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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風險管控方案新版多篇

債務風險管控方案新版多篇

債務風險管控方案 篇一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範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地區經濟平穩運行的客觀需要;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依法合規開展債務融資和風險處置,嚴格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按期做好債務資金兌付,不得惡意逃廢債,努力維護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金融市場穩定。

二、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點債務風險指標監測臺賬,逐月跟蹤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各級企業債務風險的動態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應對。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體系,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機制,綜合債務水平、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現金保障、資產質量和隱性債務等,對企業債務風險進行精準識別,將債務風險突出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範圍,採取特別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處置工作方案,確保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三、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

各地方國資委可參照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行業警戒線和管控線進行分類管控,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並舉降槓桿減負債,推動高負債企業資產負債率儘快迴歸合理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轉變過度依賴舉債投資做大規模的發展理念,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範債務風險。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爲,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託等權益類永續債和並表基金產品餘額佔淨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係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係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爲,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規範平臺公司重大項目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爲。

四、開展債券全生命週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防範地方國有企業債券違約,作爲債務風險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審覈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範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嚴禁欺詐發行債券、虛假披露信息、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爲,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限定所屬子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範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引導企業做好融資結構與資金安全的平衡、償債時間與現金流量的匹配。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信息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並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對於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鑑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風險。

五、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爲

對於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對於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序,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六、規範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原則上要確保投資項目的回報率高於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範資金使用風險。

七、全面推動國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強抗風險能力

各地方國資委要堅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運行效率。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加快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八、發揮監管合力,完善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體系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爲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覈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幹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築牢風險底線。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信息共享,共同預警防範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繫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

各省級國資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地市和區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做好監管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

債務風險管控方案 篇二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XX〕88號)要求,全面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健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對天津工作“三個着力”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十屆十次、十一次全會部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堅持“借、用、還”相統一,發揮政府規範舉債的積極作用,強化源頭治理、過程監控,疏堵結合、綜合施策,逐步優化債務結構,有效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增量債務規模,健全風險防範常態長效機制,超前化解和應急處置債務風險,確保財政金融運行安全,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全市統一的債務風險防控體系下,按照“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的原則,分級實施債務風險管控,市對各區債務風險原則上不救助。

(二)政府統籌,部門負責。政府在加強債務風險防控中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承擔債務單位的風險管控責任。

(三)把握規模,控制風險。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舉債要量力而行,按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財力保障相適應、與資源資產相匹配的要求,切實把握舉債規模和風險承受的平衡,有效控制和降低債務風險。

(四)規範管理,硬化約束。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要將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機制建設相結合,制定債務風險防控方案。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的要求,強化舉債償還責任考覈。各區、各部門不得爲違規舉債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承諾。

三、工作目標

堅持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舉債方式規範、期限結構合理,政府債務餘額不超過國務院批准的限額,全市政府債務率控制在風險預警線內,風險地區債務率指標逐步改善。融資平臺債務本息規模不超過區域內可償債資源資產價值,風險平臺的資產負債率、融資成本率和借新還舊率等指標逐年改善。

四、主要措施

(一)着眼長遠,建立政府債務“借、用、還”全過程管控機制,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

1.規範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覈准、備案,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項目,合理制定建設方案,嚴格組織實施項目建設。需財政性資金償還的政府投資項目,由財政部門出具舉債審覈意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財政局)

2.嚴格政府債務舉借管理。財政部門對政府債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審覈各部門、各融資平臺申報的新增政府債務需求,綜合評估項目平衡方案、財政承受能力,擇優納入全市政府債券項目儲備庫,未履行程序的項目不參與政府債券分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3.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控。根據區域發展定位、債務風險、財力保障等要素,合理設定各區政府債務規模上限,將政府舉債嚴格控制在批准的限額以內。政府債務收支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主動接受人大監督並向社會公開。債務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財政部門對債券分配、資金使用、償還兌付、績效評估等實施全過程跟蹤監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強化土地儲備融資管理。根據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土地供應量、債務限額、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儲備總體規模。規範土地儲備融資渠道,不得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將土地儲備機構新增融資納入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監測監管。已被風險提示的地區要加快出讓存量土地,確保土地出讓收入與債務償還相匹配,切實降低專項債務率偏高可能引發的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相關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責任,全力防控融資平臺風險隱患,持續支持平臺轉型發展。

