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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獎懲制度參考(通用多篇)

醫院獎懲制度參考(通用多篇)

民營醫院獎懲制度 篇一

一、獎勵的。內容:

(一)在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於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做出貢獻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評爲院內本年度醫德醫風先進個人,併發給一次性獎勵金XX元。

(二)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於助人,甘於奉獻,深受患者讚揚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評爲院內本年度醫德醫風先進個人,並於本年度結束時發給一次性獎勵金500元。

(三)開展社會評選活動中,被評爲最滿意工作人員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併發給一次性獎勵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務對象無理刁難,致使身心受到傷害,爲顧全大局,忍受委屈,並能及時採取應變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處理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並獎勵英雄鋼筆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時,挺身而出,機智勇敢,爲單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損失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視情況發給一次性獎勵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於同違紀違法行爲作鬥爭,在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蹟突出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併發給一次性獎勵金200元。

(七)具有無私奉獻精神,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衛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並獎勵英雄鋼筆一支。

(八)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爲單位獻計獻策被採納,爲單位創造效益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視情況發給一次性獎勵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填補單位空白或爲單位創造效益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視情況發給一次性獎勵金500~1000元不等。

一、懲罰的內容:

(一)無故脫崗,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當月獎金。

(二)集體觀念不強,以個人利益爲重,與同事鬧不團結,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務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當月獎金。

(三)服務態度差,對服務對象有“生、冷、硬、頂、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現象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對情節較嚴重的給予系統通報批評。

(四)不尊重患者就醫權力引發醫療糾紛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務對象兜售衛生材料、藥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妝品等謀取私利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六)違反醫療規範,私自轉診服務對象或以介紹服務對象就診爲由,收取“好處費”、“介紹費”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七)不遵守醫療原則,開不合理處方,做不合理檢查,給服務對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衛生資源浪費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八)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查體報告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務對象名義爲自己或他人開藥、作檢查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十)不按規定項目收費,擅自改變收費範圍或收費標準,或非財務部門、非財務人員擅自直接向服務對象收費的,給予暫定執業行爲的處理。

(十一)不服從工作調遣或臨危退縮,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

(十二)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使上報、知情不報或有意隱瞞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

(十三)索要、暗示、收受服務對象“紅包”及貴重物品的,給予暫定執業行爲的處理。

(十四)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藥品、醫用耗材採購的業務往來活動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

醫院職員獎懲制度 篇二

一、獎勵制度:

1、助人爲樂,在社會上受到好評,爲醫院贏得榮譽。

2、見義勇爲,爲保護醫院財產、病區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貢獻。

3、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患者、家屬、周圍同志及領導好評。

4、及時發現問題,有效地杜絕差錯、事故、護理併發症及護理糾紛的發生。

5、認真帶教,同學普遍反映好的。

6、帶病堅持工作,主動加班加點,積極想辦法爲患者解決實際困難。

7、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於120天。

8、每年在正式期刊、報紙上發表專業文章,積極參與科研、著書成績顯著。

9、爲醫院或科室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採納後產生一定效果的。

10、在市級以上單位活動中,團隊精神好,爲醫院贏得榮譽者。凡符合以上內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別給予口頭、通報表揚或獎金獎勵等。

二、懲戒制度(分爲勸導、警告、停職、免職處罰):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勸導批評。

(1)上班濃妝豔抹、佩戴醒目首飾。

(2)違反護士儀表規範。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聲說笑;工作時間幹私活、看小說、睡覺;長時間打私人電話、聊天;遲到、早退、無故不按時交接班;上班使用電腦玩遊戲。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會議室。

(5)對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時報告。

(6)在醫院內喧吵或辱罵,干擾醫院正常秩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

(2)散播錯誤的、惡意的信息或謠言。

(3)未按請假規定無故缺勤。

(4)違反公共道德或禮儀標準。

(5)護理人員在進行護理操作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

(6)不服從調配。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務。

(8)臨時送假條,致使護士長無法調班。

(9)不虛心接受批評、檢查、指導。

(10)對上級交待的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停職檢查處分。

(1)由於工作疏忽、責任心不強,發生護理差錯、糾紛、護理併發症(缺陷)及發生上述情況後隱瞞不報。

(2)在護理操作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給病人帶來痛苦,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者。

