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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BOT模式下高速公路融資模式和財務管理學習心得體會

【概述】

國內BOT模式下高速公路融資模式和財務管理學習心得體會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才驪爲闃”爲你整理了這篇國內BOT模式下高速公路融資模式和財務管理學習心得體會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國內BOT模式下高速公路融資模式和財務管理學習心得體會

根據工作安排,今年我有幸參與了BOT方式建設的某高速公路項目專項審計調查。爲更好開展本次專項審計工作,審前我係統學習了BOT方式下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相關知識,結合此次審計工作情況,談幾點個人心得體會。

一、高速公路建設BOT模式起源

高速公路作爲一項現代化的交通基礎設施,具有通行能力大、快速安全、運行舒適、運輸成本低、經濟效益高的特點,是各地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高速公路建設標準高、工期長、施工難度較大,投資大但回收期長,在地方財力不足的地方,僅依靠政府投資開展工程建設,顯然是力不從心的。必須探求不同模式下的投融資形式以求發展和解決資金短缺。以經營權轉讓、BOT融資模式進行高速公路建設,便應運而生。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表面意思是“建設-運營-移交”,是社會資本參與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一種投融資方式。即政府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非政府項目部門的項目公司簽訂特許協議,授予項目公司來承擔該項目的融資、建設、經營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內,項目公司通過向設施使用者收取費用,來回收項目投資、經營個維護成本,並獲取合理回報

二、BOT模式融資方式的利弊分析

隨着我國交通建設的飛速發展,建設資金不足已成了交通工程,特別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瓶頸。採用BOT模式建設高速公路,一是能夠有效盤活社會存量資金,緩解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基礎設施項目帶來的巨大利潤可以吸引衆多社會資本,從而解決資金不足,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是解決資金短缺的有效途徑。同時,中標單位可以充分利用項目經濟狀況的彈性,採取銀團貸款等融資方式減少資本金支出,實現“小投入做大項目”或“借雞下蛋”。二是在不影響政府對該項目所有權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分散投資風險。在工程施工、建設、初期運營階段,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是較大的,而此時的風險是由項目的投資方、承包商和經營者在承擔,這樣可以大大降低政府所承擔的風險範圍,有利於項目成功建設。但同時也伴隨着一些潛在風險,一是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工期長、路線長、地質結構複雜,政府易失去對設計規劃和建設質量的控制。二是在特許期內,政府失去了對項目所有權、經營權的控制。三是在項目運營後期,中標單位對項目的運營維護方面會有所懈怠,造成項目移交政府後,政府會支出大量的維修資金。

三、BOT模式營運資金管理分析

高速公路項目建成後,項目公司便進入“收費-支出-還貸”的經營管理循環中,在這一經濟循環中,收入和支出的資金量非常大,因此做好營運資金管理便是重中之重。資金管理以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增加資金使用效益爲目的,項目公司應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和各項費用開支計劃,按計劃控制營運成本,增加項目邊際收益;同時應制定行之有效的還款計劃,把還本付息納入全面預算範疇,控制財務風險,保障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編制計劃時應注意營運的持有量,營運資金持有量的高低,影響項目的收益和風險,較高時能保證按時還本付息,從而保證經營活動平穩進行,風險較小;相反則會帶來資金沉澱,影響項目可持續發展。因此,只有用好用活營運資金,才能促使企業自我持續滾動發展。

四、高速公路BOT方式的會計處理

高速路項目建設的主要收益是高速公路收費權,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中規定“BOT業務所建造基礎設施不應作爲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即應作爲無形資產覈算。項目建造期間,項目公司對於所提供的建造服務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確認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建成運營期間,項目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確認與後續經營服務相關的收入和費用。項目移交時,由於公路收費權計入“無形資產”覈算,在特許經營期間內已攤銷完畢,高速公路日常經營養護管理費應計入當期損益,因而到期移交只對實物交接,不作會計處理。

高速公路建設對於物流運輸、勞動力轉移等市場資源的配置,發展區域經濟和完善市場功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BOT模式不僅能化解地方政府高速公路建設融資難題,也能促進民間資本投資結構的合理化。但BOT模式下的高速公路建設時間長、回收期慢,受區域經濟發展導向性明顯,投資回報率難以準確計量。因此,政府部門應加強對BOT模式下的高速公路建設-運營的全線監管,保障項目加快建設,早日發揮其彌補制約經濟發展短板、激發城市建設活力的作用。

(投資中心 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