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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法治政府報告多篇

調研法治政府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建設法治政府的調研報告

20xx年3月,國務院發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建設法治政府的奮鬥目標。要求各級政府在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近年來xx區在建設法治政府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嘗試與探索,主要從依法行政,健全政府決策機制,政務公開,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貫徹國務院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法治政府建設方面。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針,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爲重點,以深化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爲載體,以建設法治政府爲目標,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和執法人員培訓教育活動,嚴格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全面規範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爲,着力推進依法行政進程,爲全區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行政決策機制不斷健全完善,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進一步增強。區政府修訂完完善了《**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建立重大問題、重大決策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和聽取意見制度,明確行政決策的權限和程序,暢通公衆參與行政決策渠道,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大大減少了決策的失誤。xx年以來,區政府召開常務會議5次,研究重大事項5項。大力推行政務公開,編制修訂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增強行政透明度和公衆參與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爲,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斷提高。建立法制機構審覈把關制度、各方協調論證制度和政府常務會議審批制度,嚴格規範性文件制定審覈把關,確保新出臺規範性文件的質量。xx年以來,全區共制定出臺規範性文件3件,其中區政府出臺2件,鄉鎮、部門出臺1件;因政策、法律法規依據不充分審覈未通過的0件。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對區政府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及時向上級法制機構和同級人大報備審查,主動接受監督。對鄉鎮政府和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規範性文件,定期督促上報備案,從發文主體是否合格、內容是否合法適當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存在問題的提出書面審覈意見,該糾正的責令糾正,該撤銷的堅決撤銷,保證文件合法。按照“誰起草、發佈,誰負責清理、修改或廢止”的原則,及時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xx年以來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區法制辦已經集中清理了xx年到xx年區政府出臺的的規範性文件,並着手清理1990年到xx年出臺的規範性文件,下一步將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力爭實現上級部門下達的目標任務。

(四)積極推行政務公開,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國家機關信息公開 ,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主要是明確職權、明確政府職能及其運作以及流程。 政務公開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內容公開化,對於政府籌劃或正準備進行的各項工作,如城市建設、道路規劃、醫療保健措施、事務處理等分類進行公開,並對各項工作內容及進程予以公開,任何公民都可以通過特定途徑,如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網絡等進行查詢、監督。區政府門戶網站包括新聞概要板塊,黨務公開板塊(民主決策、制度建設、反腐倡廉),政務公開板塊(文件法規、招商引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新農村建設),並通過書記信箱、區長信箱等方式建立了暢通的信息回饋渠道,保證及時受理羣衆意見建議。另外定期編制發佈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及時透明。

(五)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方面。按照省、市關於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區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方案》,xx年擬建設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大樓。目前,在原區就業局服務大廳暫時設立了區行政服務中心臨時辦事大廳,並投資40萬元進行更新改造,統一購置了桌椅、沙發、茶几、檔案櫃、複印打印機、電腦等相應的辦公設施。目前,臨時辦事大廳入駐人事、民政、扶貧、住建等12個部門,工作人員26名,辦理服務事項達31項。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各鄉鎮也參照政務中心模式建立了相應的行政服務中心,方便了羣衆辦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方面,堅持規範與監督並舉的方針,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承諾制、評議制,將執法依據、權限、範圍、程序、時效、責任處罰、收費(罰款)項目、辦事程序及結果、監督舉報方式等事項向社會公開,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羣衆反映和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違法行爲,公開執法程序,限時承諾辦結,及時報備審查,自覺接受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堅持以“兩個規範”爲目標,統一行政處罰的程序和文書格式,做到了行政處罰主體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適當,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準確。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面推行了統一票據、罰繳分離制度,各行政部門凡有收費項目和罰沒權的,均辦理了收費許可證和罰沒許可證,收費和罰沒收入全部上繳區財政。建立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認真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質量評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機關科學執法、規範執法的能力和水平。xx年以來,共評查行政處罰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糾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經過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區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從目前全區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來看,法制工作中還存在着諸多問題,主要是:

(一)行政執法存在一定不規範的現象,行政違法和不當行爲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糾正。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一是由於基層部門缺編嚴重,行政和事業人員混崗使用,執法人員調整頻繁,執法隊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執法程序等;二是有的執法人員爲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如執法部門追趕違規擺攤設點人員、強行收繳商品,面對農民入市賣菜未交管理費採取粗暴方式強行趕出市場等;三是個別人員政治素質不高,執法動機不純,主觀上存在以權謀私思想,造成隨意執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時有發生。

(二)部分行政部門領導、幹部因爲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識儲備造成法律意識淡薄,對涉及本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決現實中的問題,造成工作延誤。有的行政部門“行政權至上”觀念嚴重,在行政管理中總想包攬一切,管了不該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另外個別部門之間職能不明,執法權限模糊,造成多頭執法,給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行政執法責任制缺乏明確標準,責任沒有真正落實。一些部門執法主體資格、職責範圍、職權依據不明確,執法程序混亂,未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對行政執法過錯行爲只糾正不懲戒,只追究單位責任不追究執法人員責任,只考核不獎懲,削弱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機構的力量較弱,職能作用難以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編制較少,專業人員不足,與其承擔的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府法律顧問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綜合協調等職能不相適應,甚至有些職責無法履行,也難以發揮行政監督糾錯功能和作用。

(五)規範性文件審查不嚴,備案不夠及時。部分鄉鎮和部門爲了規避監督,對本鄉鎮、本部門制定出臺的規範性文件不報審,缺乏規範的審查制度,一些規範性文件質量不高,執行效果不夠明顯。有些鄉鎮和部門對規範性文件報備不夠及時,甚至故意拖延報送備案,加之法制機構權限、手段有限,致使備案審查的意見難以落到實處,備案審查的監督效果不明顯。

三、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幾點建議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是一項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系統工程。建設法制政府,要做到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便民。應着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設法制政府的重要內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的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要明確政府職權和職能範圍,從“萬能政府”中解放出來,把政府不該管的事業交給企業、社會和中介組織,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觀規劃、調控、服務和引導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減少行政審批,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職能轉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二是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要建立健全公衆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完善決策程序,建立決策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將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公開,方便公衆查閱,規範行政權力的行使。三是加強對行政決策活動的監督。要建立完善行政決策制度和機制,明確監督機關、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程序和監督方式,做到行政決策權責一致。

(二)完善行政執法體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有效途徑。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完善體制,規範行爲,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一是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行政機關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根據法律授予的權限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和其他行政事務。要嚴格按程序執法,注意依法保障當事人和利益關係人的權益,防止發生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人民羣衆利益的行爲。二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按照職權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清理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明晰職責權限,切實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交叉執法問題,提高執法的整體水平。三是加強執法監督。行政機關要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重大決策事項,接受人大的監督;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支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鼓勵羣衆舉報、揭露嚴重違法行爲,強化層級監督,建立經常性的監督巡視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須追究;加強專門監督工作,審計、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敢於堅持原則,嚴格執法執紀,提高監督實效。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責任落實是關鍵。要從“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高度 ,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責任,嚴肅紀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爲政府行政的基本準則。一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成立領導機構,明確主要領導是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關學法、守法、用法,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問題和矛盾,積極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三是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作用。政府法制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爲政府行政決策、處理矛盾、解決難題出謀劃策,提供服務。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促進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增加人員編制,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四)嚴格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提高文件制定質量和執行效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是對行政機關立法性活動進行監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出臺的規範性文件要嚴格審查,及時報備,確保制定質量和執行效果。一是認真做好報審論證工作。政府法制機構要科學編制年度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對各部門報送提交縣政府出臺的規範性文件,要從起草階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導把關工作。對於涉及執法部門多、直接影響羣衆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過召開討論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保證文件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相一致,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一致,與本級政府現行規範性文件相協調,符合規範要求,符合羣衆利益要求。二是加強備案審查工作。要建立規範性文件公告制度,對政府新制定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及時在政府網站或區有線電視臺予以公佈,並逐步建立公共場所政府規範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衆查閱,接受羣衆監督。健全完善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明確備案時間、報備格式、登記條件,嚴格審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體、權限、程序是否合法)、適當性(合理、公開)和協調性(與相關規範性文件的銜接),對符合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資格、制定程序和公佈方式的, 予以登記備案,對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時予以糾正或撤銷,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三是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備案監督。要按照“一級抓一級、上下貫通”的備案工作目標,建立規範性文件統計、報告、審查責任追究等項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行政行爲的合法性。

