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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海關理論研討會暨業務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現場會上的致詞(精選多篇)

第一篇:構建和諧海關理論研討會暨業務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現場會上的致詞

構建和諧海關理論研討會暨業務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現場會上的致詞(精選多篇)

文章標題:構建和諧海關理論研討會暨業務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現場會上的致詞

(2014年9月13日)

尊敬的海關總署巡視組###組長,尊敬的###關長,同志們:

在碩果累累的2014年金秋到來之際,我們迎來了參加###關構建和諧海關理論研討會暨業務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現場會的各位領導、各位同志。此次會議將深入落實全國海關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學習研討構建和諧海關,交流業務運行監督制約機制試點經驗。在此,我代表中國共產黨###,對會議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對參會各位領導、同志們的到來表示真誠歡迎!

###幅員遼闊。總面積###萬平方公里,,總人口###萬,有漢、滿、達斡爾、鄂倫春等###個民族。###區位優越。在354公里邊境線上,###資源豐富。全市有土地、草原、森林、水利、礦產、旅遊六大資源,爲綜合開發提供了雄厚基礎。###美麗神奇。是別具北國風光並具有歐亞文化交融特色的淨土觀光帶。具有世界三大自然旅遊資源中的冰雪、森林兩種資源。###發展潛力巨大。面臨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難得機遇,擁有中俄兩個市場,發展對俄經貿及旅遊業、資源開發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前景十分廣闊。

近些年,我市依託區位和資源優勢,堅定實施旅貿牽動和對外開放戰略,以經貿主體引進爲依託,以大項目合作爲支撐,以各類園區建設爲載體,以推進貿易多元化爲途徑,全面推進對俄經貿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自1987年開通貿易至2014年,全市對外貿易進出口總值累計完成###億美元。2014年,全市對外貿易進出口總值完成###億美元,同比增長。

###旅貿牽動和對外開放戰略的實施離不開###海關的鼎力支持和通力合作。面對###岸進出口貨物逐年增加的實際,##海關大力弘揚“紮根邊疆,安心邊關,把關服務,無私奉獻”的邊關精神,牢固樹立“##興我榮,##衰我辱”的意識,正確處理了把關與服務的關係,堅持以稅收工作爲中心,不斷提高徵管水平,採取切實可行措施,提高了通關速度,爲進出境旅客和貨物提供了通暢的通關環境,爲地方旅貿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今年1—8月份,##海關共監管進出口貨物##萬噸,同比增長32.7;貿易總值###萬美元,同比增長118.4;監管進出境人員###萬人次,同比增長52.2;兩稅入庫合計####萬元,同比增長63.5。藉此機會,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對##海關全體關員爲地方經濟發展付出的辛勤勞動和做出的突出貢獻表示衷心感謝!##海關爲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市委、市政府,##人民是不會忘記的。我們將一如既往地成爲你們的堅強後盾,認真及時地解決##海關工作及生活存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此次會議肩負着研討在###關區構建和諧海關和推廣業務運行監督制約機制雙重任務,會議的召開必將對###關區各項工作的開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希望##海關以此爲新的起點,進一步深入貫徹會議精神,努力建設和諧順暢的通關環境及和諧發展的人文環境,構建和諧海關,並完善各項監督制約機制,打造“廉潔海關”,使自身伴隨着地方經濟持續發展,各項事業能夠取得更快更好的發展。

最後,預祝本次會議圓滿成功!祝願各位領導、同志們在##期間工作順利,身體健康,精神愉快!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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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問題研究

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問題研究

(理論徵文)

摘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其根本目的就是反腐倡廉,通過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因此,必須建立起一整套完備的制度,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才能從源頭上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關鍵詞:健全 權力運行 制約 監督

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其根本目的就是反腐倡廉,通過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由此,產生如下問題:什麼是腐敗?爲什麼要通過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或者說,爲什麼要靠制度反腐?爲什麼要進行制度創新?如何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

三百年前,洛克說,統治者無論有怎樣正當的理由,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志爲準則,如果他的行動和命令不以保護他的人民的財產而以滿足他自己的野心、私憤和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情慾爲目的,那就是腐敗。在國際法上,腐敗是指政府官員利用手中的公共權力爲自己謀取私利。當一個掌握一定公共權力的人同時是一個具有私人利益的個體,角色的衝突讓他在制度不完備的情況下,有可能發生腐敗行爲。反腐倡廉是每個國家和政府任何時期都重視的問題,是關係到一個政權和民族生死存亡的的嚴重政治鬥爭,腐敗現 1

在是侵入黨和國家機關健康肌體的病毒。如果我們掉以輕心,任其氾濫,就會葬送黨和人民政權,葬送社會主義現代化大業。那麼,腐敗的根源是什麼?如何反腐?

