決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的編制問題,加大對農村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培養的力度。“十三五”期間,繼續實施國中起點專科層次農村國小、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市州項目計劃。全市每年採取公開招考、擇優錄用方式安排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市州項目計劃”350名左右,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費免繳,每年由財政按生均經費不少於5000元的標準撥付到培養學校。做好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生到我市鄉村學校頂崗實習工作,縣級財政要安排專項經費對頂崗實習生予以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大力支持婁底幼兒師範學校升格爲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於升格基礎建設。

(三)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縣級教育部門根據覈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崗位職數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經縣級人社部門審定後,報市人社部門覈准,在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下具體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要結合鄉村教師崗位、學科結構等特點,科學合理地設置男女教師招聘比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加強新進鄉村教師的履約管理,穩定鄉村教師隊伍。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併到我市鄉村中國小和公辦幼兒園任教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急需、緊缺崗位的專任教師,教育部門要制定人才引進計劃和方案,報市人社部門覈准後實施增補。擴大貧困地區特崗教師招聘規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適時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採取有效措施,穩定特崗教師隊伍。各縣市區要整合人才資源,建立鄉村教師人才儲備平臺,爲鄉村學校補充急需教師提供支撐。定期組織城鎮退休的特級、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緩解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的需求矛盾。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落實省級財政支持政策。

(四)提升教師能力素質。各地要切實履行實施教師培訓的主體責任,將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市本級、各縣市區分別按照不低於幼兒園、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1.5%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逐年提高;鄉村學校應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進一步推進市、縣教師培訓機構的改革與建設。2018年前,在教師培訓機構的基礎上整合教研、電教等資源建立教師發展中心,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2020年前,力爭1所縣級教師發展中心達到國家級示範性培訓機構標準,2所以上達到省級示範標準。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師範院校參與我市鄉村教師和校長培訓。到2020年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使鄉村教師共享名師優質課件資源,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落實“國培計劃”“省培計劃”,重點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在未來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師、骨幹教師培養等項目實施中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加強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培訓。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加強中國小骨幹教師隊伍和名師工作室的'建設。2016年,開展中國小骨幹教師評選,市、縣級中國小骨幹教師中鄉村教師比例不得少於30%;2017年,全市啓動名師工作室建設,對按標準驗收合格的名師工作室,每年補助經費3-5萬元,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鄉村學校校長後備人才培養制度,進一步抓好中國小校長隊伍建設。

(五)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及時足額發放鄉村教師工資和政策性補貼,依法依規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按照鄉鎮工作補貼政策,納入鄉鎮工作補貼實施範圍(特崗教師參照執行)。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繼續落實武陵山片區農村教師人才津貼,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自行設立鄉村教師人才津貼。鄉鎮工作補貼不得衝抵原已享受的績效工資中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和武陵山片區農村教師人才津貼。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或支教的校長和教師,在鄉村工作期間享受農村教師人才津貼和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落實鄉村教師班主任津貼,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將班主任工作計算工作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傾斜。關心鄉村教師身心健康,建立每兩年爲鄉村教師進行免費身體健康檢查的制度,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當年財政預算,並落實省級財政獎補政策。市發改、財政、住建、房產、教育等部門要指導各縣市區建設鄉村教師週轉宿舍,並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範圍。各縣市區要科學制訂建設規劃,落實配套建設經費,加快建設進度,按照“一廚、一廳、一衛、一住房”的建設標準,統籌解決鄉村教師特別是新教師、交流輪崗教師和師範院校頂崗實習生的住房問題。市縣兩級電信、移動、聯通、廣電部門要加大投入,確保兩年內鄉村學校實現有線和無線網絡全覆蓋。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各級婦聯、共青團組織開展“月老牽線”等活動,爲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牽線搭橋。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健全縣市區教職工互助互濟會的幫扶體系,支持全市各級教育基金會建立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六)建立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2016年開始,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複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於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並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的職稱問題。對在鄉村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市人民政府在市優秀教師表彰獎勵項目中增設“婁底市優秀鄉村教師獎”,對在鄉村任教20年以上的特別優秀教師,今年教師節進行表彰,以後每兩年表彰一次。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鄉村學校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鼓勵和支持各級教育基金會等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最可愛鄉村教師”評選等表彰獎勵活動。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推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七)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管理辦法。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學校標準統一覈定,其中村級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達不到標準班額的村級國小、教學點,按班師比的方式覈定。按照“縣管校聘”的總體要求,建立“總量控制、動態管理”的編制管理機制。縣級教育部門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傾斜,重點解決合格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深化中國小教師資源配置制度改革,逐步使完全國小以上規模學校有1名以上音、體、美和計算機等專業學科教師,村小、教學點通過區域統籌巡迴授課的方式確保緊缺學科專業教師的配備。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當地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所需資金要通過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決。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用於非教育教學工作。

(八)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爲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製度保障。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地教師崗位結構比例標準、公開招聘和人員聘用交流管理辦法,統籌管理教師的人事關係,統一管理教師的培養培訓、績效考覈、工資待遇、退休教師服務。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小、教學點交流輪崗。全面推行校長聘任制,校長每屆聘期不超過5年。凡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下的正、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兩屆後,原則上均應交流。城區義務教育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定爲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鄉村教師,應在原鄉鎮範圍內學校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

三、保障舉措

(一)強化主體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要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實施情況納入2016-2020年市人民政府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績效評估工作指標體系,加強考覈和監督。要明確責任分工,教育、發改、財政、編制、人社、住建、房產、電信等部門要加強銜接,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發生。要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三)嚴格督導檢查。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並建立情況通報與責任追究制度。市人民政府配合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對積極推進、改革創新、成績突出的基層單位,要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並予以表彰。

四、其他有關事項按《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鄉村老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貫徹落實。

篇五:株洲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湖南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文件精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包括全市鄉、農村鎮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下同)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必須堅持師德爲先、以德化人,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原則,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顯著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爲建設教育強市、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採取有效措施,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中國小校黨建工作,規範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配備必要的黨務幹部,適度加大發展鄉村教師黨員的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師德教育作爲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准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把師德考覈結果作爲教師聘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嚴格查處師德失範行爲,落實教育、宣傳、考覈、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三、大力加強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逐步擴大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規模,到2020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成爲我市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補充的主渠道。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鄉村學校教師“退員補員”的實際需要,制訂好公費定向師範生中長期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實施。建立完善與國家免費師範生相銜接,各類型、各學段、各學科教師培養全覆蓋的地方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體系,確保公費定向師範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四、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併到我市農村中國小和公辦幼兒園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可申請省財政適當支持。擴大貧困地區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適當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採取有效措施,穩定特崗教師隊伍。依法加強新進教師招聘管理,縣級教育部門根據覈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覈准,在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下,按照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辦法組織實施。通過調整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政策和教師招聘辦法等方式,探索適合鄉村教師招聘的可行辦法,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五、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到2020年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360學時培訓。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履行實施培訓的主體責任。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市、縣市區按照不低於幼兒園、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1.5%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農村學校應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利用高等學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國小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今後一個時期,“國培計劃”、“省培計劃”重點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積極實施教師素質提升“十百千萬”工程,爲鄉村學校培養一批骨幹教師,重點支持鄉村教師發展,通過培養培訓、送教下鄉,網絡研修、校本研修等多種方式,整體提高鄉村教師素質能力。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特別要加強鄉村學校理化生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培訓。

