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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三轉” 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的主要任務,也是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落實“三轉”主要是要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等主業主責,切實把“三轉”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實處,要創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風建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科學有效預防腐敗。但是,當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落實“三轉”進程中,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

推進“三轉” 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當前落實“三轉”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思想認識不足。爲了讓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迴歸主業,“輕裝上陣”,省紀委要求,各鄉鎮紀委書記必須把主要精力(70%)用於抓紀檢監察工作,縣直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原則上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調研中瞭解到,部份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存在“不適”心態。有的同志認爲多分管一些工作覺得雖然忙一點,但是因爲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覺更受黨委政府重視,工作幹起來也更有威信,同時有利於自身綜合能力的鍛鍊和提高,有利於爲以後的發展積累經驗,不願從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脫出來。有的同志認爲不再分管紀檢監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後,片面認爲基層紀檢監察工作遊離於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產生了被邊緣化的思想情緒。有的同志說,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時候,每天都有人到他辦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調整分工,只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後,一天到晚就難得有一個人到他辦公室看一看,心裏感覺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專職紀檢監察工作,執紀監督問責怕得罪人、怕丟選票、怕影響團結的顧慮。

2、職能定位不準。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任務規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確。按照中央紀委要求,各縣紀委監察機關清理了議事協調機構,進一步聚集中心任務,突出主業主責。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紀檢監察機關的雙重領導體制,黨委政府認爲紀檢監察機關辦事信得過,工作中如有紀檢監察機關參與就能保證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項目建設等重大問題、重要工作上,還希望紀檢監察機關多挑重擔,還是會安排紀檢監察機關或者紀檢監察幹部從事和分管部分職責外的工作,在目前的體制和環境下,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和幹部也難以抵制。

3、工作方式缺位。參謀建議缺位,一些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習慣於上級機關和同級黨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習慣於按部就班,對本地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缺乏系統地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結合本地本單位工作實際向黨委政府提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建議較少。組織協調缺位,沒有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將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各單位,制定和落實“一崗雙責”崗位責任,確保任務明確、履責有依、問責有據,引導各個部門單位共同自覺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致使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不力。監督檢查缺位,主要是對下級監督多,對同級、上級監督少;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監督的多,對品德修養等其他方面監督的少;對工作八小時以內監督的多,對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幾乎空白。

4、履職能力偏弱。表現在紀檢監察隊伍中缺乏專業人才,幹部知識層面和業務能力亟需提升。由於紀檢監察工作涉及的領域廣,要求紀檢監察幹部廣泛瞭解金融、法律、計算機、會計、管理等綜合知識,而現有的紀檢監察幹部中, 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少,特別是缺乏掌握信息網絡技術、熟悉市場經濟和財會電算知識的“複合型”專業人才,無論是查辦案件還是開展監督檢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現象。此外,舉辦的業務培訓太少,培訓方法單一,在實際工作中,紀檢監察幹部“上崗前沒有專門培訓、在崗時沒有時間參加培訓”,業務知識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補充,導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創意,影響了履職效果。

5、派駐機構不全。2010年全省縣鄉紀檢監察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後,一些縣直單位的紀檢組(紀委)被撤銷,紀檢監察編制被劃轉到新組建的紀工委監察分局。根據《黨章》規定,設立了黨委的縣直單位均要設置紀委,但由於編制被划走,加上部份縣直單位紀委書記退居二線,一些單位面臨有機構而無人員的狀況。按照中央紀委對直屬各部門執紀監督實現“全覆蓋”的要求,建議設立黨委的縣直單位保留紀檢監察編制,配齊配強紀委書記。