阿克頓勳爵說,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腐敗和權力是一雙孿生姐妹,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

中國的傳統崇尚德治。重視道德的教化和作用,是中華民族人文精神的一大特色。中國的傳統文化相信人性是本善的,提升掌權者的道德素質,加強內心的道德修養,可以有效地抑制腐敗。“清風涼自林谷出,廉潔源自自律來”“壁立千仞,無欲則剛”,願望是美好的,但如果失去了制度上的保障,其作用卻是有限的。如果機會允許的話,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爲暴君,每一個掌權者都是潛在的有可能成爲的腐敗分子,那些落馬的貪官,在其擁有巨大的權力之前,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是品德尚好的人,但一旦擁有了巨大的不受制約的權力,一切都變了。由此而言,國人呼喚清官,單純希望各個級別的清官,揮舞鍘刀,懲治濫用權力、貪污腐敗的貪官污吏,只是個人的一廂情願。這種延續了數千年,需要藉助強勢羣體或聖賢人物的完美人格來實現社會穩定的願望,猶如建立在沙灘上的城堡,看起來是那麼的美,卻經不起慾望之水的沖刷。靠什麼保證,每一名政府官員都是海瑞?假如每一個人都是天使,那麼,法律將是一堆廢紙,毫無用處。

我們不能只是奢望掌權的人都是道德君子和清官,期望

這個好官能用好手中的權力,反腐敗不能僅僅寄希望於任何人的自我監督和完善,還必須依靠制度的約束來限制人性惡的一面,必須依靠制度建起一道道反腐敗的柵欄。制度,是反腐敗的最有效手段;只有依靠制度,才能劍指腐敗的深水區。

2014年3月10日上午,人民大會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

察長作工作報告中說,5年來,高檢立案偵查的省部級幹部35人,廳局級幹部930人。成績是可喜的,但是反腐成績單無論是長是短,應聲落馬的貪官無論是多是少,卻總讓人難以心安。如何保證從根本上杜絕腐敗?從某種意義上說,制度的缺失,比腐敗本身更爲可怕。一系列大案要案的爆發,使我們再次意識到,制度設計缺漏、監督機制失靈、幹部權力過大、約束懲治太弱,是腐敗案件頻發的根本原因。

我們沒有建立反腐敗制度嗎?有!從現實來看,我們說創新反腐制度,並不是說我們沒有制度,而是說我們有的制度已經陳舊過時或落後。據悉,早在2014年,我們就有1200件反腐敗法律法規,但是,由於社會形勢發展太快,也由於貪官搞腐敗的形式越來越隱蔽、手段越來越狡猾,我們有的制度的漏洞與缺陷已經凸現,一些制度程序被貪官玩弄於股掌之間,如同“牛欄裏關貓”,成了擺設。

因此,必須建立起一整套完備的制度,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才能從源頭上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一、嚴格而完備的法治制度。任何權力都不能高於法律,

任何部門都處於其他部門的制約和監督下,而所有部門、任何高官,在法律面前都不得逾越。即使是最高行政長官如果有違法行爲也一樣要受到嚴格追究。法治的威嚴能使大多數官員不敢起貪污之心和違法之念。

二、強大的輿論監督機制。無論是香港還是歐美的經驗都一再證明,成本最低、最有效力的監督利器就是輿論監督。香港在九七回歸時民衆最關心的也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否能繼續保持,經過幾年的驗證,香港人民放下心來,而這些有效的監督機制,使香港的廉潔指數不斷提高。在國內,網絡監督,即以網絡爲載體的輿論監督,正在成爲輿論監督的一種有效手段,從南京的最牛房產局長周久耕、到廣西來賓菸草局長韓峯,等等,他們的落馬無不與網絡監督有關。

三、有效的制衡機制。公、檢、法互相制約,各相關權力部門互相制約,使各方輕易不敢做違法之事,即使有錯發生了也能及時被發現,並得到糾正。另外,通過制度設計,政府部門的權力主要用於監管和服務,應該很少涉及資源分配,所有權力邊界都有嚴格的劃分和認定,權力運作的過程也完全置於陽光之下,打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如果官員都象玻璃魚缸內的金魚,腐敗行爲怎麼能產生?即使產生,也能立即予以剷除!

四、充分的公民監督機制。民衆對官員的監督是最合理也是最有力的,在這方面我們應加強制度建設,拓寬百姓的言路,出臺具體的政策對民衆積極參與反腐給予更有力的支持和回報,在官員的任免上加大羣衆投票的有效性。

五、加強對權力授予過程、權力行使過程、權力運行結果的制約和監督。

權力的授予主要體現在幹部的選拔、任用、調配等環節上。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把政治過硬、業務能力強、作風頑強、在羣衆中威望高的幹部選拔上來。從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幹部德的評價標準,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建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加大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的整治力度。

加強對權力行使過程的制約和監督。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最大限度地減少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體制機制漏洞。

加強對權力運行結果的制約和監督。堅持對幹部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切實改變幹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現象。強化組織手段,使幹部不敢鬆懈。及時調整工作懈怠、不負責任、不講原則的幹部,使幹部對職務、權力和責任心存敬畏,不敢懈怠。