六、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一律納入鄉鎮工作補貼實施範圍(特崗教師參照執行)。繼續落實羅霄山脈農村教師人才津貼,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縣區自行設立鄉村教師人才津貼。鄉鎮工作補貼不得衝抵原已享受的績效工資中的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和羅霄山脈農村教師人才津貼。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逐步提高鄉村教師班主任津貼,將班主任工作計算工作量,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傾斜。繼續實施農村學校教職工週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學校教職工週轉宿舍建設統籌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範圍。關心教師身心健康,落實每年一次對鄉村教師進行免費身體健康檢查的制度,相關經費按照學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可申請省級財政適當獎補。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鄉鎮以上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包括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等問題,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支持市教育基金會建立市、縣市區兩級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七、建立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2016年開始,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完善鄉村的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複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堅持育人爲本、德育爲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創新,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於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且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和表彰制度。繼續實行中國小骨幹教師獎勵津貼制度,年度考覈結果爲“稱職”及“優秀”等次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等骨幹教師,可享受株洲市骨幹教師津貼,骨幹教師的選撥、培養向鄉村教師傾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積極推薦鄉村教師參加“湖南優秀鄉村教師獎”評選。縣市區對在鄉村學校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鼓勵和支持市教育基金會等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最美鄉村教師”評選等表彰獎勵活動。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八、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管理辦法。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覈定,其中村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機構編制部門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國小傾斜,重點解決合格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用於非教育教學工作。

九、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爲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製度保障。建立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實行骨幹教師均衡配置,引導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合理流動。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國小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爲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各地可開展定期交流、跨校競聘、中心校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採取有效措施,保持鄉村優秀教師相對穩定。

十、強化各級政府的責任。明確責任主體。縣市區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任務分工,分解責任,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落到實處。將實施鄉村支持計劃的情況納入2016—2020年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的績效評估工作指標體系,加強考覈和監督。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要着力改革體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對在鄉村的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方面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成績突出的基層教育部門,有關部門要加強總結、及時推廣經驗做法並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加強經費保障。縣市區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發生。

開展督導檢查。市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並建立情況通報與責任追究制度。市政府配合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縣市區、鄉鎮政府要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儘快制訂實施細則,把準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本細則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各縣市區於2016年6月27日前,將本地實施細則(兩份)報市教育局,並由市教育局統一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篇六:《永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根據《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湘政辦發〔2015〕114號),結合永州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總體部署爲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爲指導,以深化體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爲抓手,以解決當前我市鄉村學校(指縣城關鎮中心區以外的學校)存在的教師隊伍資源配置不均、結構不優、補充渠道不暢、整體素質不高等問題爲重點,逐步建立起支持鄉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管理體制。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保障,“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顯著改善,隊伍整體結構更加合理,整體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爲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1.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師風教育。把教師的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華傳統美德教育作爲鄉村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融入到職前培養、准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健全學習制度,建設信息化學習的平臺,堅持通過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讀書會、培訓班等多種方式,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培育師德典型,每年開展師德師風標兵和道德模範的評選活動,廣泛宣傳典型事蹟,使廣大鄉村教師學有榜樣,趕有目標,增強學習的吸引力、感召力。

2.嚴格查處師德失範行爲。建立健全宣傳、教育、監督、考覈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突出師德師風考覈結果運用,將考覈結果作爲教師聘用、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名校名校長評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幹部任用、績效工資兌現的重要依據。

3.強化思想政治教育。採取有效措施,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師德教育的首位,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不斷提高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中國小校黨建工作,規範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配備必要的黨務幹部。重視從優秀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適當加大發展黨員力度。嚴格鄉村教師黨員組織生活管理,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二)有效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1.逐步擴大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規模。縣區人民政府根據鄉村學校教師“退員補員”的實際需要,制訂好公費定向師範生中長期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實施。縣區每年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數,按不低於教師自然減員數的60%安排。從2017年開始,啓動全市農村村片國小校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計劃,面向當地鄉鎮學校招收本鄉鎮戶籍國中畢業生進行定向培養,畢業後回生源所在地村片小任教(任教服務期不低於6年),到2020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成爲我市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補充的主渠道。建立完善與國家免費師範生相銜接,各類型、各學段、各學科教師培養全覆蓋的地方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體系,確保公費定向師範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2.完善鄉村教師公開招聘補充機制。擴大貧困地區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適時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全面落實特崗教師鄉村工作各項政策性地方補貼,採取有效措施,穩定特崗教師隊伍,鼓勵三年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特崗教師繼續留在鄉村任教。依法加強新進教師招聘管理,縣級教育部門根據覈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經縣區人社部門初審同意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覈准,在有關部門指導和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實施。通過調整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政策和教師招聘辦法等方式,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3.鼓勵高校畢業生、優秀教師到鄉村任教。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併到我市農村中國小和公辦幼兒園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鼓勵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和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到需要的鄉村學校支教講學,認真落實上級財政有關補助政策,在此基礎上,由縣區財政給予每月1000元以上的補貼支持。

4.推進鄉村教師培養體系建設。加快道縣師範、祁陽師範合併搬遷升格爲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工作,力爭2018年搬遷到新址辦學,使其成爲全市重要的師範生培養基地和鄉村教師培訓基地,解決好長期以來困擾我市基礎教育發展的國小教師和幼師培養不足的問題。升格後的學校,要明確人才培養目標,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師範生職業素養和職業技能的培養和訓練,積極推進頂崗實習,努力培養“一專多能”型鄉村教師,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市、縣區財政將市級公費定向培養計劃資金足額納入一般財政預算,逐步加大對公費定向師範教育經費支持力度,公費定向師範生按省定標準,總額每生每學年達到6000元。定向培養經費由生源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承擔70%、市人民政府承擔30%。

(三)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1. 保障鄉村教師工資待遇。及時足額發放鄉村教師工資,逐步提高鄉村教師的獎補標準。以鄉村教師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爲計算基礎,依法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逐步提高鄉村教師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條件的地方可提高至規定上限。參照省繼續落實武陵山片區農村教師人才津貼,2016年擴大到所有國貧縣和省貧縣鄉鎮及以下學校的做法,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縣區自行設立鄉村教師人才津貼。全面落實鄉鎮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政策,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含支教教師)一律納入鄉鎮工作補貼實施範圍(特崗教師參照執行),發放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工作補貼不得衝抵原已享受的績效工資中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和農村教師人才津貼。逐步提高貧困地區和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標準,從2016年開始,貧困地區教師(含支教教師)每人每月生活補助要達到1000元以上。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實施績效工資總量向鄉村教師傾斜政策。將班主任工作計算工作量,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傾斜。逐步提高鄉村教師班主任待遇,實行鄉村教師班主任補助制度,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所需經費納入縣區財政預算。

2. 繼續實施農村學校教職工週轉宿舍建設工程。各縣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學校教職工週轉宿舍建設統籌納入縣區教育系統棚戶區改造計劃範圍,改善鄉村教師居住條件。鄉鎮規模較大的片區國小,中心國小和國中學校配建適量的教師週轉宿舍,並加強管理,保證週轉,滿足在職教師住校工作需要。

