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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深入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建議

淺談深入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建議

淺談深入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建議

組建應急管理部門是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是科學的制度設計,可以實現應急工作的綜合管理、全過程管理和應急力量資源的優化管理,增強了應急管理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推進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但要實現善於統籌協調,創造性開展工作,勇於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市縣應急管理的新路子,還面臨着諸多困難和問題。

(一)觀念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個體融入新單位難。組建後的應急管理局是一個全新的單位,將分散在安監、政府應急辦、公安消防、民政、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地震以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減災委、抗震救災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等的應急管理相關職能進行整合組建,但不是一個職責、人員的簡單疊加,而是要起“化學反應”。面臨着人員及編制的劃轉,“老人”進入新單位的會考慮主體單位的接受情況,將面對新的領導、新的面孔,心裏難予轉變,要想徹底融入會是一個長期過程,同時存在不願劃轉、不願進入新單位的心態,不同程度導致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慢、工作推進慢的問題。

(二)人員身份結構複雜,同工不同酬易造成政令不暢。按照組建的主體單位安監部門實際情況,各縣(市、區)均存在下屬事業單位,筆者所在地縣安監局有2個事業單位共19名事業編制人員,但這部分同志的工作崗位都在各個監管職能科室,多數擔任科長或副科長,是全局的主要業務骨幹。鄉(鎮、街道)從事安全監管工作的44名人員,43人爲事業編制。但普遍經濟待遇低,晉升職稱難。至目前,縣鄉兩級安監部門聘爲中級職稱的只有8人,佔63名事業編制人員12.7%。組建應急管理局後,在現行行政編制整體收縮、控編的政策下,可以預計只有再增加事業編制人員,預計整體事業編制人員會佔到全局的80%左右。如沒有良好的解決方案,會造成應急管理部門組建過程中人員緊缺,組建後人員流失嚴重,不利於應急管理事業發展。

(三)權威性不夠,應急管理協調指揮難。目前,各縣(市、區)安委辦均設在安監局,但這只是一個議事協調機構,不具備上下級關係,履行綜合協調職能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安排,日常工作主要是統計、彙總安全大檢查大督查材料,作爲安全生產工作中各部門與政府的樞紐。組建後的應急管理局,除承擔原安監局的安全監管職責外,最重要的是應急職責。延續現行做法,應急管理部門仍然承擔安委會日常工作,屆時可能導致職責一堆,管用的措施沒有,只是名稱改變,實質無變化,換湯不換藥,一旦其他部門監管的行業發生事故,應急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平級,應急指揮綜合協調作用難予發揮。

(四)應急救援環境差,救援調度困難。一是應急救援裝備、設備、救援車輛嚴重匱乏。目前只有原省局解決的測距儀、粉塵測量、噪音測量、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安全監管執法裝備及辦公設備。二是人員素質難於滿足應急需要。當前的幹部職工主要從事安全監管業務,對於應急方面的專業知識匱乏。三是辦公場地緊張。應急管理部門組建後,部分縣局特別是縣面臨辦公場地緊張、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無法設置等滿足新形勢下工作需要的困難。三是未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因網絡環境差,各企業只建立了本單位的防偷防盜視頻監控,未達到全覆蓋,特別是生產經營的重要場所、關鍵環節未覆蓋。全縣只有煤礦企業建立了網絡系統,其他企業沒有聯網互通,建成全縣統一的應急指揮系統,應急指揮無法實現視頻調度。

(五)體制機制不順,人員及職責不對應。當前,受人員編制限定,在安全監管任務繁重的情況下,縣鄉兩級安全監管部門人少事多,鄉級更是“上面千把錘、下面一根釘”的局面。往往上級部門多個科室對應縣局一個科室,疲憊應付,工作效率低下。

二、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意義。組建應急管理局後,應加強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樹立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大局意識,充分認識改革發展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面對新時代的新要求,局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要勤學勤做、交心談心、互幫互助、以身作則,當好乾部職工的表率,耐心細緻的做好職責轉隸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儘快熟悉工作環境、熟悉工作職責,以飽滿的政治熱情投入到應急管理事業中。

