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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首診負責制度

1、所有到醫院門急診就診的患者均應得到有效的就醫指導,首診接診醫師應認真負責地進行診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問題,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應認真及時轉診或請會診,並向患者及家屬解釋清晰不得推諉患者,對於急診轉診值班醫師(120)應負責護送以免發生危險。

3、所有收入各病區的患者均應得到及時的檢查治療,若發現本科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請有關科室會診,必要時轉入相應科室進行治療並向患者及家屬解釋清楚,若有本科相關的疾病應負責隨診繼承協助治療。

二、三級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週至少查房1次。

(2)主任或副主任醫師查房每週至少1次。

(3)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

(4)住院醫師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對危重病人24小時隨時查房。

(5)節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別在上午正常上班1個半小時內,下班由值班醫生再查。

(6)急診由門急診二線醫生或副主任醫師和一線醫師及實習醫師查房,每日常規查房2次,節假日在上班1個半小時以內進行查房。

三、疑難危重病例會診討論制度

1、對疑難患者

(1)、各病區收治的疑難病例應在各病區主任的指示下儘快完善各項檢查。

(2)、全科每週進行1次疑難病例討論,各病區疑難病例必須提交全科病例討論,以最終確診並明確治療手術方案。討論須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關醫師參加,病例中及記錄本中應詳細記錄。討論前經主治醫師應預備好相關材料,必要時檢索文獻。

(3)、對科內討論不能明確診治方案的患者,應報告院方以組織全院或相關科室聯合會診或請院外專家會診。

(4)、節假日或急診疑難患者,應由值班醫生向本級上級主管醫生彙報,醫師主持進行疑難病例討論,做好詳細記錄,並向科主任及院總值班彙報,以明確診治方案避免延誤病情。

2、對危重患者

(1)、各治療組(或病區)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醫師帶領下,應及時討論確定治療方案,並密切監護患者認真觀察病情變化,及時記錄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時,當班醫生向科主任或值班醫生彙報病情,進行進一步討論,及時發現診治過程中的問題調整治療方案。

(3)、交班後主管醫師及值班醫師應立刻落實科內討論意見,並於病例上記載。

(4)、對於特別危重患者除以上討論外,應及時組織全科討論及相應科室的全院討論。

四、術前討論制度

(1)、每週定期不定期全科進行討論,由科主任直接領導對本週擬進行的大中型手術、有嚴重併發症的手術、疑難手術進行討論。

(2)、除提交全科討論的手術外,其它手術應在各病區進行由各科病區主任或病房組長主持。

(3)、術前討論記錄前填寫“術前討論記錄單”由術者簽字。

(4)、術前討論時,管牀醫生應做到對術前討論患者準備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驗造影CT等,有重點地介紹病情,並提出自己或專業小組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必要時檢索有關資料。

(5)、各級醫師充分發言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見解。

(6)、科主任或臨牀小組長最後指導完善制定出的治療方案。

(7)、各級醫師必須遵守落實科主任制定的診療方案,並將討論結果記錄於記錄本及病例中。

(8)、術前談話應有患者或本院高年資醫師,參加醫師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訴患者,及時解答患者的諮詢,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的後果。

(9)、手術前由各病區醫師填寫手術通知單,病區主任或病房組長簽字,送交手術室統一安排手術。

五、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對於死亡病例討論,應放在患者死亡後1周內在科內進行,由各病區主任及病房組長主持全體醫護人員參加。討論應涉及:回顧患者發病整個過程及治療經過,討論死亡原因,總結診治過程中的經驗及應該吸取的教訓等。死亡病例討論內容用專用記錄本記載。

六、三查十對制度

三查:擺藥時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後查。

十對:對牀號、姓名、性別、年齡、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和有效期。

七、病歷書寫制度

(1)、病歷一律用藍黑鋼筆書寫,字跡要清楚端正,內容要正確完整,文字簡練,不得隨意塗改、刪改、倒填、剪貼等。

(2)、病歷書寫醫師籤全名。

(3)、病歷和病歷首頁一律用中文書寫,疾病和手術分類名稱必須使用國際(ICD-10和ICD-9-CM-3)標準,或海內學術機構宣佈的命名填寫,對無中文譯名的公認綜合徵要寫英文全名。