3. 落實鄉村教師定期免費體檢制度。關心教師身心健康,參照當地公務員標準,每兩年公費體檢不少於1次(高級職稱教師每年1次,其它職稱級別的教師,有條件的縣區亦可每年組織1次),所需經費由縣區財政負擔,列入當年財政預算。

4. 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在現行制度框架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爲學校捐助資金,用於教師幫扶。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要在春節、教師節等重大節日,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支持市、縣區教育基金會建立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四)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

到2020年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市、縣區人民政府切實履行實施教師培訓的主體責任,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培訓質量。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市本級按照不低於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1.5%、縣區按照不低於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農村學校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強化對鄉村校長、鄉村教師特別是特困村學校教師的培訓。積極爭取“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重點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的培訓。深入推進“三名工程”,積極實施全省統一的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養“十百千萬”工程,在未來教育家、青年精英、骨幹教師培養等項目實施中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學歷提升培訓,取得學歷證書的,可報銷一半學費(不含交通費、食宿費)。以“名師工作室”爲載體,統籌全市“名師送教”活動,每年全市安排送教到鄉、到村小活動不少於200次。建立100個縣區級“鄉村骨幹教師工作室”,通過工作室平臺帶徒帶教、送培送教,提高鄉村教師特別是村小和教學點教師的培訓實效。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鄉村骨幹教師工作室”每年工作經費原則上不低於1萬元,由縣區財政承擔。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班學習、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縣區人民政府要重視縣區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建立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到2018年,全面建成縣區教師發展中心。

(五)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管理辦法

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覈定,其中村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通過編制傾斜、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加大對人口稀少的村國小、教學點的支持力度,採取村片小編制單獨設定的方式,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合理配置寄宿制學校專職生活教師。縣級教育部門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編制、人社和財政部門備案。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學校佈局、結構調整、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及時進行調整。鄉村教師因病因殘確實不能上崗的,可實施提前離崗空出編制(到法定退休年齡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做法,並及時予以補充。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

(六)建立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

1.建立統一的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系列。根據全省的統一部署,從2016年開始,全面推進以建立統一的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系列爲主要內容的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複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堅持育人爲本、德育爲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創新,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於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30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鄉村初級教師,符合晉升中級教師職稱(職務)申報條件的,可不受學校申報職數限制參與中級職稱(職務)申報評審,評審通過的,可不受學校崗位職數限制予以聘任,享受中級職稱(職務)教師待遇(此類教師聘任後仍不佔學校崗位職數)。教齡滿30年、有高級教師職稱資格而未聘任、本人自願到鄉村學校支教3年以上的城鎮教師,可不受原學校崗位職數限制予以聘任,享受高級職稱待遇(此類教師聘任後仍不佔原學校崗位職數)。

2. 加強鄉村優秀教師的培養。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名師評選向鄉村教師傾斜,在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市級骨幹教師評選中,切塊拿出不低於評選總數30%的名額,專門用於鄉村中國小市級骨幹教師的評選。各縣區在義務教育階段縣區級骨幹教師評選中,要確定更高的評選比例,專門用於鄉村中國小縣區級骨幹教師的評選。鄉村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名師實行任期獎勵制度和考覈制度,年度考覈合格的,市級骨幹教師獎勵5000元/年,學科帶頭人獎勵8000元/年,名師獎勵16000元/年。各縣區參照市裏給予一定獎勵。

3.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和表彰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參照省裏在湖南省優秀教師表彰獎勵項目中增設“湖南優秀鄉村教師獎”,對在鄉村任教20年以上的特別優秀教師每兩年表彰一次的做法,市裏在教師節表彰獎勵活動中增設“永州市村小教育成就獎”,對全市村片小(教學點)工作的特別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獎勵。縣區政府要加大表彰力度,對在鄉村學校任教10年以上特別優秀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積極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捐資助教,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特崗教師給予獎勵。鼓勵和支持教育基金會等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最可愛鄉村教師”評選等表彰獎勵活動。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七)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

1. 加快教師隊伍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縣區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通過改革把教師從“學校人”變爲“系統人”,爲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製度保障。通過深化改革使教師校長交流制度化、常態化,從而爲提高鄉村學校教育教學水平,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奠定堅實的基礎。

2.建立並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實行骨幹教師均衡配置,引導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合理流動。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從2017年起,城區中國小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爲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各地可採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團隊交流、學區(中心校)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爲主,大力推動城鎮教師支持農村教育,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2016年起,縣區要全面實施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制度。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每次教師交流的工作期限至少爲3年,保持鄉村優秀教師比例相對穩定。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實施細則由市、縣兩級分級組織實施,市、縣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所有農村鄉鎮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各級政府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認真謀劃支持辦法,統籌安排推進步驟。要着力推動市、縣區教育、發改、編制、人社、財政、衛計委、住建、國土、民政、房產等部門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切實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級政府要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細化任務分工,分解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教育部門要總體謀劃和統籌管理、規劃、指導鄉村教師發展工作,爲精準支持提供依據;編制及相關部門要着力支持教育部門推進體制改革,建立和落實“縣管校聘”的管理體制,強化編制保障,確保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財政部門要將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所需經費予以保障,重點支持;發改、住建、國土等部門要協同加快編制教職工週轉宿舍規劃,着力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人社、衛計委、民政等部門要完善並督促落實鄉村教師補助、救助政策,切實提高生活待遇,加大對鄉村教師傾斜支持力度,改革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評聘辦法,提高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保障性住房優先政策。

(三)落實經費保障。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實各項所需經費,全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把資金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促進當地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要制定嚴格的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要着力改革體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四)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爲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五)嚴格考覈督查。縣區人民政府制定實施細則要精準把握支持重點,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實際的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縣區要於2016年6月27日前將本地的實施細則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市人民政府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及其實施細則情況納入2016-2020年對縣區人民政府的績效評估和教育優先考覈工作指標體系,加強考覈和監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教育督導部門對各地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並建立情況通報與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方面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成績突出的,要及時推廣經驗做法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篇七:《萊蕪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萊蕪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12月1日,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室瞭解到,《萊蕪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細則》近日出臺,對加強我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行了全面部署。

《實施細則》把發展鄉村教育和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數量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爲實現全市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高度重視師德校風建設

着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鄉村學校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監督保障。高度重視師德校風建設,引導鄉村教師嚴格遵守廉潔從教有關規定,做到依法依規執教。

加大教師調配力度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

健全完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加強和規範教職工編制管理,深入推進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師調配力度,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達不到標準班額的村國小、教學點,按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編制。落實農村學校機動編制政策,以區爲單位覈定機動編制,全部用於補充鄉村學校急需的學科教師。完善教師招聘方式,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可以區爲單位,不分城區、農村學校崗位,統一招聘、統一分配,並向鄉村學校傾斜,也可按學校組織招聘。開展大學生鄉村學校支教,彌補鄉村教師缺口,從2016年秋季開學起,每學期爭取部分高校師範生到鄉村學校進行實習支教。