1.建立平臺債務計劃制度。實行融資平臺債務收支計劃管理,各平臺提前編制年度融資預算和支出安排,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各區、各部門對融資平臺債務計劃進行審定,合理控制舉債規模、節奏,年度執行中防止計劃外和過度舉債。(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2.調整優化平臺債務結構。各區、各融資平臺逐筆梳理存量債務,分類制定債務優化方案。新增項目融資成本控制在合理區間。各區、各部門建立利率比選擇優機制,統籌本系統、本區域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公開競價認購,降低舉債成本。(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金融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加強平臺債務中長期管理。各區、各融資平臺全面梳理資源資產,鎖定償債來源,合理確定債務規模上限。按照資源價值總量與債務總額、財務成本相平衡的原則,建立“資債平衡”臺賬,確保整體平衡、年度平衡,併爲未來發展留出空間。(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推進融資平臺內控建設。加快建立融資平臺內部財務中心,實現賬戶統管,債務統籌,對風險較高子公司設立防火牆,防止風險傳遞。加大內部審計監督力度,實現融資債務審計常態化,關注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規模,重大風險事項及時提交董事會,防範出現違規行爲。建立集團內部債務預警機制,明確預警標準,及時報告企業有關預警信息,並提出應對措施和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5.加強融資平臺監管考覈。實行融資平臺量化考覈,加大對平臺資產質量、企業運營、經營效益、債務化解、償付能力、內控管理等方面的考覈監督,將考覈結果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相結合,與財政資金投入相掛鉤。實行融資平臺名錄動態化、差別化管理,承擔公益性項目且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平臺,同級政府委託財政部門派駐財務管理人員。我市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引進專業化人才、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並對融資平臺財政投入資金實施全程管理。(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6.穩步推進融資平臺轉型。釐清政府和企業債務邊界,合理劃分政府與企業償債責任。統籌區域資源資產,優化重組、做實做強1至2家融資平臺,出清低效資源、空殼企業。積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股權融資、項目出租等途徑,吸引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推進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統籌謀劃,創新投融資運作模式,暢通規範化的融資渠道。

1.加大政府債券政策運用。爭取擴大中央對我市新增債券分配額度,提高政府債務限額,加大對基礎設施薄弱環節等領域投入,補齊發展和民生短板。用足用好債券政策,加快完成存量政府債務置換,支持融資平臺去債降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和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補助資金、PPP融資支持基金、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和前期工作專項補助資金的支持,加大我市財政專項支出傾斜力度,研究設立公共服務發展基金,發揮中央、地方兩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跟進投入,疏通緩解公共服務領域建設運營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3.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加大全市PPP項目徵集、篩選、儲備力度,實施“兩個強制”,對新建垃圾、污水處理項目強制應用PPP模式,對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公共服務領域項目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推動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納入全國首批PPP資產交易和管理試點平臺,充分利用平臺資源優勢和輻射全國功能,構建PPP項目諮詢規劃、融資設計、招投標、實施評價、資產整合等全流程、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加快建設項目與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對接,推進市級重點項目和各區重點領域試點項目實施落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4.積極構建多元化融資模式。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總部的戰略合作,擴大對我市的信貸投放和資金配置。積極協調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爭取總行支持,放寬對資本金、抵押擔保等方面限制,簡化審批手續,在更大範圍內使用低成本專項政策性貸款。發揮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作用,拓展非信貸金融工具,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推動融資平臺到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創新政府債券發行方式,推進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拓寬低成本資金籌集渠道。(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未雨綢繆,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切實提高風險應對能力。