相對而言,“高薪養廉”機制,個人認爲在反腐敗鬥爭中的作用並不是主要的。以香港爲例,1974年前,香港高官的薪金已非常高,但仍是貪官遍地。現在內地也有相當多國企高管年薪幾十萬、上百萬,但由於權力大、約束少,各利益方“攻關”不斷,一些高管在拿高薪的同時,對各種賄賂仍來者不拒。

總之,變革制度設計,以降低腐敗機會和腐敗利益,增大腐敗成本和腐敗風險,是構建一個國家防腐體系的基本要素。只有把這些基本要素融入反腐敗體系的各個環節中,使制度設計真正形成互相制約與多重監督的格局,才能從根源上去除產生腐敗的土壤,在防治腐敗中起到標本兼治的深遠作用。

如果我國在反腐敗和法治建設上取得重大進展,摘除了社會肌體上的最大毒瘤,我國的經濟纔會高效運行,民衆的滿意度纔會大大提高,和諧社會才能真正建立,黨的威望也會更高。

最後,我想套用一位哲人的話作爲結束語,“法律制度所考慮的,不是要人們都像哨兵一樣時時刻刻、目不轉睛,而是要他們偶爾也能夠無憂無慮地擡頭觀瞧燦爛的星光、盛開的花木和生存的必要及美感”。

第三篇:對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的思考

權力問題是黨執政的核心問題,也是體現黨的先進性的本質問題。縱觀古今中外,腐敗都是公有權力缺乏必要的監督,運行失控、失衡而被濫用所致。因此,加強權力監督,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是一個關係黨和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的重大問題。本文試從這方面作些思考和探討。

一、權力缺乏監督的主要表現

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實踐中,對權力的監督軟弱無力且漏洞較多,不願監督、不敢監督、不去監督、無法監督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職權與職責不明確、不對等。現實中,許多人“官念”越來越濃,總認爲當官相對其他職業風險小、回報大,並且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個人尊嚴。權力與責任不明確,給一些玩弄權術者創造了條件和機會;權力與責任不對等,權力大於責任,導致監督無法適從。

2、監督職責和監督權威相脫節。由於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不合理的配置,導致權力運行監督的軟肋。一直以來,我們部分黨政機關,特別是執法部門機關都設有紀檢監察機構,擔負着本部門、本單位的監督重任,從監督者的知情能力來看這種設置是合理的。然而這些紀檢監察機構從屬於本部門、本單位,人權、財權均掌握在部門領導手中。試想在這種情形下,他們對本部門、本單位的監督還能做到強有力嗎?在多數情況下,單位部門領導出於自身的職責和政績考慮,對於本部門、本單位出現的問題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儘可能地“內部處理”。這在一些條管單位中顯得尤爲突出。

3、現有的監督機制在實踐中遭遇難題,缺乏權威性。建國以來,我們逐步建立起由立法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黨內監督、輿論監督、政協和民主黨派監督、人大監督等所構成的監督體系。從理論上來看這一體系是完備的。但在現行監督體制和機制下,這些形式的監督,其作用的發揮往往是非常有限的。長期以來我們的黨政監督存在着體制性的障礙。專門的監督機構缺乏應有的地位和獨立性。不僅是紀檢監察實行雙重領導,而且司法監督、人大監督在實際監督過程中也同樣受到地方黨委和政府的掣肘,而輿論監督更是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撐。

4、維護黨內製度的嚴肅性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權力運行過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約和保障。民主集中制,集體領導在有些單位流於形式。一些領導幹部獨斷專行,不尊重班子成員的意見,任意越權包攬;有的班子成員原則性差,看領導眼色行事,使一些錯誤意見也能通過合法程序。對抵制、干擾和破壞黨內監督的行爲,目前尚無可操作性的規定及檢查的標準,給少數人以權謀私提供了條件。

5、法制不健全。監督制約權力的法律還存在不少疏漏和缺失,這就造成了法律對部分權力的制約上存有空檔。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中有關自由裁量的範圍、幅度彈性過大,使公務員在行使自由裁量權的過程中,容易受到判斷標準、感情取向、甚至權錢交易等外在因素影響,造成執法中的濫用職權和顯失公正。對懲治性的事後監督比較重視,防範性的事前事中的監督比較薄弱。同時,在關於權力監督的問題上,至今沒有一部專門的較爲完備的監督法。

二、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機制的幾點思考

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機制,是一個涉及面廣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對權力制約機制進行具體化、精密化的設計,使之運轉合理,制約有力。

