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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大決心和勇氣深化農村改革 促進農業科學發展

改革開放30多年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落實,前後中央13個 “一號文件”的發佈實施,充分調動了作爲農業生產關係主體——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給予了農民很大的生產自主權,從而極大地釋放了生產能量,農村農業生產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產業發展水平迅速提升、物質財富的極大豐富、農村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農民生活實現小康。就泰州市而言,2010年全市人均GDP達到39683元,是建市之初1996年(5925元)的6.7倍,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達9324元,比1996年的2319元增加了7005元,是1996年的4倍多。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增強,糧食單產水平位居全省第一,高效農業面積佔耕地比重超過三分之一。

以更大決心和勇氣深化農村改革 促進農業科學發展

一、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主要矛盾

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進步,對發展的要求越來越高,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不少亟需要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同時,也由於多種因素造成了“三農”事業發展的歷史“欠賬”,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至今仍然是發展中的突出短板。突出表現在:

一是傳統產業比重大、效益低。歷來泰州糧食等傳統產業生產水平較高,2010年泰州糧食、小麥單產水平列全省第一。但糧食等傳統產業的比較效益較低,在正常年景和正常市場價格下,種植稻麥兩熟的畝純收入900元左右(即水稻600元、小麥300元),種一畝田相當於當前20天左右的打工收入,這對於一些收入來源主要依靠種植業的純農戶而言,影響很大。

二是農業勞動力結構的弱化。目前農村勞動力呈現“非農化”、“弱質化”等特徵,泰州農村已有76%以上的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就業,出現農業兼業化、農村空心化、農民老齡化。現有農村勞動力婦女化、老齡化和低文化的現象更加突出,目前從事農業的勞動力多爲婦女及文化程度很低的六、七十歲的老農民,受過一定文化教育的80、90後年青勞動力已經成了“新生代農民”幾乎全部流向城鎮,跳出“農”門,職業基本以“工”爲主,他們不願意種田,也不會種田,發展現代農業處於後繼無人的困境。農業青壯年勞動力短缺、農忙季節性短缺、區域性短缺問題開始顯現。農村勞動力結構的弱化,造成了當前農業勞動者接受和應用新技術、新機具能力的削弱,直接導致科學種田水平不高,加劇了農業生產方式的粗放化,催生了撒播麥、直播稻等“懶種田”方式,出現了明種田、暗拋荒的趨勢。

三是農業發展組織化程度不高。目前分散經營的農業生產方式仍然占主導地位,合作化、規模化的組織形式仍處於起步階段。傳統的千家萬戶的經營模式仍是當前農業經濟的主要方式,而分散經營應對國際國內大市場的弱點越來越突出,雖然近年來泰州市大力發展“三大合作”,特別是鼓勵發展專業合作生產,各類合作組織達到2000多家,但大多數還不夠規範、帶動能力還不強,凝聚力不夠,缺乏能闖市場的“大拿”,要完全改變千家萬戶的傳統經營模式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四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現有農田基礎設施大多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修建,由於較長一段時間靠吃老本,缺少投入,目前農田基礎設施已陳舊老化,灌排不暢。尤其是開發區建設,城市的擴容,嚴重的破壞了原有的水系,大面積良田處於不設防狀態。雖然近年來經過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等基礎建設項目的投入,爲數不多的項目區內得到改善,但項目區外的絕大部分農田路、橋、渠、閘、站、電不配套,特別是農田電網奇缺,與現代農業發展要求極爲不適應,制約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提高,制約了農業現代化的發展。

五是現行農業政策制度體系與發展現代農業的矛盾。比如現行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政策,“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政策的不合理性越來越明顯,造成農村土地流轉困難較大,制約了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推進,影響了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農業綜合效益的提高,生產關係已嚴重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

二、深化農村改革的政策建議

上世紀90年代初鄧小平就指出“農業的改革和發展會有兩個飛躍”,“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爲主的責任制。……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農村經濟最終還是要實現集體化和集約化。……要提高機械化程度,利用科學技術發展成果,一家一戶是做不到的。特別是高科技成果的應用,有的要超過村的界線,甚至超過區的界線。僅靠雙手勞動,僅是一家一戶的耕作,不向集體化集約化經濟發展,農業現代化的實現是不可能的。就是過一百年二百年,最終還是要走這條路”[1]。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要求,“三化同步”爲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提供了戰略支撐。鑑於目前農業農村實際,本人認爲,必須拿出比第一次農村改革還要大的決心和勇氣,深化農村“第二次改革”,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

一是加快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改革。土地規模經營是現代化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而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是實現土地規模經營的重要途徑。建議對現行土地承包制度進行變革,建立土地資源動態管理制度,使土地逐步向相對年輕的種田能手集中。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機制,對長期在外務工、遷入城鎮定居並有穩定收入來源自願退出承包地的農民,制定相關政策給予一定補償和補助,退出的承包土地向規模化經營集中。儘快把已經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入城市就業的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對接,解除農民的後顧之憂。

二是建立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價格正常增長或補償機制。大宗農產品的生產既保障了人民羣衆的“菜籃子”和“米袋子”的有效供應,也滿足了經濟發展的原料來源。但一直以來農產品價格的“倒掛”,使得大宗農產品的生產者貢獻大但獲益小。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也可以把農產品直補和最低收購價政策整合起來,建立對農民收入直接補貼的機制,當市場價低於收購價時,政府直接補貼差額給農民,讓種糧農民“吃苦不吃虧”,提高主要農產品的比較效益,保持農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態勢,改變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局面。

三是進一步加大職業農民培育。勞動就業是民生的根本。適應不斷擴大的農業經營規模,推行系統性的農業專業技能培訓,培養具有較高綜合素質的新型農民,逐步建立農業規模經營的職業化准入機制並實行專項資助,促進農業組織方式和農民職業化轉變。同時,可以特色經濟、各類專業市場爲主載體,帶動更多的農村中小企業和家庭工業參與專業化分工與協作,促進更多的農民轉移創業就業。規範農民合作組織的合作方式、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機制,使其真正成爲爲農服務的組織。

四是探索建立“老農民”退休養老制度。近年來,國家已經連續多次給企業退休人員調高基本養老金,促進了退休城鎮職工生活水平的提高。隨着各級財政狀況的進一步改善,也要進一步提高農村養老社會保障水平,將農村老人也納入國家改善民生福利的政策框架,體現國家對爲糧食安全作出貢獻農民的關心和關注,可以由各級財政負擔對年齡在60歲以上的“老農民”發放退休養老金,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補助水平,要能滿足其基本生活需求,讓爲國家貢獻一輩子的農民分享發展紅利,享有過上尊嚴體面幸福生活的權利。

五是加快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農村改革要以城鄉一體化發展爲目標,從農民最關心的民生問題入手,推進社會治理機制、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等建設,逐步實現“學有優教、勞有優得、病有優醫、老有優養、住有優居”。同時,要出臺相關扶持獎勵措施,積極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擴大農技推廣、植保服務、農資供應、農民培訓等公共服務覆蓋面,着力構建新型專業化、社會化農業服務體系,提高現代農業規模生產水平,提高規模效益。

六是着力抓好農村“第二次改革”試點。以市縣爲單位,先在一個鄉鎮建立綜合改革試驗示範區,以統籌城鄉發展爲主線,打破體制、機制、區域等界限,突破重點、難點、關鍵點,大膽排除制約生產力發展的瓶頸、禁區、雷區,不惜殺出一條血路,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同時,迅速向面上推廣,走出一條鞏固三十多年農業農村改革成果,創造更加輝煌的發展新路。



[1] 《鄧小平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