(二)解決幹部職工經濟待遇,激發幹事創業的激情。建議全市一盤棋,統一制定規劃,不能“各吹各打、各顯神通”。一是嚴格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將全省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確定爲政府行政執法機構的通知》文件精神,將應急管理部門確定爲行政執法機構,參照司法部門等級,解決應急管理部門經費和幹部職工相應的津補貼。二是認真對待、合理解決原安監局非執法機構以外的下屬事業單位的撤併;三是將縣級安全生產執法機構列入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四是建立市級中級評審委員會,解決縣鄉應急管理部門事業編制人員的職稱晉升難問題,更多的吸引人才進入應急管理部門。五是出臺應急管理值班值守制度,明確值班的時段、責任及相應的待遇規定,不能“餓着肚子值守”。

(三)強化政府對應急管理事業的領導,增強應急管理指揮能力。一是建立雙主任制的安委會領導體制。進一步落實《地方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規定》,安委會由黨委主要負責人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同時擔任,政府常務副職分管應急管理部門,安委會副主任由政府副職擔任,黨委常委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二是建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季度由安委會至少召開1次會議,定期聽取、研究解決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三是將應急管理幹部職工列爲同級黨委政府年底關愛慰問的對象。四是修訂完善市縣級綜合性及行業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將應急救援知識列入黨委宣傳的重要內容,廣泛宣傳普及公衆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知識。

(四)加大投入,確保應急管理所需裝備設備。一是在縣級財政預算應急管理部門公用經費的基礎上,省、市應急管理部門從系統角度列出縣、鄉兩級應急救援裝備、設備、車輛等物資並配備到位。二是針對各縣(市、區)原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場所寬泛的條件下,建議統籌考慮將應急管理局辦公設在消防大隊或出臺鼓勵性政策,上級應急管理部門補助一定資金由縣級自行解決。三是設立相應科室,建立急救援大網絡、大數據、大系統,分批由市級統籌建立覆蓋縣、鄉、企業(災害點)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五)理順市縣鄉三級應急管理體制,確保有機構理事,有人員辦事。一是合理設置領導職數。新組建的應急管理局領導職數應不低於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9名;二是對應省局處室,設立相應科室及對應職責,結合實際略作增減。筆者所在地應急管理局擬設立如下科室:1、辦公室(職數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各種會議的組織、籌備、後勤保障以及承擔各種綜合信息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承擔有關經濟政策和貫徹落實,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2、行政審批科(職數5名,其中科長1名)。組織起草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規定;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落實應急管理系統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工作。3、新聞宣傳和教育培訓科(職數3名,其中科長1名)。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衆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培訓工作;負責指導企業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4、組織人事科(職數2名,其中科長1名)。承擔黨支部日常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黨員幹部黨的建設、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5、災害應急救援管理科(職數5名,其中科長1名)。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縣級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級應對一般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編制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衆、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衆生活救助發放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 治有關工作,組織一般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工作。6、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職數5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7、安全生產基礎科(職數5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8、科技裝備科(職數3名,其中科長1名)。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自動化辦公、電子設備、救援裝備的購置、建設、維護、保養等工作。9、綜合協調科(職數5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承擔縣安委辦日常業務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消防、工業、農業、林業、水利、電力、軍工、民爆、特種設備、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氣象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制度。二是保留原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5名,其中隊長1名、副隊長1名)。承擔非煤礦山、治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有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負責各年度執法計劃編制,指導各鄉鎮(街道)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三是成立應急指揮中心(職數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和機制,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四是鄉(鎮、街道)單獨設置應急管理機構,履行應急管理職能職責;五是積極爭取合理的編制數。根據上述科室的設置、局領導職數及鄉鎮實際工作情況,應急管理局總編制爭取到68名,每個鄉(鎮、街道)爭取6名,合計應不低於140名,才能滿足應急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