1.建立債務風險監測機制。搭建全市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債務信息監測平臺,統計分析債務變動情況,分級分類設置預警指標和風險區間,定期評估風險狀況,並向相關部門、區政府推送風險預警和提示結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落實債務風險化解任務。列入風險預警和提示的部門、區政府要制定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方案,嚴格控制債務增量,並通過控制項目規模、減少支出、處置資產、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籌措資金消化存量債務。(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建立債務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督促、指導各區加快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劃分爲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根據債務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實施調減投資項目、處置政府資產、調入運營收入、扣減部門經費、調整支出結構等應急措施,確有必要時啓動財政重整計劃,並依法實施責任追究程序。同時,各融資平臺要相應建立企業債務應急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通過停建緩建項目、變現資源資產、調度各類存款、協調金融機構等方式應對突發債務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實施債務風險共防共管。建立部門聯席例會制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健全財政債務信息、審計監督信息、國資監管信息、金融統計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加強資金跨界監管,多維度預研預判風險,防止各類風險相互疊加。聯合開展風險排查,對融資平臺債務實施有計劃的審計檢查,將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正確引導,制止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融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管理、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協調組織部門推動、及時報告重大情況、督促檢查實施進度、評價考覈工作績效等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債務源頭管控,規範舉債行爲,合理配置資源,積極研究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的配套政策、制度和措施,形成推動風險防控的強大合力。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作爲本轄區舉借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承擔本轄區債務風險管控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主體責任,督促各融資平臺落實償債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要比照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架構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工作推動組。同時,市國資委和市屬各行業主管部門相應成立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和本部門所屬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各國有企業要抓好本方案的組織實施,制定“一區一策”、“一企一策”具體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清單,定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責任人,切實抓好落實。

(三)建立工作機制。在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月例會、季通報、年考覈制度,推動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按月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部署安排、推動實施重點工作。按季組織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重大政策、重要問題和改革任務等,通報全市債務風險狀況,統籌協調解決跨區跨部門問題。對風險較高的區、融資平臺實施“一對一”幫扶,指導督促建立債務管控措施,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研究制定化債支持政策。建立債務風險防控重點工作臺賬,實施定期監督檢查,對各區、各部門進行年度考覈。

(四)強化考覈問責。將各區、各部門債務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覈,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要求,各融資平臺與各部門、各部門與本級政府要簽訂債務風險管控責任狀,規定責任範圍和處罰條款,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債務風險管控方案 篇三

爲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範政府性債務舉借、使用和償還行爲,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昆明市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昆明市防範化解市屬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債務爲五華區全口徑債務,包括納入債務監測系統的政府性債務和區屬國有企業公司債務。

一、工作目標

——政府債務。控制政府舉債規模,確保政府債務總量不超過區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政府債務限額。債務率指標控制在市財政局政府債務風險測算預線以內,不出現債務風險預警。

——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及時足額償還到期債務本息,不出現企業債務逾期失信行爲。不得新增違規融資,公司融資行爲不得新增政府隱形債務。

二、工作任務

(一)規範融資舉債,防範隱性債務風險

1.嚴禁新增違規債務。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職責,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爲,政府債務只在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規範舉借,不得以任何形式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或變相融資,不得以任何方式爲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或承諾承擔償債責任,不得爲社會資本或者項目公司提供融資擔保。

2.加快化解隱性債務。對我區已列入省、市政府隱性債務貸款項目,要通過撤函剝離、貸款置換、提前償還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爭本年內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3.規範政府支出責任事務管理。政府購買服務、PPP形成的政府長期支出責任,嚴格控制在中長期財政支出規劃和分年財政預算可承受的範圍內。

4.全面推動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對土地儲備等收益能覆蓋融資本息的公益性項目,積極爭取申報、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支持資源開發利用,推進項目建設,緩解融資壓力。

(二)規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防範政府債務風險

1.科學制定項目投資計劃。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的公益性、基礎性建設和改善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補短板、調結構重點環節。不得出臺與地方政府財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