學區教師資源統一調配

完善城鄉校長教師交流機制。鼓勵城鎮學校校長到鄉村學校任職,加大城鄉學校教師交流力度,優化鄉村學校教師資源配置,實行學區教師資源統一調配。鼓勵名師名校長到鄉村學校任教,從城鎮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中,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和區級以上名師、優秀教師等要佔一定比例。

用好省免費師範生培養政策

改革完善鄉村教師培養模式,促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組織各區用好省免費師範生培養政策,積極爭取培養名額。加大中國小師資培訓對鄉村教師傾斜力度,積極支持鄉村教師培訓。建立城鄉學校發展共同體,形成城鎮學校與鄉村學校手拉手共同發展機制。

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

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及時足額發放鄉村教師工資。妥善解決鄉村教師住房問題,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支持鄉村教師使用公積金貸款、低息貸款購買住房。啓動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工程,統籌規劃建設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妥善解決鄉村教師特別是新教師、交流輪崗教師及實習支教師範生等的居住問題。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評聘辦法,提高中國小高級和中級教師崗位設置比例。

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

建立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實施鄉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實行任期制。努力提高鄉村教師社會地位,廣泛宣傳鄉村教師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蹟,營造更加濃厚的尊師重教氛圍。

相關解讀:

一、出臺背景

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薄弱環節和短板在農村教育。大力發展農村教育,幫助農村孩子學習成才,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是扶貧工作的重要舉措。發展農村教育,教師是關鍵,必須把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2015年6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國辦發〔2015〕43號),對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行了全面部署。2015年12月1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魯政辦發〔2015〕60號),就加強我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行了部署。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教育局組織起草了《萊蕪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細則》,並徵求了市編辦、市財政局和市人社局的'意見,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主要內容

把發展鄉村教育和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數量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爲實現全市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主要措施共6項:

1.着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鄉村學校黨建工作,強化鄉村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監督保障。高度重視師德校風建設,深入開展“踐行核心價值觀、爭做四有好老師”活動,引導鄉村教師嚴格遵守廉潔從教有關規定,做到依法依規執教。

2.健全完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加強和規範教職工編制管理,深入推進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師調配力度,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達不到標準班額的村國小、教學點,按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編制。落實農村學校機動編制政策,以區爲單位覈定機動編制,全部用於補充鄉村學校急需的學科教師。完善教師招聘方式,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可以區爲單位,不分城區、農村學校崗位,統一招聘、統一分配,並向鄉村學校傾斜,也可按學校組織招聘。開展大學生鄉村學校支教,彌補鄉村教師缺口,從2016年秋季開學起,每學期爭取部分高校師範生到鄉村學校進行實習支教,在省財政困難縣(區)支教的,省財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在其他區實習支教的,市財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高於每人每月400元的部分,由各區財政納入預算解決。

3.完善城鄉校長教師交流機制。鼓勵城鎮學校校長到鄉村學校任職,加大城鄉學校教師交流力度,分年度按規定比例完成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任務。優化鄉村學校教師資源配置,實行學區教師資源統一調配。鼓勵名師名校長到鄉村學校任教,從城鎮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中,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和區級以上名師、優秀教師等要佔一定比例。

4.改革完善鄉村教師培養模式,促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省裏從今年開始實施師範生定向培養、免費師範生全科教師培養計劃,2016年至2018年,全省將按3000人、3000人、4000人分年度安排招生計劃,共培養10000人,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分年度撥付。我市要組織各區用好省免費師範生培養政策,積極爭取培養名額。加大中國小師資培訓對鄉村教師傾斜力度,積極支持鄉村教師培訓。建立城鄉學校發展共同體,形成城鎮學校與鄉村學校手拉手共同發展機制。

5.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及時足額發放鄉村教師工資,全面落實鄉鎮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政策。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符合鄉鎮工作補貼政策範圍的,發放鄉鎮工作補貼。妥善解決鄉村教師住房問題,逐步提高鄉村教師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支持鄉村教師使用公積金貸款、低息貸款購買住房。啓動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工程,統籌規劃建設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妥善解決鄉村教師特別是新教師、交流輪崗教師及實習支教師範生等的居住問題。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評聘辦法,提高中國小高級和中級教師崗位設置比例,在現有標準基礎上,中學高級和中級崗位比例設置上限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國小高級和中級崗位比例設置上限分別提高7個百分點。從2016年起,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可在規定比例上限基礎上上浮2個百分點。

6.建立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實施鄉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實行任期制。努力提高鄉村教師社會地位,廣泛宣傳鄉村教師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蹟,營造更加濃厚的尊師重教氛圍。

篇八:瀘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部署,爲提升鄉村教育水平,保障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從根本上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確保到2020年與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四川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辦發〔2015〕107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力爭到2020年造就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甘於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將師德師風建設擺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傳、考評、監督、獎懲機制,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抓師德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爲師德教育的重要內容,融入鄉村教師職前、職後培訓全過程,推動師德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抓師德宣傳,發揮評優表彰的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對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宣傳力度,激勵、引導鄉村教師強師德、揚師表、作貢獻;抓師德考評,完善師德師風考評體系,把師德表現作爲年度考覈、評優評先、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的重要參考,嚴格實行“一票否決”;抓師德監督,健全學生、家長、教師、社會共同參與的師德師風監督約束機制,暢通監督舉報渠道,規範鄉村教師行爲;抓師德責任,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中國小校主要領導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制和問責制,把師德師風建設作爲考覈學校及主管部門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抓組織建設,加強鄉村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適度加大在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的力度,從政治上、思想上關心鄉村教師的生活與成長,增強歸屬感。

二、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各區縣要結合鄉村教師崗位特點,合理設置招聘條件、優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質量,確保鄉村學校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特別是體育、音樂、美術、科學技術、心理健康等緊缺課程。按照專業對口原則,鄉村義務教育學校補充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教師,可直接考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繼續實施好“特崗計劃”,認真做好省級免費師範生定向培養相關工作,重點支持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補充鄉村教師。根據《中共瀘州市委關於全力推進扶貧攻堅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瀘委發〔2015〕9號)精神,與瀘州職業技術學院合作,通過普通大學聯考招收錄取國小教育專業大專生,爲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免費定向培養鄉村國小教師。計劃2016年培養300名,2017年培養300名,2018年培養300名。

寄宿制等學校確因學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按《勞動合同法》招用補足相關人員。各區縣要嚴格編外聘用人員管理,編外人員使用方案需報經縣級政府同意後實施。實施好普通高校畢業生鄉村學校任教到崗學費獎補機制,對取得教師資格併到鄉村學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畢業生,按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鼓勵、引導優秀高校畢業生服務鄉村教育發展。各區縣要採取有效措施鼓勵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教學名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並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三、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各區縣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爲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實施農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最低補助標準爲每人每月400元,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和瀘縣最低補助標準爲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經費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承擔,省財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給予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定額補助;市財政原則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給予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定額補助,按每人每月50元給予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和瀘縣定額補助。各區縣要嚴格按規定發放,並根據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的'艱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設檔次和具體標準,重點向村小和教學點傾斜、向條件艱苦地區傾斜。鼓勵有條件的區縣通過增加績效工資總量和發放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等方式提高鄉村教師待遇。

