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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新版多篇

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新版多篇

譯文 篇一

魚,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做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可以生存卻不採用,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躲避禍患卻不去做。是因爲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就是義),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東西(那就是不義)。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思想,每個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道德不丟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沒有禮貌地吆喝着給人(吃),就是過路的飢餓的人都不會接受;用腳踢着給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了,那麼這種高位厚祿對我有什麼益處! 是爲了宮室的華美,爲了妻妾的侍奉,爲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爲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爲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爲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爲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爲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如今卻爲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爲不可以停止嗎?(如果不停止的話,)這就是所說的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即羞惡之心。

句讀停頓(略 篇二

本文選自《孟子·告子上》。孟子主張“性善論”,他認爲人生而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禮智”。本文就是從這種理論出發,闡明瞭義重於生,義重於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捨生取義”的主張。孟子認爲,如果把生命看得比義更重要,就會做出各種不義的事情來。他對比了兩種生死觀,讚揚了那些重義輕生、捨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苟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要辨別義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註釋 篇三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時具有。

(4)舍:捨棄。

(5)取:選取。

(6)甚:超過。

(7)於: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這裏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闢: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麼。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用,採用。

(20)爲: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爲。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7)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8)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則: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這裏是感激的意思。

(32)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3)呼爾而與之:呼喝着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飢餓的人用衣袖蒙着臉走來。黔敖吆喝着讓他吃粥。他說:“我正因爲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4)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35)蹴:用腳踢。

(36)而:表修飾。

(37)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8)萬鍾:這裏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爲一鍾。

(39)何加:有什麼益處。何 介詞結構,後置。

(40)宮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與:通“歟”,語氣助詞。

(45)鄉:通“向”,從前。

(46)已:停止,放棄。

(47)本心:本性,本來的思想,即指“義”

魚我所欲也全文背景資料: 篇四

孟子繼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發展。他生活在諸侯互相攻伐“無義戰”的時代,目睹了人民遭受塗炭的社會現實,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礎上,發展了民本思想,明確提出“民爲貴”、“君爲輕”。政治上主張實行“王道”、“仁政”。反對“霸道”、“暴政”。呼籲統治者重視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賦稅,減輕刑罰,使百姓“不飢不寒”。這些觀點反映了人民的願望,有一定進步意義,但卻脫離當時的社會實際,根本行不通。孟子還主張社會分工,這符合社會發展規律,但卻得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結論,爲階級剝削和壓迫製造了理論依據。孟子的哲學思想屬於主觀唯心主義,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論”,認爲人生來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說:“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小無有不下。”還說:“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知也。仁義禮智,非曲外鑠(給與)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說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別強調後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以及自我修養的作用,認爲“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生於憂患,死於安樂”;要求人們反躬自求,“養浩然之氣”,做到“捨生取義”,“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魚我所欲也 篇五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bì)患者何不爲(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bì)患而有不爲(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wèi)宮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歟(yú)?鄉(xiàng)爲(wèi)身死而不受,今爲(wèi)宮室之美爲(wéi)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qiè)之奉爲(wéi)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wèi)所識窮乏(fá)者得(dé)我而爲(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wèi)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全文解釋: 篇六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叱着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着(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鍾”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爲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爲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爲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爲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魚我所欲也》原文及譯文賞析 篇七

《魚我所欲也》

朝代:先秦

作者:,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歟:通與;鄉:通向;闢;通避)

【譯文及註釋】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着給人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爲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爲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爲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爲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註釋】

1、選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這裏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禍患,災難。

4、闢: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

7、勿喪:不丟掉。

【賞析】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裏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視,因爲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着“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爲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裏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其實,僅對本文的結構進行一番分析,我們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講每個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簡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裏,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捨生取義”的觀點,並分別從正面和反面加以闡明。行文至“所惡有甚於死者”,作者對這個觀點的論述就結束了。緊接着“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提出了新的命題: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第2段就是對這個命題的論說和闡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證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慣有行爲,並對此進行批評和嘲諷。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舉的失去“本心”的事例,並不牽涉生死,而只是富貴與“義”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所以,它和“捨生取義”的說法沒有什麼關係。從課文整體上看,人應該保有“本心”是本文論述的中心。“捨生取義”的觀點和不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講的都是“本心”賦予人的極大力量,屬正面論證;“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講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恥,屬反面論證。

朱熹說:“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於斯焉。”(《四書章句集註》)這段概括主旨的話,還是比較恰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