【第2篇】2022法治政府調研報告

建設法治政府,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是我黨的重要工作。本文將介紹2022法治政府調研報告。

2022法治政府調研報告(1)

省政協調研組

根據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協共同制定並組織實施的2022年度重點民主協商計劃,省政協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專題調研考察組,分別在省政協副主席夏濤、童懷偉,社法委主任孫建新率領下,赴省國土廳等7家省直部門和省高院及合肥等7個省轄市開展調研,並赴浙江、福建、江蘇等3省學習考察。調研考察組共召開40多場座談會,分別聽取相關情況介紹,與企業、個人、社會組織等執法相對人交流,走訪了鄉鎮政府,深入到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司法所等基層單位實地調研考察。

一、主要做法與經驗

(一)大力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2022年,省政府全面啓動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建設工作。依法確認1712項省級政府權力事項,編制1.2萬餘條責任事項、2萬餘條追責情形,省級涉企收費項目清理完畢,並於當年在全國率先公佈施行。合肥、亳州、蕪湖、銅陵、滁州等市對清單制度並有所創新,開始四清單編制工作。到今年7月1日,全省市縣鄉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部公佈施行。我省成爲全國首創責任清單、率先公佈省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在省市縣鄉四級全面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體系的省份,切實做到了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國務院領導對我省在權責清單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專門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二十多個省市來皖學習考察。

江蘇省積極推行權責編碼制度,出臺了《江蘇省行政權力事項編碼規則》,對全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進行頂層設計,要求相同的行政權力事項,省市縣三級權力名稱、權力編碼、法定依據等方面實現統一。浙江省全面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精細化管理,建立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動態調整、考覈評價、監督檢查等機制,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建立全省行政權力運行管理系統,對每一項權力編髮身份證,建立跟蹤監督卡。福建省依法依規確定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特別是社會關注度高、羣衆反映強烈的市場監管、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職責,依法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的責任。

(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效顯著。我省積極開展省級行政審批專項清理工作,截至目前,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從316項減少到213項,精簡32.6%。省級審批部門及審批項目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率達100%。平均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減少61%,辦件提速率52.5%。負責行政審批的重點廳局也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了相應工作。省工商局對省局行使的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在天長市開展了一照三號試點,並在銅陵市和巢湖市開展了先照後證試點,努力營造高效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激發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熱情,促進各類市場主體保持快速增長的態勢。滁州市經過七輪流程再造,做到了大廳之外無審批,大廳之內審批快,基本實現行政審批一般事項一審一批,複雜事項不超過承辦、審覈、決定三級審批,全部審批流程5日內辦結。滁州市行政審批工作受到國務院的肯定。

福建省堅持能減則減、能放則放、能快則快、能優則優的原則,大力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建立了行政審批委託制度,先後賦予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泉州等重要經濟增長區一批省級投資審批權限,除特殊審批事項外,將省級行政審批權限最大限度下放自貿試驗區。江蘇省全面開展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是全國第二個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省份。

(三)綜合執法改革有序紮實推進。我省積極探索推進橫向綜合執法,着力破解執法領域權責脫節、爭權諉責,力量分散、監管不到位等問題。目前,城管、文化等領域綜合執法已經實現市縣區全覆蓋;10個設區的市、80個縣(市、區)實行農業綜合執法。合肥、蕪湖、銅陵等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利用信息化平臺,已有7+x模式向11+x模式拓展,綜合執法功能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福建省在福建自貿區平潭片區、福州片區、廈門片區開展凡屬市場監管領域均實行綜合執法試點;整合執法主體,設立綜合執法局,統一行使城建、國土、環保等8個方面職能;組建市場監管局,建立從源頭到終端全過程的市場監管體制。江蘇省所有省轄市和縣(市)已經全部順利開展城管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實現了市縣區全覆蓋。去年,江蘇省政府批覆了常熟市在所有建制鎮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由各建制鎮政府集中行使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鎮容鎮貌、城鎮建設和規劃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今年,江蘇省又批准蘇南的全部縣(市)和蘇中的部分縣(市)城管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向建制鎮等基層延伸。浙江省在嘉興、舟山兩市全面開展綜合執法試點,將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職權橫向集中,將執法範圍向鄉鎮街道縱向延伸,在一定範圍內實現了管理權、審批權與監督權、處罰權的適當分離,逐步推進基層執法由管轄執法、不告不理向派駐執法、日常監管轉變。