認真落實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政策,保障鄉村教師應享盡享。要根據實際情況,按不低於月人均200元水平確定具體標準,並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加快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統籌予以解決。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鄉村教師家庭給予救助,以解決其實際困難。 大力改善村小教師的食宿條件,對於新招入村小的大中專畢業生,由鄉鎮政府解決居住用房;除中央和省上專項資金建設教師週轉房外,各區縣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按照省上統一標準,安排專項經費修建村小教師週轉房和師生食堂。

要把鄉村教師納入全民預防保健範圍,做好對鄉村教師的健康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加強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

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覈定,其中村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充分考慮村小、教學點、寄宿制學校以及農村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學校的特殊實際,教職工編制配備予以傾斜。實行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擠佔、挪用和截留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

五、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辦法

中國小教師崗位設置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向鄉村教師傾斜。各區縣地要進一步完善符合鄉村教師工作特點的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和標準條件,注重師德表現、注重一線經歷、注重工作實績,不作外語成績要求,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教師)以及由組織選派參加援外、經考覈表現突出並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教師職務(職稱)和專業技術崗位。城鎮中國小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

嚴格執行《瀘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規定:在古藺、敘永兩縣村小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和合江縣村小連續工作滿15年以上的教師,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關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準條件規定中的一級教師條件,且歷年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級教師,評聘爲一級教師。

六、促進城鎮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

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學校需要統籌實施派遣任教。落實中國小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對口支援、名優教師送教、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凡在城鎮中國小校任教滿9年的教師,應向鄉村和薄弱學校流動。實施好“三區支教”計劃,選派城鎮學校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骨幹教師到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的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幫助轉變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學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七、提升鄉村教師專業水平

發揮“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示範引領作用,制定《瀘州市鄉村教師能力素質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實施管理者能力提升計劃、教師培訓者培訓計劃、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養計劃、精準幫扶支教計劃等鄉村教師素質能力提升培訓計劃,確保到2020年底前對全市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將師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爲培訓必修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於50學時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健全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加強鄉村教師培訓團隊建設,指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者與本地鄉村教師比不低於1:30建立區(縣)級教師培訓團隊,推動鄉村教師區域研修與校本研修常態化。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頂崗置換、送教下鄉、網絡研修、短期集中、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持續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鼓勵和支持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

八、增強鄉村教師職業榮譽感

市上將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20年以上並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鼓勵,在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評選表彰中,將鄉村教師名額單列,予以傾斜。區縣政府要分別對長期在鄉村學校從教並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鼓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加大對優秀鄉村教師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增強鄉村教師的職業榮譽感和吸引力。

九、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

區縣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強化部門分工協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政府工作考覈指標體系,加強考覈和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全力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各區縣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予以全市通報,同時約談並追究相關負責人領導責任。

區縣、鄉鎮政府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本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

篇九:《岳陽縣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深化我縣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及《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湘政辦發〔2015〕11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鄉村教師,是指包括全縣鄉鎮、村莊學校(教學點、幼兒園)在編在崗的一線教師。

第三條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地位,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明顯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辦好鄉村學校,幫助鄉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

第二章 目標任務

第四條 按照“師德爲先、以德化人,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原則,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配齊各學科師資,滿足鄉村學校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的需要。

第五條 建立健全鄉村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確保全縣鄉村教師來源保障有力,教師資源配置顯著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保障。

第六條 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越高”的鄉村教師激勵機制,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第七條 全面提升鄉村教師業務素質,着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水平,優化鄉村教師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和鄉村教師本土化,確保鄉村教師隊伍穩定,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爲建設教育強縣,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第三章 主要措施

第八條 切實加強鄉村教師師德建設。把理想信念放在師德教育的首位,強化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心理健康和法治教育,並將師德建設融入職前培養、准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切實加強鄉村中國小校黨建工作,規範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重視從優秀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加強教師黨員日常管理,充分發揮鄉村教師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師德考覈力度,將師德考覈結果作爲教師聘用、晉職晉級、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培養宣傳師德典型,嚴格查處師德失範行爲,落實教育、宣傳、考覈、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第九條 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結合鄉村教師實際差缺情況,確定年度補充教師數量,建立教師補充長效機制,每年通過公開招聘、公費定向培養、“四海攬才”等渠道補充、引進教師。

(一)加大教師公開招聘力度。教育體育部門根據覈定的年度用編計劃,科學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報人社部門覈准後,在相關部門指導和監督下,牽頭組織實施教師公開招聘工作。

(二)加強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工作。根據鄉村學校教師減員情況,積極申報和制訂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逐步實現公費定向師範畢業生作爲鄉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的主渠道之一,建立健全各類型、各學段、各學科教師培養全覆蓋的地方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體系,確保公費定向師範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三)開闢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利用“巴陵人才工程”的“四海攬才”平臺,從高校直接引進短缺學科師資。從外縣直接引進骨幹教師,對在縣外任教的本縣籍(含本縣籍幹部家屬)在編在崗教師,申請調回我縣任教的,由縣編辦覈准編制,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考覈,相關部門爲考覈合格的教師辦理調入手續。

(四)鼓勵優秀人才從事鄉村教育。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財政給予適當支持。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並被招聘到我縣農村中國小和幼兒園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第十條 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縣人民政府切實履行實施培訓的主體責任,統籌規劃和支持教師全員培訓,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

(一)以5年爲週期,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採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鑽研業務,按照專業對口的原則提高學歷層次。

(二)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縣本級按照不低於幼兒園、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1.5%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農村學校應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

(三)整合縣教研室、儀電站、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與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在國家、省、市、縣級培訓計劃安排時,重點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

(四)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加強鄉村學校網絡化建設,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

(五)積極實施中國小名師與名校長培養。落實省“十百千萬”培養工程和市“十百千”園丁工程,每三年開展一次“巴陵名師”評選,在未來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師、骨幹教師培養等項目實施中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

第十一條 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依法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縣域內統一繳費及補助標準。加快改善鄉村學校教師工作生活條件,讓所有鄉村教師能安居樂業。

(一)建立農村教師人才津貼。根據鄉村學校偏遠艱苦程度,對毛田鎮、月田鎮、張谷英鎮、步仙鎮和公田鎮大塅片鄉村學校發放農村教師人才津貼。按照越偏遠艱苦,津貼標準越高的原則,對鄉鎮政府所在地、集鎮所在地(非鄉鎮政府所在地)、自然村所在地學校,分別向在崗在編教師每人每月分等級發放一定數量的人才津貼,列入財政預算,按月發放給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

(二)全面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嚴格按照《湖南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湘人社發〔2015〕53號)精神,落實鄉鎮學校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工作補貼不得衝抵原已享受的績效工資中的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和農村教師人才津貼。建立專項班主任津貼,並向鄉村學校班主任傾斜。

(三)實施教師安心工程。全面改善鄉村學校尤其是村小、教學點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着力建好教師週轉房、小食堂、小澡堂、小圖書室,接通互聯網,保障鄉村教師有房住、有飯吃、可洗澡、有書讀、有網上。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制定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標準和改造臺賬,由學校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對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到位的鄉鎮,縣人民政府採取以獎代投的方式予以補貼。

