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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提高“四個能力” 推進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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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提高“四個能力” 推進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建設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闡述:“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我們黨的一貫主張。我們要毫不動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髮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擴大人民羣衆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形成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習近平總書記的“七一”講話,是指引我們黨奮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綱領性文獻,對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產生深遠的歷史影響。

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共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指明瞭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正確方向。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爲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強調要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繫羣衆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的“四個能力”,並將“四個能力”列爲“提高政協協商能力”的重要內容,作出制度性的規定。基層政協組織處於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最前沿陣地,要按照《意見》、《實施意見》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要求,以提高“四個能力”爲重點,推進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建設,提升履職的水平與成效,發揮好人民政協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機構的作用。

一、深刻認識“四個能力”的價值內涵和時代特徵

人民政協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繫羣衆能力、合作共事能力。這“四個能力”涵蓋了政協履職的全過程,是對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推進,是對政協組織、政協委員和政協幹部的期盼,其中蘊涵着豐富的價值內涵和體現着鮮明的時代特徵。“四個能力”深刻揭示了新時期政協工作的重要特點和基本規律,集中體現了新時期政協工作的動力源泉和內在聯繫,是加強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工作標準和具體要求。四者之間相互關聯、相輔相成。

政治把握是鮮明旗幟,引領政協事業的前進方向。人民政協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成立,是在黨的理論指導中發展壯大。人民政協政治把握能力包括政治敏銳力、政治鑑別力、政治決斷力,是善於從政治上觀察、分析、判斷形勢和處理問題的能力。人民政協的鮮明政治屬性,要求政協組織、政協委員和政協幹部必須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做到政治信仰堅定不移、政治立場旗幟鮮明、政治定力堅如磐石。人民政協政治把握能力,要把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爲應有之義,把維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權威作爲政治規矩,把堅持基本政治制度作爲根本前提,堅定正確的政治路線、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堅定理想信念,增進政治認同,提高運用科學理論分析判斷形勢、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始終不渝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尤其是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態度堅決、言行一致。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對當前形勢的科學判斷上來,統一到中共中央和省市縣黨委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上來,統一到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上來,思想同心、目標同向、工作同步。要謀全局,把政協協商民主建設融入到“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中去,融入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推動政協工作與黨委、政府工作同頻共振。

調查研究是基本方法,決定政協履職的水平成效。調查研究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具體實踐方式,是發揮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基礎工作。提高調查研究能力,是提高政協協商民主成效的重要途徑和必然選擇。不論政協提案、調研報告、建議案、社情民意信息,還是其他形式的意見建議,都是以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爲基礎。隨着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結構的深度調整,政協工作的時代背景、目標對象、內容形式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提出對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這就要求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必須緊跟時代發展步伐,真正把調查研究作爲掌握新情況、提出新對策、解決新問題的基礎和關鍵。要堅持問題導向,緊密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抓住羣衆普遍關心和亟待解決的問題,科學選擇調研課題,有效整合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階層、各方面人士的力量,形成整體合力,發揮整體優勢,提出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決策參考價值的意見建議,讓黨委、政府取之可用、用之有效。要聚焦“五個文明”建設,勤於調查,掌握真實情況和原始材料。要善於研究,由表及裏、去僞存真,研判出帶本質性、規律性和普遍性的東西,從中找出解決問題最有效的思路和辦法。要實事求是,有喜報喜,有憂報憂,保證人民政協協商建言的真實性、準確性和科學性。

聯羣衆是重要基石,反映政協工作的本質要求。政協組織的人民性,要求政協工作的一切出發點和落腳點都要體現黨的羣衆路線。人民政協是黨和政府聯繫羣衆、團結各界的橋樑和紐帶。政協的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決定了政協的工作就是做團結羣衆的工作、做服務羣衆的工作,羣衆路線是人民政協履職之本。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密切聯繫羣衆,提高聯繫羣衆能力,是新時期政協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堅持“人民政協爲人民”理念,牢固樹立羣衆觀點,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在廣大人民羣衆的立場上,改進密切聯繫羣衆的工作方法,“一切爲了羣衆,一切依靠羣衆,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①,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團結各界,匯聚羣衆智慧,幫助黨委、政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和解疑釋惑的工作。一方面積極宣傳黨的重大路線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把黨的主張變成社會各界的共識。另一方面深入瞭解社會輿情,着重體察民情、反映民意,暢通和拓寬各界羣衆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使有識之士的真知灼見變成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民意資源,切實做到履職爲民、匯聚力量、促進發展。要不斷創新羣衆工作機制,主動深入羣衆、融入羣衆,與羣衆魚水相融,爲羣衆排憂解難,連接黨委、政府聯繫羣衆的橋樑和紐帶。引導所聯繫羣衆支持和參與改革發展,正確對待改革發展帶來的利益格局調整,爲改革發展添助力、增合力。

