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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鄉鎮市場侵權商品氾濫的危害、原因及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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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鄉鎮市場侵權商品氾濫的危害、原因及對策建議

7月10日,《新京報》以《城鄉結合部日用品“山寨貨”橫行》爲題,曝光了在北京大興龐各莊、朝陽管莊等部分鄉鎮集市,“海乙絲”洗髮露、“搶手”殺蟲氣霧劑、“九度空間”女性衛生用品等山寨貨在市場橫行的現狀,將我國鄉鎮市場侵權商品氾濫的問題再度推上風口浪尖。針對當前鄉鎮商品市場山寨貨氾濫帶來嚴重危害的現狀,工商部門應高度重視、找準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監管。

一、當前鄉鎮市場侵權商品氾濫的主要危害

(一)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山寨商品採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另一方面,部分侵權商品質量低劣,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權,如質監總局日前發佈風險警示,指出目前在鄉鎮市場氾濫的廉價侵權“洞洞鞋”大多含有有毒物質鄰苯二甲酸酯,這種劣質鞋將對人體產生嚴重危害。

(二)爲知名品牌帶來價值損失。山寨商品在鄉鎮市場大行其道,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爲正品企業的品牌價值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如媒體報道原本名噪天下的陽澄湖大閘蟹,因鄉鎮市場出現了大量廉價劣質的山寨貨,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品嚐之後,便對正牌的陽澄湖大閘蟹不再“感冒”;又如“華倫天奴·路易”、“華倫天奴·古柏”、“華倫天奴·GV”等混淆視聽的山寨品牌在鄉鎮市場四處開花,令原本“高大上”的國際知名奢侈品牌華倫天奴瞬間淪爲“路邊貨”,令其品牌形象損失慘重。

(三)阻礙行業健康發展。部分行業的侵權商品在鄉鎮市場嚴重氾濫,挫傷了企業開展研發和創新的積極性,也使得整個行業面臨“信任危機”,阻礙了行業的發展步伐,甚至演變爲阻礙我國民族產業創新力迸發的潛在隱患。如國產運動鞋“山寨品牌”阿迪王,通過明確定位草根人羣和針對性的草根營銷,曾在鄉鎮市場創下了熱銷過億的奇蹟,而在其被跨國巨頭阿迪達斯公司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爲由起訴後,最終放棄原有中文和圖案商標,原本已經在特定市場佔有一席之地的“阿迪王”不得不使用新的名字重新另起爐竈,嚴重阻礙了企業的正常發展,也爲國產運動鞋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四)破壞政府部門公信力。近年來,鄉鎮市場侵權商品氾濫的現狀被媒體反覆曝光,但監管起伏較大、成效甚微,如果任其發展將激發民衆的負面情緒,破壞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內的政府部門社會公信力,甚至對我國在國際社會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如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意大利對外貿易委員會旗下的知識產權部已經先後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了三批共30個“僞意大利”品牌,這些品牌的產品打着“意大利”旗號在中國大部分鄉鎮市場招搖過市、以“意大利”之名誤導消費者,意方呼籲中國政府對此採取針對性措施。
二、鄉鎮市場侵權商品氾濫的深層次原因分析

(一)商家利益驅使。大多數在鄉鎮市場從事山寨貨生產經營的商家在明知自己是侵權行爲的情況,仍然爲了鉅額利潤選擇鋌而走險。據央視《焦點訪談》記者瞭解到,經銷商出售一種規格爲每箱15瓶的山寨營養快線每瓶所獲利潤爲2.5元,而娃哈哈的正品營養快線每瓶利潤只有1元,與山寨產品利潤相差兩倍多;如經銷商每月賣出1000多箱山寨營養快線,利潤就能達到4萬元左右,而生產廠家的銷售量和利潤還可以大得更爲驚人。

(二)農村消費者防範意識薄弱。山寨商品在鄉鎮市場氾濫,與消費羣體收入偏低有因果關係。城鄉結合部等鄉鎮市場聚集了大量外來人口,其中打工謀生者居多、收入較低,對商品基本的實用需求大於對商品的質量要求,商品品牌意識退居到次要地位。同時,受文化水平影響,鄉鎮市場消費羣體缺乏基本的辨假意識與能力,滋生了山寨產品的生存空間。

