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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貫徹落實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思考

2023年貫徹落實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思考

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社會主義高校的鮮明特色,是黨對高校的領導的重要方式,爲提升高校治理能力、完善治理結構、助推高校各項事業內涵發展以及構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提供制度保障。

黨中央歷來重視高校黨的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對高校的全面領導不斷加強。X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強調:“高校黨委對高校工作實行全面領導,承擔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這爲新時期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指明瞭方向。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並探索其在高校的具體實施路徑,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也是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着力完善高校治理體系,持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課題。其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完善治理結構、規範決策程序和提升治理能力。

一、深刻領會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內涵

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本質是在堅持黨委全面領導的基礎上,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行政權力。“黨委領導”與“校長負責”是相互協同、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統一於社會主義大學治理邏輯之中。落實好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要準確把握三方面內容:

第一,堅持黨的領導這一基本原則。東西南北中,黨政軍民學,黨是領導一切的。高校黨委要總攬全局,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一是要把穩方向。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路線,擦亮社會主義大學鮮明底色。同時,要發揮“壓艙石”作用,爲發展過程中重大事項把關決策、保駕護航。二是要建好隊伍。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充分發揮高校黨委在凝聚人心、招攬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營造奮進工作文化,鍛造擔當幹部人才隊伍,推動高校事業發展。三是要抓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如果不沉下心來抓落實,再好的目標,再好的藍圖,也只是鏡中花、水中月。高校黨委要着力打造機制健全的督查體系和考覈評價機制,推動高校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第二,堅持民主集中制這一基本路徑。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高校落實好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制度基礎。在高校中堅持民主集中制,一是要遵守黨的政治規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將“四個服從”落實到議事決策方方面面,實現高校黨委思想上和行動上的高度統一,確保高校黨委政令暢通。二是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研究重大事項。推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防止高校黨委出現獨斷專行和軟弱渙散兩種傾向。三是要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有機結合。領導班子成員要依據分工落實高校黨委決議,形成有序有力、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第三,要理順“黨委領導”和“校長負責”這一核心關係。在實際工作中,黨委領導和校長負責辯證統一、相互促進。把握好二者的關係,一是要理清黨委和行政的關係。要明晰黨委領導內容和校長負責事項的界限,統籌協調黨委謀劃決策和行政落實管理的關係,共同鞏固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提升校園管理水平。二是要協調好書記與校長的關係。一方面,黨委書記是高校領導班子的“班長”,是高校事業發展的第一責任人,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凝聚帶動班子成員支持校長開展工作;另一方面,作爲黨委副書記的校長是高校黨委的重要成員,負責將黨委有關決議轉化爲具體行政舉措。黨委書記與校長的緊密配合、精誠協作能形成示範效應,凝聚和帶動師生力量推動高校事業發展,爲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注入新動能。

二、執行推進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問題

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我國高校制度優勢,也是當前形勢下最適合我國高校的治理模式。但由於認識上的差異和各高校實際情況的不同,導致制度在執行推進過程中仍然存在問題,突出表現在:

第一,對黨委常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事邊界尚不清晰。在實踐中,部分高校將“黨委領導”和“校長負責”看作爲簡單的權力分割,造成黨委常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事邊界不明晰、對集體領導和具體分工把握不到位,導致出現“黨委一元領導”“黨委政治領導”等不正確的做法。一方面,應由分管領導直接審決的事項提交校長辦公會、常委會審議,降低了決策的效率;另一方面,應當集體決定的“三重一大”事項由高校領導直接審決、黨委常委會和校長辦公會沒有明確的議事清單等問題降低了議事決策的科學性。

第二,以議事決策爲核心的工作機制尚不完備。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核心在於規範議事決策。但是,當前相關制度尚不完善,表現在對於重大決策事項的合法性評估、意見徵集環節尚未形成順暢的工作機制,降低依法決策、民主決策水平。另外,部分高校關於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的決議落實情況尚未形成固定機制反饋,考評機制的建設有待加強,導致“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現象時有發生。

第三,學術委員會作用仍須加強。高校是推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領域,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推進高校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所在,但當前學術委員會作用發揮不明顯阻礙了制度效能進一步增強。突出表現爲高校決策學術有關事項時對學術委員會意見聽取不夠,並且學術委員會可以直接審決的事項有待進一步明晰,制約了現代大學治理結構的完善。

