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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落實基層紀委監督責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近年來,東和鄉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於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於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尤其是基層紀委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現就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對策建議分析如下:

鄉鎮落實基層紀委監督責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 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監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層紀檢幹部對紀委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部分基層紀檢幹部把監督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就某項工作進行督查等同起來;一些鄉鎮紀檢幹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不敢硬碰硬,不願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督查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倖,頂風違紀。

(二)機制不完善,監督難度增加。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範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從目前工作開展情況看,監督方式單一、老套的問題依然存在。如責任制考覈是落實監督責任的重要方式,但由於考覈方式單一、考覈內容和指標設置不夠科學等,導致考覈中發現不了問題,實現不了監督。部分鄉鎮紀委重監督檢查,輕責任追究,導致監督檢查流於形式;部分紀檢幹部不願得罪人,不想鑽研紀檢監察業務,導致監督底氣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級監督難,監督存在缺位。很多鄉鎮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一些重點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書記作爲黨委班子成員,“一口鍋”裏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於監督客體,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力度還不夠大,紀檢監察幹部考覈、選拔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以致監督放不開手腳,監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而基層紀委對於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大多注重於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不到位。

(四)“三轉”推進慢,監督存在錯位。一是鄉鎮工作點多、面廣、量大,情況複雜,各部門都存在人手不夠的現象,鄉鎮紀委書記雖是專職的,按照“三轉”要求,鄉鎮紀委書記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實際上還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紀檢監察工作上,還得必須服從鄉鎮黨委安排,除紀檢監察工作外,鄉鎮紀委書記還得參與其他工作,無法保證有足夠精力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監督工作難以深入。鄉鎮紀委副書記和其他紀委成員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同時,還存在兼職其他工作,甚至兼職多項工作。大多鄉鎮紀委存在專職人員不專幹,兼職人員不願乾的問題;二是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業務素質不高。目前鄉鎮紀檢監察幹部熟悉金融、財務、審計、法律等專業的人員較少,在從事紀檢業務之前,大都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或是系統的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對紀檢業務知識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等問題。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業務素質不強,直接影響到鄉鎮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發揮;三是鄉鎮紀委查辦案件能力不足。在現實工作中,鄉鎮紀委不具備查辦大案要案的能力。對羣衆反映問題的核實,不擅長髮現一些深層次、本質性問題。信訪件成案率不高。不願辦案、怕得罪人的現象比較突出。由於鄉鎮紀檢監察幹部崗位變動快,對業務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不夠,造成鄉鎮紀委辦案能力低下,案件查辦質量不高。

(五)自身建設弱,監督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紀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幹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從紀檢監察幹部履行監督職責所需具備的條件來看,不懂監督、不會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層紀委工作人員少,如:東和鄉紀委雖配備了3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同時業務水平不高,這就極其容易造成監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紀委的工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這也是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鄉鎮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爲什麼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職責界限劃分不明,監督作用受到影響。鄉鎮紀委沒有釐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範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麼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麼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範性做法。

(二)黨政機關依賴過度,監督職能難以發揮。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有的基層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存在着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爲代替組織協調;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於體制原因,紀委工作上要服從於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鄉鎮紀委對於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幹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後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因此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下,基層紀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於監督對象,使得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面臨壓力和干擾,導致基層紀委在履行職責時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窘境,監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質不到位,監督成效受到制約。部分基層紀檢幹部還未適應反腐倡廉新常態,對轉職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監督、不願監督和監督不了的情況還普遍存在,造成監督職能虛化。加之由於紀檢監察工作政策性、業務性、專業性較強,系統培訓機會不多,沒有全面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缺乏開展案件查辦、信訪覈查等專業知識和具體方法技巧,導致辦信、辦案質量不夠高。

三、 基層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的對策建議

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鄉鎮紀委能否保證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任職能,切實維護農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至關重要。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一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二在強調黨委主體責任的同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牢牢把握“兩個責任”的內涵和關係,既不能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三要組織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深入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手段。紀委要完善監督檢查機制。明確檢查範圍、對象、內容、方法、程序和結果,檢查中綜合運用聽彙報、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問卷調查、走訪查看等多種形式。完善考覈評價機制。制定考覈標準、指標體系,一年分一次或兩次單獨或綜合考覈,考覈以日常督查與專項檢查爲依據,建立評價體系,將考覈結果通報並與獎懲掛鉤。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以問責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通過剛性的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落實監督責任。進一步落實鄉鎮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真正實現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

(三)聚焦主業主責要有新突破。一紀委要制定年度目標責任分解。圍繞責任分解、督促檢查、倒查追責抓好落實。要強化案件查辦,堅持有案必查,將主要力量傾向辦案,集中優勢兵力打好“殲滅戰”;對腐敗問題,抓大不放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持高壓態勢打好“威懾戰”;二持之以恆抓作風,打好“持久戰”,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預警提醒;對幹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三選取典型案例宣講、參觀監獄警示,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職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執紀監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四強化監督檢查,緊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

(四)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堅決查處領導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爲,又要切實解決發生在羣衆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領導幹部還是普通黨員,只要存在貪腐問題,都堅決予以懲處,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爲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幹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瞭解覈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着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於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幹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五)紀檢幹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健全能力提升體系和內部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加強紀檢監察幹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牢固樹立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必受監督的意識。強素質,提升能力擔當;健全業務例會制度、履職培訓制度、調查研究制度、交流學習制度、以案代訓等制度。樹形象,提升責任擔當;認真落實油田公司紀委“兩個一半”精神,深入基層、深入一線調查研究,收集建議,梳理案件調查,規範執紀行爲。嚴律己,提升廉潔擔當。加強對紀檢幹部的監督,防止“燈下黑 ”,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