(一)建立宣傳教育機制,端正權力意識

正確的權力觀,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由不自覺到自覺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在這個過程中,宣傳教育發揮着基礎性作用。一要實行跟蹤式教育。要把權力觀教育貫穿到幹部培養、成長、成熟的全過程和考察、提拔、使用的每一個環節,準確把握幹部在特定時期和特定環境的思想動態,認真研究權力觀形成和發生變化的規律,分別制定長期的和階段性教育規劃,有的放矢地抓教育,使公共權力觀真正入心入腦。二要實行開放式教育。正確權力觀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涉及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必須拓寬教育渠道,整合教育資源,建立組織教育、單位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等相互補充、相互配合、相互滲透的開放式教育格局,增強幹部對權力的理性認識,把黨紀國法以及道德規範對權力觀的要求內化爲自覺行爲。三要實行分層次教育。根據各級領導幹部、普通黨員幹部所處地位和環境,在教育內容、教育形式的選擇上也要各有側重、增強權力觀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比如,在正確處理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上,對領導幹部要着眼於提高接受監督的意識,選擇相應的教育內容和形式;對普通幹部要着眼於提高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的能力,選擇相應的教育內容和形式。四要引導大家正確理解得與失的關係,算好人生“七筆賬”。算好“政治賬”,志高方能致遠;算好“經濟賬”,勤耕方纔富足;算好“名譽賬”,清廉方能揚名;算好“家庭賬”,守身方能家園;算好“親情賬”,品高方能會友;算好“自由賬”,自律方能無拘;算好

“健康賬”,心良方能體壯。

(二)建立制度防範機制,規範用權行爲

制度建設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首先要明確各部門、單位的職能、職責、職權、程序、時效等,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清理,並重點對單位主要領導幹部、關鍵崗位、人財物管理等方面的職責權限進行清理審覈確認。其次,根據權力與責任對等原則,

實行定崗、定員、定權、定責。其三,設置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流程各環節的責任人、監督方式,構建一個完整的權力規範、行使和監督體系。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到權力運行的全過程,並通過不斷完善和創新,確保權力始終沿着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運行。一是要增強制度的系統性。在內容設計上,要圍繞權力運行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和部位,按照明確具體、可操作、管用的要求,重點健全黨務、政務、村務和財務工作制度,加強“人、財、物、事”四權運行的規範、約束和監督。在結構設計上,要做到總體制度和實施細則相配套,實體性制度與程序性制度相配套,發揮制度建設的整體合力,形成各種權力相互制衡的格局。二是要維護制度的權威性。要加大制度的執行力度,切實做到有令則行,令行禁止,嚴格按制度規定行使權力;要加強制度落實的督辦檢查,紀檢監察機關和負有監督職責的相關職能部門要緊密配合,形成監督合力,定期不定期對幹部執行制度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制度的要採取組織措施、紀律措施等(不搞下不爲例,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予以嚴肅處理;對在制度貫徹落實、監督管理上負有重大責任的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要嚴格實施責任追究。三是要保持制度的先進性。隨着市場經濟不斷完善和改革的不斷深入,權力運行將呈現出新的形式、新的特點和新的規律,必須與時俱進,加強對這些新形式、新特點和新規律的研究,把繼承和創新有機結合起來,在總結成功經驗和借鑑有益作法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有效監督制約權力運行的新機制新體制。四是要研究探索制度的預警性。與時俱進是制度的基本要求,而前瞻性和預警性是制度的本質要求。亡羊補牢畢竟造成了損失,應該說不是我們設計制度的最終目的。一項政策或舉措出臺後會引起人們在思想上、行爲上的哪些“異”動,必須要有一個事前的研究和預測,爲制度設計提供參考依據。

目前在監督制約權力運行方面,應當加強建立健全和切實執行以下制度:

1、基層黨委“重大事項票決制”,增加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凡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工程、人事任免和大額資金安排等事項全部採取黨委(黨組)成員無記名投票表決形式進行,進一步健全基層黨委重大問題民主決策機制,擴大黨內民主,強化對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對“一把手”的權力制約,提高基層黨委班子整體執政能力。這項制度的執行,要作爲上級黨組對下級黨組巡視的主要內容之一。

2、黨政正職“屆中經濟責任定期審計制”,防止權力異化。積極推行黨政正職屆中經濟責任審計,實現由“離任審計”向“全程審計”的轉變。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羣衆團體的主要負責人在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提任、調任、輪崗、退休、辭職、機構裁撤合併前都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而且要先免後審。對重點部門和羣衆反映較大,意見比較集中的領導幹部可由組織部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屆中審計的結果作爲評價、使用、獎懲幹部的重要依據。同時,要加強對審計工作責任追究制的制定和執行,杜絕人情審計、關係審計、不負責任審計、不依法審計。

要改進評價辦法,增強可操作性。爲了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果,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加強幹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迫切需要改進評價方法及標準,增強可操作性。經濟責任審計量化評價辦法基本思路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定量評價部分;定性評價部分和存在主要問題。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評價實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定量評價分值爲100分,按照下列要素進行量化評價:①主要經濟工作指數完成情況20分;②財務管理情況30分;③重大經濟決策的合規性、合法性及實施結果20分;④領導幹部遵守財經法規和廉政規定10分;⑤審計查明的問題20分。定性評價分爲四個等次:好(90—100分)、較好((更多文章請關注:)80—89分)、一般(60—79分)、較差(59分以下)。當審計查明被審計單位(不含下屬單位)同時存在下列兩條以上問題的,定性評價確定爲“較差”等次:①私設小金庫,亂支亂用;②單位內部發生違反財經紀律行爲受黨紀國法處理的;③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的;④在國有、公用資產處置過程中違規操作造成重大損失的。根據出具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移送處理書,按照量化評價標準進行打分,確定其標準評價等次。

