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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兩法銜接”的工作總結

【概述】

關於“兩法銜接”的工作總結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毅瓴芬”爲你整理了這篇關於“兩法銜接”的工作總結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建立“兩法銜接”工作機制,有利於整合執法資源,強化法律監督,形成打擊合力。我局高度重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不僅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還加強了與各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和協調配合,對打擊水事違法犯罪行爲起到了積極作用。現將我局2020年以來“兩法銜接”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兩法銜接”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保障機制

一是爲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認真做好“兩法銜接”工作,我局成立推進全面依法治縣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由水政監察大隊具體負責我局“兩法銜接”相關工作。二是建立重大水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制度、重大水事案件行政處罰集體討論制度,成立水事案件法制審覈小組和水行政處罰會審委員會,形成涉嫌犯罪案件的集體審議和專項審查機制。通過建章立制,不斷規範“兩法銜接”工作。三是落實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四川茂天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日常協助參與重大案件決策的討論工作,提供相關法律意見和服務。

(二)合力打擊違法行爲,履行案件移送制度

圍繞河道採砂“清零行動”、水土保持專項執法、水資源管理專項行動等,與各鄉鎮(街道)、公安機關等形成合力,積極開展水政網格化巡查。2020年以來,我局共開展河道巡查400餘次,其中聯合執法30餘次,出動人員800餘人次,查處河道非法採砂(石)案3起,未按規定足額下泄生態流量案1起,未批先建案1起,違法棄置渣土案7起。根據職能職責,移交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案件線索5起,移交公安機關案件線索4起,其中通過“行刑銜接”平臺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線索1起。

(三)踐行會商工作機制,把控案件辦理質效

爲提高水事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我局針對有分歧的水事案件積極踐行會商工作機制,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對存在疑難問題的水事案件進行集體研究討論,認真把好每起案件的證據關、事實關、法律適用關。2020年以來,我局共組織召開案件會商會議3次,對順利偵辦案件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增強執法人員水平,規範行政執法行爲

2020年以來,我局共開展水行政執法專題培訓會3次,並邀請到縣司法局經驗豐富的專家主講,圍繞水行政執法的規範流程、業務知識等進行詳細解讀,提高了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文明執法水平,營造了依法治水的濃厚氛圍。同時我局還積極主動與縣檢察院溝通聯繫,安排執法人員到檢察院學習“兩法銜接”平臺使用方法及案件移交相關程序。

二、“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的運行情況

2020年我局在調查處理1起水事案件過程中,發現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涉嫌盜竊罪。我局賡即和公安機關溝通聯繫,及時通過“行刑銜接”平臺向公安機關移交該案件線索,並按照要求將行政處罰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平臺系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該移交線索立案偵查。

三、“兩法銜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銜接溝通不夠,工作效率不高

相關部門對案件線索移交溝通銜接的時間偏長、程序繁瑣,導致效率不高

(二)業務能力較低,操作實踐欠缺

由於人員變動工作交接不到位等原因,新的工作人員對“行刑銜接”平臺操作流程、案件錄入、適用法律條款等不熟悉,導致錄入的案件信息不全面、不規範,司法機關難以掌握案件情況,難以給予及時的指導。

四、建議和意見

(一)加強溝通聯繫,進一步抓實案件錄入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與檢察院的聯繫溝通,積極主動抓好平臺建設、管理,抓實案件的錄入,確保本部門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及時、全面、規範錄入,便於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避免以罰代刑情況的發生,確保依法行政。

(二)找準短板,進一步加強業務指導

一是通過專題會、視頻會等方式,邀請專家定期開展“兩法銜接”培訓工作,大力提升工作人員平臺操作水平。二是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力度,使相關人員能準確把握具體案件違紀違法行爲界限,提高分析研判能力,提升工作隊伍的專業化水平。三是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交流學習,借鑑成功經驗,破解實踐應用中存在的難題,實現行刑無縫銜接,達到監督無死角,助力“兩法銜接”工作深入推進。

標籤:兩法 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