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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履職現狀與對策

人大代表履職現狀與對策

人大代表履職現狀與對策

我國憲法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是由民主選舉出來的人大代表組成,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肩負着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神聖職責,隨着人民代表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人大代表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爲改善人民的生活都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 代表履職現狀

隨着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入發展,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圍繞這一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各級代表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如社區全科醫生團隊服務、社區公共文化城市發展一體化、環境污染、以及舊區改造城中村等一系列民生問題提出了議案,並提出整改方案與處理建議,認真地履行了代表職責。各級代表努力學習中央精神,爲成爲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添磚加瓦。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隨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髮展和完善,目前人大代表的整體履職現狀與憲法、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尚有距離,阻礙人大代表作用發揮的因素仍有,下面就代表履職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

二、 存在問題

(一)代表履職機制缺失

代表法規定代表受原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的監督,法律和法規都沒有具體的實施規定,沒明確由誰主組織、如何監督、監督程序、監督結果、處置等,再加上監督代表的選民和原選舉單位對代表履行職責的情況不明,實際上很難監督,人大及黨委要受代表監督而無權監督代表,又由於代表履職的好與差又無量化標準和衡量標準,稱職和不稱職也無法界定,且絕大多數代表都是兼職,他們的精力和時間是否放在代表履職上都是問題。

(二)人大制度宣傳還不夠常深入

人大宣傳在廣度和深度上還沒能跟上人大工作發展的需要。一是內容取材方面不夠寬,如宣傳人大的代表聯繫人民羣衆,接受人民羣衆監督,選民自覺監督代表等方面的內容少,對人民羣衆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更少涉及。二是宣傳覆蓋面不夠廣,影響力不夠大且宣傳工作的覆蓋面主要是系統內人員,人大系統外的人員關心宣傳的都不多,一些部門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不夠認真,有的重答覆,輕落實,致使代表履職熱情降低,缺少履職動力,有的代表對自身權力認識,自覺接受選民監督的意識也不強。

(三)代表素質仍需進一步提高

就代表的個人素質而言,絕大多數的代表綜合素質是高的,但由於自身的職務及從事的專業所侷限,對人大的性質和自身的責任認識並不很清楚,部分人將當選人大代表看成是種榮譽,作爲一種資本,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方針的學習並不努力。因此代表的社會活動能力、調查研究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都待提高加強。

(四)代表履職保障還應加強

代表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國家和社會爲代表執行職務提供保障,分別是司法保障、時間保障、組織保障,但在代表履職中往往還存在各種保障不足,有的政府部門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權力認不足,有的代表所提方案、建議得不到重視。

三、 對提高人大代表整體履職能力的思考

(一)完善相關制度,爲代表履職提供堅實保障

代表履行職責除了自覺、還必須用制度加以規範進行約束,完善建立代表履職情況登記通報,由選舉職能部門對每位代表參加活動,提出的議案建議等情況統一登記通報,增強代表的責任意識,促使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同時要完善監督機制,完善人大代表聯繫羣衆制度,人大代表要通過座談、走訪、電話、書信、網絡等多樣方式聯繫所在單位和選區人員,聽取和反映人民羣衆的意見和呼聲,積極參加選舉單位組織的代表活動。另一方面要建立代表述職評議制度,代表依法向選民報告其在做好本職工作聯繫人民羣衆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履職情況,聽取選民的建議,通過述職讓人民羣衆更多地瞭解代表執行職務的情況,並對代表實行監督。再一方面完善激勵機制,組織開展人大代表優秀評選表彰活動,最大限度調動代表履職人的積極性。

(二)加強宣傳貫徹,爲代表履職營造良好氛圍

政府部門應加大人大工作的宣傳報道,特別是對人大代表參與國家事務管理,密切聯繫羣衆,爲民辦事,自覺接受選民監督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強化人大代表執行職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和維護代表權利、支持代表執行職務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加強培訓爲代表履職夯實基礎

代表素質直接影響代表履職的效果,人大常委應把人大代表的學習培訓作爲一項基礎性的工作來抓,要採取專題培訓,集中學習分散自學,既要抓好憲法、代表法、選舉法等有關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規學習,幫助代表加深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政法制度的認識,瞭解代表的地位和作用,增強代表的主體意識,又要加強對人大代表如何開展聯繫人民羣衆活動,如何處理人民羣衆反映的問題,如何撰寫議案和建議等內容的培訓力度,使代表掌握基本履職技巧。

(四)加大建議辦理力度

人民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是反映人民羣衆的願意和呼聲是履行代表職務的重要途徑,也是檢驗代表履職情況的最好方法,人大代表提好,人大常委督辦好,相關部門辦理好代表議案是激發人大代表充分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人大常委會要正確引導代表提議案建議,鼓勵人大代表提出高質量的意見建議,嚴格審查把關,將人民羣衆亟待解決、符合法律規定、經過努力可實現的事項確定爲代表議案或建議,爲激發代表的履職積極性。相關部門要不斷完善建議辦理制度和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調協調配合,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誠懇向代表解釋,爭取代表的理解。

(五)改進人大代表的結構

代表的結構是保證代表的整體素質的重要條件,從現有情況看,基層人大代表的結構是絕大多數代表都是領導幹部,他們的活動範圍接觸的人羣固然也有普通民衆,但固有的領導思維必然與普通羣衆有很大的區別,很難理解普通市民的訴求及願望。因此建議應增設專職人大工作人員及加大普通民衆的代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