三、貫徹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踐

近年來,北京科技大學按照中組部、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加強黨對學校工作的全面領導,從健全制度體系、優化決策程序和以及完善體制機制多方面着力加強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一,構建完備的制度體系。北京科技大學圍繞貫徹和加強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在實踐中不斷提升認識和工作水平,印發《黨委領導下校長負責制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黨委在學校事業中的核心領導地位,修訂全委會、常委會以及校長辦公會議事規則,修訂“三重一大”實施辦法,制定了校領導專題會議議事規則,形成了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溝通交流機制,構建形成了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1+6”制度體系,有力保障了議事決策更加科學清晰、規範,提升了議事效率和效果,讓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在學校落地見效。

第二,構建規範的決策程序。科學決策是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關鍵內容。學校在實踐中着力探索清晰、科學的常委會、辦公會議事內容和決策程序。一方面,緊抓“一內一外”,提升議事決策規範性。嚴格會議召開程序,搭建議題管理信息系統平臺,規範議事決策外在流程。同時,規定重大行政議題要先通過校長辦公會再經常委會審議,明確相關議題要由分管校領導進行彙報,理順議事決策內在機制,確保議事制度規範、黨政界限清晰。另一方面,着眼“一頭一尾”,提升議事決策科學性。規定未經充分調研、溝通並形成完備會議資料的議題不得提交會議討論,涉及師生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項要及時通過公開渠道徵求意見,提升決策的針對性。此外,構建議定事項提醒督查制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加大黨委決策的落實力度,形成“調研決策落實”工作閉環。

第三,構建協調有序的運行機制。一方面,構建領導班子成員溝通交流機制,促進領導班子成員深入交換意見,推動班子成員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鼓勵、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凝聚集體共識,形成工作合力,促進領導班子成員在工作推動中的協調配合,提升重要決策和重大工作推進的質量與效率;另一方面,堅持和完善院(系)黨組織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學院黨政聯席會議事規則,規範學院議事制度,提升議事水平,充分發揮二級黨組織承上啓下作用,破解“上熱中溫下冷”的困難局面,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四、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思考

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要把握好以下三個着力點和關鍵點:

第一,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的政治建設。加強政治建設是提升高校領導班子把方向、謀大局的關鍵,也是促進其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舉措。一是要堅定政治信仰。高校領導要始終以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標準來自我要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加強黨對高校各項事業的領導,不斷提升治校理校水平。二是要錘鍊政治本領。領導班子成員要自覺主動加強政治能力和實踐訓練,切實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全局的能力。同時,應當增強鬥爭精神,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落實高校黨委的各項部署。三是要加強政治意識。要善於從政治高度研判形勢,分析問題,還要團結其他同志,凝聚力量,將高校黨委建設成爲高校事業發展的“定盤星”。

第二,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堅持和發展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要持續完善“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的治理結構。一是要加強黨的領導。高校黨委要發揮“管大局、謀大事”的核心作用,積極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不斷加強對高校工作的全面領導,使高校成爲堅持黨的領導的堅強陣地。二是要注重發揮學術委員會作用。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以及學風建設等相關事項中的作用,着力發揮教授在教學科研、學術研究和學校治理中的作用。三是要落實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要充分發揮工會、教代會以及學代會的相關作用,鼓勵師生參與學校改革發展進程,拓寬監督渠道,保障民主權利。

第三,建立健全調研、決策、落實、考評全鏈條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與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連貫協調的體制機制是保證高校領導體制有效運行、功能發揮,促進高校整體發展的根本途徑。一是完善調查研究機制。建立完善嚴密的調查研究工作機制,通過制度體系建設,保障師生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前置要求,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着力破解高校在重大決策前的意見徵求不夠充分、調查研究機制不夠完善的問題。二是完善督查落實機制。要貫徹落實一線規則,確定對高校重大決策跟蹤督辦、月度調度,確保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決議有落實、有效果、有反饋,着力破解管黨治黨、辦學治校過程中存在的“決而不行、行而不果”問題。三是完善考覈激勵機制。要逐步探索建立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具體化的考覈激勵機制,嘗試構建可細化分解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工作監測點體系,着力破解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考覈標準不統一、難以細化量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