3、試行重點、熱點單位“一把手”選任、定期交流制,防止“帶病上崗”和打破權力壟斷。對重點、熱點單位“一把手”的選任,應嚴把考察關,在年度集會考覈的基礎上,每個職位實行差額考察(不少於3人),重點是到曾經工作過和居住過的地方找知情人個別深入瞭解和核實情況。知情人應具有代表性,忌事先通知、興師動衆,注意保密。通過優中選優、精中選尖,盡力防止“帶病上崗”。加大對掌握管人、管錢、管工程、管審批等權力的幹部交流力度,對部分熱點單位主要領導採取定期交流換崗,重新洗牌,每三年調整換崗一次,根據工作表現把每個領導幹部都儘可能地調整到最適合其能力特點的崗位上去,做到“人崗相適”,打破“重要單位”領導長期“坐莊”的局面。同時,也有利於激發各單位主要領導的奮鬥熱情,激勵競爭。有利於完善幹部淘汰機制,以“換”代“下”,逐步淘汰,解決領導幹部“下”的問題。對經組織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的幹部,堅決從現有的領導崗位上調整出來。逐步實現重要部門、關鍵崗位幹部輪崗交流制度化。

4、完善“幹部監督網絡制”,延伸幹部監督的觸角。進一步整合紀檢、組織、檢察、審計、計劃、統計、財政、工商、信訪等部門對幹部勤政廉政的監督信息資源,增加監督的透視點。從對幹部8小時內的監督向8小時以外延伸,從幹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前移監督關口,多角度監督、多側面考察幹部勤廉表現,便於及時發現問題。同時,聘請社會各界有正義感的人士作爲監督員,公佈幹部監督舉報電話號碼、電子信箱。通過舉報電話和幹部監督網,隨時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和舉報,保證幹部監督渠道的暢通。

5、建立“幹部監督預警機制”,防微杜漸。以教育爲主、預防爲主、事前監督爲主,通過內警系統和外警系統的協調、雙向運作,實現工作的着力點由事後懲戒向事前監督轉變,不斷強化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在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基礎上,結合領導幹部生活、社交圈的表現,不斷規範申報內容、申報程序和申報時限。同時,建立科級單位“黨政一把手親屬重大事項檔案”。對黨政一把手親屬的重大事項實行登記備案,登記的內容包括黨政一把手家庭成員婚喪嫁娶、工作調動、提升晉級、遷新居、建房、分房、購房以及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經商辦企業等經營活動的相關情況;防止領導幹部借親屬之名,變相以權謀私,接受羣衆監督,增加幹部監督的開放程度,增強領導幹部主動接受監督和自我約束、自我防範的意識,逐步養成在監督中工作的習慣。健全“領導幹部考察考評結果反饋制度”。加大幹部考察監督的力度,使幹部考察考評結果更好地運用於幹部教育、監督和管理工作,在幹部考察結束後的兩個月內反饋考察測評結果。反饋內容包括羣衆對幹部本人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素質評價情況,對幹部的綜合評價、任職建議,以及考察中意見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誡勉談話,達到預警效果。

(三)建立考覈評價機制,提高用權績效

從本質上講,共產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羣衆賦予的,權力運用的根本出發點和最終落腳點,就是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須加強“三個結合”,建立與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相適應的考覈評價機制,提高權力運用的質量和效益。一是領導評價與羣衆評價相結合。幹部權力運用是好是壞、政績是高是低,不能單獨由上級領導下結論,必須充分尊重羣衆意見,高度重視羣衆評價。要切實保障羣衆在幹部考覈評價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決權,把上級評價和羣衆評價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納入幹部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通過建立健全上級滿意、羣衆稱道的雙重評價標準,形成正確的用權導向。二是集會考覈與日常考覈相結合。建立權力運行臺賬或監督卡,對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履行崗位職責、興辦實事、解決突出問題等與運用權力有關的情況,同時,既到現工作單位考察,又到曾經工作過的單位和住所考察,找知情人瞭解情況,認真記載,深入調查覈實,實行集會考覈結果與日常考評結果綜合運用,既加強過程監督,又加強結果監督,改變以往重結果,輕過程的作法,及時糾偏防誤,杜絕權力“尋租”現象的發生,儘量降低權力運行的成本。三是定量考覈與定性考覈相結合。把權利運行產生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籌起來考慮,既充分肯定用數字反映出來的顯而易見的政績 ,又科學評價打基礎、管長遠的工作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潛在政績,還要客觀評價,因條件具備,不努力作爲而錯失機遇,影響當時和此後一個時期發展的負面政績 。同時,建立健全乾部考覈責任追究制,確保考覈評價的客觀公正性。