(三)廠商不重視打假助長了“山寨”氣焰。據《新京報》記者撥打產品被“山寨”的多家企業電話發現,所有廠家均能意識到山寨商品會危害自身品牌形象,但大部分廠家並沒有設立負責打假的專職部門,對於市面上橫行的山寨商品表示無能爲力,正規廠商的不理、不顧助長了“山寨”的氣焰。

(四)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當前整治侵權商品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之一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已頒佈施行20餘年,已不適應監管現行不正當競爭行爲的需要。如在對侵權商品案件查處的證據固定過程中,《反不正當競爭法》沒有賦予執法部門扣押物品的權力,執法人員在進行山寨貨的查處時只能“先行登記保存”,僅有的7天時限遠遠不能滿足認定時間的需要。再如依照現有法律,工商部門只能對山寨商品的產銷責任人處以銷售價格3倍以下罰款,不少被查處的山寨商品價格低廉、銷售數量有限,最終處罰額度也就特別低,不足以對不法生產經營者形成有效威懾。

(五)監管力度不夠。一方面,鄉鎮市場侵權商品遍佈鄉鎮各地村落,點多面廣,極易形成監管死角和盲區;部分鄉村作爲山寨商品氾濫的“重災區”,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爲執法部門的日常監管執法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另一方面,部分監管部門習慣於“以罰代管”,鄉鎮市場出現違法經營行爲之後往往是通過罰款草草了事,無法從源頭上解決侵權商品氾濫問題。

三、加強鄉鎮市場侵權商品監管的對策建議

(一)廣泛宣傳引導,樹立正確消費理念。藉助“走基層”、普法宣傳活動等契機,採用巡迴宣講、發放宣傳手冊、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向鄉鎮消費者開展宣傳教育。一方面,廣泛宣傳《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知名品牌鑑別常識,幫助消費者擦亮雙眼、掌握正確規範的識假辨假能力,使其懂得運用適當的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幫助消費者樹立理性、科學、健康的消費觀念及正確的品牌意識,引導每一位鄉鎮消費者都參與到保護知識產權的行動中來。

(二)強化行政指導,引導商家規範經營。應利用日常巡查、行政約談等途徑,向鄉鎮市場生產經營商家廣泛開展行政指導工作,大力宣傳《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使其明確在從事生產經營時必須依照規定,不得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引導商家在生產過程中樹立誠信守法的意識,將發揚原創精神、培育本土品牌作爲經營理念貫穿經營活動始終,自覺與抄襲、“山寨”等行爲劃清界限。

(三)完善法律法規,提升執法可操作性。針對當前鄉鎮市場侵權商品氾濫的狀況和執法監管的現實需要,應通過適當方式向立法機關反饋,爭取《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修訂時,進一步完善相關條款,提升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從法律法規的制度層面爲侵權商品的生產經營行爲套上枷鎖,杜絕鄉鎮市場山寨貨氾濫的現象發生。同時,應建議立法機關提高相關法規中對市場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使不法商家在高額的違法成本面前不敢鋌而走險。

(四)嚴格市場監管,淨化鄉鎮市場秩序。一是藉助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契機,強化對執法人員特別是基層一線執法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思想認識,摒棄“以罰代管”的錯誤觀念。二是工商部門應強化與質監、公安、食藥等部門的聯動配合,構建多位一體的監管模式,做到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形成部門間和跨區域的執法合力,切實保障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暢通工商部門在鄉鎮、農村的“一會三站”、工商服務站等投訴舉報渠道,對消費者有關侵權商品的投訴舉報做到依法受理、及時調查、公平處理,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針對侵權商品消費額度低、維權成本高等問題,應聯合消費者協會等社會團體積極行動,通過聯繫專業機構、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幫助消費者維權,切實打通鄉鎮消費維權“最後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