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全面提高履職能力工作思路與建議

5月19日,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專題研討班上講話,提出“三轉”就是要聚焦中心任務,往監督執紀問責上轉。監督、執紀、問責三者相互聯繫、相互作用、渾然一體,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主業主責,認真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中央“三轉”要求爲準繩,聚焦中心任務,把工作重點轉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強化兩個責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要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常研究、常部署。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到全縣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中,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落實。通過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班子成員抓、抓班子成員等措施,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黨委書記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當成“一把手工程”,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大情況親自彙報,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旗幟鮮明地支持同級紀委開展工作,當好紀委書記的堅強後盾。二要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紀委要充分履行組織協調職能,積極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覈、責任追究,制定符合實際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分解方案、切實可行的責任考覈辦法、嚴肅認真的責任追究措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任務,經常性地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腐敗問題。三要強化責任考覈。要堅持把日常檢查考評作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手段,建立日常檢查考覈機制,在明確考覈重點、拓展社會參與、創新推進機制、完善評價體系等方面狠下功夫。要嚴格責任追究,按照“一崗雙責”、“一案雙查”的要求,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不力、責任範圍內發生重大腐敗案件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追究黨委的主體責任,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二)強化執紀監督,確保紀律的剛性約束。一要嚴明黨的紀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建設放在首位,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堅決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問題,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現象。各級紀委要鐵面執紀,堅決查處違反黨紀的行爲。二要堅決糾正“四風”。要把監督檢查執行八項規定作爲改進黨風政風民風的一項常態化工作來抓,抓源頭治根本,積小勝爲大勝,切實糾正“四風”突出問題。要緊緊抓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若干規定不放,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做,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一股風氣一股風氣地糾,保持高壓傳導,釋放從嚴信號,堅決防止反彈。要建立改進作風長效監管機制,反覆抓、抓反覆,持之以恆,久久爲功,堅決剎住各種歪風。對頂風違紀者嚴查快辦,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三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要加強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肅查處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濫用職權、貪污賄賂、徇私枉法、腐化墮落案件,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資金分配、招標投標、財務管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處基層幹部套取國家資金、損害羣衆利益的案件,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上級紀檢監察機構要切實加強對下級紀檢監察機構查辦案件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拓寬線索舉報渠道,完善網絡輿情研判和處置機制。認真核查從各種渠道反映的黨員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強化警示教育,充分運用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

(三)強化監督機制,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一要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認真抓好《懲防體系》任務的落實,圍繞公共權力這個核心,不斷完善和發展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二要圍繞公共權力這個核心,不斷完善和發展權力運行制約體系建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要要認真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加強和改進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制度行爲。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和任前廉政談話、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四要強化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深入開展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將其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和學校幹部培訓的必修內容。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強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違法違紀案件,用身邊的案警示身邊的人,樹立勤廉典型,鞏固和拓寬廉政教育基地建設。五要重視和運用網絡監督。建立健全網絡輿情收集、研判、處置機制,發揮好網絡作用,不斷聚集和提升網絡監督的正能量。

(四)強化能力建設,切實增強執紀監督的能力。一要加強思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召開學習交流會等方式,組織紀檢監察幹部學習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思路,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紀委 “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的新要求上。二要強化正確履職。要從“執行主體”向“監督主體”轉變。紀檢監察機關應緊緊圍繞黨章規定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圍繞行政監察法賦予的五項職責,擺正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迴歸到反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職能,進一步把清理和調整的議事協調機構工作落到實處,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要從一般性的業務檢查向履職監督轉變,完善“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執法的再執法”的方式,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關責任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自身職責上,防止從監督主體錯位爲執行主體。三要強化能力提升。履行好監督職責,必須有一支素質過硬、能力突出、作風優良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要按照“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的標準,加強能力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執紀監督能力。通過加強自身建設,打造出一身正氣、秉公用權、鐵面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讓違法違紀分子膽寒,讓人民羣衆滿意。四要強化自律意識。“打鐵先要自身硬”、“監督者更要帶頭接受監督”,牢固樹立“爲民、務實、清廉”三種意識,着力防止“燈下黑”,帶頭髮揚黨的優良傳統,帶頭踐行黨的羣衆路線,帶頭恪守廉潔自律規定,用實際行動回報黨對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職盡責、維護黨紀政紀的殷切期望,迴應人民羣衆對加強監督執紀、建設廉潔政治的熱切呼聲,打造堅強有力的執紀監督“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