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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探索與分析調研報告

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探索與分析

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探索與分析調研報告

(以木瓜鎮農村幸福院模式爲例)

隨着農村改革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大量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在推動社會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也帶來諸多的問題,其中,“農村留守老人”日益增多。而根據普查數據顯示,我國人口老齡化水平爲16.15%,其中農村人口老齡化水平爲18.47%,城鎮人口老齡化水平爲14.34%,農村比城鎮高4.14個百分點,農村老齡化要比城鎮更加嚴重。在城市化和老齡化的雙重作用下,農村“老有所有、老有所依、老有所樂”問題顯得尤爲突出。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農村“幸福院”應用而生。

農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員會主辦和管理,立足於日間休息、休閒娛樂等綜合性日間照料服務的公益性活動場所,也能同時讓農村留守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農村幸福院按照就近設置、方便老人、功能實用、自願參與的原則,充分利用農家大院、閒置校舍、農家書屋或者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等資源進行建設。幸福院儘量靠近村衛生室,向本村留守、獨居、高齡、特困老年人提供日託、助餐、娛樂、康復等服務。休息室設立牀位或摺疊躺椅,配備被褥、枕頭、牀單、衣櫃等日常生活用品,滿足入院老人臨時休息需要。提供圖書、報刊,配備電視機、棋牌及桌椅等設施,方便入院老人開展文化娛樂活動。農村幸福院的建設構建了更加完善的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加快補齊當前養老服務工作短板,解決農村獨居、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的養老難問題,實現老有所養的目標,提高廣大農村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

一、木瓜鎮農村幸福院建設和發展現狀

目前,木瓜鎮已建成農村幸福院兩個,分別是王家峁村幸福院和東樑村幸福院。通過實地走訪調查,我們瞭解到王家峁幸福院建成於2017年,共投資40餘萬元,通過以村集體經濟投入、上級部門投入的資金、動員村裏在外經商成功人士回報社會,參與建設,發動村民自願捐助以及利用縣鄉財政預算籌集而成,日常運行維護主要通過民政部門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補助及社會捐助等形式資助。王家峁幸福院共有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有15個房間設有20個牀位,現入住老年人7人,並配有專職管理人員、炊事員、清潔工及醫療保健人員。同時配有電視機、棋牌室、閱覽室等娛樂活動場所。東樑村幸福院建成於2018年9月,共投資40餘萬元,幸福院共有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有居住房間9間,牀位18張,現入住65週歲以上老年人16人。有管理員、廚師、會計、清潔工等7名工作人員。也配有電視機、棋牌室、閱覽室等,生活設施和娛樂設施基本齊備。

通過調查,目前木瓜鎮還有臺問溝村、常塔村、陽坬村、柳溝村四個村計劃建設農村幸福院。

二、農村幸福院的建設及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1、資金短缺,建設和維持難度大,覆蓋率低。目前,農村幸福院建設資金籌措採取“集體籌一點、個人掏一點、政府補一點、社會捐一點”的辦法,並沒有明確的國家政策和專項資金給與扶持,籌資方式導致資金來源不具有穩定性,對於集體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來說還能維持,但對於集體經濟較差、農民自身比較貧窮的農村來說,建設和維持資金有很大困難,一定程度上造成農村幸福院覆蓋率過低。目前木瓜鎮十個行政村僅有兩個行政村建成了幸福院,僅覆蓋了一小部分羣衆。計劃建設農村幸福院的四個村子資金來源也成了最大的障礙。而已建成幸福院的村子,也缺乏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村幸福院的可持續發展,存在“吃了上頓沒下頓”的風險。

