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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法結合律教案精品多篇

乘法結合律教案精品多篇

乘法結合律教案範文 篇一

乘方教學反思案例範文一在這節課的“探究新知”中, 在這個運算過程中用到了乘法交換律、結合律,以及同底數冪的乘法(或乘方的意義),但是學生在回答時除了回答以上內容外,還有一部分同學回答用到了乘法分配律。我聽見後反問:“用到了什麼運算律?”學生聽我這樣問頓時有幾個不說分配律了,但仍有兩三個同學還堅持。因爲有領導聽課,我想做到完美,所以就直接說:“這裏 用到了乘法交換律和結合律,沒有分配律。”而並沒有講解爲什麼沒有乘法分配律,課堂教學繼續進行。在學生板書解決練習題時,一位叫李晴的同學這樣做了一道題目:(-2xy)3=(-2)3(x)3(-2)3(y)3=64x3y3.評析時很多同學都說“錯了。”而這時我看了一下教室後面的鐘表,時間不多了,於是我就畫了個錯號。下課後,我 向其他老師請教,讓他給我提一下缺點,在給了一番肯定之後,提到學生做的那道題,說我應該給學生講解清楚這道題李晴爲什麼會錯,錯在哪裏。我當時就想:學生這樣做只是單純的做錯,沒有這樣講的必要,並且只是她自己這樣做,她知道錯之後就會改正的。所以也沒有放在心上。可是等到下午我改作業時竟發現:學生作業中的一道題目還是按上午的思路完成的。這時我意識到學生對這樣的題目真的理解成了乘法分配律,於是,下午自習的時候我特地講解了這種題型,給學生講清了上午探究中的題目爲什麼沒有用到分配律以及分配律應該在什麼時候用。

對於這件事我進行了反思,之所以出現這樣的事情,是因爲我在備課時備的不全面,沒想到學生會把分配律與交換律、結合律混淆。在課堂教學時學生提到分配律時,爲完整的完成自己設計的教學流程而沒有認真的對待,給他們講解清楚,致使學生模棱兩可;而在練習學生出現錯用分配律時,我又爲了不拖堂,又是一提而過,使學生不知道自己錯在何處,產生錯覺,一錯再錯。究其原因,是自己上課前對學情分析不夠,教學時太死板,只是一味追求自己所要的完美,而忽略了學生的理解和接受知識的能力。

這件事之後,我深刻的剖析了自己的教學手段和方式,深深認識到作爲一名教師,教學前的準備一定要細緻認真,上課時要靈活駕馭課堂,因材施教;課下要經常與其他老師交流,取長補短。同時,也體會到反思對於老師的重要性,經常反思會使自己發現錯誤改正錯誤,促進自己教學能力的提高。因此,在以後的教學中我要經常反思、堅持反思。

乘方教學反思案例範文二有了好的開始,冪的乘方積的乘方的教學就可以用好原有的課堂模式處理,在教學中,學生對法則的探究和歸納,計算中法則的直接應用、間接應用和逆向應用的操練,注意點和解題經驗的強調,能夠比較好地實施。

計算a12=( )2=( )3=( )4=( )6, a12=( )2×a2=( )3×a3=( )4×a4=( )2×( )3,轉入逆向應用法則,逆向應用法則我是由學生獨立探究的,特別是比較3555,4444, 5333的大小,錢澤宇、顧家玉同學作了很好的變形,將這三個冪的形式轉化成指數相等都是111,從而比較大小。計算2100×0.5100時同學們小組進行了探究,有一個班級的同學做得較好,爲此,補充計算0.1252009×26030,小組研究,老師講解,以求真正領會。

在計算2a2b4-3(ab2)2時,兩個班的同學出現了同樣的錯誤,第二項的計算錯誤地用了乘法的分配率。解題習慣和注意點要再三體會,“觀察運算情形,注意運算順序,用對運算法則,關注符號確定”,要提高運算的正確率,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反覆指導,需要學生高度重視和反覆訓練,這個時候我們也就體會到,教學是“水磨的功夫”。