醫院獎懲制度 篇三

一、獎勵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認真,各項醫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實到位,完成下列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認真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嚴格按規範進行操作,醫院感染病例24小時之內報院感科,無漏報。

2、認真執行手衛生規範,手衛生依從性≥95%,正確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進行每年的醫院感染現患率調查,現患率<10%。外科清潔手術切口部位感染率<0.5%。抗菌藥物治療住院患者微生物樣本送檢率≥30%,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4、醫院感染管理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組織學習醫院感染相關知識,研究本科室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記錄。每月對本科室醫院感染控制工作進行自查(內容:無菌技術操作、手衛生、院感病例漏報、醫療廢物分類、環境衛生等),有記錄。

5、監控醫師每週檢查醫院感染病例漏報情況;監測護士每週檢查各種感染管理登記本,要求登記和監測項目齊全、合格、有效。

6、醫療廢物管理按醫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措施》執行,符合要求。

二、罰則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出現下列問題,作爲質控考覈扣分依據,根據醫院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扣款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醫院感染病例每漏報1例扣個人獎金50元。

2、按衛生部《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要求,出現多重耐藥菌不報告或不採取相應措施的;使用抗菌藥物前不留標本送檢。

3、感染管理小組不能發揮監、控、管作用:每週不做院感質控自查、每月不進行院感內容知識學習、每季不開會討論總結本科室院感管理問題的。(查記錄)

4、未執行《醫務人員手衛生規範》;洗手方法不正確的。

5、醫療廢物分類不清、利器盒複用或對利器不採取防損傷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潔員利器損傷的。

6、病區衛生差(監管不到位)。

7、醫生進行外科換藥時不戴口罩、帽子、無菌手套。

8、接受上級檢查時出現問題,並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示情形給予處罰。

院感科 20xx年11月

醫院職員獎懲制度 篇四

一、總則

1、爲了加強對醫院的管理,更好的貫徹衛生部門下達的衛生工作制度與醫務人員行爲規範和各級各類人員職責,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獎懲(暫行)辦法。

2、獎懲辦法是以一種制約人員更好地、更準確地、更嚴格地、更自覺地執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重要手段,獎懲辦法應以獎勵爲主,除給予榮譽獎勵外,還包括獎金或越級聘用,在以獎優的同時,對於玩忽職守、服務態度不好、違反規章制度和行爲規範,甚至造成了醫療事故、或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進行恰如其分的批評、懲罰、處分(警告、記小過、記大過甚至開除),以懲貶劣,達到促劣轉化的目的。

3、有關人員需要進行獎懲時,所在部門(科室)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及時認真地進行調查覈實,做出正確的結論,上報批准。

4、凡本院員工,不分親戚、朋友、關係戶,均適用本辦法,對違反黨紀國法的交政法部門處理。

5、本規定由醫院管理內部規定,解釋權在院辦公室。

二、獎勵

1、年度優秀管理幹部獎:獎金600元。

(1)工作時間滿12個月以上。

(2)忠於職守、堅守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發揚一切以病人爲中心,一切以醫療質量爲核心,一切以經濟效益爲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髒,任勞任怨,服務熱心、態度和藹、有突出表現者。

(3)在工作中想方設法克服困難,取得了顯著成績,受到普遍稱讚者。

(4)服從領導、組織紀律性強、能團結羣衆、認真完成和超額完成醫院制定的各項目標(經濟任務指標和工作責任指標)。

(5)模範執行醫院工作人員守則和崗位責任制,帶頭使用禮貌用語,帶頭實幹、有突出表現者。

(6)熱愛集體、一心爲公、堅持原則,對待損害醫院利益和不良醫療作風和歪風邪氣敢說敢管者。

2、年度先進工作者獎:獎金400元。

(1)—(5)條同上。

3、月度先進個人獎:獎金50元/月。(全院共選8人)

(1)無病事假。

(2)同年度先進條款(2—5條)。

(3)工作中,無遲到、早退、串崗、溜崗,無處分、批評、罰款等不良表現者。

4、立功獎:臨時擬定。

(1)打擊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損害醫院財產者。

(2)勇敢地保護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有突出表現者。

(3)免除重大損失,在合理化建議中,使醫院(門診)獲得突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

5、節約獎:

(1)成本覈算,材料節約獎。

(2)設備保養好、無設備維護費、自行修理者。

(3)按成本材料預算,計算節約部分給予獎勵。

6、績效獎:

(1)年初制定目標任務。

(2)簽定完成任務目標責任狀。

(3)完成任務目標給予獎勵,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再獎勵。

三、處罰

1、公共處罰:

(1)醫護人員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規定戴工作帽、戴胸卡,包括着裝不整,不注重儀表、儀態,穿響底鞋、拖鞋,留長指甲,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女職工上班不濃妝豔抹、披過肩頭髮、穿奇裝怪服、塗彩色指甲油、戴吊式耳環、手飾上班、穿露出工作服外的衣裙,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3)男職工不理頭髮、不刮鬍子、露紋身,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4)醫護人員上班工作時間吃東西的、在服務對象面前抽菸、吃零食、雙手叉腰、翹二郎腿,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5)工作人員上班不注意環境衛生、整潔,室內物品零亂、窗門簾不規範,各種臺(桌)面亂放東西,不關抽屜,亂放衣帽、亂投(倒)垃圾、亂丟菸蒂、亂吐痰、亂倒茶水,室內無人開燈、開風扇、開空調,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夜間空調未關處罰40元)。

(6)員工不注意公共及食堂衛生、穿工作衣帽到餐廳就餐,餐後桌面上殘留食物不清掃,使用後的橙、椅不歸位,用水後不關水龍頭,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7)工作人員打水用餐不注意禮貌、不敬老愛幼,沒有讓病人優先,每發現搶先插隊一次處罰20元。

(8)上班時間不注意工作方式,亂喊亂叫,哼歌唱曲,進不敲門、出不關門,使用後的物品不放回原處,看電視、錄像、小說和非專業性雜誌,打非辦公電話、聊天、發短信,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鬆弛、打瞌睡、到非辦公(值班)地點睡覺,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考勤處罰:

(1)遲到、早退按1分種1元計算進行處罰,超過30分鐘視曠工1天,1天扣四天的工資;忘記打卡,每次按1元進行遞增另需部門主管簽字,否則按上述條款進行處罰。

(2)串崗一次,處罰20元。

(3)溜崗按1分鐘1元計算處罰,超過30分鐘視爲曠工1天,曠工1天扣四天工資。

(4)代刷卡(指紋)發現一次處罰100元;被代刷卡者處罰50元。

3、其他處罰:

(1)嚴禁私開處方到外店取藥,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給舉報者獎勵100元,併爲舉報者保密)

(2)嚴禁醫務人員進行內部調班代(重)班,未經科室領導同意和院長批准處罰200元。

(3)嚴禁個人用車,公車私行,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及院長批准,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車輛的各種違章處罰按業務處罰承擔責任)。

(4)醫務人員對服務者要熱情,嚴格按規章程序操作,如有社會人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屬舉報(投訴),經查實確認屬實,給予被舉報者處罰50元,獎勵給舉報者。

(5)崗位責任完成不徹底,或出現問題差錯不上報,每發現一次在負責承擔問題差錯的經濟責任外另處罰20元(問題差錯按行政處罰和業務處罰承擔責任)。

(6)勞動衛生定爲每週(五下午四點開始)一大掃,每天(早8點後)一小掃,如無故不參加者處罰20元。每月不定期檢查三次,衛生責任區打掃得不乾淨,每次發現有70%以上不乾淨者處罰20元(衛生按區域劃分承擔責任)。

(7)後勤工作儘可能作好,如發現開水不開、冷水無水供應、米飯不煮熟,門衛正常叫喊不開、關門,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8)佈置的工作任務(包括臨時性工作)不按時完成,因特殊情況工作任務完不成者不逐級上報,每次處罰20元。

4、值班處罰:所有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值班,如有違反,每次處罰20元。

5、會議(活動)處罰:

(1)職工大會非特殊情況不參加者,每次處罰20元。

(2)院務會非特殊情況不參加者,每次處罰30元。

(3)院長辦公會非特殊情況不參加者,每次處罰40元。

(4)死亡(疑難)病例討論,非特殊情況不參加者,取消該效益提成、搶救(手術)加班補助,另外每次處罰20元。

(5)早八點交班,非特殊情況如有不參加者,每次處罰20元。

(6)組織集體活動(義診、文娛、體育、社會活動),非特殊情況不參加者,每次處罰20元。

6、以上如有虛報、假報、錯報、經查實確認屬實,每次處罰原處罰金額的10倍。

7、以上處罰在當日內(24小時內)兌現,報財務科登記,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獎懲說明