合作共事是有效途徑,體現政協獨特的作用價值。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在人民政協合作共事是政協組織的重要職能和優良傳統,既能堅持共同遵從的政治基礎、政治原則和政治方向,又能充分體現和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風雨同舟、和衷共濟、攜手並進、共謀發展。搞好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對於促進中國多黨合作事業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進步,最大限度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共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政協組織內,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人士有着共同的政治基礎,要堅持民主協商、平等議事、求同存異、體諒包容的原則,支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與國家重大方針政策討論協商及履行職責各項活動,認真聽取和反映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各界別、不同階層人士的意見與要求。把人民羣衆的願望和要求,通過協商進入決策。對調研、視察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協商給予解決。對委員提案和社情民意反映,進行協商來辦理落實。通過各個領域的合作共事,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和諧。要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見的存在和表達,以民主的作風團結人,以團結的方式調動人,不斷增進思想共識,加強合作共事,促進各族各界在人民政協這個大舞臺上實現大團結、大聯合,求得最大公約數。

二、全面提升“四個能力”做好政協協商民主工作

“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②,要“努力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更大作用”③,必須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強力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結合基層政協工作實際,要着力提高“四個能力”,包括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繫羣衆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更好地發揮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中的功能作用,進一步堅持好、完善好、發展好協商民主。

(一)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堅持基層政協協商民主根本原則

人民政協作爲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各項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強。要全面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爲鞏固人民政協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的主軸,準確把握政協工作的根本原則,把握政協的性質定位,把握中共中央和省市縣黨委關於人民政協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實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確保基層政協事業沿着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前進。準確把握政協工作的根本原則,就是要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是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也是政協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必須堅守的政治底線。準確把握政協的性質定位,就是要深刻認識到,人民政協不是權力機關,也不是決策機構,而是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具有話語權、影響力是不可替代的。政協工作要在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規定的框架內開展,既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做到黨委、政府工作推進到哪裏,政協工作就跟進到哪裏,力量就匯聚到哪裏,始終與黨委、政府方向一致、目標一致、工作一致。又要注意履職的着力點與黨委、政府的工作重點優勢互補,視野要寬、聚焦要準、切口要小、作用要大,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準確把握關於人民政協的新部署新要求,就是要把加強學習作爲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的一項基礎工程,致力打造政協學習品牌。要通過形式多樣的學習,“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④,促進政協組織、政協委員和政協幹部逐步提高運用科學理論分析研判形勢,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要重點抓好《意見》、《實施意見》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學習,進一步增強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和人民政協事業創新發展的自覺性、堅定性。

(二)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夯實基層政協協商民主發展基礎

調查研究是基層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要把搞好調查研究作爲政協一切工作的基點,貫穿於履行職能全過程,築牢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發展的基礎。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選題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始終緊扣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涉及人民羣衆利益的相關問題,把選題重點放在對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的研判上,放在對改革發展穩定深層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黨委關心、政府關切、羣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上,增強選題的科學性。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明確着眼點,突出着力點,找準切入點,把握結合點,抓住關鍵點,精心選擇黨委、政府已經關注但尚待深入思考與調研的領域和方面,實事求是提出問題、研究問題、回答問題,努力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人特我專”。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進駐基層、親臨一線、察看現場、直面羣衆,充分掌握第一手真材實料。優化調查研究隊伍構成,主動邀請黨委、政府部門聯合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瞭解黨委、政府真實需求。整合各方智力資源,積極凝聚系統內外的智慧力量參與調查研究,採取集中調研、分散調研、蹲點調研等形式摸清實情,通過召開不同範圍和層次的研討會、座談會,深入分析論證,力求觸及問題的核心和本質,使所提的意見建議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爲推進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建言獻策。要積極轉化調查研究成果。調研結束後,精心篩選所得大量素材,提煉建設性的對策建議,及時形成綜合調研報告及子報告上報黨委、政府。對不適合作爲綜合性調研成果,但對黨委、政府決策有參考借鑑作用的,通過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渠道,提供給相關部門。對涉及新觀念、新事物、新思維的調研成果,通過召開研討交流會等,邀請政協委員中的相關專家學者對調研成果進行論證,達成共識後,及時報送黨委、政府,並密切聯繫溝通,加強跟蹤督促,確保調研成果轉化到位。