及超出當地財力承受範圍的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要按照盡力而爲、量力可行的原則,對建設計劃的制定、審批、執行嚴格把關,防範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2.落實項目資金匹配保障。對在建項目,要做好項目庫建設、做好資金保障,有序推進項目建設,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損失浪費;對尚未開工的項目,建設資金或融資本息償還來源不落實的不得開工建設。

(三)制定償債計劃,化解存量債務

1.政府債務。區財政局作爲化解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存量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在預算中足額安排當年到期政府債務本息,政府債務收支分類嚴格納入預算管理。加大收入組織力度,加快土地開發,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解基金優先用於償還到期債務本息。

2.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作爲化解公司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化解公司存量債務工作責任。按照“一個項目、一個方案”的要求,建立債務項目清單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償債計劃及資金籌措計劃,逐項落實償債來源。妥善處理公司新增債務與化解存量債務的關係,對公司債務實行動態監控和管理,新增債務及到期債務無法落實償債來源的,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啓動應急處置機制。

3.匹配鎖定償還來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償債資產資源以及存量債務形成的資產收益等,根據資源價值、政府償還責任和債務餘額等情況,一一匹配後進行鎖定,優先鎖定政府債務償還來源。按照“一個單位、一個清單”的要求,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償還計劃。政府債務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按照項目性質分類化解當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優先用於償還到期債務本息。公司性債務明確具體的資金來源,並將可償債資產、資源鎖定到具體的債務項目,一旦出現債務償還風險,立即處置變現,嚴格專項用於償還對應債務。

(四)做大做強國有企業,加快市場化轉型

1.扶持引導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大對區屬國有企業的配套扶持力度,通過資本金注入、財政補貼等加大可用現金流量,做實公司資產,補充有效資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業的外部信用等級。堅持“企業爲主、政府引導”,支持區屬國有企業依託政府性資源和項目,積極開展融資工作。

2.加大企業市場化轉型力度。剝離區屬國有企業政府融資職能,積極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實施商業化轉型、市場化運作、拓展融資平臺實體化經營範圍,

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提高市場化運作規範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資平臺公司以市場化方式參與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健全企業市場化投資決策機制,規範企業融資信息披露和融資行爲。

(五)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華區債務管理機制,結合區級實際,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出臺《五華區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預案》。建立完善債務風險報告機制。各債務主體責任單位發現債務風險問題必須在債務到期前2個月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預計發生違約的債務類別、債務人、債權人、期限、本息、原定償還安排等基本信息,風險發生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採取及擬採取的應對措施等,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研究後按照風險處置預案進行處置。遇突發或重大債務風險事件,區政府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市級財政部門。

三、債務化解計劃

(一)全面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制度

20XX年債務系統鎖定的存量債務,按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化解。截至20XX年,系統鎖定政府一類債務已全部償還或進行置換,未來三年主要是償還到期置換債券本息,三年預計需償還置換債券本息1.8929億元,其中:20XX年0.706億元,20XX年0.1434億元,20XX年1.0435億元,以上作爲政府債務支出全額納入當年預算安排;世行貸款,財政足額安排到期債務本息,在債務主體單位當年部門預算中安排;應付工程款財政負責督促責任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及時支付尾款,並在系統內完成核銷;擔保貸款及其承擔的償還責任,財政部門積極聯繫對接上級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覈銷。

20XX年新納入債務系統實行動態管理的政府中長期支出事務,財政足額在每年的預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實公司債務對應鏈接制度

公司到期債務化解主要採取以下措施確保不出現償還風險:一是借新還舊置換一部分到期債務;二是用公司經營性收入償還到期本息;三是以上兩項措施無法覆蓋的到期債務本息,採用拍賣公司鎖定對應的產權資產方式保證償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長爲組長的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重要決策部署,全面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控制政府舉債規模,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在區財政局下設辦公室,負責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監控和定期報告,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

(二)強化主體責任

根據目前債務情況,確定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分別爲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風險防控責任主體,單位負責人爲債務風險防控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控好職責範圍內的債務風險。出現債務風險的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嚴格問責,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健全考覈機制