(四)關心教師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對鄉村教師進行一次免費體檢,相關經費按照學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各醫療機構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積極制定適合鄉村教師需求的體檢方案,加強對體檢教師的跟蹤指導,保證體檢質量。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切實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五)鄉鎮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活動,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重點幫助解決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問題,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要切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對侮辱教師人格,傷害教師人身安全的行爲,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機構要從嚴、從快打擊,切實負起主體責任。支持鄉鎮建立教師獎勵基金會,支持縣、鄉教師獎勵基金會建立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比例總體平衡,並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和表彰制度。

(一)嚴格落實省中國小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堅持育人爲本、德育爲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從2016年開始,鄉村中國小教師職稱申報時對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不作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作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複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落實鄉村中國小校中高級職稱崗位設置比例,適當提高標準,在規定的比例上限內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於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且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晉級問題。

(二)加大鄉村教師鼓勵力度。國家、省、市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15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對長期紮根鄉村,成效顯著、貢獻突出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給予表彰獎勵。鼓勵和支持教育基金會等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最美鄉村教師”評選表彰獎勵活動。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體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縣人民政府將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並積極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捐資助學,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並適時提高獎勵標準。

第十三條 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管理辦法。根據學校佈局結構調整、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及時調整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實施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按照城市標準(國小1:19,國中1:13.5,高中1:12.5)覈定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其中村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覈定。

(一)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加大對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國小的支持力度,重點解決各學科教師全覆蓋,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二)探索將一般性教學輔助和工勤崗位不再納入編制管理範圍,並相應適當降低教職工編制覈定標準。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合理配置寄宿制學校專職生活教師,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

(三)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用於非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四條 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爲教師交流輪崗提供製度保障。

(一)建立並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積極推動教師、校長在縣域內城鄉學校之間、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中心國小和村小(教學點)之間的合理流動。到2017年全面實施縣域內教師與校長交流工作,到2020年實現縣域內教師與校長交流制度化、常態化。

(二)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國小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爲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

(三)積極探索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提高鄉村教育教學水平,保持鄉村優秀教師相對穩定,縮小城鄉教育資源差距。

第四章組織管理

第十五條 加強組織領導。縣、鄉(鎮)分級組織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縣人民政府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任務分工,分解工作責任。縣教育、發改、編制、人社、財政、住建、房產、國土資源、規劃、衛計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切實承擔轄區內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營造良好教育周邊環境的責任,主動承擔無法納入縣級建設項目的小型建設改造任務,切實改善鄉村教師住宿、就餐、洗澡、讀書、上網等基本工作生活條件,主動協調學校周邊矛盾糾紛,爲中國小、幼兒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切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關心教師冷暖,幫助鄉村教師解決工作、生活實際困難。

第十六條 明確責任分工。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行職責,切實承擔責任,把準支持重點,確保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落到實處。

教育體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改部門要加快編制週轉宿舍規劃,進一步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鄉村學校編制保障,加大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力度,確保鄉村中國小教師能夠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和職稱評聘改革辦法,加大對鄉村教師配備和職務(職稱)傾斜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完善並督促落實鄉村教師補助政策,着力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房產部門要切實落實保障性住房優先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學校教職工統籌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範圍;要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分配上優先考慮在職在崗鄉村教師,在公有住房租金上給予優惠。國土資源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計劃時,要保障教育用地,確保教育教學不因土地使用受到影響。規劃部門要將學校佈局納入城鄉建設整體規劃,確保教育優先發展地位。其他相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鄉村教師支持有關工作。

第十七條 落實經費保障。縣財政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爲重點保障領域之一,將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形成穩定投入機制,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第十八條 積極宣傳引導。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爲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第十九條 嚴格督導考覈。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落實情況納入鄉鎮和各相關部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綜合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將匯同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項檢查督導,及時通報並適時公佈督導結果。對在鄉村教師支持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篇十:《長沙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文件精神,深化我市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細則所指的鄉村教師爲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農村地區中國小(包括職業高中、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

第二條 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以建設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中國小教師隊伍爲目標,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辦好鄉村學校,幫助鄉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

(一)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明顯提升,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

(二)到2020年,使全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得到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顯著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有力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爲建設教育強市、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第二章 實施原則

第三條 師德爲首原則。加強師德教育,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認同、政治認同、情感認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 問題導向原則。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適應鄉村教育發展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使用機制、交流機制和促進鄉村教師成長的培養培訓機制。

第五條 按需配置原則。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合理配置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多措並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不斷優化結構、提升質量、提高待遇。

第三章 實施措施

第六條 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全面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一)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師德教育作爲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准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

(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的經常性、實效性、針對性、創新性;

(三)切實加強鄉村中國小校黨建工作,規範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配備必要的黨務幹部,適度加大發展鄉村教師黨員的力度;

(四)把師德考覈結果作爲教師聘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五)嚴格查處師德失範行爲,落實教育、宣傳、考覈、監督與獎罰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第七條 有效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一)依法加強新進教師招聘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覈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分別報同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和人社部門覈准,在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實施;規範招聘條件和程序,要優先補充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新招聘的畢業生教師崗位原則上要定向到鄉鎮,服務年限一般不得低於5年,城區學校不能招聘未達到服務年限的鄉村學校教師;加強聘後教師管理,着力破解結構性矛盾,爲鄉村學校持續輸送優秀人才;

(二)大力加強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逐步擴大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規模,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要根據鄉村學校教師“退員補員”的實際需要,制訂好公費定向師範生中長期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由市教育局審覈後,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實施;我市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原則上均須使用定向到鄉鎮的計劃,確保公費定向師範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三)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併到我市鄉村學校和公辦幼兒園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從2016年起,有條件的區、縣(市)可以按照《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湘財教[2016]1號)實施學費補償;

(四)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對於到鄉村學校支教一年以上的,區、縣(市)可以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的補助;

(五)通過調整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政策和教師招聘辦法等方式,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第八條 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

(一)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校(園)長五年一週期360學時的在職培訓;

(二)認真落實市本級負責的高中教師全員培訓和國中、國小、幼兒園骨幹教師和緊缺學科教師培訓,各區、縣(市)負責區域內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的主體責任;

(三)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

(四)“國培計劃”、“省培計劃”培訓指標60%以上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

(五)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和全科教師培訓;

(六)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採取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

(七)積極實施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訓“十百千萬”工程,在名校長、名教師、未來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師、骨幹教師培養等項目實施中,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組織特級教師到鄉村學校設立工作站,通過親自授課、經驗交流、開展傳幫帶等辦法培養一批鄉村優秀教師,市級農村中國小名師工作站建設達到20個,有條件的區、縣(市)要建設自己的農村中國小鄉村學校名師工作站;

(八)建立鄉村校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

(九)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區、縣(市)按照不低於所屬幼兒園、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鄉村學校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

第九條 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對鄉村學校編制適當傾斜,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國小傾斜,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一)教學點可按照班師比和學生人數,靈活配備相應數量教師,20人以下的教學點應配備2-4名教師,21-50人的教學點應配備3-5名教師,50人以上的教學點及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教師配備數量根據編制標準適當增加;

(二)優化農村學校教師隊伍結構,合理配置各學科教師,每所完小以上規模學校一般各應有1名以上音、體、美和計算機教師;非完全國小通過巡迴授課、網絡教學的方式確保緊缺學科專業教師的配備,對於巡迴授課教師給予相應補貼;

