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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精選3篇)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1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精選3篇)

根據《XX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加快推進我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以下簡稱“工改”)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工改辦的方針政策,積極推進我縣工改工作,完成了階段性改革任務。爲有效推進後續工作,現將我縣工改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積極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文件。今年以來,縣工改辦共收到涉及工改文件3份,分別爲XX市工改辦印發的《XX市城市規劃區內不新增用地且不改變土地性質用途既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改造工程審批流程簡化措施的通知》;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關於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XX市住建局、行政審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三部門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市裝配式建築發展的通知》。同時,將這些文件以縣工改辦名義下發給了各工改成員單位參閱。通過文件的學習以及各成員單位的交流,把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併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合併辦理;對不涉及新增用地且不改變土地用途既有市政工程簡化了審批環節、優化了審批流程;制定了普通商品房裝配式建築執行標準。

2、開展培訓、實現標準事項並聯審批。4月15日,XX市工改辦組織各縣(市、縣)工改辦小組成員單位線上培訓,學習“XX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系統”。培訓結束後,縣工改辦成員單位積極梳理審批事項清單,目前在系統中已公佈審批事項24個,受理一次性申報2個以上事項的並聯審批事項5件,已經辦理3件。

3、提高審批事項的集中度。按照省市“一窗受理”要求,5月底,縣發改局、縣資源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等部門都已安排專職經辦人員入駐政務中心集中開展工作。基本具備了窗口統一收件、發件、諮詢等業務辦理,爲企業和羣衆提供“一站式”服務的條件。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縣完成了階段性改革任務,但與省、市對改革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改革成員單位重視不夠。工改各成員單位認識有偏差,存在“誰家牽頭誰家事”的情況,文件精神貫徹不力,部分成員單位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不高。二是並聯審批工作推進不理想。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上線以來,我縣一次性申報2個以上事項的並聯審批事項較少;縣工改辦對申報單位的引導不夠,對各業務部門調度不力,同時部分成員單位參與度不高,造成了並聯審批工作推進不理想。

三、下半年工作計劃

1、做好統籌調度。充分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改革事項的統籌調度分析,動態調度工作進展。

2、推進並聯審批。項目審批每個階段設立一個牽頭部門,牽頭部門對建設單位做好並聯申報、審批指導、推廣、宣傳工作,引導建設單位進行多事項聯合申報,推進各事項審批部門並聯審批,縮短建設單位辦事時間。

3、提高審批系統運用率。引導各成員單位所涉及工程項目審批事項按照應報盡報的原則全部採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進行申報和審批,提升工程項目審批系統運用率,避免系統外申報審批。

XX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領導小組辦公室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2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嚴格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我縣積極開展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形成“互聯網+監管”管理模式

優化審批流程。堅持國家、省、市對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的部署安排,進一步加快我縣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和改革工作,完成政務服務網、事項管理、數據共享等對接任務,不斷更新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將審批流程劃分爲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竣工驗收3個階段。不斷更新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審批流程優化審批流程,全面落實環境影響評價不再作爲項目批准或覈准的條件,在施工許可完成前完成即可;對於劃撥用地的項目,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爲使用土地的證明文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准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互聯網+監管”審批管理體系建立完善。

(二)完成“互聯網+工程審批”審批體系

壓縮審批時限。全面推行“互聯網+工程審批”,推行聯合驗收、聯合審圖、區域評估、告知承諾等制度,在實現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79個工作日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流程、減少環節,一般社會投資(招拍掛出讓用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已壓縮至60個工作日,建立完善“全流程、全覆蓋、時限短、流程優、成本低”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

推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根據貴陽市工程建設項目(既有建築改造工程)審批事項清單(試行)、貴陽市“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試行),全面落實政府投資既有建築改造工程審批時限壓縮至30個工作日,小型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社會投資既有建築改造工程審批時限壓縮至26個工作日,規劃條件明確可控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28個工作日,帶方案出讓用地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30個工作日。

(三)形成“一網通辦”集成服務體系

完善審批體系。全面推行“一個系統管理、一窗受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改革的具體措施和認定標準。依託貴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持續推動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多門”變“一門”,不斷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推行“集成套餐”服務,對於一件事涉及多個審批服務事項打包,爲企業提供量身定製的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推行一表申請,審批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基本上實現“應進必進”。截止到2020年12月17日,我縣在貴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上辦件416件,均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二、主要做法