(四)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治理用權失誤

權力運行是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中探索前進的,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各種失誤。必須區別不同情況、不同性質,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各種失誤進行有效治理,確保權力運行始終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對由於疏忽大意或水平不高、用權不當造成失誤並勇於承擔責任的,要採取批評教育方式,引導權力人從個人能力、個人作風、個人德行等方面找原因,責令其限期改正,儘量把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對濫用權力造成失誤,不從主觀上找原因,故意推卸責任或相互推諉責任,或製造假相欺騙組織和羣衆的,要採取組織措施、紀律措施嚴肅處理,對損害國家、集體和人民羣衆利益的各種“瀆職”行爲,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理順監督機制,切實保障各監督主體充分協調發揮作用

目前,普遍存在的“監督無力”現象,與我們擁有形式多樣的各種監督是極不相稱的。究其原因,監督者不能實施有效監督,並非監督者主觀上的不想監督,而是客觀上的無法進行監督。其根本原因之一就在於監督者缺乏監督所需要的權力,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權力的對等程度的判斷標準,權力對比程度越高,監督越有效;程度越低,監督越無效。而實現權力的對等就必須改革權力架構理順監督機制,使監督者享有充分的權力,避免其權力被已經濫用了的權力所左右或架空。

首先,必須增強專門監督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的權威性,改革權力架構,通過立法的形式來保障其監督的抗干擾能力和獨立性,必須明確規定紀委履行職責所必須有的規範、幹部職權、執紀權限,明確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任免幹部、部署工作、業務領導的權力,使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具體化、制度化,具有權威性。其次,必須大力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保證司法機關——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屏障真正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司法監督。第三,要切實保障公民的檢舉權、控告權和申述權,保護羣衆參與監督的積極性。第四,要重視和支持新聞輿論監督,儘快制定“新聞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第五,要進一步強化民主監督。加強和改進人大對“一府兩 院”的監督,把權力運作和廉政情況的審議、監督作爲審議年度工作報告時的重點內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建立廉政委員會。同時,暢通社會協商對話渠道,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對領導幹部權力運行的民主監督作用 。第六,要進一步強化對監督者的監督。監督權的異化,即監督者自身權力運行的不正當,是當前監督工作中出現的一個危害極大的不良現象,嚴重影響監督工作的權威和有效性。必須加大對有監督職權的部門,特別是紀檢、監察、檢察、法院等監督職能部門的監督力度,嚴格查處這些部門監督不公或濫用監督權力謀取單位和個人利益的不良行爲,促使監督部門盡職盡責公道正派地行使監督權力。總之,我們必須不斷地通過體制創新,通過加快立法,使各個監督主體、各種監督形式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使廣大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的觀念,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

(六)加快權力運行的法制建設

懲治腐敗,建設廉政是綜合治理的系統工程,需要運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種手段,而在這諸多的手段中,法律無疑是最爲有效的手段。爲此,必須加強廉政法制化建設,樹立法律權威,把廉政建設的立足點放在不以個人品質和意志爲轉移,從而保證社會控制、廉政建設的制度化、經常化和有序化。

首先,要大力加強和完善廉政立法。要以法律形式明確界定是非,用客觀標準確認廉政、腐敗的內含和處延,用法律法規衡量國家公務人員是否違揹人民的意志,是否有違法亂紀、徇私舞弊等腐敗行爲。廉政立法的目的在於規範國家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行爲,這是將廉政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的前提條件和重要環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立了一百多個法律、法規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就總體而言,屬於法律規定的不多,政策性規定佔據主要地位;缺乏整體性和配套性;應急性多,穩定性少;懲罰性規定較多,預防性規定較少;原則性強,操作性差。因此,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廉政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不能適應反腐敗鬥爭形勢發展的需要。爲了完善廉政立法,我們應當根據我國的國情,借鑑國外的先進經驗,儘快制定《廉政法》、《反貪污賄賂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經濟活動實名法》等,以便把廉政以及監督機關的職能、權力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明確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違反了就要受到什麼樣的處罰,是公職人員必須遵守的具體規範,對權力進行有效的制衡。除了重視制定有關事後懲戒性的法規外,更要加強預防性法規的制定,逐步建立起一套嚴密的嚴格的廉政法律體系。

其次,要嚴格執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爲了運用它來規範人們的行爲,調整社會關係,維護和發展正常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現實生活中得到實現也會失去存在的價值。一般意義上的法的實施,一方面要求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必須守法。另一方面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嚴格執行法律,適應法律,從而保證法的實現。這就要求我們破除“教育從嚴,處理從寬”的傳統意識,堅持教育懲處並重,把懲處腐敗分子作爲從嚴治黨、從嚴治政,從嚴治“長”的重要措施來抓。在懲治腐敗的過程中,我們要嚴格執紀執法,絕不允許存在“空檔”、“特區”,不能搞上下有別,內外有別。對於違反黨紀的,不管是什麼人,都要執行紀律,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伸張正氣,打擊邪氣。同樣,對於違反法律的,也不管是什麼人,一律嚴懲。既要實行法紀、黨紀、政紀嚴懲,又要實行經濟制裁,使其財、位、權三空,夠不上紀律處分的,要變動其崗位,改變其謀私的條件和環境,藉以有效地警戒後人,使人望貪卻步。

