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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社會救助體系存在三點不足影響精準扶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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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社會救助體系存在三點不足影響精準扶貧成效

山東省昌樂縣政協委員、縣總工會副主席劉鳳芹反映,近日,昌樂縣抽調精幹力量對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情況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調研,目前該縣城市低保標準達到每人每月400元,農村低保標準達到每人每年2200元;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達到每人每年3650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每人每年2550元。但通過此次調研,發現當前社會救助體系存在三點不足影響精準扶貧成效亟需重視。

一、社會救助政策與困難羣衆需求存在差距。主要表現爲:救助水平仍然偏低,城鄉低保補助、五保供養經費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專項救助能力有限,目前造成困難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家庭成員中一旦有患慢性病、大病人員,即使有一定的經濟收入,新農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醫療救助雖然解決一部分,但都有一定的報銷比例和救助標準,也只是杯水車薪,仍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救助覆蓋有盲點,個別家庭因突發事件、意外事故支出了鉅額醫療費,造成生活困難,可都不在新農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的範圍之內。

二、社會救助管理體制和政策銜接機制有待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涉及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各部門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做好政策銜接,部門之間還應進一步加強配合。社會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業援助等多項制度,但諸多救助制度還沒有專門的條例,存在管理多頭,條塊分割的問題。

三、救助隊伍與社會救助工作不相適應。目前,社會救助工作量大,政策性較強,並且開展各項救助工作都需調查,調查必須到戶到人,以昌樂縣爲例,各鎮(街、區)民政辦面對上一級民政、殘聯等多個部門的業務,存在工作人員不足現象,直接影響了社會救助政策在基層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