(四)行政執法監督得到加強。省市縣政府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自覺接受司法監督,鼓勵支持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切實加強社會監督,健全羣衆意見收集、辦理、反饋工作機制。蕪湖市開通了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市民心聲網站、政務微博等舉報投訴渠道。強化審計、監察監督。去年,全省審計機關共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5736個單位,審計後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26.52億元。全省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辦涉及行政監察對象的案件4686件,處分行政監察對象4207人。完善了省政府法律顧問、立法諮詢員和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制度+技術監督模式推動了行政執法公正透明。2022年9月,合肥市市區兩級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進入全面運行階段。數字化城管創新模式,實現了城市精細管理與全面覆蓋管理、高效管理與長效管理、便民管理與依法規範管理的有機結合,極大地提高了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亳州市利用大數據技術,以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爲基礎,將全市2878項權力事項,顆粒化爲10305項子項,公共服務501項,並配以相應的責任,藉助網上平臺,對權力運行實現全過程、標準化、自動化運行和具體操作的監管,使互聯網+形成了審批透明化、痕跡數據化的管人管事制度,創建了權責一致、監察高效的新服務模式和制度體系。將過去的羣衆跑腿、幹部跑腿變成現在的數據跑腿過去的面對面審批變成現在的不見面審批過去的辦事找政府變成現在的政府幫辦事。

浙江省以技術手段保障執法標準化,深入開展執法評議考覈工作,將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納入法制化軌道,將領導幹部依法決策機制建設和執行情況、領導幹部學法情況等指標納入領導幹部考覈體系;將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定情況作爲一項考覈內容進行考覈;餘姚市開展行政處罰結果網上公開工作。奉化市建立行政問責中心與行政執法中心分權制衡制度,強化監督和失職問責,形成信息收集處理、反饋評價全環閉合的循環模式,着力保障執法公正嚴明。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研情況來看,我省在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強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一些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觀念還不強;嚴格遵守行政規則和行政程序的意識也不夠,仍還存在重管理、輕服務的現象;一些領導幹部不習慣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行政執法培訓缺乏長期性、系統性和有效性,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法律素養和專業知識水平仍需提高。

(二)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有待完善。目前,仍然存在着城市綜合執法依據不充分,主體不明確,執法責任不明確的問題。縣級工商、質檢、食藥監三局合一後,還存在着體制機制不健全、運轉不順暢,權力下放和權力承接不適應、不協調的問題。基層執法任務倍增,技術裝備卻很落後,執法力量也很薄弱,編制、權責、經費保障不匹配,執法力量與執法任務之間的矛盾在基層尤爲突出。執法標識、服裝不統一,不敢執法,不願執法,不會執法的現象依然存在。婆婆過多,形成縣級市場監管局以一對三的特殊管理體制,基層疲於應付。

(三)行政執法態度及執法規範仍需改進。執法態度生硬,作風粗暴,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時有發生。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日常監管不到位,習慣於通過運動式、集中整頓式執法達到管理目的。在行政執法工作中,部門之間不協調、不合作,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少數執法單位規範化建設不到位,執法程序不規範,肆意妄爲,違法現象經常出現。行政管理現代化、信息化水平和信息資源共享程度不高。

(四)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仍需加大。執法監督制度落實不到位,被動監督多、主動監督少,事後監督多、事前事中監督少。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和糾錯機制。行政裁量權過多、過大、過寬、過濫的現象普遍存在,缺少嚴格、精細、準確的行政裁量權執行標準,缺乏嚴格的監管制度和高端的技術監管手段。執法中重實體、輕程序,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還時有發生。市、縣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缺乏必要的執法監督手段和權威,行政執法過錯追責不及時、不到位、不嚴厲。全省統一的執法網絡監督平臺尚未建立。