2、管理和服務水平不高,老人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滿足。當前農村幸福院實行入住老人自治管理,一般由村幹部兼任院長,推選一位老人負責院內日常事務管理,老人互助養老。目前王家峁村和東樑村的幸福院都有村幹部兼任院長,各聘用一名村民負責日常管理。由於這些人幾乎沒有養老服務培訓,缺乏基本的服務技能,只能提供日常的吃住服務,對於老人日常護理和精神慰藉知識也沒有,因此養老服務的水平是最低層次的。另外老人們由家庭生活一下子進入集體生活,難免有不適應,互相之間難免有摩擦,這對於幸福院的管理也是一個挑戰。此外,互助幸福院內入住的老人,在生活過程中難免會發生各種意外,對於發生意外帶來的傷害應負怎樣的責任問題,包括如何認定、如何履責等等是個難題。而醫療衛生方面,更是嚴重缺乏保障。目前的幸福院基本就近農村衛生室進行建設,但農村衛生室本身缺醫少藥,並不能爲幸福院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而入住幸福院的都是在65週歲以上的老人,遇到生病和突發狀況,還是需要子女領回去,老人的需求得不到很好滿足。

3、社會認同度不夠,農村幸福院的前景受質疑。農村幸福院是個新鮮事物,府谷縣現有的幸福院普遍規模不大,條件有限,短時間內人們的認可程度不夠,很多人還沒有認識到農村幸福院互助養老的一些優勢。加上農村養兒防老的觀念,兒女們把老人送入互助幸福院會覺得面子上過不去,老人也有類似的感受。而且農村的老人普遍安土重遷,不願意離開生活了一輩子的老家,一時間不能接受到集體環境中入住。通過實地走訪調查,木瓜鎮很多在村的年輕人普遍存在這樣的觀念,受傳統孝道的影響,將老人送到幸福院養老怕被人恥笑。很多老年人也一時間不想離開生活了一輩子的家,或者擔心人離開後家會殘破。這樣從老人到子女一時間難以接受農村幸福院這種新的養老模式,導致社會認同度不夠,入住老人少,互助幸福院能否越辦越好存在疑問。

三、解決農村幸福院存在問題的對策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農村互助養老供給的主體作用。各級政府應在農村互助養老供給中發揮主體作用,並承擔政策制定和財政供給的責任。各地應認真落實中央和省裏的有關文件精神,全面推進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此外,應增強政策支持的連續性,建議參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標準對農村幸福院進行牀位運營補貼,增強其發展後勁。

2、充分激活社會民間力量,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互助養老方式的關鍵是互助,除了入院老人之間的互助以外,應發掘農村社會的民間力量。首先,建立以農村女性勞動力羣體爲主體的兼職服務隊伍。兼職服務人員主要負責日常照料的服務工作,所需技能少,經過簡單培訓後即可上崗。其次,建設以農村低齡老年人爲主體的志願者服務隊伍。吸引低齡老年人加入志願者隊伍可發揮其餘熱,增強其社會認同感,還可以利用其相互熟悉的優勢,爲高齡老年人帶來較高質量、較高效率的服務。再次,充分發揮鄉土傑出人才的能量,倡導其爲故土的發展出力,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積極捐助農村幸福院發展,拓寬幸福院建設和維持的資金來源渠道。

3、加強專業化的指導和幫扶,促進農村幸福院健康發展。農村互助養老仍處於摸索階段,應在專業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引導下,進一步整合政府、社區和家庭層面的優勢資源,對農村互助養老的發展提供更多專業化的指導和幫扶,讓老年人在互助養老的過程中獲得更多的幸福感。如,加強對農村社區互助養老服務工作的質量評估和監督,加強對農村幸福院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培訓,規範幸福院資金管理程序,完善財務制度;對新入院老人進行適應性指導,幫助其快速熟悉環境;對入院老年人進行培訓,讓其承擔起一定的養老護理工作,彌補護理人員不足的問題;促進入住老年人購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或責任保險,其中農村五保老人購買相關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應由同級財政負擔;儘快出臺規範老年人互助組織及成員權責的法律,從法律層面保障老年人在互助活動中的權益,使老年社會工作者和參與互助養老的老年人羣體有法可依。

4、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村幸福院的社會認同感。加大宣傳力度,促使人們瞭解互助養老是國內外普遍流行的一種養老方式,它具有降低養老成本、滿足老年人需求等諸多優勢;鼓勵社會各界積極關注養老事業,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向互助幸福院捐資、捐物或提供志願服務;加強對志願者服務隊伍建設與培訓,提高互助幸福院的服務質量,滿足入院老年人的養老需求,通過不斷提高農村幸福院的社會認同感,促進農村幸福院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