乘方教學反思案例範文三本節課的主要內容是積的乘方公式及其應用。從實際問題猜想——主動推導探究——理解公式——應用公式——公式拓展,整堂課體現以學生爲本的思想。實際問題情境的設置,在於讓學生感受到研究新問題的必要性,由於在應用當中需要用到同底數冪的乘法和冪的乘方,也是爲了引導學生回憶鞏固前面的知識,所以在上新課之前先複習它們的法則。積的乘方公式的理解及應用時這節課的重點,首先要讓學生理解這個公式,而要讓學生理解這個公式,就要讓學生理解積的乘方的含義。導出性質後,要通過一些實例說明其表達式及語言敘述中每句話的含義,以期學生更好的理解,並能在理解的基礎上會用它進行計算。因此在後面設計了幾個例題,以便學生進一步理解公式。總的來說這節課還是講解清楚了積的乘方的概念,並且也給了一定的時間給學生訓練,學生初步掌握了概念並能對它進行簡單的應用。這節課的主要易錯點是對符號的處理,這點在備課的時候我也考慮到了,因此在例題裏我設計了一些學生易錯的題讓他們訓練。

乘法結合律教案範文 篇二

當前中學生犯罪率居高不下,或者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狀告無門,恰恰說明了中學生維權意識不強、法律修養不高。也正由此,作爲中學政治老師,在平時教學中滲透法律知識就顯得尤爲重要。因爲,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國小、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社會上也要進行這個教育。i維權意識彰顯法律修養。

“17歲是如花一樣的年齡,應該是無憂無慮地讀書、生活,在陽光下盡情歡笑。這一切對於合肥市壽春中學女孩周巖來說,卻已成奢望。連日來,關於‘安徽90後少年陶汝坤求愛不成將17歲少女毀容’的微博成爲網友關注的焦點。2011年9月17日,女孩周巖拒絕了同校同學陶汝坤的求愛後,竟遭陶某用打火機油燒……”這個案件裏的周某和陶某其實都讓人很惋惜——周某因此失去了容貌,陶某爲此失去了自由。

我在講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時,結合上邊的這個案例語重心長地對同學們說,權利意識和義務意識不僅僅要求我們掛在嘴邊,而是要時刻銘記在心,因爲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陶某的父母雖然都是公務員,但合肥警方依然表示要依據案件事實,依法公正處理此事。

在講課時滲透法律知識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方法。再例如,我們在講經濟生活中神奇的貨幣時,可以引申身邊事例:很多班主任在收取學生資料費時怕有假幣,總是讓學生在錢上寫上自己的姓名,這合法嗎?我們去超市購物,超市偶爾會把兩個不相干的物品捆綁在一起銷售,你知道維權嗎?我們去飯店吃飯,事後飯店以打折爲由不開發票,這合理嗎?等等等等。

這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我們的所作所爲都彰顯了我們的法律修養。《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在錢上寫名字就有故意損毀人民幣的嫌疑,涉嫌違法,當然這也是不道德的,所以教師在講課時應該給予學生一定的引導說明,讓學生愛護人民幣。超市捆綁銷售,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這就需要每個中學生都有維權意識。飯店不開發票,是一種偷稅行爲,而我們不要發票卻說明了我們的法律修養不高。

在教學過程中,我們應盡力避免向學生一點一點地灌輸什麼事實,相反,鼓勵他們獨立思考纔是正道。這種思維方式能夠激發學生的興趣,鼓勵他們更加深入地鑽研,從而使他們永遠都對一切充滿好奇。ii所以說,和學生一起做案例分析也是提高法律素養比較好的方法。

案例:2012年3月,蘇州相關部門在進行了大量調研、考察、評估的基礎上,參照其他城市經驗,結合蘇州具體實際,遵循體現公益、兼顧財力、合理比價、地區銜接、統籌線網五大原則,根據蘇州軌道交通1號線及整個線網站間距差異大的特點,考慮採取里程分段計價的票制方式,票價水平實行“遞遠遞減”,制訂了《蘇州軌道交通票價聽證方案》。具體單程票票價方案目前初定兩種:

方案Ⅰ:起步價2元可乘6公里,6公里以上部分,6~16公里每1元可乘5公里,16~30公里每1元可乘7公里,30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9公里,即起步公里以外部分,每增加1元分別可乘5、5、7、7、9……公里。