8、員工在年度工作中連續五次以上評爲先進個人,可提升一級基本工資;五次以上評爲先進科室,可獲團體獎一次(旅遊一次)。

9、在月度工作中連續做十次以上好人好事,或受到三次以上患者送錦旗、獎匾等,可以提升基本工資(另議)。

10、員工在年度工作中出現差錯事故三次以上作出開除處理;各級領導在員工年度差錯事故3倍以上的調離該職位,並另行安排或開除處理。

11、員工在月度工作中被處罰五次以上(包括五次)作出除名處理。

12、學術及建設性意見方面獎勵

1)在學術上有重大突破、貢獻者,科研項目具有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者,醫院給予獎勵(獎金由院務會討論);

2)以內江三橋醫院的名義有論文在各級刊物發表者(國家級300-800元;省級200-500元;市區級150-200元),刊登費在論文發表後,憑發票報銷;

3)醫院設精神文明獎,職工爲維護醫院利益和形象,而遭受到他人無禮,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次獎勵100-200元;

4)醫院設“金點子獎”,職工及科室提出建設性意見或合理化建議,社會及經濟效益顯著者,獎勵100-300元;

醫院獎懲制度 篇五

一、總則:

1、爲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爲中心,以醫療質量爲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槓桿爲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爲人民健康服務。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各部門、科室及全體員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獎則:

獎勵對象:各部門、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爲主(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

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1、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複雜事件,並能及時採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給予獎勵。

2、維護醫院利益,勇於揭露損壞醫院利益行爲,除爲揭發人保密外,給予相應獎勵。

3、提出合理化建議,採納後給醫院帶來顯著經濟效益,根據效益情況給以一次性獎勵。

4、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分別給予200元獎勵。

5、收到患者書面或錦旗給予50—100元。

6、愛護醫院財產,精心維護設備,勤儉節約,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7、工作中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給予相應獎勵。

8、敢於管理、善於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9、在突發事件及重大醫療搶救工作中,能服從命令、忠於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給予獎勵。

10、爲維護醫院形象,能正確對待個別病人或家屬的偏激行爲,忍受委屈,經院務會討論後給予獎勵。

11、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被評爲先進工作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12、參加醫院組織的各種競賽等活動獲得前三名者,分別給予獎勵。

13、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於抵制歪風邪氣,避免較大資金流失,給予獎勵。

14、在後勤服務工作中認真、熱情、及時爲臨牀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給予獎勵。

15、凡在正式報刊、雜誌發表論文的,市級獎勵100元、省級獎勵200元國家級獎勵300元。

16、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於助人,甘於奉獻,深受羣衆表揚的'或拒收紅包的科室和個人給予獎勵。

三、罰責:

1、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礦工、串崗、幹私活、會私客、吃東西、喝酒、輸液、看電視、聽音樂、睡覺、聊天、拿科室電話聊天、玩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務,或詆譭他人、擡高自己、跟同事不搭臺、不補臺、甚至拆臺或撥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團結、影響工作罰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他人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罰當事人500—1000元。

4、服務態度差,發現生、冷、硬、頂、推、拖罰當事人100元。

5、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及時給予解決,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關部門投訴,經覈實,情況屬實,罰當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時通報科室負責人。

6、在工作中與病人或同事發生爭吵、打架鬥毆,根據情節輕重,處於50—300元罰款。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7、醫院全體員工必須24小時開通手機。關手機、不接電話或不服從安排,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承擔相應責任。

8、無故不參加早會、員工大會、全院性培訓學習,每次罰20元。

9、科室有關負責人不參加院務會、院週會以及該向科室傳達會議內容的,又不向科室傳達,每次罰款20元。

10、職能科室間的臨界工作,經領導協調裁決後,仍發生相互推諉,踢皮球,扣罰科室負責人100元。

11、後勤無充分理由未能及時供應臨牀、醫技科室所需的各種物資,予以處罰。

12、科室出現差錯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扣罰科室負責人100元。

13、上級部門各類檢查,非正常原因影響醫院積分的科室或個人,給予200——500元的處罰。給醫院造成損失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