第四篇: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

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爲人民謀利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健全組織法制和程序規則,保證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和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因此,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只有這樣,我們的黨和政府才能獲得人民羣衆的信任、擁護、愛戴和支持。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1]。這裏所說的“公開辦事制度”,最重要的就是黨和政府機關的政務公開制度。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是提高黨和政府公信力的前提、基礎和必然選擇。一、政務公開與公信力要正確理解政務公開的涵義,首先要正確理解政務的涵義。對政務的涵義目前有三種理解:一是廣義的理解,認爲政務就是關於政治方面的種種事務,是國家的管理工作;二是狹義的理解,認爲政務僅指行政事務;三是綜合的理解,認爲“政黨政務、政府政務、社會團體、公共事業和公共服務部門的公共權力的行使等,都歸於政務之中,也稱爲大政務”[2]。筆者贊成對政務進行綜合理解的大政務觀。目前存在泛行政化傾向,執政黨、政府、社團、基層自治組織、公共事業和公共服務部門等,都具有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力

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要按照權力“取得有據、配置科學、運行公開、行使依法、監督到位”的要求,着力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保證公開內容真實可信、過程有據可查、結果公平公正。要公開行政職權依據。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繼續清理審覈,摸清行政職權的底數。對清理審覈後的行政職權,要科學合理地進行分類登記,編制行政職權目錄並依法向社會公佈。調整或改變部門行政權力要及時修訂職權目錄,重新依法向社會公佈。編制、法制、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審覈把關。

二要優化權力運行流程。要明確並依法公開權力行使條件、承辦崗位、辦理時限、監督制約環節、相對人權利等內容,統一工作標準,嚴格行政程序,健全行政權力運行機制。

三要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執法過程中自由裁量權的清理,分檔限制自由裁量空間,嚴格約束經辦人員的裁量自由。

四要加強權力運行監控。要採取多種方式對行政權力運行情況實施監督,特別要從財權、物權、事權等重要環節入手,大力推進政府上網工程和電子監察,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監控機制。 探索創新,開創辦事公開的新局面

落實制度推進辦事公開。

淮陰區局建立了公開事項預審制度、民主管理監督制度、工作評議制度、問責制度,形成辦事公開民主管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公開的內容真實可信、過程有據可查、結果公開公正,並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司務公開,解決好“敢不敢公開、公開什麼內容”這一關鍵,實現辦事公開的制度化、規範化。

內部監督實施辦事公開。

在加強上級監督的同時,職工對單位重要事務的知情權得以落實,主動參與監督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建立了職代會併產生了職工代表,參與重要事務管理的民主監督,構建了單位內部監督制約的機制,從制度上解決了班子成員之間監督“虛”、職工監督 “難”的普遍性問題。同時,單位領導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也進一步提高,重大敏感問題主動向職工公開,向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報告,自覺接受監督。

檢查考覈促進辦事公開。

淮陰區局在淮陰報、舉報箱和告客戶書中公佈了舉報電話及地址,不定期發放評議調查問卷,適時監督檢查,認真受理羣衆的舉報,不斷加強對工作人員監管力度;區局將辦事公開落實情況的檢查、評議情況,與年中小結、年底考覈相結合,總結經驗成績、找出問題不足,促進了辦事公開工作的落實;區局(分公司)還在2014年“省文明行業驗收”和“創優秀縣級局(分公司)”建設實績考覈中把辦事公開民主管理列爲幹部工作業績考覈的重要內容,並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合起來,考覈結果與幹部獎懲和使用掛鉤。

三、推進辦事公開有效搭建了“二個平臺”

一是搭建了各級幹部展示素質的平臺。

淮陰區局通過辦事公開工作的開展,促進了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幹部的政策法規水平,增強了幹部組織協調、思想工作、適新應變、把握全局的工作能力,同時推動了基層幹部作風的轉變,提高了基層組織的辦事效能,牢固樹立了既抓經濟發展又抓黨風廉政的責任意識。

二是搭建了辦事公開職工參與的平臺。

辦事公開是新形式下解決突出問題的有效載體,是維護穩定、改善幹羣關係增強黨與羣衆的血肉聯繫的有益嘗試。淮陰區局堅持幹什麼讓職工參與,怎麼幹讓職工監督的原則,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各項權利、義務,嚴格執行職代會程序,保障了員工依法享有對單位重要事項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五篇:加強對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和監督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和監督,是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關鍵環節。爲進一步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現就構建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1.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圍繞建立健全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抓住權力行使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這個重點,強化權力運行事前、事中和事後監控,力爭在全省建成科學合理的權力內控機制、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和規範嚴密的權力監督機制。

2.基本原則。堅持依紀依法,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推進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堅持民主公開,積極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堅持求真務實,把解決實際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有機結合起來;堅持內外結合,形成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權力內控機制

3.科學配置權力。堅持職權法定、精簡高效,完善權力結構,對涉及人、財、物和內部管理等方面的職權,從決策、執行、監督三個環節進行適度分解。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實行領導班子合理分工,優化權力配置,發揮集體領導作用。堅持黨委主要領導負總責和常委分工負責制。