針對存在的問題,結合省內做法和外省經驗,調研考察組提出以下建議:1.促進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法治信仰。2.以地方立法推動法治政府建設。3.嚴格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4.推動清單制度向縱深拓展。5.深入推進市場監管三局合一改革。6.大力推進綜合執法。7.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8.積極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9.推進兩法銜接制度化建設。10.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11.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12.強化對行政執法的制約和監督。13.建立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機制。14.加大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力度。15.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營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設環境。(具體建議內容見省政協建議案)

2022法治政府調研報告(2)

按照《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調研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潼南區人大常委會配合市人大常委會,於近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區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並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不斷完善了體制機制。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潼南區成立了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彙報,對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區政府每年組織召開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大會,區政府常委會每年兩次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區人大常委會每年聽取一次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報告。二是建構框架體系。以《潼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潼南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爲核心,從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審查備案、行政執法監管、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和依法行政目標考覈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構,建立起更加完備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二)着力轉變了政府職能。一是開展行政權力清理。按照市裏統一安排部署,及時啓動了全區行政權力責任清理規範工作。目前,該項工作第一階段已經基本完成,待市級各部門出臺區縣通用清單後進行比照調整,形成全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二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嚴格落實一個窗口辦事制度,簡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限。開展審批項目審覈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項上級下放或委託項目的承接工作,共減少131項行政審批項目,較原有項目數減少14.33%,並及時對外公佈。三是繼續深化專項改革。深入推進先照後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等專項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激發了市場活力。

(三)嚴格履行了決策程序。一是規範政府決策程序,發揮法制參謀作用。對重大行政決策,事前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風險評估,聽取政府法制機構、政府法律顧問及相關專家的審查意見,經充分研究論證後,最終形成決策意見。一年來,召開發電公司有關問題法律論證等涉法專題會110餘次,聽取政府法制機構、政府法律顧問法律意見建議260餘項,較好地從源頭上避免行政糾紛的積累。二是嚴格政府合同審覈,保障區域經濟發展。認真落實《潼南區政府合同審查備案管理辦法》,2022年,共審覈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減少了政府在商務活動中的法律風險,爲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實加強了法制審查。2022年,共審查《潼南區城市綜合管理暫行辦法》、《潼南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17件,有效地規範了抽象行政行爲。開展全區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對重慶直轄以來以區(縣)政府、區(縣)政府辦名義發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補充報備繼續實施的規範性文件27件,廢止100件,失效85件,順利通過市級規範性文件專項評審。

(五)全面強化了執法監管。一是規範資格管理。組織開展了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大培訓,全區350餘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獲頒行政執法證件,杜絕了無證執法現象發生。二是開展案卷評查。連續第三年在全區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對22個執法單位提交的44份處罰案卷進行了評查,對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予以整改。2022年,區交委被評爲全市行政執法工作先進單位。

(六)大力推進了政務公開。切實履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職責,重點推進決策、執行、服務以及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項目建設、社會公益事業等人民羣衆普遍關注事項的信息公開。2022年,以區政府公衆信息網爲依託,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615條。同時,積極做好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13件並全部辦結。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對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也贏得了老百姓對行政工作的理解與支持,保證了各項重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爭議。一是強化層級監督,樹立複議權威。2022年,區政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10件,受理8件,其中,維持2件、終止4件、轉送1件、確認違法1件,充分發揮了行政複議內部糾錯功能,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二是理順應訴機制,推動司法實踐。堅持以法庭爲課堂,以案件爲教材,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不斷強化行政機關領導幹部法治意識。2022年,區政府作爲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決書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時化解了行政爭議。三是推廣仲裁製度,促進矛盾化解。在行政機關與市場主體發生民商事糾紛時,促成推動雙方通過仲裁這種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決紛爭,有力地推進了矛盾糾紛的化解。2022年,潼南區被評爲重慶市仲裁推廣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觀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項單項工作,它貫穿於政府組織、決策、執行等各個環節,是一項具有基礎價值的體系性工程和系統運行模式。但在工作當中,一些單位對新形勢下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其本質理解有偏差,在推進的過程中存在形式化、口號化的傾向。有的幹部不習慣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來處理、解決發展改革中面臨的問題,對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係認識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與發展改革對立起來,錯誤地認爲束縛了改革、妨礙了發展。