方案Ⅱ:起步價2元可乘4公里,4公里以上部分,4~10公里每1元可乘6公里,10~18公里每1元可乘8公里,18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10公里,即起步公里以外部分,每增加1元分別可乘6、8、10……公里。

分析:計程車漲價事關民生,作爲公民你能有何作爲?假如你是這個聽證會主持人,你會邀請哪些人蔘加這個聽證會?假如你被邀請了,你應該怎麼說才能彰顯自己的維權意識和修養?分組討論,並模擬價格聽證會。

學生們積極性很高。在討論中,有的同學很仔細,甚至在拿筆計算,發現方案I對短途比較有利,方案II對長途有利……當教育者把孩子的自覺喚醒後,他就完成了作爲教育者最重要的工作,因爲人在自覺意識產生後,就獲得了主動發展的永不枯竭的動力與熱情。iii學生們積極參與討論,事後教師再做出積極評價,學生們從中收穫的要遠比知識本身更重要。

乘法結合律教案範文 篇三

教學目標:通過試卷講評,使學生在集錯、析錯、評錯、改錯、省錯的過程中提升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學生集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重點講評,達到評重講難的目的。

教學重點、難點:糾正“湊整”的錯誤思想;解決學生在簡算中出現的“混淆乘法結合律和乘法分配律”問題。

教學準備:試卷、課件、自習本、錯題本。

教學過程:

師:有請今天的小老師。(一生走到臺前,其他生鼓掌歡迎)

小老師:大家好!首先進行口算練習(引領全體學生喊出口算口號):口算天天練,步步我當先!快樂無限組起立。(小老師課件出示10道簡算題)

快樂無限組開火車計算練習,隨後同學對本小組的表現進行評價。

小老師:感謝各位同學對快樂無限組的評價,請老師進行點評。

師:快樂無限組的表現非常出色,百分之百的正確率讓他們爲本組贏得了榮譽,希望今後能夠繼續保持。今天這節課,我們要對運算定律和簡便運算的測驗試卷進行講評。

一、引導檢查

師板書:測驗試卷講評。

小老師:(課件出示學習目標、檢查提示)請某同學讀一讀學習目標和檢查提示。

小老師:下面請小組長分發試卷,開始。

各小組長分發試卷,學生檢查開始。(學生填寫統計表,自行或在同學、組長的幫助下改正錯題;組長統計全組錯題情況;結束後組長宣佈統計完畢。)

二、指導展示

(全部統計完畢,小老師出場):哪個小組想來展示?(小組長舉手)某某,請你來展示。

一小組長拿着統計表上臺:(介紹自己組名、人數及整體考試情況,從集錯、析錯、改錯、評錯和省錯這五個環節逐一分析)。第一大題考的是運算定律公式和定義,我們組做得比較好,全部過關;第二大題中的第3小題是我們組錯得最多的一道題,我想請做錯的同學親自來分析一下。一生拿卷兒上臺展示134-75+25=134-(75+25)。

師:我們認真觀察這道題,不止是這個小組,其他小組的錯誤率也比較高。

該生在幻燈下指卷分析:這道題是134減75加25,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減25,因爲75和25,加在一起正好是100,然後134減100這樣好計算,所以就把這道題判斷對了。

師:那你現在知道是哪錯了嗎?

生:知道。只注意數字,沒注意符號。如果是加的話就不能用減法性質來做。

師:很明顯,同學們做錯的原因主要是把注意力集中到湊整上,全然不顧算理是否正確;然而在判卷的過程中,老師還發現有的同學雖然注意到了算理,但受到思維定式的影響,把不該湊整的也進行了湊整,課件展示:480÷(24×5)=4.8。

師:這是第四題計算中的一道小題,出了什麼問題?

生:他把24乘5當成25乘4,24乘5等於120,答案應該是4.