將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債務風險防控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範圍和年度綜合考覈範圍,對出現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發生債務風險導致政府失信影響政府信用的,當年年度綜合考覈實行一票否決。

(四)嚴格責任追究

對出現違法違規舉債、發生債務風險影響政府信用的,實行終身問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債務風險管控方案 篇四

爲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強化問責的政策精神,根據銀保監會要求及總行部署,XX支行嚴格落實《江西省分行防範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底數,準確掌握業務性質、分類和風險。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穩妥化解存量業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的底線。管好金融閘門,徹底遏制新增違法違規融資行爲,依法合規、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開展合作。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監督問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發展、堅持疏堵結合、堅持穩妥處置、堅持依法治理、堅持監督問責。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實地方政府背景融資業務風險底數

支行公司業務部按照最新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對地方政府背景相關存量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信貸、非信貸業務中政府付費PPP項目、退庫或整改類PPP項目、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未退出平臺城投公司融資、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融資租賃保理等)開展逐筆排查,重點核查存量業務狀況和存在問題。同時密切跟蹤當地政府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準確掌握當地隱性債務報告口徑,深入瞭解當地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業務隱性債務風險底數,包括客戶名稱、授信金額、授信餘額、期限、簽約時間、放款時間、20XX年10月14日前後放款情況、資金用途、償債來源、擔保結構等,逐步建立明細臺賬,進行全面統計,於20XX年10月25日前報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並按月實施動態監測。

(二)主動溝通協商,妥善化解存量業務潛在風險

支行與當地財政、審計、銀監等政府部門及銀行同業的調研和溝通,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動配合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與整改,合規有效將我行存量業務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

對於認定爲隱性債務項目,跟蹤地方政府後續風險化解方案,落實項目償債安排,是否會通過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出售經營性資產、由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償還,尤其要關注是否通過借新還舊,甚至破產重整等方式償還;關注是否會通過修訂項目實施範圍、調減合同金額、暫緩項目實施、優化融資模式等方式調整項目實施內容,特別是進度嚴重滯後、遲遲未能開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項目。同時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存量業務,要繼續根據不同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整改舉措,有效維護我行債權安全。一是針對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未納入預算問題,各級行要提前準備,主動拜訪相關部門溝通納入預算事宜,並指定專人實時跟進納入預算進度。二是針對政府存在隱性擔保和爲我行提供承諾函問題,應與當地政府協調,及時撤銷政府不合規擔保情況,依法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係。對於地方政府撤銷擔保函件或修改相關融資協議,實質性改變融資風險狀況的,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實際風險情況相應調整風險分類,並相應補足撥備和資本。三是針對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等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應及時與借款人、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確認還款來源,必要時結清貸款。四是針對重複融資、過度融資問題,要及時與銀行同業溝通,第一時間瞭解對借款人放款情況,控制我行貸款投放進度,超額部分應及時結清。五是針對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與企業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時結清貸款。

(三)堅持分類處置,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於存在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變相舉債等問題的項目,省分行營業部、各市分行應在省分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逐一重新評估業務風險狀況和政府整改對風險的影響,堅持“一戶一策”,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風險應對預案,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各級行應在採取必要風險緩釋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存量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範存量隱性債務資金鍊斷裂風險。對於必要的在建項目,如果我行已經簽約放款,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增加、項目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支行從講政治的高度,組織全面學習,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實質和政策要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嚴格落實責任。壓實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於全過程,各級黨委會要將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爲重大決策,專題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長“一把手”擔負主體責任,確保組織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對於不落實國家遏制隱性債務政策、沒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和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的,要按失職必究、盡職免責的原則實施問責。

(三)深化問題導向。支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要求,要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爲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重點客戶和產品,採取有效有力舉措,堅決糾正違規業務和行爲,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發現重大問題、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及時報告,決不能拖延甚至隱瞞不報。對謊報瞞報引發重大風險的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一併納入問責範圍從嚴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