(二)制度執行尚有差距。區政府早已對政府合同、規範性文件、行政執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統的管理機制,並作了多次培訓,但在實施過程中,落實仍有差距。一些單位在規範性文件送審時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形式報送審查,非法創設行政許可、越權設定行政處罰、違法委託行政強制措施;政府合同主辦部門不組織相關涉事部門研究論證就報送法制審查;在報送政府合同或規範性文件時不給法制審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時間,經常是下午簽約,上午送審在行政執法中,有的單位對違法輕的處得重,對違法重的處得輕,沒有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

(三)應訴壓力逐年上升。隨着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行政機關作爲被告的案件數量相比往年呈幾何倍數增長,對政府及其部門在法治時代背景下的工作開展提出了巨大挑戰。2022年,區政府及部門作爲被告的訴訟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長51%,案件數量明顯上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臨嚴峻考驗。

(四)法制機構建設滯後。一方面,近年來,區政府法制機構和人員配備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強,但與上級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設與依法行政的目標任務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難以承擔起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門和鎮街層面,政府工作部門中只有半數專門設立法制(規)科的單位,其餘單位則由其他科室兼攬法制工作,鎮街則多以綜治辦兼職法制機構的職責,並無一明確法制專職工作人員,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組織體系。部門和鎮街作爲法治建設的前沿陣地恰恰停留在一個真空半真空地帶。

三、對區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的建議

(一)要按時完成行政權力清理規範工作。區政府各部門要在市級部門反饋區縣通用權力責任清單後及時對照調整,保證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並對外公佈。同時,要建立行政權力責任動態監管機制,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單軌運行。我區網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22年1月21日啓動,目前全區行政審批事項已按要求全部錄入平臺並經審覈後發佈在網審平臺配置。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查找網審平臺中存在的問題,強化與市級部門的溝通,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開展對錄入事項的糾錯工作,爲實現全區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全流程單軌運行創造良好的軟硬件環境。同時,要按照市裏統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許可類審批事項,做好與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及網上行政審批系統的銜接,實時調整,動態監管。

(三)要全面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按照主體適格、程序合法的總體要求,在全區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等活動,保證全區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同時,要啓動撤縣設區後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證件換髮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規範性文件管理機制。要嚴格貫徹落實新出臺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範》、《重慶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重慶市潼南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潼南人發[2022]53號),在往年出臺相關規範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全區規範性文件管理機制進行進一步調整和優化,以適應市裏和區裏對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五)要嚴格落實依法行政督促考覈。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目標考覈,細化考覈指標,尤其要把部門負責人的重視程度,部門、鎮街向區政府報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實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敗訴情況,以及規範性文件報備率等納入考覈指標,充分發揮考覈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動保障作用。

四、對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的建議

(一)要強化各區(縣)政府法制機構的建設。目前,全市各區(縣)政府法制機構和人員非常薄弱,與其承擔的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歷史任務存在巨大落差。調研顯示,潼南區政府法制辦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員,政府工作部門中只有半數專門設立法制(規)科的單位,其餘單位則由其他科室兼攬法制工作,鎮街則多以綜治辦兼攬法制機構的職責。據瞭解,我市其他區(縣)情況也差不多。 因此,建議強化各區(縣)政府法制機構的建設,強力推進從業人員資格化、素質培訓常態化、制度建設規範化,不斷優化法制機構和人員結構,將那些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政府法制機構中,全面落實市人民政府要求區級配置的法制機構和專職人員。

(二)要加強和修訂市級部門的規章和制度建設。要針對薄弱環節和突出矛盾,統籌做好立、改、廢工作,修訂完善現有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訂在開發徵地地區,夫妻正常結婚後要等一年才上戶口,對超生子女不繳清社會撫養費,就上不了戶口的違反上位法律法規的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範性文件。同時,要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門的行政權力,明確依法能夠行使的職權範圍,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三)要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要改變依法行政與經濟工作兩張皮的現象,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推進,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每個環節。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的觀念,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感與緊迫感,帶頭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辦事、嚴格執法,自覺按照法定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要加強各級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體系建設,嚴格公務員法律考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領導幹部法治講座和新提任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中心組學法等一系列學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認知水平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的監督問責機制。要加強內部監督,完善績效考覈制度,科學設計考覈指標,突出責任落實,提高依法履職質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開,依法公開本部門行使職權的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讓羣衆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要發揮法律顧問的積極作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