師:(課件出示兩種算式)老師希望大家今後遇到這兩種算式時,一定要加以區分,不能因爲整百的數計算起來簡便就急於求成,從而出錯。

師:下面,我們運用乘法結合律來做一道題。(課件出示48×25,生完成,小組長繼續分析完剩下的題。)

小老師:請其他小組繼續補充。

另一小組長:(補充說明錯的不同的題目,依舊從五個環節進行分析…)我們組錯得最多的是簡便計算的第5題。

師:這道題是咱們班丟分最多的一道題,我們來認真分析一下。

小組長:(拿試卷進行分析32×25×125)。首先把32分成4乘8 的形式是正確的,但是他做到這裏時把運算符號寫錯了,應該繼續根據乘法結合律來做,中間用乘號連接。錯誤的主要原因還是把乘法結合律和乘法分配律弄混,見到四個數就想到用乘法分配律。其實前面這一步就是連乘法,根本就沒有乘法分配律裏出現的加號或減號,所以也只能用乘法結合律來做。

師:這位同學分析得非常到位,其實這種問題還有一個需要同學們注意的地方。(課件出示)

生:應該把4和25還有8和125用小括號括上。如果不括上,後面的運算順序就得變,就不簡便了。

師:(課件出示正確答案)所以,今後遇到類似的問題一定要從這兩個方面引起注意。還有哪個小組想來補充?(沒有組長再舉手)

師小結:通過大家的展示,老師發現同學們檢查得都比較認真。我這裏也有一張統計表,把你們出現的問題大致歸爲兩類。一類是受思維定勢影響,看到有特殊數據可以“湊整”,就把注意力集中到“湊整”上,從而導致出錯,以判斷題的第3題和計算題的第7題最爲突出。還有一種就是把乘法分配律和結合律運用混淆,集中體現在簡便運算的第1題和第5題上。同學們今後應深入理解乘法結合律及分配律的意義,從而靈活運用,正確計算。下面我們就通過練習鞏固一下這部分知識。(組長分發練習題)。

三、輔導檢測

1.生做練習題:(組長完成後下地檢查指導直至全部完成,課件出示答案,各組長彙報本組練習情況。)

師:通過彙報,老師發現同學們對這部分知識掌握得還不錯,讓我們乘勝追擊,進行達標檢測。

乘法結合律教案範文 篇四

【案例回眸】

出示習題:(蘇教版二年級下冊92頁第9題)

先計算下面兩題,再根據發現的規律接着填寫。

(1)45×9=( ) (2)63×9=( )

450-45=( ) 630-63=( )

27×9=( )-( )=( )

56×9=( )-( )=( )

9×78=( )-( )=( )

教師讓學生先計算1、2題並交流計算結果,而後提問:爲什麼每組中算式的結果一樣呢?這裏有怎樣的規律呢?當教師發現只有極少學生舉手時,就讓學生進行討論,討論後效果還是不明顯。此時,教師進行啓發:45×9表示什麼意思?450-45中,450表示多少個45?再減一個呢?引導學生理解爲什麼450-45和45×9的結果相等。接着教師引導學生理解第2個算式相等的原因,再根據探索的規律,直接填寫後3題的結果,發現學生還是存在困難。教師不得已,再次請學生說一說探索發現的規律,再次嘗試填寫,結果仍然不是很理想,仍有許多學生未能正確填寫下面的3道算式。

【成因凝視】

可以說,作爲本案例中的教師而言,內心一定非常地“糾結”,爲什麼看似非常簡單的規律探索,一到學生這裏,就顯得如此地“說不清道不明”呢?事實上,一定的教學行爲的背後必定隱含着一定的緣由,只有“沉”於其中,方能發現有深刻的認識和發現。

1.規律探索過程中“成人立場”代替了“兒童立場”

分析後不難發現,之所以案例中學生沒有能自行探索出算式中的規律,老師指導學生理解規律後學生仍沒有能夠真正理解和掌握,原因在於在教師的眼中,45×9就是10個45減去1個45,這樣的規律探索十分簡單,無需作過多的分析和指導,而學生在探索時也理應沒有多大困難,這樣的“成人立場”代替了“兒童立場”。事實上,成人的視野中,“45×9就是10個45減去1個45”這是基於乘法分配律認知經驗上的理解,而相對於二年級的學生而言,他們是不具備乘法分配律的認知經驗的,因此,要讓其理解45×9就是10個45減去1個45是有一定難度的,更毋庸談讓其直接發現這樣的規律。教師只有站在兒童立場上,才能對規律探索的難度有正確的把握,進而預設適合兒童認知起點的教學環節。

