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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1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

根據縣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負責牽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擬定改革實施方案,積極推進改革開展。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9〕50號)文件精神,我局結合實際情況,起草了《坡頭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多次徵求相關審批部門的意見,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並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後2019年9月4日印發《坡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湛江市坡頭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湛坡府〔2019〕109號),全面組織推進我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區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明確各審批階段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具體措施及完成時限,壓實工作責任,有效推進改革工作開展。

(二)牽頭組織部署工作,明確改革工作任務。

1、我局多次牽頭組織召開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會議,與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政務服務數據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成員單位進行討論研究,瞭解和收集各牽頭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協商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效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各項改革工作按時推進。

同時協商各成員單位參照《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對涉及本單位具體的審批事項清單進行一一認領,全面梳理出《坡頭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共47項,涉及我區8個審批部門。同時根據梳理出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分類制定了對應的政府投資房屋建築類、政府投資市政線性類、社會投資房屋建築類、社會投資市政線性類、社會投資工業園帶方案出讓類等五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

2、我局作爲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的牽頭單位,按照湛江市相關部門制定的配套制度和管理部辦法的文件精神,牽頭制定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的辦事指南,根據實際情況,轉發了《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湛江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等相關配套制度和管理辦法,切實加強我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體系建設工作,全面推進改革工作實施開展。

(三)設立綜合窗口,實行一窗受理。

我局聯合區行政服務中心,整合所有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服務窗口,在區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組設置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設立四個綜合服務窗口,並根據我區實際,從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抽調4名業務人員集中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受理業務。同時設立市政公共服務綜合窗口,目前供水、供電、燃氣等市政公用服務單位已入駐辦事大廳;基本建立“前臺統一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政務服務模式。

(四)規範系統管理,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爲規範我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的線上審批,我局嚴格督促各相關審批部門,凡是涉及《坡頭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的47項審批事項必須通過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進行線上受理審批,至今共在工程審批管理系統上受理17個審批事項,其中我局受理8項(包括施工許可7項、工程招標備案1項)、區生態環境局受理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估9項。

(五)積極組織參加業務培訓,確保改革工作有效推進。

1、我局積極安排工作人員參加湛江市住建局舉辦的人防工程監督管理培訓班及廣東省住建廳舉辦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業務培訓班,積極對接人防、消防等新增業務事項,爲有效承接改革工作中的新增業務工作以及日後組織實施工程項目聯合驗收做好基礎鋪墊。

2、我局牽頭組織開展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培訓工作,分別於9月27日、11月29日邀請“數字廣東”工程師在區政府211會議室和區行政服務中心會議室舉辦坡頭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培訓班,重點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操作步驟進行解讀,培訓會議上各審批部門和區工改綜合服務窗口的工作人員登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進行操作練習,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的熟練程度和審批工作效率。

二、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我局的編制少,業務人員配備不足,業務水平和技術能力與市級部門仍有較大差距。

2、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正與廣東省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數據對接,將於3月底在市工程審批系統實現施工許可證照電子化,系統的相關功能設置還需不斷修改完善,區綜合服務窗口的工作人員對施工許可電子證照化的相關係統操作使用不熟悉,需要進一步進行測試操作練習,確保在3月底全面實施開展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化。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局將牽頭定期組織召開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議,切實加強與區發改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成員單位關於改革工作的溝通協調,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督促各相關單位進一步壓實改革工作責任,明確改革任務分工、任務措施、改革時間節點和責任部門,確保我區按時保質完成改革任務。

(二)加強培訓學習。我局將牽頭組織開展工程建設審批系統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我區工程建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和各審批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我區審批部門業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確保工程審批系統有效運行使用,儘快建立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覈、綜合窗口出件”機制,有效實現“一窗通辦”,方便企業和羣衆辦事。

(三)加強制度執行。我局將聯合區發改局、區自然資源局等牽頭部門,按照《坡頭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狠抓湛江市的相關改革配套制度和辦法的文件宣貫和落實,定期組織各有關審批單位、有關審批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研究,不斷提高審批業務辦事能力。

(四)加強宣傳推廣。我局將繼續加強宣傳推廣力度,通過官方網站、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等多種形式,全面推廣宣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及改革進展成效,使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家喻戶曉,全面提升我區工程審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效率。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結2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現將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改革進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實施

興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常務副盟長任組長,分管副盟長任副組長,盟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盟住建局,負責統籌調度改革日常工作。針對改革過程中遇到的難點,盟行署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調度,及時協調組織解決問題,確保工改工作順利推進。

(二)統一審批流程

一是精簡和規範審批事項情況。截至目前,已經取消審批事項5項,包括:建設項目報建登記手續、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建設資金到位證明(改爲由建設單位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按照規定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合併審批事項3項,包括: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書合併辦理,規劃覈實與土地核驗合併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對用地要求明確、規劃條件確定的項目、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用地預審後選址和規模等無變化的項目,將土地供應、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報建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同步辦理;轉變管理方式1項,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制度改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調整審批時序共計4項,包括:確需地震安全性評價的調整到工程設計前完成。將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調整到開工前完成。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爲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下放審批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我盟將盟直部門、單位,中央、自治區直屬單位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包括歷史遺留問題的後續審批辦理工作)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職責權限全部下放至各旗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二是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和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情況。《方案》明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爲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由盟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由盟住建局牽頭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已印發,同時已在自治區住建廳備案。