【第3篇】法治政府調研報告

法治政府調研報告

按照《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調研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潼南區人大常委會配合市人大常委會,於近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區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並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不斷完善了體制機制。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潼南區成立了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彙報,對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區政府每年組織召開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大會,區政府常委會每年兩次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區人大常委會每年聽取一次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報告。二是建構框架體系。以《潼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潼南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爲核心,從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審查備案、行政執法監管、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和依法行政目標考覈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構,建立起更加完備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二)着力轉變了政府職能。一是開展行政權力清理。按照市裏統一安排部署,及時啓動了全區行政權力責任清理規範工作。目前,該項工作第一階段已經基本完成,待市級各部門出臺區縣通用清單後進行比照調整,形成全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二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嚴格落實“一個窗口”辦事制度,簡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限。開展審批項目審覈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項上級下放或委託項目的承接工作,共減少131項行政審批項目,較原有項目數減少14.33%,並及時對外公佈。三是繼續深化專項改革。深入推進“先照後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等專項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激發了市場活力。

(三)嚴格履行了決策程序。一是規範政府決策程序,發揮法制參謀作用。對重大行政決策,事前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風險評估,聽取政府法制機構、政府法律顧問及相關專家的審查意見,經充分研究論證後,最終形成決策意見。一年來,召開發電公司有關問題法律論證等涉法專題會110餘次,聽取政府法制機構、政府法律顧問法律意見建議260餘項,較好地從源頭上避免行政糾紛的積累。二是嚴格政府合同審覈,保障區域經濟發展。認真落實《潼南區政府合同審查備案管理辦法》,2022年,共審覈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減少了政府在商務活動中的法律風險,爲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實加強了法制審查。2022年,共審查《潼南區城市綜合管理暫行辦法》、《潼南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17件,有效地規範了抽象行政行爲。開展全區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對重慶直轄以來以區(縣)政府、區(縣)政府辦名義發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補充報備繼續實施的規範性文件27件,廢止100件,失效85件,順利通過市級規範性文件專項評審。

(五)全面強化了執法監管。一是規範資格管理。組織開展了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大培訓,全區350餘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獲頒行政執法證件,杜絕了“無證執法”現象發生。二是開展案卷評查。連續第三年在全區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對22個執法單位提交的44份處罰案卷進行了評查,對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予以整改。2022年,區交委被評爲全市行政執法工作先進單位。

(六)大力推進了政務公開。切實履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職責,重點推進決策、執行、服務以及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項目建設、社會公益事業等人民羣衆普遍關注事項的信息公開。2022年,以區政府公衆信息網爲依託,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615條。同時,積極做好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13件並全部辦結。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對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也贏得了老百姓對行政工作的理解與支持,保證了各項重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爭議。一是強化層級監督,樹立複議權威。2022年,區政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10件,受理8件,其中,維持2件、終止4件、轉送1件、確認違法1件,充分發揮了行政複議內部糾錯功能,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二是理順應訴機制,推動司法實踐。堅持“以法庭爲課堂,以案件爲教材”,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不斷強化行政機關領導幹部法治意識。2022年,區政府作爲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決書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時化解了行政爭議。三是推廣仲裁製度,促進矛盾化解。在行政機關與市場主體發生民商事糾紛時,促成推動雙方通過仲裁這種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決紛爭,有力地推進了矛盾糾紛的化解。2022年,潼南區被評爲“重慶市仲裁推廣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觀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項單項工作,它貫穿於政府組織、決策、執行等各個環節,是一項具有基礎價值的體系性工程和系統運行模式。但在工作當中,一些單位對新形勢下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其本質理解有偏差,在推進的過程中存在“形式化”、“口號化”的傾向。有的幹部不習慣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來處理、解決發展改革中面臨的問題,對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係認識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與發展改革對立起來,錯誤地認爲束縛了改革、妨礙了發展。