(一)加快“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

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聚焦企業和羣衆關注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的要求,由縣政務服務中心牽頭落實各階段牽頭單位整合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和申報表格,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模式,且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共享申報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做到橫向可比對,縱向可銜接, 科學細化、量化審批服務標準,壓減自由裁量權,完善適用規則,做到統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構建易懂的辦理流程圖(表),實現網上可查,電話可詢、爲企業和羣衆辦事提供清晰指引,持續提升審批效率。

(二)營造寬鬆有序的審批環境

進一步增強服務能力。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QQ、微信交流羣,及時交流解決系統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分享好的經驗、做法。對審批事項、項目報建操作製作ppt、流程供各單位、企業參考,電子簽章操作應用功能已於6月2日上線試運行。

進一步增強服務水平。爲便捷查詢所需事項,增強服務精準度,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程代辦服務窗口,接受項目單位的委託,無償代辦相關行政審批事項以及市政公用服務事項。

(三)加強事中時候監管

轉變服務理念和態度,變審批爲服務,變被動服務爲主動服務,瞭解企業困難及問題,積極想辦法協調或解決,有針對性的採取措施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企業對業務知識的瞭解,增強企業辦理手續的能力和效率,在審批過程中做好服務指導,在監管中做好監督檢查,推動“放管服”改革,履職到位、寬進嚴管、放管結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門檻,營造寬鬆的准入環境,另一方面做好對監管部門的告知工作,保障審批與後續監管無縫對接。

三、存在問題

1.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技術完善與後續服務不能達到有機統一,爲實現申報單位“一網申報”,部分申報單位無法提交申報數據或提交數據後數據丟失,導致審批不能正常開展,需申報企業聯繫系統技術後臺人員才予以解決。但因系統維護人員對外公佈較少,不能及時解決企業申報過程中遇到的系統問題,出現審批時限延長的情況。

2.合同備案取消及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合併辦理後,部分單位簽訂的合同不規範,承諾事宜履行不好,導致事中事後監管的難度較大。個別企業在辦理審批事項後,將承諾拋在腦後,後期追蹤監管難度大。

3.政務服務政策宣傳不到位,主動服務意識不夠。相關職能部門沒有及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的政策進行分析研究,也沒有對相關的政策措施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在企業手續辦理、要素保障協調方面存在服務不到位的情況。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與上對接,提高服務水平,強化保障能力,爲企業提供個性化的支持服務。轉變服務理念和態度,變審批爲服務,變被動服務爲主動服務,積極想辦法協調或解決,有針對性的採取措施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增強企業辦理手續的能力和效率。

2.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探索監管方式,整合監管人力、無力、財力,加大事中事後監管的力度,在審批過程中做好服務指導,在監管中做好監督檢查,推動“放管服”改革,保障審批與後續監管無縫對接。

3.加強窗口人員的管理,提升窗口人員素質,加大服務力度,秉承“應辦盡辦”的原則,拿出“說辦就辦”的效率,實現“一次辦成”的目標,達到“辦就辦好”的效果,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的要求,進行流程再造、規範服務。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3

內蒙古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現將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改革進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實施

興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常務副盟長任組長,分管副盟長任副組長,盟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盟住建局,負責統籌調度改革日常工作。針對改革過程中遇到的難點,盟行署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調度,及時協調組織解決問題,確保工改工作順利推進。

(二)統一審批流程

一是精簡和規範審批事項情況。截至目前,已經取消審批事項5項,包括:建設項目報建登記手續、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建設資金到位證明(改爲由建設單位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按照規定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合併審批事項3項,包括: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書合併辦理,規劃覈實與土地核驗合併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對用地要求明確、規劃條件確定的項目、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用地預審後選址和規模等無變化的項目,將土地供應、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報建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同步辦理;轉變管理方式1項,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制度改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調整審批時序共計4項,包括:確需地震安全性評價的調整到工程設計前完成。將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調整到開工前完成。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爲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下放審批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我盟將盟直部門、單位,中央、自治區直屬單位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包括歷史遺留問題的後續審批辦理工作)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職責權限全部下放至各旗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二是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和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情況。《方案》明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爲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由盟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由盟住建局牽頭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已印發,同時已在自治區住建廳備案。

三是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情況。我盟已組織有關責任部門對自治區住建廳印發的《關於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聯合審查工作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許可階段並聯審批工作實施方案》進行了深入學習,對聯合驗收工作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實施細則(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聯合測繪管理辦法(試行)》等配套制度。