4.優化決策流程。堅持規範運行、便於監督,進一步完善決策程序,使權力運行相互制約、可查可控,形成流程明晰、運轉高效的權力運行程序。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規範領導班子決策程序,完善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的集體決策辦法。提交集體討論決策的議題,按規定時限提前書面通知班子成員。決策過程要如實記錄,存檔備考。堅持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幹部票決制,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前徵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制度。建立和完善決策諮詢制度,對涉及羣衆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進行廉政風險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開展專家論證、評審,徵求黨員和羣衆的意見。完善黨代表列席全委會制度。

5.實行風險防控。堅持查控結合、動態管理,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和制度規範。建立經常性的廉政風險排查制度。圍繞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的風險點,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突出對涉及人事、財務、項目審批等重點環節和關鍵部位的廉政風險防範。認真執行重點領域、熱點部門、關鍵崗位人員定期交流制度,完善重大節日、幹部調整、重大工程招投標和大額資金使用等關鍵時段的風險防控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

6.完善黨務公開制度。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完善黨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各級黨組織黨務公開目錄,明確公開內容、範圍和形式。不斷擴大公開內容,除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等不宜公開的事項外全部向黨員公開,凡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全部向社會公開,堅持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黨員與羣衆關注的事項等列爲主要公開內容。進一步豐富黨務公開形式,健全例行公開、依申請公開、黨內情況通報、黨內情況反映、重大決策徵求意見、黨委新聞發言人、黨內事務聽證諮詢等方面的制度,細化公開內容、時限、程序,提高黨務公開工作質量。進一步拓展黨務公開領域,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制度,並向企業、高校、醫院等不同類型的黨組織拓展,向縣以上黨組織延伸。繼續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制度試點。

7.完善政務事務公開制度。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例外的要求,以人民羣衆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事項爲重點,不斷完善公開機制。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考覈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審覈、公示、聽證、詢問等配套制度,完善公共服務、財務預算、人事任免、徵地拆遷、環境保護等重要事項和羣衆關注事項的公開制度。利用現代信息手段,不斷創新和發展公開方式。進一步加強“政府公開信息查閱中心”場所建設,完善查詢功能。不斷完善雙向互動、雙向反饋交流的機制,建立健全政府新聞發佈、重大決策公示預告等制度,方便人民羣衆參與對公共事務決策的監督,通過完善創新公開方式和渠道,推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8.完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制度。依託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加快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實現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全覆蓋、行政權力事項全覆蓋、網上行政監察全覆蓋,使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成爲全省各級政府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建立部門之間、地區之間行政管理服務信息共享機制,發揮電子監察系統實時監察、預警糾錯、績效評估等功能,提升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應用能力。加快建設公共資源統一交易的電子平臺,使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現全流程網上操作和全過程實時監督。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程序、考覈、投訴處理和公衆評議等配套制度,落實情況通報、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長效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規範嚴密的權力監督機制

9.健全重點領域和部位的監督制度。着重加強對腐敗多發易發部位和領域的監督,加大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力度,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財政資金使用、國有資產運營、金融資本運作、土地使用權出讓以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使等方面的監督,確保權力正確運行。

10.健全領導幹部監督制度。嚴格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健全和規範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制度。積極探索上級紀委支持和協助下級紀委加強對其同級黨委常委會成員進行有效監督的制度,健全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制度。不斷完善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全面實行市廳級領導幹部點題述職述廉、縣鄉級幹部勤廉公示和村幹部勤廉雙述制度,總結完善基層黨代表詢問、質詢辦法,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廉政承諾制、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巡視工作領導機制,完善巡視程序和方式。落實重大決策報告制度,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提名、考察、決定等環節的監督。

11.健全事前事中監督制度。建立健全通過民意調查等徵求羣衆批評意見制度,完善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加強事前和事中監督,對黨員、幹部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通過打招呼、誡勉談話、召開民主生活會、調整工作崗位等方式,早作提醒、嚴肅批評、責令改正,防止由小問題釀成大錯誤。建立健全黨員定期評議領導班子成員等制度,落實黨員監督權。嚴格執行重要情況報告、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完善談心談話制度。

12.健全監督協調機制。完善領導幹部定期下訪、定期接訪、及時閱處羣衆來信制度。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反腐倡廉網絡輿情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制度建設。健全組織協調機制,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羣衆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發揮各方面監督的積極作用,增強監督的合力和效果。

五、抓好工作落實

13.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加強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作爲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黨委(黨組)書記負總責,確定一名黨委(黨組)負責同志具體抓,及時研究解決重要問題。各級紀委要認真協助黨委(黨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抓好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各部門要認真查找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風險點,嚴格實行風險制約、分權制約、流程制約、問責制約,保證權力在制度的約束下規範運行,防止和減少腐敗行爲的發生。

14.健全工作機制。建立責任機制,按照權責分明的原則,落實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規範。建立獎懲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實行獎優罰劣。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等情況,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問責配套制度,完善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保證問責追究落到實處。建立督查機制,定期檢查,推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