2.規律探索缺乏觀察,分析、思維等充分的探究過程

也正因爲教師的“成人立場”,在本案例中,教師並沒有就如何引導學生進行步驟清晰、層次分明的探究活動進行精心的設計,規律探索缺乏觀察、分析、思維等充分的探究過程。而教師“爲什麼結果一樣呢?這裏有怎樣的規律呢?”這樣籠統而模糊的提問是無法幫助二年級學生探明題目中的規律的。而當教師發現學生討論不出規律時,不得已引導學生理解“45×9”、“450-45”各表示什麼意思,兩者的結果相等這一教學環節,仍然顯得教師說教的味道重了些。

3.對規律內涵的理解引導缺少層次感

仔細品味上述案例,不難發現,教師對本組題目中所蘊含的規律的理解是片面的、單一的,缺少層次感。筆者以爲,站在“兒童立場”上,“45×9=450-45”是可以做出多元解讀的。從形式上看,一個數乘9等於這個數後面添一個0,再減去這個數;從意義上理解,一個數乘9,可以先算這個數乘10,再減去這個數;也可理解爲,45×9等於10個45減去1個45。在規律的探索過程中,教師要遵循學生的認知規律,從“形式”到“實質”,從表及裏,進而有層次地發現、理解算式中的規律。

【出路審視】

規律探索在教材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蘇教版教材除了在四、五年級專門安排了“間隔排列”、“圖形覆蓋”、“搭配的規律”等教學內容外,在二、三年級的練習中也安排了一定的規律探索問題。只有教師具有“兒童立場”,才能設計出符合學生的心智發展水平的教學環節,有效引領學生展開規律的探索。所謂“兒童立場”,是指教師在數學教學中,從兒童的數學現實出發,用兒童的視角,兒童的思維方式、解題策略來進行教學預設。

1.從兒童的數學現實出發,方能準確地解讀教材

數學家波利亞曾說過,“要讀懂你的學生臉上的表情,弄清楚他們的期望和困難,把自己放在他們的位置上。”教師站在兒童立場解讀教材,首先意味着要尊重兒童的數學現實,而不能超越兒童的數學現實。教師站在“兒童立場”解讀教材,就會認識到本案例中的規律探索對學生而言是有一定難度的,自然就會放慢探索的腳步,讓學生充分經歷發現、比較、思維、交流、感悟的過程。教師站在“兒童立場”解讀教材,就會發現讓學生先從形式上進行觀察,再讓學生思考規律內在的本質,學生對規律的理解纔會由淺入深,漸近本質。當然,“兒童立場”還有一層→←意思,解讀教材時教師也不能忽視兒童的數學現實,人爲降低學生的認知起點。

2.從兒童的心智水平出發,精心預設規律探究活動

蘇霍姆林斯基說,“兒童就其天性而言,是富有探索精神的探索者,是世界的發現者。”站在“兒童立場”的數學教學,理應順應兒童的天性,從兒童的心智水平出發,精心地預設規律探究學習活動,讓學生充分參與規律的探究活動中去。就本案例而言,學生的探究活動可以分爲四步:一是在學生計算髮現結果相等後,引導學生展開充分的觀察、比較、感受這兩組算式的特點,進而初步發現一個數乘9等於這個數後面添一個0,再減去這個數;二是讓學生嘗試照樣子再寫幾個類似的算式,計算驗證結果是否相等,通過多組算式進行不完全歸納,再次強化鞏固規律;三是啓發學生思考,爲什麼“一個數乘9等於這個數後面添一個0,再減去這個數”呢?引導學生從兩個算式所表示的含義來展開小組討論,爲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律;四是學生做習題中最後的三道練習題,鞏固應用探究發現的規律。這樣的規律探究活動,由淺入深,由表及裏,而由於學生的充分參與,規律的發現和構建也顯得水到渠成。

3.從兒童的理解能力出發,多元理解數學規律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