四是推行區域評估情況。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盟自然資源局已全面啓動區域評估工作,已會同有關責任部門研究制定、印發《興安盟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實施細則(試行)》《興安盟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實施細則(試行)》)等制度文件。

五是推行告知承諾制情況。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爲,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已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並制定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告知承諾制的具體要求和加強監管的措施。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一是協同平臺建設情況。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多規合一管理辦法(試行)》。正在積極推進對接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工作,實現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實時傳送。

二是實行聯合審圖情況。已與審圖系統技術人員溝通交流,雙方就業務流程、對接目標及對接方式進行探討,並完成系統對接方案撰寫,待審圖系統技術人員反饋方案實施意見後,開展技術實施工作。預計7月中旬完成對接。

三是系統內審批辦理情況。截至目前,系統平臺共辦理工程建設項目26個,受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59項,實行並聯審批46項。由於各項配套制度是在平臺試運行前完成印發的,在平臺試運行期間,部分配套制度與平臺實際運行情況產生衝突或矛盾,現已及時與各責任部門溝通、協調並修改,共出臺43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相關配套制度,並確保審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完善性。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一是“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情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的要求》(中發〔2019〕18號)要求,盟自然資源局正在積極貫徹“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爲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整合各類規劃,盟行署成立了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統籌全盟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起草了《興安盟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初步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同時,爲加快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盟自然資源局已開展了多項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現已開展對興安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興安盟盟域城鎮體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並積極開展了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和興安盟物流園區總體規劃實施評估,現已完成初稿;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即“雙評價”)等專題研究工作現已開展相關基礎資料收集的準備工作,全盟全國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

二是“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情況。盟行政審批局制定了《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一窗式”服務實施細則(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興安盟政務服務大廳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務制度(試行)》等配套制度,全力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有關服務工作,並督導旗縣市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窗口設立、市政公用服務“一站式”專區建設和工程建設項目改革制度政務公開等工作。已在盟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政務大廳三樓爲盟直部門、烏蘭浩特市和科右前旗開設了綜合服務窗口和市政公用服務“一站式”專區窗口。

三是“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和“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情況。四個階段審批事項清單、“一張表單”已正式印發。同時,結合自治區示範文本和其他試點地區先進經驗,已建立健全相關事後監管及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

(五)統一監管方式

一是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標準化建設情況。我局和自然資源局已聯合印發四個階段的標準化服務指南、審批工作細則等相關制度文件。

二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情況。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牽頭協調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牽頭協調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目施工許可階段審批告知承諾事中事後監管細則(試行)》等配套文件,平臺系統已與自治區住建廳提供的信用平臺接口對接,已實現查看企業紅黑名單、行政許可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等功能,預計2020年年底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中設置信用管理平臺模塊,重點對實行承諾制的項目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三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情況。盟發改委已按照《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安盟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興安盟中心支行 中共興安盟委宣傳部關於印發<興安盟信用紅黑髮布制度>的通知》《關於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加強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的通知》有關文件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將企業失信行爲記錄誠信檔案。

四是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情況。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領域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暫行管理辦法(試行)》,盟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全流程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在作爲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市政公用服務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入住審批大廳,盟行政審批局正在積極指導各旗縣市政務服務大廳提供“一站式”服務。我辦已將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列入並行推進階段。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信息系統平臺應用水平緩慢。雖然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和數據交換達到國家及自治區要求,但是仍處於試運行狀態,應用水平與先進盟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以多規合一爲基礎的一張藍圖工作推進緩慢。一張藍圖所需資料存在涉密問題,尚需做脫密處理;三區三線劃定工作目前已將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和生態紅線劃定方案上報但未取得批覆,城市開發邊界尚未劃定。

三、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及時修繕信息平臺存在的問題。由於我盟工改平臺開發建設稍晚,按照各先進盟市的經驗來看,平臺運行期間,會存在一定問題,我盟會充分借鑑先進盟市的經驗,少走彎路,並及時做好平臺的修繕工作,確保企業辦事進度不受影響,進一步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能。

二是按計劃組織培訓。待各旗縣市成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後,分別組織盟行署和各旗縣市人民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有關領導幹部、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工作人員及審批事項申請單位進行培訓,7月中旬完成6個旗縣市的平臺培訓工作並投入使用。確保7月末按照自治區要求完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正式上線運行。

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