三是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情況。我盟已組織有關責任部門對自治區住建廳印發的《關於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聯合審查工作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許可階段並聯審批工作實施方案》進行了深入學習,對聯合驗收工作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實施細則(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聯合測繪管理辦法(試行)》等配套制度。

四是推行區域評估情況。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盟自然資源局已全面啓動區域評估工作,已會同有關責任部門研究制定、印發《興安盟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實施細則(試行)》《興安盟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實施細則(試行)》)等制度文件。

五是推行告知承諾制情況。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爲,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已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並制定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告知承諾制的具體要求和加強監管的措施。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一是協同平臺建設情況。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多規合一管理辦法(試行)》。正在積極推進對接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工作,實現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實時傳送。

二是實行聯合審圖情況。已與審圖系統技術人員溝通交流,雙方就業務流程、對接目標及對接方式進行探討,並完成系統對接方案撰寫,待審圖系統技術人員反饋方案實施意見後,開展技術實施工作。預計7月中旬完成對接。

三是系統內審批辦理情況。截至目前,系統平臺共辦理工程建設項目26個,受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59項,實行並聯審批46項。由於各項配套制度是在平臺試運行前完成印發的,在平臺試運行期間,部分配套制度與平臺實際運行情況產生衝突或矛盾,現已及時與各責任部門溝通、協調並修改,共出臺43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相關配套制度,並確保審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完善性。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一是“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情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的要求》(中發〔2019〕18號)要求,盟自然資源局正在積極貫徹“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爲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整合各類規劃,盟行署成立了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統籌全盟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起草了《興安盟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初步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同時,爲加快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盟自然資源局已開展了多項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現已開展對興安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興安盟盟域城鎮體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並積極開展了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和興安盟物流園區總體規劃實施評估,現已完成初稿;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即“雙評價”)等專題研究工作現已開展相關基礎資料收集的準備工作,全盟全國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

二是“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情況。盟行政審批局制定了《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一窗式”服務實施細則(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興安盟政務服務大廳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務制度(試行)》等配套制度,全力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有關服務工作,並督導旗縣市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窗口設立、市政公用服務“一站式”專區建設和工程建設項目改革制度政務公開等工作。已在盟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政務大廳三樓爲盟直部門、烏蘭浩特市和科右前旗開設了綜合服務窗口和市政公用服務“一站式”專區窗口。

三是“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和“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情況。四個階段審批事項清單、“一張表單”已正式印發。同時,結合自治區示範文本和其他試點地區先進經驗,已建立健全相關事後監管及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

(五)統一監管方式

一是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標準化建設情況。我局和自然資源局已聯合印發四個階段的標準化服務指南、審批工作細則等相關制度文件。

二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情況。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牽頭協調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牽頭協調管理辦法(試行)》《興安盟工程建設目施工許可階段審批告知承諾事中事後監管細則(試行)》等配套文件,平臺系統已與自治區住建廳提供的信用平臺接口對接,已實現查看企業紅黑名單、行政許可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等功能,預計2020年年底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中設置信用管理平臺模塊,重點對實行承諾制的項目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三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情況。盟發改委已按照《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安盟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興安盟中心支行 中共興安盟委宣傳部關於印發<興安盟信用紅黑髮布制度>的通知》《關於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加強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的通知》有關文件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將企業失信行爲記錄誠信檔案。

四是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情況。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領域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暫行管理辦法(試行)》,盟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全流程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在作爲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已印發《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市政公用服務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入住審批大廳,盟行政審批局正在積極指導各旗縣市政務服務大廳提供“一站式”服務。我辦已將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列入並行推進階段。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信息系統平臺應用水平緩慢。雖然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和數據交換達到國家及自治區要求,但是仍處於試運行狀態,應用水平與先進盟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以多規合一爲基礎的一張藍圖工作推進緩慢。一張藍圖所需資料存在涉密問題,尚需做脫密處理;三區三線劃定工作目前已將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和生態紅線劃定方案上報但未取得批覆,城市開發邊界尚未劃定。

三、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及時修繕信息平臺存在的問題。由於我盟工改平臺開發建設稍晚,按照各先進盟市的經驗來看,平臺運行期間,會存在一定問題,我盟會充分借鑑先進盟市的經驗,少走彎路,並及時做好平臺的修繕工作,確保企業辦事進度不受影響,進一步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能。

二是按計劃組織培訓。待各旗縣市成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後,分別組織盟行署和各旗縣市人民政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有關領導幹部、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工作人員及審批事項申請單位進行培訓,7月中旬完成6個旗縣市的平臺培訓工作並投入使用。確保7月末按照自治區要求完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正式上線運行。

興安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