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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建議

今天,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關於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建議》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關於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建議

基層法治宣傳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合肥市人大代表趙亞生對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

一、存在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偏差。一些基層單位“重經濟建設、輕法治教育”的慣性思維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少數領導在思想上不夠重視,行動上缺乏自覺性,甚至存在錯誤思想傾向,認爲羣衆如果學的太多,不利於基層工作的展開,導致工作流於形式、走馬觀花。

(二)工作機制不完善。缺乏必要的保障機制和措施,有的普法經費落實不到位,有的組織機構不健全,有的法治宣傳教育考評機制不科學,影響了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持續和深入發展。

(三)宣傳模式較陳舊。主要採取製作宣傳欄、發放宣傳單、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傳統媒介,多媒體運用還不夠廣泛。對農民工、外來務工和流動人員等特殊羣衆方面還缺乏有效的宣傳方式,盲點和死角多。

二、對策建議

(一)健全完善法治宣傳教育保障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部門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形成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普法責任機制,紮實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機制,推動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和律師以案釋法制度。三是要明確納入“一把手”工程,實行“一票否決”,確保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和人員落實到位。四是要強化考覈評估機制,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納入年度個人考覈內容,對普法考試連續兩年未達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和公務員專業法律知識考試製度,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幹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法治宣傳教育針對性實效性。一是積極拓展新型載體。電視、廣播、網絡是當前羣衆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可以在這些新型媒介上開闢法制宣傳專欄,把單向式的灌輸過程變爲互動式的融合過程。二是要鞏固深化基礎陣地。發揮好法治宣傳欄、櫥窗、LED顯示屏、法治文化公園和法律圖書角等傳統型基礎陣地作用,營造出濃厚的法治氛圍;三是要注重羣衆法律需求。在堅持開展各類法律宣傳日、宣傳週、宣傳月活動的同時,積極深入基層一線,注重聽取羣衆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意見和了解羣衆對法律的需求,落實“菜單式普法”模式,羣衆需要什麼法律就宣傳什麼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隊伍建設。 一是打造各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隊伍,比如普法講師團、普法聯絡員隊伍、法制副校長隊伍、法律服務團,等等,充分發揮這些人員的專業法律優勢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法律講座和法治培訓等活動,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的運用參透到經濟社會生產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提升法治宣傳教育隊伍的創新能力和意識,創造性地把法治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執法司法和文化建設等相結合,全面佔領法治宣傳陣地,引導法治輿論導向,不斷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親和力、感染力和滲透力。三是要加強執法、司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改善執法、司法環境,傳遞社會法治正能量,讓廣大人民羣衆切身感受到法治陽光的溫暖,自覺做到學法、守法、用法。