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工作計劃

2018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

爲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大力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工作意見》(徐委發〔2018〕27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2018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徐委辦發〔2018〕93號)精神,深入推進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着力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2018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

2018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堅持審批服務便民化原則,加強大數據分析運用,以企業羣衆辦事需求爲導向,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爲核心,以“不見面審批”和“全鏈條一窗辦理”爲抓手,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行爲,提高服務效率,推動服務理念、審批制度、工作作風全方位轉變,實現“網上全辦、馬上就辦、窗口代辦”,切實解決企業羣衆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等突出問題,加快建設區域“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運營成本最低、政府服務最優、創業創新活力最強”的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建設改革標準化體系

1.做好權責清單動態調整。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動態調整權力清單,按照能放則放原則,進一步釐清市縣共有權力職責邊界,制定出臺縣級初審轉報事項清單(2018年版)和運行標準,切實做到一項權力事項由一級政府全程辦結。

2.開展減證便民行動。以高頻審批服務事項爲突破口,探索推行“一證通辦”減證便民改革試點,通過無依據取消、信息共享、網絡覈驗、信用承諾等方式,全面清理企業羣衆辦事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凡能通過網絡共享複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羣衆重複提交;凡能通過網絡覈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重複提供;加快電子證照推廣互認,凡是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形成的材料、證書、審批文件、證明等,由數據共享系統提供或審批部門自行覈驗,不得要求當事人提供。建立與市級統一的審批前置要件設立標準和審查機制,推進審批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建設,解決證明材料不統一、不規範問題。

(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促進改革高質量發展

3.公共服務事項“就近辦”。依託縣、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平臺,以羣衆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爲切入點,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區),鎮(街道)域一窗辦”的要求,對鎮(街道)、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和辦理流程實行標準化動態管理,積極推動事項“異地受理” “異地辦理” “同城通辦”和“就近辦理”。

4.一般業務事項“馬上辦”。對辦件量較大的一般性業務事項,簡化優化審批服務流程,提升網上全程辦結率和現場即到即辦率。對法律法規要求必須現場審批和核驗材料的事項,落實“網上先審、現場後驗”“容缺預審”等措施,實現“最多跑一次”。簡化企業住所登記,探索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新途徑,允許“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推行集羣註冊等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方式。

5.多窗受理事項“一窗辦”。對涉及社保、醫保等民生事項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服務模式,按照多部門辦理事項和低頻辦理事項的業務類別,整合各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設置綜合受理窗口,各審批部門專職負責後臺審批工作,通過前臺後臺無縫對接,線上線下深度融合,解決企業羣衆辦事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

6.權證高頻事項“聯合辦”。集成優化調整全鏈條審批服務流程,推動“3550”改革常態化、普遍化。繼續推行開辦企業領域“多證合一”、不動產登記領域“一窗集成服務”、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領域“容缺預審”“模擬審批”等模式,全面落實“多圖聯審”“多評合一”聯審聯辦制度,推行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等。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大力開展政務代辦服務,確保“3550”改革年底前普遍達標。開展“3550”達標率日常評價,評價結果納入縣直機關和單位績效考評。

7.行政許可事項“集中辦”。按照市統一部署,全面推行“334”改革,深入推進“三集中、三分開、四保障”集中高效審批模式,原則上不再保留各部門自設的服務大廳,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8.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積極做好對上銜接,及時調整完善縣級“不見面審批”事項清單。按照“事項名稱、申請材料、表單內容、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辦理流程(業務經辦流程)”六個統一要求,梳理規範辦事指南;除法律法規規定事項以及涉及機構改革領域外,實現 “不見面審批” 事項標準化全覆蓋。大力推行“網上辦”,凡能夠實現網上全程辦結的事項,不得要求現場辦理;對法律法規規定或暫不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一律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對必須要求現場辦理的事項要力爭做到“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兩微一端”(微信、微博和移動客戶端)審批結果送達方式,對暫不具備條件的,實行快遞送達。建立完善事項目錄庫、電子證照庫、政務數據庫,加強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

9.分類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建立健全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縣級層面,推動同一領域或相近領域執法隊伍實施整合,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綜合設置行政執法隊伍;一個部門設有多個執法機構的,原則上整合爲一支隊伍;積極探索開展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開發區層面,在經濟開發區設立綜合執法機構,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 鎮級層面,全面推動鎮級綜合執法改革。

(三)建立健全監管機制,確保改革精準化落地

10.健全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建立以權責清單爲邊界、以“雙隨機一公開”爲抓手、以信用監管爲核心、以大數據爲支撐的監管體系。推進企業“誠信典型紅名單”和“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建設,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存儲和應用,與行政許可、處罰和監管有效銜接。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規範化建設,建立獎勵舉報、懲罰賠償、聯合懲戒等制度,切實提高監管效能。持續完善“網上中介超市”服務事項目錄、中介機構庫、信用評價信息庫,規範業務流程、收費標準、服務時限等,促進中介超市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信用平臺相互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動作爲、通力協作,持續下功夫,力求新突破。要進一步樹立大局意識,統籌謀劃改革任務,整合行政服務資源,系統化推進改革工作。要組織專門力量,細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嚴格按照任務分工和進度要求推進。

(二)落實工作責任。縣編辦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建立健全定期調度機制,推動各部門嚴格按標準和序時落實改革任務。縣各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職責,細化推進方案,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困難和問題。各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改革任務落實。各部門要定期將工作進展和典型案例情況報縣編辦。

(三)強化督查推動。縣營商環境督查考覈辦公室會同縣編辦、政務辦,要加強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的考覈評價和專項督查,將考覈評價結果納入縣直機關和單位績效考評。對積極推進改革、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表揚激勵;對落實不力、推諉扯皮的,嚴肅追究責任。各部門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評價督查機制,強化制度剛性約束,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