(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體制和編外合同制教師經費包乾機制,加強鄉村學校師資力量保障;縣級編制、人社和教育部門,及時擬定每年鄉村學校教師補充計劃,確保鄉村學校發展需要和素質教育全面實施;

(四)深化中國小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當地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所需資金由同級政府財政解決;

(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對違反編制管理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十條 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

(一)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在試點基礎上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爲教師交流輪崗提供製度保障;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

(二)區、縣(市)域內要重點推動城區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儘快實現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

(三)結合本地實際,探索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方式,提高鄉村教育教學水平,縮小城鄉教育資源差距,採取有效措施,保持鄉村優秀教師隊伍相對穩定;

(四)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國小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爲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

第十一條 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一)落實鄉村中國小教師鄉鎮工作補貼工作。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的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在農村中國小校(教學點)工作期間,經年度考覈合格的,的按照學校在自然村、村委會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於900元、7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其校長可在發放標準上提高100-300元;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其教師每人每月可在發放標準上再提高100元,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高於省裏統一標準的部分暫予保留,待省裏統一調整標準時逐步衝抵。所需資金均由區、縣(市)財政負擔,從2016年1月起,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的提高部分由市財政負擔;中心城區所屬鄉村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由所在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

(二)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逐步提高鄉村教師班主任津貼,將班主任工作計算工作量,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傾斜,依法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縣域內統一繳費及補助標準;

(三)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包括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等問題,實施精準扶貧,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各區、縣(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因遭遇突發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幫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爲學校捐助資金,用於教師幫扶,各區、縣(市)要切實落實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當年預算,支持市教育基金會、教育工會建立市、縣兩級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四)各區、縣(市)政府和鄉鎮政府要充分保障鄉村教師生活配套用房。

第十二條 建立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

(一)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堅持育人爲本、德育爲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於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複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

(二)加大鄉村教師獎勵力度,對長期紮根農村,爲農村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教師,由市縣兩級給予表彰獎勵,獎勵對象原則上爲在鄉村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師,此項獎勵每兩年進行一次,在市教育基金會建立專項基金,開展“長沙最美鄉村教師”和“愛燭行動”等表彰活動。

(三)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

第四章 實施保障

第十三條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主體。各區、縣(市)政府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認真謀劃支持辦法,統籌安排推進步驟,有效推動支持工作;各級教育、財政、編制、人社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計劃的貫徹落實。

第十四條 明確責任分工:

(一)教育部門要總體謀劃和部署鄉村教師發展工作,爲精準支持提供依據;

(二)編制部門要加強鄉村學校編制管理,確保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

(三)人社、財政部門要完善並督促落實鄉村教師補助和定期體檢政策,着力提高鄉村教師待遇;

(四)人社、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鄉村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辦法,落實崗位結構比例,加大對鄉村教師傾斜支持力度;

(五)財政、教育部門要做好睏難教師救助幫扶工作。

第十五條 落實經費保障:

(一)市級財政將加大資金統籌力度,重點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各區、縣(市)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爲重點保障領域之一,將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形成穩定投入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

(三)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四)要着力改革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第十六條 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爲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第十七條 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對各地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納入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結果並適時公佈。對在鄉村教師支持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要及時推廣經驗做法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縣、鄉級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精準把握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實際的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區、縣(市)要於2016年6月28日前,將本地的實施細則(兩份)報市教育局,並由市教育局統一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一:瀏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加大鄉村教師獎勵力度,市政府對長期紮根農村,爲農村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教師給予獎勵。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域內從教20年以上的鄉村教師,應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每年教師節前後開展慶祝、表彰和慰問活動。鼓勵引導社會各界開展重教、助教、獎教活動,營造尊師重教氛圍。市教育基金會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瀏陽最美鄉村教師”和“愛燭行動”等表彰活動。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實施細則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各部門、鄉鎮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認真謀劃支持辦法,統籌安排推進步驟,有效推動支持工作。教育、發改、財政、編制、人社、衛計、民政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統籌推進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

(二)明確責任分工。教育部門總體謀劃和部署鄉村教師發展工作,爲精準支持提供依據;編制部門要加強鄉村學校編制管理,確保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發改、教育部門要加快編制週轉宿舍規劃,進一步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人社、財政部門要完善並督促落實鄉村教師補助政策,着力提高鄉村教師待遇;人社、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鄉村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辦法,加大對鄉村教師傾斜支持力度;衛計、教育部門要制定鄉村教師體檢和就醫工作方案,積極服務鄉村教師健康需求;財政、民政、教育部門要做好睏難教師救助幫扶工作。

(三)落實經費保障。市財政要加大資金統籌力度,重點支持邊遠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各部門、鄉鎮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爲重點保障領域之一,將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形成穩定投入機制,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要着力改革體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四)積極宣傳引導。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五)嚴格督導考覈。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對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納入對各部門、鄉鎮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結果並適時公佈。對在鄉村教師支持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要及時推廣經驗做法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五、附 則

(一)本細則所指的鄉村教師爲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農村地區中國小(包括職業高中、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在編教師,不含本市行政區域所屬街道範圍內(荷花、關口街道農村學校除外)中國小校教師。

(二)本細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瀏陽出臺鄉村教師補貼細則的意義

《細則》提出要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按照學校在自然村、村委會或村莊所在地、鄉鎮政府或集鎮所在地分爲A、B、C三類情況,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於900元、7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紅網瀏陽站8月22日)

衆所周知,農村教育的現狀不容樂觀,農村學校師資力量薄弱、教學設施比不上城區學校等問題,成了制約教育均衡發展的瓶頸!要發展鄉村教育,離不開老師的留守,沒有老師樂意奉獻,鄉村教育現狀難以改變。此種現實情況下,瀏陽市政府從物質層面提高鄉村教師的待遇,發放工作補貼,無疑給鄉村教師吃了一顆定心丸。

2015年12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佈了《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湘政辦發[2015]114號),爲湖南鄉村教師帶來福音。農村教師有特殊的崗位津貼,農村教師培訓深造、職稱評定、福利待遇等都有優先,確保農村老師“安心從教”“安居從教”“健康從教”“幸福從教”,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農村教師隊伍。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屋建瓴,出臺鄉村教育發展的辦法,地方政府在實施起來還應根據當地情況進行落實。瀏陽市將政策細化,既是對上級政策的迴應,也是對鄉村教師的鼓勵和引導。青年教師應積極響應、勇於面對、開拓進取,要有對農村教育的熱愛,要有振興農村教育的決心,要有迎難而上、無私奉獻的拼搏精神。到艱苦的地方去,到大有作爲的農村去。用自己的智慧,用自己的勞動,披荊斬棘,推動鄉村教育健康發展,讓農家孩子也充分享受到城市孩子一樣的優質教育!