(三)提高聯繫羣衆能力,暢通基層政協協商民主民聲渠道

羣衆路線是黨的生命線,也是人民政協的生命線。要牢固樹立羣衆觀點,堅持履職爲民理念,推進政協協商民主與基層民主的有機結合,提高做好新時期羣衆工作的能力。要探索拓寬政協界別作爲各界羣衆利益表達的渠道。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達和彙集分析機制,重視發揮政協界別組織的結構優勢,把反映界別民意民智、協調各界利益關係放在重要位置,主動做好體察界別民情、傾聽界別民聲、瞭解界別民意的工作,更好地反映各界羣衆的集體聲音和利益訴求。充分運用政協會議、發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調研報告等履職形式,及時向黨委、政府反映界別民情,熱情爲實現和維護界別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鼓與呼,真正使各界羣衆的願望要求、意見建議在人民政協這個平臺上得到充分反映和表達,爲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提供更爲廣泛的民意和民智基礎。要探索搭建人民羣衆實現有序政治參與的網絡平臺。善於利用互聯網與羣衆打交道,創建與羣衆互動的網絡協商議政論壇,引導羣衆通過網絡進入規範有序的協商民主政治體系。基層政協要主動適應信息化、網絡化的發展趨勢,充分利用“委員之家”、“界別圓桌匯”等網絡平臺,引導羣衆參與網上議政,提升政協在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中的公信力。同時,積極創建移動議政平臺,打造APP履職終端,及時瞭解社會動態,反映社會訴求,擴大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公衆參與渠道。要有序推進政協協商民主與基層民主的有機結合,逐漸延伸政協履職觸角,鼓勵委員公開微博、微信或電子信箱,鼓勵在有條件的地方推廣委員聯繫點,密切政協與人民羣衆的聯繫,更加廣泛地瞭解和收集社情民意。要選擇讓羣衆更多地參與政協工作的有效路徑,圍繞基層的羣衆自治、社會管理等課題,開展符合實際的民主協商方式,促進羣衆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使政協工作更接地氣。

(四)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凝聚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各方智慧

合作共事是人民政協的優良傳統。要大力弘揚統一戰線優良傳統,堅持求同存異、民主協商,發揮民主黨派在政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尊重政協委員主體地位,加強政協協商與黨委、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增進最大共識度、形成最大凝聚力。要重視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制度和工作機制,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支持和保障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積極參與政協協商民主活動,在合作中實現黨的領導,在協商中推進合作共事,不斷鞏固中國共產黨和黨外人士的政治聯盟。堅持以調研課題爲載體,以會議和活動爲平臺,積極開展政協專門委員會與民主黨派聯合調查研究,加大黨派提案與大會發言等工作力度,保持經常性聯繫,努力提高合作共事實效。要充分尊重政協委員的主體地位,制定委員履職工作規則,規範委員履職服務管理,建立委員履職檔案,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改進委員提案、大會發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努力爲委員履職盡責創造條件,充分調動委員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堅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辮子”的方針,堅決維護政協委員的合法權益,支持委員依法依政協章程履職,營造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積極開展政協“委員傳遞正能量”履職實踐活動,組織委員到羣衆中去訪難問計、納言獻策,讓委員有更強意願、更好條件在政協全會閉會期間履職盡責。要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市縣黨委規定,以健全制度、強化程序、創新機制、形成規範爲重點,紮實推進政協協商與黨委、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主動將政協協商納入黨委議事規則、政府工作規則,形成程序規範、環節完整的制度體系,構建黨委交任務、政協提建議、黨委再決策、政府抓實施的直通渠道,促進黨委、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