(二)制度執行尚有差距。區政府早已對政府合同、規範性文件、行政執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統的管理機制,並作了多次培訓,但在實施過程中,落實仍有差距。一些單位在規範性文件送審時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形式報送審查,非法創設行政許可、越權設定行政處罰、違法委託行政強制措施;政府合同主辦部門不組織相關涉事部門研究論證就報送法制審查;在報送政府合同或規範性文件時不給法制審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時間,經常是“下午簽約,上午送審”;在行政執法中,有的單位對違法輕的處得重,對違法重的處得輕,沒有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

(三)應訴壓力逐年上升。隨着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行政機關作爲被告的案件數量相比往年呈幾何倍數增長,對政府及其部門在法治時代背景下的工作開展提出了巨大挑戰。2022年,區政府及部門作爲被告的訴訟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長51%,案件數量明顯上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臨嚴峻考驗。

(四)法制機構建設滯後。一方面,近年來,區政府法制機構和人員配備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強,但與上級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設與依法行政的目標任務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難以承擔起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門和鎮街層面,政府工作部門中只有半數專門設立法制(規)科的單位,其餘單位則由其他科室兼攬法制工作,鎮街則多以綜治辦兼職法制機構的職責,並無一明確法制專職工作人員,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組織體系。部門和鎮街作爲法治建設的前沿陣地恰恰停留在一個真空半真空地帶。

三、對區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的建議

(一)要按時完成行政權力清理規範工作。區政府各部門要在市級部門反饋區縣通用權力責任清單後及時對照調整,保證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並對外公佈。同時,要建立行政權力責任動態監管機制,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單軌運行”。我區網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22年1月21日啓動,目前全區行政審批事項已按要求全部錄入平臺並經審覈後發佈在網審平臺配置。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查找網審平臺中存在的問題,強化與市級部門的溝通,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開展對錄入事項的糾錯工作,爲實現全區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全流程“單軌運行”創造良好的軟硬件環境。同時,要按照市裏統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許可類審批事項,做好與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及網上行政審批系統的銜接,實時調整,動態監管。

(三)要全面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按照“主體適格、程序合法”的總體要求,在全區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等活動,保證全區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同時,要啓動撤縣設區後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證件換髮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規範性文件管理機制。要嚴格貫徹落實新出臺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範》、《重慶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重慶市潼南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潼南人發[2022]53號),在往年出臺相關規範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全區規範性文件管理機制進行進一步調整和優化,以適應市裏和區裏對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五)要嚴格落實依法行政督促考覈。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目標考覈,細化考覈指標,尤其要把部門負責人的重視程度,部門、鎮街向區政府報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實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敗訴情況,以及規範性文件報備率等納入考覈指標,充分發揮考覈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動保障作用。

四、對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的建議

(一)要強化各區(縣)政府法制機構的建設。目前,全市各區(縣)政府法制機構和人員非常薄弱,與其承擔的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歷史任務存在巨大落差。調研顯示,潼南區政府法制辦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員,政府工作部門中只有半數專門設立法制(規)科的單位,其餘單位則由其他科室兼攬法制工作,鎮街則多以綜治辦兼攬法制機構的職責。據瞭解,我市其他區(縣)情況也差不多。 因此,建議強化各區(縣)政府法制機構的建設,強力推進從業人員資格化、素質培訓常態化、制度建設規範化,不斷優化法制機構和人員結構,將那些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政府法制機構中,全面落實市人民政府要求區級配置的法制機構和專職人員。

(二)要加強和修訂市級部門的規章和制度建設。要針對薄弱環節和突出矛盾,統籌做好立、改、廢工作,修訂完善現有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訂在開發徵地地區,夫妻正常結婚後要等一年才上戶口,對超生子女不繳清社會撫養費,就上不了戶口的違反上位法律法規的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範性文件。同時,要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門的行政權力,明確依法能夠行使的職權範圍,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三)要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要改變依法行政與經濟工作兩張皮的現象,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推進,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每個環節。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的觀念,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感與緊迫感,帶頭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辦事、嚴格執法,自覺按照法定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要加強各級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體系建設,嚴格公務員法律考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領導幹部法治講座和新提任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中心組學法等一系列學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認知水平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的監督問責機制。要加強內部監督,完善績效考覈制度,科學設計考覈指標,突出責任落實,提高依法履職質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開,依法公開本部門行使職權的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讓羣衆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要發揮法律顧問的積極作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