科教興國,教育是本。教育發展,教師是本。實現偉大的中國夢,實現全面的小康社會,教育是人才支撐。瀏陽市制訂細則,支持鄉村教育發展,爲全省做了很好的示範。只要政府在思想上動員,在物質上優待,實行政策傾斜,實行特殊政策,一定會有一批又一批老師選擇鄉村,奉獻青春年華,實現人生的價值。

篇十二:瀏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

爲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我市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和《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沙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的通知》(長政辦發〔2016〕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目標

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以建設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中國小教師隊伍爲目標,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提升鄉村教師素質,辦好鄉村學校,幫助鄉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到2017年,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明顯提升。到2020年,鄉村學校優質教師得到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顯著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有效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努力建成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服務鄉村的教師隊伍,爲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基本原則

師德爲首原則。加強師德教育,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認同、政治認同、情感認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問題導向原則。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適應鄉村教育發展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使用機制、交流機制和促進鄉村教師成長的培養培訓機制。

按需配置原則。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合理配置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多措並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不斷優化結構、提升質量、提高待遇。

綜合施策原則。整體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從教育規劃、學校佈局、編制配備、條件改善、培養培訓、待遇保障、科學管理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充分發揮城市帶動作用,以城帶鄉促進鄉村教師隊伍水平整體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1. 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師德教育作爲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准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

2. 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的經常性、實效性、針對性、創新性。

3. 切實加強鄉村中國小校黨建工作,規範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配備必要的黨務幹部,適度加大發展鄉村教師黨員的力度。

4. 把師德考覈結果作爲教師聘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5. 嚴格查處師德失範行爲,落實教育、宣傳、考覈、監督與獎罰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二)有效拓展鄉村教師的補充渠道

1. 根據上級覈定的教職工編制數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報市相關主管部門覈准後組織實施。規範招聘條件和程序,加強聘後教師管理,着力破解結構性矛盾,優先補充緊缺學科教師,爲鄉村學校持續輸送優秀人才。新招聘教師由市教育局優先安排到鄉村中國小任教,服務期限原則上一般不低於5年,城區學校不能招聘未達到服務年限的鄉村學校教師。

2. 逐步擴大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規模。市教育局協同有關部門根據鄉村學校教師“退員補員”的實際需要和學生數量回升的實際情況,制定好公費定向師範生長期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我市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重點向邊遠鄉村學校傾斜,確保公費定向師範生畢業後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3. 鼓勵退休的骨幹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對於到鄉村學校支教一年以上的,可以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的補助。

4. 通過調整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政策和教師公開招聘辦法等方式,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三)完善鄉村教師培訓培養制度

1. 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校(園)長五年一週期共計360學時的在職培訓。

2. 認真落實上級負責的高中教師全員培訓和國中、國小、幼兒園骨幹教師和緊缺學科教師培訓,加大本級爲主體責任的區域內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

3. 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城域網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4. “國培計劃”、“省培計劃”培訓指標60%以上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培訓。

5. 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採取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升學歷層次。

6. 加強我市名師工作室建設,到2020年建設名師工作室30個,實現學科的全覆蓋。組織特級教師到鄉村學校設立工作站,建成特級教師鄉村學校工作站5個。

7. 依託教師進修學校,整合資源,成立我市教師發展中心,充實師資力量,建立鄉村校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

8. 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市本級均按照不低於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安排培訓經費用於中國小教師、校長的培養和培訓,並逐年提高。農村學校應按不低於其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

(四)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對鄉村學校編制適當傾斜

1. 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覈定,其中村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學生人數,靈活配備相應數量教師。 20人以下的教學點應配備2—4名教師,21—50人的教學點應配備3—5名教師,50人以上的教學點及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教師配備數量根據編制標準適當增加。通過編制傾斜、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加大對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國小的支持力度,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2. 優化農村學校教師隊伍結構,合理配置各學科教師,每所完小以上規模學校各有1名音、體、美和計算機教師。非完全國小通過區域統籌、教師走教、巡迴授課、網絡教學的方式確保緊缺學科專業教師的配備,並對此類教師給予相應補貼。有寄宿學生的學校合理增加編外合同制教師用於生活輔導。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管理人員根據晚自習時間長短,按人均不高於20元/小時給予補助,人均最高每月不超過480元,所需經費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3. 教育行政部門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在下次覈編前,根據《瀏陽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辦法》結合編制標準和學生數,覈定每年編外合同制教師聘用數,按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安排經費。編制、人社和教育部門,及時擬定每年鄉村學校教師補充計劃,確保鄉村學校發展需求和素質教育全面實施。

4. 深化中國小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5. 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對違反編制管理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

1. 加強市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爲教師交流輪崗提供製度保障。市教育局在2016年出臺《校長教師交流實施方案》,以推動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爲目標,積極推動校長教師在市內城區學校之間、城區和農村學校之間、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中心國小和村國小(教學點)之間的合理流動,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比例不低於20%。要重點推動城區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儘快實現市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

2. 結合本地實際,探索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方式,提高鄉村教育教學水平,縮小城鄉教育資源差距。

3. 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國小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爲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後方可流動。

(六)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1. 落實鄉村中國小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在農村中國小校(教學點)工作期間,年度考覈合格的,按照學校在自然村、村委會或村莊所在地、鄉鎮政府或集鎮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於900元、7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我市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其教師原發放的農村邊遠學校教職工津補貼300萬元繼續保留,待省裏統一調整標準時逐步衝抵,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對原邊遠學校教職工津補貼發放標準和範圍作適當調整,以利於整體平衡。

2. 落實校長崗位待遇,對學生人數在200人以內、200人以上的學校校長分別按照每月200元、300元的標準核發校長崗位津貼。提高班主任待遇,按照每月200元的標準核發班主任津貼,經費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3. 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依法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市域內統一繳費及補助的標準。

4. 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包括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等問題,實施精準扶貧,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因遭遇突發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幫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爲學校捐助資金,用於教師幫扶。要切實推進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一次體檢,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擔,列入當年預算。支持市教育基金會、教育工會建立市、鎮兩級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5. 加快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建設。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力爭到2020年全面完成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問題。

(七)穩步推進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職稱體制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嚴格落實省中國小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於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且符合評審條件和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降低鄉村中國小教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複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

(八)建立鄉村教師獎勵制度

篇十三:《長沙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細則》亮點

長沙市教育局推出長沙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鄉村教師爲長沙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農村地區中國小(包括職業高中、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

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明顯提升,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到2020年,使全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得到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顯著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有力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爲建設教育強市、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七大亮點包括:

1.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鄉村教師師德建設。

2.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有效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依法加強新進教師招聘管理,新招聘畢業生教師原則上要到鄉村學校工作五年;大力加強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一般應使用定向到鄉鎮的計劃;對到鄉村任教的大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

3.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校(園)長在職培訓;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建立鄉村校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區、縣(市)均須按照不低於所屬幼兒園、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鄉村學校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4.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對鄉村學校編制適當傾斜,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國小傾斜,重點解決合格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5.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實施縣域內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推動城區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

6.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的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在農村中國小校(教學點)工作期間,經年度考覈合格的,的按照學校在自然村、村委會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於900元、7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其校長可在發放標準上提高100-300元;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其教師每人每月可在發放標準上再提高100元,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高於省裏統一標準的部分暫予保留,待省裏統一調整標準時逐步衝抵。所需資金均由區、縣(市)財政負擔,從2016年1月起,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的提高部分由市財政負擔;中心城區所屬鄉村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由所在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7.建立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加大鄉村教師獎勵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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