(4)、術後化療的診斷首頁統一寫××術後狀態,在首頁翻頁特別治療一欄處註明化療內容。

(5)、病案中術前談話簽字,重要內容的談話簽字,以及出院診斷證實簽字必須由本院醫師承擔。

(6)、病歷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重要的修改處,一定要簽名或蓋章以示負責。

(7)、入院記錄、住院病歷應在患者住院後24小時內完成。實習醫師、進修醫師書寫的住院病歷,本院指導醫師應負責審查修改並簽名。危重急症患者要及時書寫首次病程記錄,普通患者要求在8小時內完成。

(8)、病程日誌應詳細記錄記載患者全部診治過程,危重或病情忽然變化的病歷,應隨時記錄病情,平穩72小時後應2~3天記錄1次病程日誌,慢性患者允許5天(含休息日)記錄1次。

(9)、階段小結:①第1次階段小結應在住院後4週末完成;②以後每個月寫1次階段小結。

(10)、轉科患者要求轉出科室寫“轉科記錄(轉出記錄)”,轉入科室寫“轉入記錄”,外院轉入本院的患者按新入院患者辦理。主管醫師換班時要寫“交班記錄”,接班醫師寫“接班記錄”。

(11)、出院(包括轉院)病歷應於患者出院後48小時內完成,在逐項認真填寫病歷首頁後,主治醫師科主任審查簽名後方可歸檔。

(12)、死亡病歷應於患者死亡後24小時內完成,要求保管好所有資料不得丟失。做好搶救記錄、死亡討論記錄和死亡記錄,凡做屍檢者應有詳細的屍檢記錄及病理診斷資料,納入死者病案。

(13)、每一項記錄前必須有日期時間,用24小時法,阿拉伯數字順序書寫,表示如20xx-11-19,19:20。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加強對電梯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

二、委託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進行維保,並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維保單位變更時,使用單位應當持維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後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且更換電梯內維保單位相關標識。

三、設置電梯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四、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電梯報廢,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者電梯產權所有者(指個人擁有)身份證(複印件1份);

(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2份);

(三)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四)使用單位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原件);

(五)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電梯司機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原件或者複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五、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繫;

六、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誌;

七、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乘客易於注意的顯著位置;

八、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九、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於旅遊觀光的速度大於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採用司機操作的電梯,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

十、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條件和所使用電梯的特點,適時進行救援演練;

十一、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採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十二、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三、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四、監督並且配合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

十五、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十六、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及時採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

電梯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一、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二)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三)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確保齊全清晰;

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四)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五)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六)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二、電梯駕駛人員

(一)熟悉並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二)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複審。

(三)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設備。

(四)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五)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六)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七)負責作好當班電梯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八)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衛生。

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基本要求

(一)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二)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四)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誌的電梯。

二、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一)開啓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二)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三)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後方可使用。

(四)層門關閉後,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啓,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啓動。

(五)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六)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三、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一)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並將廳門關閉鎖好。

(二)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三)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准並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後纔可裝運。

(四)嚴禁在層門開啓的情況下,啓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條例 篇三

一、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中。

二、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建立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三、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四、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

五、加強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組織其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六、質量管理工作應用文字紀錄,並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

七、每季進行一次質量大檢查,科室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質量檢查的結果與評優獎罰結合與崗貼掛鉤,並納入評審。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根據國家生物安全相關法規法律和本院特點,制定並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範,定期評價和更新生物安全相關規章制度。

二、評價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險程度並指導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三、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相關文件、生物安全法規,開展生物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行實驗室相關人員培訓和考覈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隊伍培訓考覈生物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五、組織、指導生物安全工作,對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管理,檢查、督促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六、對臨牀試驗工作進行生物安全危害評估、生物安全審查及覈准。

七、查處實驗室生物安全違規事件,對生物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進行整改檢查。

八、指導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應急處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緊急救助及保健治療措施,並報上級有關管理部門。

九、指導、監督各部門安全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